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从神探狄仁杰开始
作者:稻菽 | 分类:其他 | 字数:7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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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睥睨宵小
第213章 睥睨宵小
沈忧之孤身一人,行走在光亮的街道上。
道路两旁皆是房舍,每一间屋子都造得极为精巧,紧闭的门窗中透出明亮的灯火。
街道上的人也很多,但都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根本没有人在意沈忧之。
他走入这天下武林中人视为禁地的恶人谷,竟和走入一个繁华而平静的镇市毫无不同。
很快,沈忧之便见到了一扇大开的房门,似乎是开门迎客的旅舍。
“请问,万春流在哪里?”沈忧之缓缓走进旅舍。
这里的老板是个矮矮胖胖,笑脸圆圆,看起来和气生财的胖掌柜。
圆脸胖子见到沈忧之,立马笑呵呵地迎了上来,说道:“客官,您找万春流有何事?”
“找他救人。”沈忧之答道。
胖子看着精神奕奕的沈忧之,神色莫名:此人神完气足,并不像患病之人。
心中虽然惊诧,但他还是摆出一副的热情的笑脸。
“原来如此!客官,万春流住的地方,离这里远着呢!您要不要先在小店吃点东西?”
圆脸胖子开始热情地揽客。
若非沈忧之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只怕真要将他当做一个热情好客的老板了!
这人从自己进屋开始,心里就对自己抱有浓烈的敌意,脸上却还能笑得如此欢快可亲,不愧是“笑里藏刀”哈哈儿。
这家伙本来是个和尚,因被师妹叫一声肥猪而杀掉同门及师父,后逃入恶人谷开黑店客栈。
他以“笑”作为武器,最擅长和人谈笑自若,待对方放下警戒时暗放冷箭。
既然这哈哈儿要自寻死路,那沈忧之也不介意和他玩一玩。
这些所谓的十大恶人,无非就是会些算计人心的阴谋诡计,或者上不得台面的奇技淫巧,论武功,除了“血手”杜莎之外,其余人根本不值一提。
他们之所以令江湖人胆寒,主要是手段残忍,性格诡异。
像“不吃人头”李大嘴,标榜自己爱吃人肉,以此来让所有人都害怕他。
但其实他根本就没吃过人肉。
类似的,还有“不男不女”屠娇娇,不过是擅长易容术,令人难以识别她的真实身份。
号称“半人半鬼”的阴九幽,也只是仗着轻功好,可以扮作厉鬼模样,以此来吓唬敌人。
这些人,大的本事没有,算计别人的心理,用毒药阴人的本事,却是一套一套的。
然而,沈忧之恰好就不吃这一套。
他的肉身早已百毒不侵,即便是武者人人畏惧的化功散、软筋散,对他也无任何效果。
无论毒药还是暗器,对沈忧之来说,都不过是玩具罢了。
“既然这样,那就先来一桌好菜吧!”
沈忧之随意挑选了一张干净的桌子,缓缓坐下。
“好嘞!”哈哈儿殷勤地笑道:“一桌好菜,您还要酒吗?”
“不要酒,要茶!”沈忧之吩咐道。
“好!好!明白!一桌好菜,一壶好茶!”哈哈儿妆模作样地记着菜单。
“您稍后,一会儿就给您送过来!”
说完,他便转身去了后厨。
不一会儿,一名俏丽可人的绿衣少女便端着好菜,从后厨款款走出。
“客官,您要的好菜来啦!”
少女一边将佳肴摆在桌上,一边笑盈盈地看向沈忧之,眼波流转间有一种少女独有的纯真。
“不男不女”屠娇娇。
沈忧之心中已然知晓这女子的身份。
此人的易容术当真精湛,不仅能模仿身形皮肤,甚至连眼神都学得惟妙惟肖。
一个人的眼神,往往和他的性格、阅历有关系,一个三四十岁的人,很难拥有童年时那般清澈纯真的眼神。
但屠娇娇偏偏就能做到,她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竟然能将少女的眼神学得这般神似,这种演技和观察力,实在令人佩服。
只可惜,她将这天赋用错了地方。
沈忧之微微低头,看向桌上的菜肴。
每一样都是色香味俱全,只闻一闻就知道是出自大厨的手笔。
“别人只道我等在此谷中,必定受罪吃苦,却不知有这许多聪明才智之士在一起,怎会吃苦?
此间酒菜之精美,便是皇帝只怕也难能吃到,这做菜的人是谁,只怕兄台也是万万想不到的。”
胖子哈哈儿突然现身说道。
“兄台可曾听说,昔日丐帮中有位‘天吃星’,曾在半个时辰中,毒死了丐帮七大长老……”
说到一半,他又“啪”地一拍桌子,大笑道:“这当真是位大英雄、大豪杰呀,做菜的人便是他!”
沈忧之懒得理会装模作样的哈哈儿,径直取了双筷子,开始品尝这出自“天吃星”之手的美味佳肴。
眼瞧着沈忧之毫无防备地吃下自己精心准备的“美食”,哈哈儿和屠娇娇的眼中都闪过一丝得意。
还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原来是个初出茅庐的雏儿。
“呵呵呵。”哈哈儿乐呵呵地问道:“客官,味道可还满意?”
“嗯。”沈忧之点了点头,点评道:“虽然掺了点儿药,但菜的味道还是极好的,下次记得少放点软筋散。”
这无疑是公正客官的评价,“天吃星”的手艺确实名不虚传。
然而哈哈儿和屠娇娇听到沈忧之的评价,心中却是一惊。
“哈哈哈,客官,您在说什么呢?我这可是正经客栈,怎么会有迷药呢?”哈哈儿笑道。
“在恶人谷开正经客栈?”沈忧之挑眉,讥讽道:“这种话,估计也只有你哈哈儿能说出口了吧!”
见他一语便道破了自己的身份,哈哈儿依旧不显慌忙,哈哈笑道:“原来兄台早就知晓我等的身份,却还在陪着我们游戏,真是好气度!好风范啊!”
游戏?
这样的游戏怕是一着不慎就会被生吞活剥了吧?
“哎哟!”屠娇娇娇笑一声,嗔道:“我早就和胖子说了,不要戏耍新来的朋友,可他非是不听。
小弟弟,你可莫要怪姐姐哩!
要打要杀,都去找那死胖子!”
说着,她便想将柔软温热的身子凑过来。
沈忧之眼神一撇,摄人心神的目光吓得屠娇娇一个激灵。
好险!
她心有余悸地想到。
刚才那一瞬间,她感受到了浓烈的死亡气息,仿佛在多靠近一寸,就会命丧当场!
现在,她终于确定了一件事——眼前这个人,惹不起!
坏人之所以会比好人活得久,不是因为他们坏,而是因为他们对危机极度敏感,总会竭力避免让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这是一种奇妙的直觉。
十大恶人臭名昭着,无数人想要将他们扒皮拆骨,但他们却依旧可以逍遥法外,除了特殊的技能外,这种规避风险的直觉也是功不可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