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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鬼医

作者:沙中灰 | 分类:灵异 | 字数:787.9万

第二百零一章 哪个年少不轻狂

书名:阴阳鬼医 作者:沙中灰 字数:2188 更新时间:2024-11-17 00:27:18

我拉着蒋诗诗拼命跑,几乎已经是一只手提着她在赶路,后边的那群家伙一个个拼命追,似乎不追到我绝不干休,我前方,大雄拉着许亦馨也死命跑,朱逸群连鞋子都跑掉了,戴笑也是累的直喘。(舞若首发)

虽然我们都在跑,但是毕竟带着两个女的,这速度明显比不了身后那些常年在街头撒欢,时常被保安警察追的家伙。

眼看着就要被追上了,我也追上了大雄等人,一把把蒋诗诗推到前面,我猛然回头,凌空一腿,抽在一个追在最前面的小子脸上,登时把那小子踹倒。

在扭头时,发现蒋诗诗还特么在那里站着,小脸上满是决绝,跟即将慷慨赴义似的。

尼妹的,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女孩?哥既没练过金钟罩,也没学过铁布衫,又没内内反穿化身超人练过千人斩,你这么有信心的看着我,哥鸭梨山大啊!

别说鸭梨山大,此时此刻,就算鸭梨天大也要顶上去,要不然今天必然被这群下手不知轻重的狼崽子们摁扑街了。

为了避免扑街,小爷我今天豁出去了。脚下不停,一声大喊:“跑啊!别管我!”

直接对着二十几口子抡钢管的扑了进去。

糙!多特么的英勇!

事实证明,英雄主义要不得,我即便是练了几年功夫,在这一群无缝隙密集般的钢管击打下也是连连受创,身上不知道挨了多少棍子,几十块骨头都发出不同程度的疼痛和响声。

这一战,天昏地暗,我好像已经不记得自己挥出了多少拳,踢过多少腿,也不记得自己打倒了多少人,挨了多少棍。【舞若首发】

都说打架是最累人的,你要不信你去试试。

对正常人来说,和一个人对打超过三分钟,肯定气喘吁吁,和一个人对打十分钟以上,保证你浑身脱力。

和一群人对打超过十分钟是什么概念?反正我是烂的跟瘫泥差不多。

反正最后,我摇摇晃晃的望着还剩下的七八个人,眼睁睁的看着那一铁棍对着头敲下来,我除了苦笑硬挨没有其他办法。

因为我已经累的抬不起手了,更别提去挡,或者躲。

原来电视上的高手打百人的场景都特么是骗人的,骗纸,都是骗纸……

谁说打群架时狠狠的放倒一个,其他人都不敢上的?

老子都特么狠狠的放倒七八十来个了,也没见他们吓破胆的住手观望然后做鸟兽状四散奔跑啊!

想不到小爷我年方十六,抓鬼追妖,所向睥睨,今天居然栽在了一群拿不上台面的小混混手里,这就是英雄末路,虎落平阳么?

真特么的不甘啊!

可惜我不甘,对方也不甘。

二十几个人对付一个,连晕带伤加跑掉的近一半之多,在这群好勇斗狠的小年轻面前,那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对方也打红了眼,也被打出了脾气,自然一定要把我放倒才会甘心。

这一钢棍抡下,我肯定脑袋开瓢,彻底失去战斗力了,在严重点那必然是脑震荡甚至有生命危险。

“不要……”

恍惚中,我好像看到眼前闪过一个柔弱的影子,一个人扑到了我面前,替我挡住了面前的那根钢管。

我心中一颤,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把她拉开,偏离了钢管滑下的弧线,闭上眼准备承受着要命的一棍。

呯!

妈的,这小子不是砸头的么?怎么砸到了老子的胳膊上?

我睁眼再看,只见大雄站在那小子身后,手持钢管,衣衫褴褛,身上满是各种伤口,威风凛凛的把钢管一丢,挑了下眉毛道:“宁娃,最后还得哥来救你吧?”

我去尼玛的!

我环视一周,发现那群小蓝毛叫来的混混一个个都撒丫子乱窜,朱逸群和戴笑两个人也跟疯了似的抡着王八棍四处乱抡,除了许亦馨呆呆的站在外围不知所措,这哥三身上都带着不同程度的伤。

大雄蹲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已经青肿的手指哆哆嗦嗦的摸出了那包已经皱皱瘪瘪的中华烟,弹出一根叼在嘴上,摸出火机,打了几次火都没点着。

许亦馨抓紧跑过来给他点着了,然后轻轻的揉着他的手指。

这俩……真的成了?

我大喘了几口气,把面前的蒋诗诗掀开,看着她梨花带雨的小脸道:“你没事吧?”

蒋诗诗摇头,擦着我胳膊上的怎么也擦不干净的血迹,低声哭咽。

我扯了个难看的笑容,对着大雄道:“咋没跑?”

大雄一摊手:“我本来是想让他们四个跑的,诗诗这丫头说啥也不走,刚才跑掉了就算了,这会你被围了,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你被打啊,只好捡了根钢管在外面敲闷棍。

结果这哥几个都讲究,看到你被围了,干脆也拼了。”

说着话大雄对着脸上还带着兴奋和激动的朱逸群和戴笑努努嘴:“这哥俩都没干过架,瞧他们那样,没开打前还有点怕,敞开了跟打鸡血似的,不过这打架技术跟哥比就差太多了,各种被踹,朱逸群眼镜都碎了。”

我咧嘴笑笑,哪个年少不轻狂?

这架打得舒服,把多年积郁的一口气全打了出去。朱逸群和戴笑常年被学习上的压力折磨,也肯定憋了一股劲,今天一旦释放,那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这哥俩算是走入了我和大雄的生活圈了,以后,或许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会以一个小团体出现。

当然我跟他们不同,我的生活并不属于这里,而是属于那个偏僻的小山村,属于那群只有形没有体的鬼魂,这是我的命,打小就是这样。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对周围人的除了大雄以外都很漠视,包括蒋诗诗,在我看来,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掺杂在一起了,就容易出事。

但是我毕竟还小,生活就是一个大染缸,即使我想置身事外,也会被染缸中的水侵染。

比如此时,蒋诗诗盯着我,低声道:“我相信你,即便你倒下了,也要有个人送你去医院,所以我不会跑。”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些女孩那么死心眼,一旦认定了一个男人就会死心塌地甘心付出。

不是因为女孩傻,而是因为某些事情总是会让人的情感得到一定的触碰。

同时也明白了所谓追求与被追求的滋味,那滋味,是甜的。

或许,我们真的都还太年轻,真的不懂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