剑气长歌
作者:岁月枯荣 | 分类: | 字数:13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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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不糊涂的胡涂
辰时,正是药房最忙碌的时段。
日头很早就露出了真容,天空清澈,阳光不着灰尘斜照大地,明晃晃的刺眼。
院子里人来人往,十几名青衫短褐的年轻弟子正端着竖起来比人还高的簸箕,往返于药料房与院子间,趁天气好,晾晒新收上来的草药兽骨。
林默一进院,腰背习惯性弯了下去,脸上堆满笑,不断点头哈腰,“李师兄好,吴师兄好,郭师叔还亲自动手,我来帮您搭把手……”
四五丈院子,他足足花了一柱香时分才来到总执事房廨前,人人都在喊他搭手帮忙,也不好出声拒绝,平日里被人使唤惯了,哪怕今天是来向胡总执打招呼辞行的,一时间也改不了往日习惯。
关键没人给他个好脸色,一切都显得理所当然。
他轻轻敲了敲门,门没关,胡总执正坐在宽大的黄花梨药案后,手把茶壶,眯眼享受着清晨第一开茶水。
“哟,小林啊!来得正好,有个不错的任务正给你留着。”
胡总执事姓胡名峰,人称胡一刀。不是说他善于刀法,而是指他分派任务给予报酬杀价极狠,一刀下去,做任务的弟子指缝间见不到多少利润。
多余的去哪了?看看胡涂那身肉膘就知道了。
林默脸上陪笑:“胡叔,我不接任务。”
胡峰笑容淡去,眼睛瞪圆,面无表情道:“不接任务来干嘛!涂儿不在,该干嘛干嘛去。”
林默笑道:“跟胡叔打个招呼,我马上就会去试炼阁测试受剑资格,若成,以后药房就不来了。”
“什么,受剑。”胡峰眼睛更大了几分,瘦脸上的摺子挤出了几分笑意,语气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换,“嗯,嗯,不错,不错,炼气五层了,是应该去尝试受剑,涂儿在家呢!怎么没听他说起过。”
林默道:“刚决定,正要找他。”
胡峰的头点得鸡啄米也似,“对,对,对,一定要好好跟他摆谈摆谈,这孩子哪哪都好,就是太贪恋那口肉,都劝了他不知好几十回,总不肯受剑参加内山九峰试炼择徒。”
他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接着道:“你说我们这些当家长的,多不容易,他怎么就这么犟拐呢!不如……”
林默故意不去瞧胡总执抛来的媚眼,“我这就去了,若没给内山九峰相中,还回来给总执打个下手。”
不等说完,一溜烟就往院子大门跑去。
院子里不少人在喊他搭手帮忙,他充耳不闻,装了近十年,第一次感觉到脚下轻快。
很快,会让你们大吃一惊的!
胡家住在南山灵气最浓郁的玉阁台,那里也是从掌门到各房总执事首选洞府安置地。
掌门、总执事从严格意义上讲都是内山九峰谱牒在册弟子,因资质所限,无法籍由自身能力突破筑基,借宗门每十年有限的药物分配获得‘造化药’或‘造化丹’方才侥幸筑基成功。
然而药物筑基有个最大的后遗症,一辈子无法进入筑基神游期,也就是上限永远停在了筑基六层。
因此药物筑基者无法成为诸峰山巅嫡传,更达不到晋升长老,需要的神游期水平,年久日长,劳苦功高的修行者就会被宗门安排到外山做执事,根据境界高低,功劳大小,安排的职位不尽相同。
外山名声不如九峰气派,但也有外山的好处。
比如玉阁台,周边专设聚灵阵法,灵气浓郁得不逊诸峰;一座座拨地而起的神仙洞府,或金璧辉煌,或琼楼玉宇,内山长老也未必有此待遇。
胡家既不金璧辉煌,也瞧不见玉宇琼楼,白墙青瓦,门前大树成荫,座落一众高门华邸间,多了几分雅致。
家里使唤丫鬟不少,都是胡总执从南门外舆山镇花钱买来的,胡涂的娘亲只是凡俗人,几年前因病故去,他爹倒没给他找后娘,不过叫姨的也不少。
修行清苦,到了某个没啥盼头的阶段,总会生出些享受世间繁华的心思。
胡涂刚起床,嘴巴上还残留着刷牙药沫子,一见到林默,满脸肥肉就堆起了笑,用他那双瞧上去不太相配身材的短臂给了他一个亲切的拥抱。
“怎地有空来这儿,今儿不上山采药?”
说这话的时候,不停挤眉弄眼,想暗示什么。
林默叹着气道:“欠你的两只鸡已经打整好了,出门前用泥灰包好了放灶膛里烤着呢,锅里还炖了不少麂子肉,紧着你肚皮吃。”
胡涂大笑,不停用小胖手拍打着他的肩膀,“还是木头哥讲究人。”
他眨着眼问道:“徐师姐见到了么,怎样,有没有给你个大大的拥抱,要不拉拉手说几句体己话也不枉你一番苦心嘛!”
林默摸着脸,有点烫。
“这种话以后不必说了,随缘,随缘。”
胡涂又爆发出一阵大笑,捧着不停上下颤动的肚子。
林默没言语。
关系再好,有些话也不能摆明了掏心窝子。
两人说说笑笑往东走,总是些不着调的调侃和顽笑。
胡涂腰上挂的多宝袋里有飞行法器,不过林默不太喜欢乘坐,觉得那样太招摇,反正从玉阁台到他家也没十几里山路,两条腿脚踏实地更安心。
“吃完这顿,你我兄弟下次再一起坐下来喝酒吃肉不晓得要等几时。”
“嘛呢,嘛呢,黑木头你可别吓我。”胡涂手抚颤巍巍的胸膛,“不会在徐师姐那受了刺激,想不开……”
林默瞪了他一眼:“说嘛呢!你哥我是那种人。”
他吸了口气接着道:“我马上要去受剑接受入峰试炼,以后这野味啥的,自然就没法再给你做了,还是老老实实吃你爹给你弄的药膳,多吃点,药膳补人,不会掉膘。”
胡涂怔住,停下脚步,打量怪物一般盯着林默上下来回瞧。
林默望向远处。
山上青翠的树木多了一抹金黄;轻风吹过,林间簌簌,似挥舞手臂衣袖为人送行;天空湛蓝如画,阳光泼上了刺目的炽白金色。
良久,胡涂才开口:“真要去?”
林默点头:“真要去,林师姐都去了,我不得跟上脚步。”
胡涂哦了一声,露出大家都懂的那种表情,一时没了下文。
林默花心思铺垫一大通,本意便想诱使小胖子主动提出来跟他一道,却不曾想这家伙不声不吭,瞧不出有半点动心。
“你就没想过跟我一起去受剑接受诸峰试炼?”
胡涂摇头,“想那没用的干嘛!进了诸峰每天仙果药膳,清口得都淡出个鸟来,受剑可以,试炼免了,我才不会去内山找那罪受。”
林默摸着鼻子,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季伯交待的任务总得完成,小胖咂油盐不进,打定了主意留在南门,该如何是好!
说话间,两人来到林默蜗居外。
一阵阵浓郁肉香飘出灶房,胡涂贪婪地大口呼吸,脖子上堆叠的肥肉上下移动着。
林默一屁股坐在台阶上,严肃地说道:“我辈修行者,自以破天接引为目标,总不能老呆在山门,浑浑噩噩老死在这儿吧!”
胡涂鼻孔里直哼哼,很不以为然。
林默叹了口气,哀声道:“说起整个南门,为兄就对你放不下心,等为兄走后,还有谁来帮你上山捉野鸡,打野味——”
说到这儿,他直视胡涂,上下胡乱打量,嘴里啧啧有声,说道:“就担心你过不了几个月,这身子骨就单薄了下来,你让为兄如何放心。”
这种话到别人面前,可以说起不到半点作用,但到胡涂这儿,居然勾起了他几分共情,脸上悲意盎然,不可自抑。
“木头哥,你别说了,再说兄弟都要陪你落泪了。”
有共情,那就有戏。
林默正准备打蛇随棍上,趁机说服。
哪曾想胡涂屁股一扭,熟门熟路冲进了灶屋,很快就脸上鼓起两个大包,吭嗤吭嗤走了出来,张着嘴不停往外哈气。
林默暗自叹息。
想劝却又多了几分怜惜,毕竟这家伙从小就像甩不掉的尾巴跟着他混,套麻袋、打闷棍、蹚山岭、猎野兽,点点滴滴汇集成了十几年光阴画面。
小胖子贪吃,他最清楚不过。
对他而言,修行真的有那么重要,长生久视真的比享受人生更令人愉悦?
胡涂坐下,坐在林默身边,肩膀轻轻撞了下他,递过来一壶酒。
倒尽玉壶春露,醉到无愁处。
天青瓷壶中装的是仙家酿,飞泉峰秘酿,酒是胡总执好不容易存起来的,这些年给小胖子偷出来喝了不少。
“我爹让你来的?”
“你说是就是。”
“其实你用不着铺垫恁多,应承我一件事,我就陪你去受剑接受入峰试炼。”
林默张大了嘴,酒水差点洒到了衣襟上。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不过小胖子的条件就好比一副枷锁,沉重,又让人哭笑不得。
每月足量的野味肉食。
小胖子所谓的足量,是根据他的肚量来衡量的,还需得时不时有仙种兽给他解馋打牙祭。
反正林默总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他甚至认为,胡总执早就和季伯商量好了,先前药房那番话,不过是说给别人听的障眼法。
一群老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