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神魔传
作者:醉头孢 | 分类: | 字数:127.8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527章 善尸三人组
要说鲜于颖雅连自己算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可能会起了救人的心思?
其实说来也简单,这就是本能。
就好像猫生来就会抓老鼠,哪怕这只猫没有吃过猫妈妈一口奶生下来就是被人喂大,但看到老鼠就会本能的想抓。
又好像小鸡生来就会啄米吃一样,哪怕是在孵蛋箱里孵出的小鸡,出来就懂得啄米吃。
这就是本能!
鲜于颖雅虽然不知道自己已经不算是人族成员,已经成为了尸族的一份子,但她就是知道,只要自己从獠牙中反馈一滴精血给地上的爷爷奶奶,就会把这两人救起来。
她想的也没错,在她为林然和林花每人的伤口中都注入精血之后,两人没过几分钟就都醒了过来。
且二人都是双眼血红,张着嘴,龇着獠牙,看起来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确实可怖!
说起来也不怨两人刚一化作尸族,就这副死样子,实在是两人体内的血液都被小老头给吸干,连一滴都没剩下。
所以两人现在就是彻头彻尾的饿急眼的猛兽,若是任何生物在这里,都要留下血液才行。
当然,这里所说的生物,要将鲜于颖雅排除在外。
因为鲜于颖雅本就与现在的兄妹俩属于同族,又是她将精血返璞给二人。
所以兄妹俩本能的就将鲜于颖雅认作为亲人。
而小鲜于颖雅,当然也将林然与林花认作是亲人。
她看到兄妹俩醒来,也知道二人正处于极度饥饿状态,便立即提鼻子猛嗅,只几秒钟之后,就锁定了一个方向,犹如猎豹一般的手脚并用冲了出去。
五分钟不到,小鲜于颖雅就拖着一只被打昏的巨大野猪,从树林中回来。
对于野猪来说,鲜于颖雅用它来请客,委实不太礼貌。
但对于林然与林花来说,这就是天降巨富。
俩人现在没有一点对死亡的渴望,只是一门心思的想要尝试那种噬血的快感!
两人一人一面,双双抱住大野猪的脖子,将长长的獠牙插入野猪的血管之内。
那中空的獠牙仿佛是吸管一般,把那温热的血液吸进肚子里。
两人的心情用一个字就能表达,那就是爽!
大野猪的血液被兄妹俩吸了个一滴不剩,如果现在把野猪大卸八块,估计连那瘦肉都有可能是白的。
只因为吸的太干净了!见林然与林花的命运之路终于走上了正轨,高洁也放下心来,交待了尤达几句话后,就再次返回大宇宙,为大宇宙治疗去了。
自那之后,林然和林花,就与鲜于颖雅成为了一个组合。
鲜于颖雅本来管林然叫爷爷,这也无可厚非,毕竟林然外表就是一个特别特别老的老头子。
但是管林花叫奶奶,林然就不同意了。
因为林然与林花是兄妹,并不是两口子,所以鲜于颖雅就管林花叫姑奶奶。
称呼确定之后,三人就要商定往后的生存问题。
其实那西王母婉妗的桃子,在末法时代没有降临之前,是吃了可以成仙了道,长生不老的顶级仙果。
只是没有了灵气的滋润,才发生了变异。
但世人所不知的是,只吃了桃子变为尸族的人,心中对众生便没有善念,自然也将人族归于食谱之内。
且人族的血液,对于尸族来说,有着妙不可言的功效,那就是晋级的速度非常快。
而真正吃了桃胡的人,就会心存善念,当然这里所言的善念,只是相对于人族来说。
他们只能做到不胡乱吸人的血,只能将动物牲畜列入食品清单之中。
若有的人连畜生都不如,他们也会直接吸掉,不留任何情面。
若把坏人也当做是人,那就成了圣母婊,该死的存在。
这里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任谁吃了西王母的桃子,都会本能的将桃胡扔掉。
所以在善与恶两个分支的尸族之人,恶的占绝大多数,善的只有林然林花与鲜于颖雅三人。
这三人找了一处荒山峭壁的山洞,作为藏身之处,在那里生活起来。
至于为什么要找荒山,而不是风景秀丽的名山大川,道理很简单。
那种名山多有庙宇或道观,当然也不乏有隐士高人,像他们这种菜鸡尸族,住在那里活不过三天!
要说这三人的善,并不只是所谓的不吸人血,就算是善。
而是这三人在每次抓来动物吸过血之后,都会把动物扒皮剁骨,分给附近的那些穷苦村民。
当然分肉也是随机的,并不是只给一个村的村民分,那样会引起人的懒惰性和习惯,有一天不送就会招人谩骂。
对此,林然和林花比谁都清楚。
至于说为什么要多此一举的把肉处理好再分开,完全就是为了不让人发现动物脖子上的洞洞。
如此一来,三人的生活便也稳定下来,他们从不惹事,只是为了活着。
此时的他们,认为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看着那些分到肉的穷苦人发自内心的喜悦与激动的神情。
这样平淡的生活,一过就是一百年。
在这一百年中,鲜于颖雅从一个六七岁的小孩,长成了芳龄二八的妙龄女子。
林然与林花,也蜕变成为中年人的样子。
这就说明,三人都晋级了!
外表产生了巨大变化,相互间的称呼也发生了改变。
最小的鲜于颖雅称林然为大伯,称林花为小姑。
由于附近的大型野兽或食草动物日渐稀少,捕猎也越来越难,三人无奈只得搬迁。
他们选择昼伏夜出,尽量避免与人族接触,毕竟在那个时代,还是有一些身怀真本事之人存在,并且还不少。
要说具体年代,大约在明朝初年。
那是一个修仙转化武学的大时代,众多隐士高人见灵气复苏无望,就将修仙功法改动,转变为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的武学功法。
而转变最为成功的翘楚人物,便是被人称作张真人的一位邋遢道人。
据说此人在明庭建立之前的六十年中,一直在江湖中铲除邪魔,人称甲子荡魔。
那所谓的魔,武侠小说中所说的修炼邪功的武林人,只能算是其一。
至于那其二其三,便是吃人的妖物,还有就是吸人血的僵尸。
不巧的是,林然林花与鲜于颖雅三人,就算是已经小心到了极点,还是被他们遇见了这位可以凭武学来铲除妖物和僵尸的天才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