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火影,武僧地藏
作者:搬书道人 | 分类:其他 | 字数:10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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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信仰之道,三身法门
在DND的神只体系中,“信仰”是所有人和神都绕不过去的东西。
一名DND世界的神只,他的成长之路,往往是都从一名建立了丰功伟业的传奇英雄开始。
随着其名号传遍本世界和各大外层位面,他往往会获得一批追随者,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实力的增加,以及众人的敬仰,神性或许也会在其体内萌发。
拥有了神性的传奇英雄于是就这样趁势建立起了教派,在众人的信仰中汲取力量,确认道路,从而点燃神火,晋升成为半神。
而等到成为半神之后,接下来等待祂们的又将是收集规则,扩大教派,最终凝聚神格,成为彻底的真神。
在这个过程中,“信仰”可以说是贯穿了整名神只的飞升之路,正是因为无数信徒的托举,祂的国才能升到天上化为繁星。
当然,信徒的奉献也并非没有回报。
除了相对应的神赐以外,信徒的灵魂,也将会受到他们所信仰神只的保护。
每当他们死去之时,他们的灵魂都将会被接引至神国之中,开始另一段新的生活。
只不过对于神只来说,信仰是一种力量,同时也是一种无形的束缚。
正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在无魔世界里,这句话或许只是一个笑话。
可在DND的世界里,一旦某位神明的行为偏离了祂所阐述的道理和信徒的期望,那么祂很有可能就会面临陨落的风险。
这就好像许多大银行一样,做到最后其实靠的就是信用,一旦储户的信任破产,那么银行面临的也即是被挤兑然后被抛弃这一种下场。
不过相比于神只的行为偏离,另一种更可怕的情况,或许就是神只被众生的信仰所绑架而不自知。
战神狂妄地发动神战,灾难之神想要灭世,欢愉之神沉迷于欢乐而不愿醒来,正义之神为了正义而审判世界……
众生的信仰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扭曲和误导了众神的意志,让其变得更加极端,偏离了自己的道路而不自知,甚至是在错误的道路上一路狂奔。
这是众神的劫数,而造成这一切的,在佛门之中的说法,就是“香火有毒”。
对此,DND世界的诸神也并非毫不在意,为了应对信仰之力的负面效果,祂们也想了许多的办法,那些【自然神】和【神系】很显然就是一种独特的尝试。
以天地规则的融合来取代对信仰之力的依赖,这是自然神明、先天神灵的道路。
而将自身权柄分割下派,招揽更多属神帮自己分担压力,这是建立神系的道路。
不过相比于DND世界神只们的解决办法,拥有两位至圣的佛门,对于香火的处理反倒是要技高一筹。
而这种处理的方式,就是佛门的法、报、应三身法门。
“一念清净心光”起,这是【法身】。
“一念无分别心光”起,这是【报身】。
“一念无差别心光”起,既是【应身】。
这其中,所谓【法身】,又被称之为空性身,或法性身,常住不灭,乃人之根本。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上曾有言:“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空性是自然而然之性,本始无意义之性,放在天地之间,是根本大道,世界本源,放在人身之上,既是我们的本来面目,也是人人所具有的真性。
所以这空性无需修行,天然成就,若是用现代科学中的心理学来描述,它也可以被称之为“本我”。
而若是放在开悟之后的佛门修行者身上,这自身本性则应该被称之为【法身佛】。
当然,若是放在其他世界,“真名”、“肉体潜意识”、“心灵之光”、“卍解”,这些也都可以归作此类。
只不过佛门对其伟力挖掘地最深,一般众生因执迷而不能显现,佛是开悟而又证悟,故能将这六根清净、不染一尘的【法身】显现而出。
至于【报身】,那是证得了绝对真理、获得果报,功德圆满,从而显现的,代表了“佛”之智慧的显示身,代表了“佛”在天地间的“果位”。
换做DND世界,【报身】就是神格的具现化,拟人化。
若是换做现实世界,“佛”是博士,那么【法身】就是博士本人,而【报身】就是那张博士学位证。
至于【应身】,其又被称之为【应化身】、【他化自在身】,乃是“佛”为了回应众生的机缘,随缘教化而变现出来的佛身。
正所谓“应以何身得度,即现何身而度之”,【应身】以【报身】为本,展现的是【报身】的不同一面。
如果说【报身】针对的是天地,是权柄,那么【应身】针对的就是信徒。
这就好像盲人摸象一样,【报身】是那头大象,而信徒是盲人,他们所摸到的每一种形象,既是“佛”的【应身】显现。
若是再类比,“佛”是博士,【法身】是博士本人,【报身】是那张博士学位证,那么【应身】就是博士在社会上的不同形象。
这位博士可以是短视频平台上一名幽默风趣的科普讲师,也可以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可以是热衷慈善的热心人士,同时还可以是一名书法家,或者是某个协会的副会长。
反正无论怎么说,博士(【法身】)就那么一个,但受到国家(天地)认可的博士学位(【报身】)可以评几个,而至于博士在社会上的身份(【应身】),那就可以有无数种了。
而佛门之所以要在一个“佛”的身份上弄出这么多的名头,搞得外行人头大,其根本目的,当然还是前面所说的,想充分利用信仰(香火)之力啦。
至于这种方法是否有用?
那当然是毋庸置疑的了!
君不见,现实社会中的那些集团公司,股权、债权错综复杂,法人、董事、经理、股东变幻万千。
如此这般,再加上皮包、离岸和借贷等手段,明明只是一家公司,却能在金融市场上如鱼得水,割得韭菜寸草不生,而且自己还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