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墓诡影
作者:东方卜白 | 分类:灵异 | 字数:21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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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冥魂的秘密
话说我和罗毅好不容易才爬上地下城的最高点,这其中的曲折苦痛恐怕只有我们自己能够体会。我们一路披荆斩棘,突破重重险阻,这才到了地下城,但是跟在我们之后的卸岭一派却捡了一个大便宜。
除了在乱石林遇到飞天幼虫的袭击折损一部分人手之外,诸如巨型蜈蚣,血色丛林都差不多被我们清除干净了,所以他们几乎没有什么损失就来到了那个地下湖面前。
可能有人会问,那个乱石林不是迷宫吗?我们也是靠着罗毅当年留下的记号,才找到了正确的通路,那卸岭一派又是怎么通过的呢?
迷宫只是一个迷宫,无论它有多么精妙,多么曲折,只要有出路,迟早还是会被破解的。卸岭一派的人手众多,所以就算是瞎碰运气,也有可能被他们找到正确的出口。而且冥魂也不是省油的灯,他的眼睛虽然看不见,但是心里却比谁都亮堂。
冥魂只是从自己手下口里描述出乱石林的大概模样,凭他多年的经验,很快就想到了破解之法。乱石林其实只是由一块块奇形怪状的巨石围成,并不封顶,如果能找到一处最高处,俯视一番,就能看清整个乱石林的整体模样。有人在高处指挥,下面的人就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瞎转,所以最终还是被他们找到了乱石林的出口。
而在乱石林中,他们也发现了大量大虫子的尸体,说明我们曾经在这里遇到大虫子,还打了一架,这多少都为卸岭一派指明了方向。
但是有一点令他们非常的奇怪,大虫子的死样不是被火烧死,就是像被冰冻过一样,奇怪的伤口,令卸岭一派搞不清楚我们究竟是用什么武器杀死大虫子,还以为我们带了什么先进的杀伤性武器,比如火焰喷射器之类,冰冻枪之类的。
不过当大金牙等人把这种情况说给冥魂听的时候,冥魂麻木的脸上有点不自然,虽然他没有亲眼看见,但是他的心里也有了计较,只是没有足够把握,所以什么都没有说。
之后,他们经过山洞的时候,更是被里面的情景吓了一大跳,数十条巨型蜈蚣的尸体,光是体型就让他们吃惊不已,更别说,这些怪物是怎么被杀死的。此刻除了冥魂之外,其他所有人都认为我们手里由非常厉害的杀伤性武器,比起他们手中的砍刀枪支威力不知大了多少倍,心里犹豫着是不是还应该追下去,万一我们把这种武器用在他们身上,他们可不认为自己会比这些躺在地上巨型蜈蚣更强。
“慌什么?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火焰喷射器,也没有什么冰冻枪!”冥魂见自己的手下有点军心不稳,于是便大声地斥责道。
冥魂的斥责是有效的,至少手底下的人都安静了下来,但是心里肯定不服,斗志也大不如前,为了稳定军心冥魂决定把自己猜想的事情说了出来,“你们不是想知道这些虫子是怎么死的吗?想知道罗毅和花沐升是如何做到了吗?老夫现在就告诉你们!”
众人一听冥魂的口气,都明白其中有重大的隐情,说不定还有利可图,所以一个个竖起耳朵,聆听冥魂的教诲。
冥魂解下自己背后的宝剑,但是并没有出窍,可是他这个动作,还是让其他人吓得半死。之前就是因为有人没闭眼,所以被冥魂胡乱斩杀,于是金老板赶紧叫道:“大家都把眼睛闭上!”
这一次卸岭门人倒是非常的整齐,几乎在同一时间,都把眼睛闭上。但是冥魂并没有拔剑,而是说道:“都睁开,不必闭眼!”
听到冥魂这么说,其他人才敢睁开眼。冥魂接着说道:“老夫刚才就使用这把剑,轻易的斩杀那些飞天的幼虫,你们可知道是为什么吗?因为这是一把神奇的宝剑,拥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力量!”
冥魂轻易斩杀大虫子的事,卸岭众人是亲眼见到,呃,不对,是亲眼听到的。所以他们对冥魂这句话深信不疑,如果这把剑没有神奇之处,凭冥魂一个瞎眼的老头子,又怎么能轻易地杀死那些穷凶极恶的大虫子呢?
金老板是知道冥魂手中宝剑的故事,但是冥魂从不对外说,金老板也就闭口不谈。如今见冥魂有开口要说的意思,就试探性地问道:“冥老,您真的要把这件事情说出来吗?”
其实冥魂本不想说,但是为了大局着想,为了自己的手下消除对我和罗毅的恐惧心理,他不得不说,高声说道:“这里站着的都是我卸岭一派的精英,是我卸岭的栋梁,老夫今天就把这个秘密说出来!这把剑名为噬魂,乃是战国时期秦国大将白起所用之佩剑!”
“哦!”人群里顿时响起一阵惊呼声,其实也不是所有人都懂,很多人都是跟着起哄而已。但是作为一帮之主,白毛和大金牙自然知晓白起是谁,那可是古今中外恶名昭彰的杀人魔王。相传,光是死在他剑下的就不下万人,更不用提间接死在他手上的人,怎么也有上百万人吧?光是一次性坑杀赵国降兵,就整整四十万人,不愧为杀人魔王。
“此剑为不世出的宝剑,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但是杀气太重,任何见到此剑真身的人都将被杀,老夫为了能驾驭此剑,这才自挖双目!”冥魂声色俱冷,不像是开玩笑。
冥魂这句话,就像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样,在卸岭众人中炸开了锅。本以为冥魂是被谁所害才瞎了眼睛,却没有想到是他自己挖掉了自己眼睛。为了驾驭噬魂剑,冥魂居然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这让卸岭众人对冥魂更加感到畏惧。
“以老夫的噬魂剑,要诛杀这些虫子那也是易如反掌?你们可知道,老夫为何要把这个秘密说个你们听吗?”
冥魂这么一问,底下的人都懵了。“对啊,这说了半天,究竟是为什么啊?难道只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本事?”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的,其中也包括了大金牙和白毛。甚至连卸岭的智囊金老板也没有完全明白冥魂说这些话的真正含义。
“老夫就是想告诉你们,要杀死这些虫子,并不需要什么火焰喷射器,只要你手里有一把真正的名剑,并且能够驾驭名剑,你们同样可以做到!”
金老板恍然大悟,明白了冥老的用意,“冥老,属下明白了,之前属下就收到消息,王宗汉一伙一直都在收集有关各种名剑的信息,如今看来,他们不但找到了名剑,也已经用上了,这些巨型蜈蚣,还有外面那些飞天的幼虫,都是他们用名剑所杀!”
金老板的话,不但没有消除卸岭众人心里的阴影,反而起到了反作用。为什么呢?光看冥魂一个就够了,一把噬魂剑就牛的不得了,所向无敌,那么以他们这些小喽啰的实力,面对拥有名剑的我和罗毅,不就等于自寻死路吗?这说起来还不如说是火焰喷射器呢?
可是冥魂的下一句话,却让所有人一扫阴霾,各个变得雄心勃勃。“你们不要惧怕他们,他们也不是无敌的,有老夫的噬魂剑在,他们只是小角色而已。当年西楚霸王项羽无人能敌,结果还不是被逼得乌江自刎。只要杀死他们,就能躲得名剑,不管是谁夺得名剑,你就可以拥有名剑的力量,同时,他也将成为我卸岭的二当家!”
人群中又是一片哗然,名剑的力量从冥魂身上可见一斑,再加上卸岭二当家这个位子的诱惑,一下了就激发起卸岭众人的贪欲。人只要一生贪念,就会什么都不顾忌,任何禁忌在他们眼里都会化为乌有。
至于我们手中是什么名剑,有什么样的威力,他们已经毫不在乎。他们的眼中只有一个信念,杀了我和罗毅,然后夺得名剑,成为卸岭的二当家。
听到属下一个个跃跃欲试,雄心万丈,冥魂不用眼看也知道自己的话起到了作用。但是对身为智囊的金老板却不免担心了起来,趁着其他人都不注意,悄悄地对冥魂说道:“冥老,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如今你把什么都说出来了,就不怕其他人有什么异心?”
“异心?”冥魂脸上浮现出一种特别的笑意,说道:“异心人人都有,也包括你在内!”
金老板一听,脸色马上变得惨白,连忙解释道:“冥老。属下忠心耿耿,属下……”
冥魂一挥手,打断了金老板的话,“本来名剑的事情确实是秘密,不应该说出来,但是王宗汉一直都在寻找名剑,这件事纸包不住火,迟早会让江湖人都知道的。况且罗毅和花沐升的手里已经有了名剑,而且还能发挥出名剑不小威力,老夫再藏着不说,也没有什么意思。至于你说担心的事,老夫不是没有考虑过,可是,有一点你可能并不知道!”
金老板左右看了看,没有人注意他和冥魂对话,恭敬地说道:“属下愿闻其详!”
“名剑之所以为名剑,就是因为他们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掌控,老夫也是用了二十年时间,才看出了门道,为了更好地驾驭噬魂剑,这才自挖双目。你以为得到名剑,就能拥有名剑的力量吗?用不得法,得不到名剑的认可,名剑和普通的刀剑并没有什么不同!”
冥魂自视很高,认为自己能掌控噬魂剑那绝对是万中无一的天才。孰不知,罗毅只用十几年就能熟练的掌握赤霄剑,死胖子和晴儿更是名剑一早就认定的主人。当然还有我,那就更牛一点,不说有两把名剑认我为主,就说冰锋剑吧?还是冰锋剑主动找上我,而不是我要去驾驭冰锋剑。说来说去,名剑的归属还是有一点的天分和缘分的,冥魂能得到噬魂剑的肯定,说明他还是有点能耐的。
不过噬魂剑并不在名剑之列,因为他并不是出于名师之手,可是他的第一任主人白起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再加上这把剑杀人无数,无形中也就让这把剑拥有了强大的力量,只是这种力量非常的邪恶,不是谁都能驾驭。为此,冥魂吃了不少的苦头,苦苦研究二十年,这才想到自挖双目这个自残的方式获得了噬魂剑的认可。
一个对自己都能做出如此凶残之事的人,可见他的心理有多么的扭曲,变态。正因为这样,以冥魂这把年纪,才能稳坐卸岭大当家的宝座,屹立不倒!
“哦,原来是这样,如此一来,属下就放心了!”金老板听完冥魂的话,才明白冥魂为何会如此沉着,原来名剑不是谁都能驾驭的,想到这,他的脸上露出一种难于察觉的失望。
说道野心,谁都有,金老板是冥魂的心腹不错,但是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的铲除冥魂,登上大当家的宝座。可是他是一个聪明人,冥魂也是一个聪明人,金老板深知自己没有那种实力,也斗不过冥魂,所以那种想法只是一闪而过。
可是有些人就很难掩饰,比如大金牙和白毛,他们在冥魂的手底下可是吃了不少的苦,一直都敢怒不敢言,如今突然发觉有一个机会,可以让自己咸鱼翻身,两个人都兴奋异常。虽然他们什么也没有说,但是有心的人还是能看得出来他们心里有鬼,这也是金老板询问冥魂那番话的原因。
卸岭一门,本来就是一群江湖匪类聚在一起,要说道义,那就是一个屁。要不是冥魂有绝对的权威和实力,早就翻了天了。整个卸岭一门,从头到脚都是一路货色,就在大金牙和白毛想入非非的时候,他们的手下说不定也在先想着同样的事情。只是故事还没有到最后一步,谁都不会提前撕破脸皮,露出自己的意图。
于是卸岭众人又再一次向前出发,看似同心协力,其实各怀鬼胎。这样的门派,注定难成大事,就算对比与他们齐名的搬山一派,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还没有走出山洞,大老远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烧焦味,这是血色丛林被我们烧过后,弥漫开来的味道。望着被烧了大半的血色丛林,卸岭一派所有人都不知道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很快所有人就都被远处地下湖另一头的那座地下城所吸引。
“冥老,前面有一座很大的城池!属下估计那就是这座皇陵的陵寝!”金老板赶忙向冥魂汇报他所看到的景象。
本来冥魂闻着空气中的烧焦味,还想着这是怎么一回事,听金老板这么一说,什么烧焦味都顾不上,急匆匆地问道:“什么,军师,再说一遍,前面有一座地下城?”
“回冥老,确实有一座地下城,规模很大,估计里面的明器一定不少!”金老板第一次下墓就能见到如此大地下城,当然兴奋不已。
而其他人,诸如大金牙和白毛,早就按捺不住了,要不是顾忌冥魂,他们早就冲过去了。“冥老,这么大一座城池,属下也是第一次见啊!”大金牙兴奋地说道。
“是啊,冥老,这回我们卸岭一派可是真要发了!”其实白毛是想说自己要发了,但是在冥魂面前只能说卸岭一派要发了!
“那就好,那就好,哈哈哈哈哈!看来此行没有白来,不但能收拾罗毅和花沐升这两个死对头,还能得到一个巨大的宝藏!这是我卸岭的百年来最大的幸事,我卸岭一派必将名扬天下!哈哈哈哈!”冥魂也激动万分,没有眼睛的脸笑得格外扭曲。
只是他们不知道,后面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什么,这一切仅仅是刚刚开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