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贱人别爱我
作者:古曼丽 | 分类:灵异 | 字数:3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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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死店
几个月前就神神秘秘的?掀开窗帘,外面的空气迷蒙,太阳应该刚刚出来:“秦…那小哥去哪儿了?又回市里了?”
“对啊对啊。”那司机应承道:“那小子不仅让我晚上去接他,第二天晚上还要在太阳升起来之前送他回去。要不是我没有儿子,只有这一个侄子,我才不管他的事嘞。”
听到这里,我已经确定那个人就是秦瘦了。只是他来徐水镇做什么?
“那您今天不用去送他吗?”
“他让我在这儿等你醒过来,要不然你醒了发现没人又出去在碰到意外。”看得出来凄厉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可是他身上的尸斑已经说明他是一个死人了,怎么还会在人间待着?
聊了这么久,还不知道对方怎么称呼。男人和男人之间套近乎的方式就是递烟了,摸向上衣兜,除了手机还有玉佩,哪里还有别的东西。
尴尬的和司机笑了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
“你和我侄子差不多大,叫我秦叔就行。”秦叔嘿嘿一笑:“小兄弟怎么称呼啊?”
“我…”差一点就把自己的名字脱口而出:“我叫柳辰。秦叔叫我小柳就成。”
“哎,好好。”秦叔真的很忠厚,仅仅是搭了他一程车,他就对你像认识了好久一样。见我昨晚受了惊吓,他又亲自下厨房做了两碗面,一碗他的,一碗我的。
在秦叔下面的时候,我偷偷拿出玉佩,咬破自己的手指头往上面滴了一滴血。已经有太阳光照进房间,看来一会儿还是要回昨晚住的那家旅店一趟,把背包拿出来。不知道昨天晚上在我走之后都发生了什么,他们会不会翻我的背包发现那本《悯世》。
“小柳啊,面做好了快来吃。”秦叔招呼着我过去。秦叔的家不大,五十平米的地方有两间卧室,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还有就是客厅了。
秦叔把做好的面端到客厅里的桌子上,装面的碗是那种边缘厚没有花纹的碗。秦叔热情,有一瞬间,我都忘记他已经死了的事了。可是一只鬼做的饭能吃吗?
搅了搅碗里的面条,已经多少年没有吃过别人给我做的饭了?哪怕今天给我做饭的是鬼。秦叔见我没动,搓了搓手:“是不是不合口?你看我,城里来的孩子哪能吃这些东西,我这就去给你出去买点。”
说着,秦叔端起我面前的碗。我连忙伸手接回面碗:“不是的,秦叔你多虑了。”接过秦叔手里的碗,我夹起一绺面条放进嘴里。
味道还不错,默默地看了一眼秦叔手上的尸斑视线就错了过去。秦叔也发现了我盯着他手上看的目光,用另一只手摸了一下那里,冲我嘿嘿一乐:“这是从小就长的,不是你想的那个斑。”
“怎么从小长就有的?”如果是胎记,也不会是这样的啊。如果这不是胎记,那秦叔…也就不是死人了。
秦叔叹了一口气摇摇头:“徐水镇一向邪乎,我这个都是小事。”
我惊讶的挑挑眉,活人长出尸斑都算是小事。如果是大事,那得是什么样的啊!
“对了,秦叔。”我放下手中的筷子:“你还记得昨天我住的那个旅店怎么走吗?我的背包还在那里没有取回来。”
“啊,你说背包吗?”秦叔指了指我身后的墙角:“已经给你拿回来了。”
果然,客厅的墙角里静静的躺着一个背包。看到背包在,我的心就放下来了。丝毫没有反应过来昨晚我是在旅店走廊里被救回来的,背包在卧室,谁拿回来的?
吃完面条,满意的打了一个饱嗝。做男人就是好,不用像女人那样时刻注意自己的影响。放下筷子帮秦叔把碗洗完,擦干净手去墙角拎起背包,身上的已经穿了两天了,打算换一件衣服。
打开背包先是检查了一下里面的东西,确保里面没有东西丢失。怕什么来什么,丢的东西正好是最重要的东西。《悯世》没了,如果被昨天晚上那两个东西谁看到,不知会造成什么祸端。
忧心忡忡的换好衣服,给阿赞鸿打了一个电话还是没有人接。看来还是要去一趟昨天的旅店。
秦叔是一名工地司机,吃过早饭就去工地工作了。问不着秦叔,只能靠自己了。关好门下楼拦了一辆出租车,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小镇子的出租车都是一样的,我拦下的这一辆车里面的垫子都黑的的发亮,让人难以忍受。
“去百惠旅店。”记忆里的名字应该是这个。
司机微张着嘴,不可思议的看着我:“西面居民区的百惠旅店?”
不知道旅店位于徐水镇的哪一边,但是靠近靠近居民区那可能就是它了。我点点头:“对。”
司机啧啧两声:“这么多年,竟然还有人要去那里。”
这么多年?出租车司机的年龄差不多已经有五十了,可能会知道那家旅店的事,随口问了他一句,他就把他知道的都说了出来:“那家旅店啊,本地人都知道。”
“那家店是一个死店,老板干的尽是杀人越货的勾当。几乎有旅客住,第二天都看不到那些旅客出来。那老板好像也是练什么邪门歪道的,否则不会尽干这些事。”
司机师傅说得轻巧,听的我却是心惊胆战。毕竟昨天晚上亲身经历了一把生死之劫:“那就没有警察管吗?按照这样,只要有外地人过来恰巧住进了那家旅店,被老板害死就没有警察立案?”
司机师傅嗤笑一声:“警察?你去警察局看看就知道了。整个徐水镇,别说镇上的警察了,就是市里、省里的警厅都没有人愿意管这里的事。他们把死亡人数往上面一报,每个月拿着高额津贴。在这儿办事的警察,舒坦啊!”
连警察都不愿意管这里的事,这徐水镇究竟掩藏着什么秘密啊!
说话间,旅店已经到了。司机停在旅店所在的街口说什么也不进去了,把我扔到一旁的路边就走了。
沿着街道来到旅店的位置,站在旅店门口,哪里有一点旅店的样子。昨天晚上也是天太黑、我太累,没注意。推开紧闭的大门,里面没有多少阳光照到,显得昏昏暗暗的。
柜台后面连个人影都没有,哪里有做生意的模样。一路小心的向楼梯口走过去,趁着没人直接把书拿走就好了。
刚刚抬起一只脚还没落到台阶上,身后传来一道吹口哨的声音:“你怎么还回来了?”
又遇到他了,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回头看过去,老板站在房间的阴影里,如果他不出声,还真难看到他。
“我是来取我的东西的!”我挺直腰板不畏的看着他。
“取东西?”老板的身形一动:“命都逃出去了,还有什么东西比你的命还重要?”
不等我回话,也许对方根本不打算听我说话:“你回来取的是这个吧?”说着,老板的手抬起来,在他的手指上吊着一根项链。
那是二叔临走前送给我的项链!怎么到他那里了!
“是个宝贝,可惜你不会用他。倒不如送了我,还能有用到它的地方。一个项链换你一条命,值了。”
“少说废话了!还有一本书,这两个东西哪个我都不会给你的!”那是二叔的东西,也就是欧阳家的东西。我丢了什么,也不能把它丢了。
“这个你是拿不回去了。”他把项链攥进手里:“不过你说的那本书,可能是被那个混蛋拿走了。哦,也就是昨晚爬窗户的那个。”
“你是旅店的老板?”
昨天爬窗户的那个?这两个人相比之下昨晚爬窗户那个还算是好人,但是这家旅店的老板是眼前这个,也就是昨天打我的那个?
“不像吗?”老板的身影渐渐在空气中淡去:“想要书就去北区三十号找他吧,你叫他死混蛋就行。”
两个人合起来打劫?可是昨天情况也不像啊,两个人明明水火不相容。而且那个被叫成“死混蛋”的人感觉起来要比这个人好多了。
“喂,你出来!把项链还给我!”我冲着空气喊道。无论怎么喊,也没人理我。
你不出来,我也当你不在。去柜台后面拿了钥匙,气冲冲的走上二楼,来到我昨晚住的房间。总钥匙打开房门,里面竟然和昨天的样子一模一样,昨天他们两个不是打起来了吗,怎么什么都没变……
诧异归诧异,我走到床前,来来回回找了好几遍也没有我要拿的东西。反正没人管,我就在房间里翻了个底朝天。什么能放东西的都翻了一个遍。
累的不行的坐在床上,折腾了半天什么东西都没有。既然这里找不到东西,不如按照老板的提议去找那个“死混蛋”?
说走就走,被我翻乱的房间也没来得及收拾,直接走下楼梯。把钥匙扔回柜台,头也不回的走了。
走出旅店,外面有一个小牌子立在外面,气不过的踹了一脚,把它踹倒。刚刚转身离开,脑袋就被人从后面打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