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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道长生

作者:寂寞就写书 | 分类:玄幻 | 字数:401.3万

第406章 万劫

书名:窃道长生 作者:寂寞就写书 字数:3080 更新时间:2024-11-12 04:05:14

孟轩和李蔷薇去机场买机票。在机场看到排队草样的人群,不耐烦地嘀咕。人山人海,是孟轩最不喜欢的,因为他跟李蔷薇一样,也喜欢清静安逸的氛围。拿好登机牌,坐在候机厅内,孟轩这时候好奇的看了李蔷薇一眼,低声问道,“公爵,您似乎是天生的血族吧?”

“对。”李蔷薇点头,“我已经说过了,拥有原始血统的血族才能有更高的地位和更强的魔力,怎么,你对我有想法吗?”孟轩一脸古怪笑容的摇头,“我不敢对你生气任何想法,只是好奇,你刚才是怎么购买到车票的?据我所知,风云大陆的人类,有一种叫****的东西。咱们是血族,肯定不会有风云大陆的身份证明吧。”

“要发挥你的想象。”李蔷薇一双细长的眼眸眨动,黝黑的瞳孔瞬间绽放了一下绯红的魔法光芒,孟轩恍然大悟,对啊,魔法!血族拥有的魔法,能够轻而易举的普通的人类催眠的神魂颠倒、如坠梦中。

“再卑微的血族,或者优秀的战士,也都会一些简简单单的魔法,不过这一切需要勤学苦练得来。”李蔷薇平静的目视前方,优雅的坐在这人群堆里,“我最近很忙,暂时没有工夫替你办理月之崖学院的手续,过一段时间后,我会将你送进去修行的。”

“多谢!”孟轩点头,他不可能就这么平平无奇的混迹在血族的世界之中,虽然自己的寿命比起李蔷薇等贵族来说很短暂,但是三百年的时间,足够自己去创造一个奇迹和历史了。“不用客气,这不单单是为了你,也是为了我。”李蔷薇淡然一笑,“这么多年来,你是我的第一个初拥,也是最后一个仆人,身为我艾伦•罗琳的仆人,必须要有一技之长的!”

“明白!”孟轩点头,“能为美丽聪慧的艾伦•罗琳公爵效力,是我的荣幸。”短短时间内,孟轩已经见识到了血族阶层分割的厉害,贵族的嚣张,仆人的低微,各种爵位之中的跨度之大让孟轩暗自咋舌。如果自己的主人换成一个又丑又老的男人,恐怕孟轩自己每天都会遭受无穷无尽的谩骂呵斥不说,说不定还会像是猎犬一样被驯养着,能够成为李蔷薇的仆人,确实是值得让孟轩庆幸舒心了。

孟轩和李蔷薇如同一对低调的情侣,搭乘飞机,坐在风云帝国的人群之中,前往风云大陆的首都京城。没有任何魔法力的人类,只能依赖这样现金的科技,来做到肉体做不到的事情,飞机如此,武器亦是。

孟轩来到了风云大陆的首都,刚下飞机,便看到了宽阔宏伟的机场,风云大陆的人热热闹闹的进进出出,看起来又是和平的一天呢!机场周边有持枪的帝国士兵守卫,孟轩和李蔷薇低调的离开机场,便又遇到了安检口。

“怎么连离开机场都需要安检吗?这也太麻烦了吧。”孟轩轻微嘀咕着,排着队的李蔷薇淡然一笑,伏在孟轩耳旁说道,“因为我们罗琳家族最近搞出了不少麻烦,让风云帝国的士兵以为有****频繁出没,所以他们才会在这里设下严重的安检。”

“原来如此!”孟轩猜得出来,李蔷薇家族搞出来的动静肯定不小,不然不会这么让帝国士兵如此警惕了。首都京城是风云帝国最繁华的地方,这里流通着各大种族的物品还有信息,只不过,在这么繁华的大城市之中,你也仅仅能够见到人类和矮人两个种族罢了。毕竟,血族和狼人一旦出现在风云大陆的土地上,就有被击毙的危险!

灼热的温度在身上烘烤着,孟轩已经渐渐习惯涂着防晒霜在阳光下行走的感觉。风云大陆的帝国总是有重病巡逻,他们有的搭坐在车内,有的缓缓漫步在街上。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一丝不苟的表情还有那身上的精良装备。

那并不是寻常的武器,而是用硝酸银制成的匕首还有子弹。血族和狼人都会畏惧这样的东西,所以当年,才会被反帝国士兵用硝酸银的武器赶出了风云大陆之外。京城建设的很是繁华,高楼大厦,汽车如龙,在这个满是流行和时髦的街上,你看不到战争,看不到任何差距,仿佛这里就是唯一的乐园一样。

孟轩和李蔷薇就像是普通人一样,混迹在人群之中,用两条腿走路,不使用任何魔法,他们搭乘了公交车,又转坐了地铁。地铁上,有戴着耳机摇头晃脑的脏辫青年,也有强迫着少年让座的老头子,还有那一边吃瓜子一边嚼口香糖的妇女。

孟轩打量着这地铁内的场景,人满为患很是拥挤,他虽然是坐着,但是旁边一个站着的姑娘的屁股都要差点挤压在他自己脸上了。人类的数量人口,似乎比血族多出不少啊。孟轩去到月之崖的时候,根本不会有这么拥挤的场景。

察觉到了孟轩所想,李蔷薇低声说道,“血族是一个懒慵的种族,他们除去必要的猎食,其他时间都会在休息。几千年前,白天他们睡在棺材里,夜晚也只会聚在一起闲聊开茶话会,根本不会像人类一样,有高强度的运动和移动。”

吸血鬼懒?这恐怕是孟轩头一次听到这样的讯息,只不过从李蔷薇口中听到这个事情,孟轩一点也不怀疑。一位公爵口中说出的话,就是权威,这是血族中最简单的认知。“血族仇视人类,瞧不起矮人,连这些种族最杰出的优点也一并否认了。”李蔷薇轻微叹息着,她混迹在风云大陆许久,思想自然不会像月之崖的那些人那么偏激,“许久之前的风云大陆,曾经聚集着血族、人类、狼人、矮人四个种族,那时候虽然不说是和平相处,但是互相挑刺、彼此看不顺眼的年代里,却也没有爆发太大的混乱和冲突。”

听到这里,孟轩就有些不理解了,“血族和狼人都是以血为生吧?又怎么会没有和人类发生过冲突?”“那时候的帝国和血族、狼人之间都是有交易的。”李蔷薇缓缓解释着,“那时候帝国的国王,将一些罪犯还有特殊的人类提供给我们血族食用,而我们血族也会平等的提供一些魔法药材和护具。”

那还真是和谐啊!孟轩缓缓点头,这样的关系相处在风云大陆上,肯定别有一番风景,“只是万万没想到后来人类展开了反击?”“没错。”李蔷薇露出一个冷笑,“那个表面忠厚的国王其实是一个老奸巨猾的家伙,他一边和我们融洽相处,一边早已经请了圣殿的家伙打造出了硝酸银的兵器,那时候,便是硝酸银武器的开端。”

“当时帝国国王野心很大,他不但邀请了血族的长老,甚至还将狼人部落的首领也一并请宴,只不过帝国国王没想到,这一场鸿门宴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顺利!”李蔷薇淡然讲述着曾经的历史,“当时,国王派出了五百刀斧手,还有五百弓箭手埋伏你,摔杯为号,打算一举歼灭血族和狼人的首领。”

“一千人埋伏?”孟轩摸了摸脑袋,“无论是多么精锐的士兵,仅仅一千人却想要撼动血族的长老和狼人部落的首领,也是有些不够用的吧?”“没错。”李蔷薇点头,“这就是那个国王失败的原因!区区一千人,根本排不上用场。”

“国王打造出了五千支硝酸银的羽箭,他摔杯为号之后,那五百名弓箭手立刻埋伏在外放箭,将酒宴的一切都射成了马蜂窝。”“有人受伤吗?”“有。”“谁?”孟轩好奇,硝酸银的强大他还没有见识过,只知道这是血族的天敌,却不知道会带来如何毁灭性的打击。

“狼人部落的首领,还有几名血族的长老,一时不备,其实都被射中了。”李蔷薇暗叹风云大陆帝国人类的狡猾,“五百名弓箭手齐齐发射完了手中的五千支硝酸银箭,然后五百名刀斧手又冲了进来!”

“弓箭手之后,五百名刀斧手又冲了进来?”孟轩情不自禁为当时在场的血族长老担忧,“中了硝酸银的兵器会如何?”“你不知道会如何?”李蔷薇的神色有些古怪,孟轩一脸认真的点头承认,“不知道,毕竟,我只是一个新人,而且还没有被硝酸银的兵器伤害过。”

“希望你永远都不会被硝酸银伤到。”李蔷薇淡然拍拍孟轩的肩膀,然后继续说道,“你昨天也见过了,尽管我和史泰龙•施瓦辛格互相伤害,但是我们的伤口却不会流血,甚至很快就能愈合了!”

“我亲眼见到了。”孟轩点头,“我看到你们那不会流血的伤口还有那自动愈合的速度,内心都有些小吃惊呢,这也是血族贵族血统的优点吗?”“不算是。”李蔷薇摇头,地铁到站,两人走出地铁,这时候李蔷薇混迹在人群之中牵着孟轩的手向前行走着,就像是一对刚刚坠入爱河的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