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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家主的那些年

作者:成精的腿毛 | 分类:古言 | 字数:145.8万

第213章 血色婚礼13

书名:我做家主的那些年 作者:成精的腿毛 字数:3199 更新时间:2024-11-16 11:46:02

“就他一个人?”

“还有一个护卫,否否从未见过,三十多岁,脸上有道醒目的伤疤。”

醒目的伤疤?有点眼熟的感觉啊,我是不是在哪见过类似的人?

“他们还在外院客厅等着?”我问道。

“是的。”

“让非非来帮我梳洗吧,我去见见他。”我坐到梳妆台旁捞起梳子梳了梳头发。

“是。”

嗯?否否刚才的声音是不高兴了么?我回头看了眼离屋的否否,心中有些疑惑。

很快非非就带着人进屋来,给我梳洗了一番。

披上我的战袍,咳咳,我的披风,牵着芙蓉,身后跟着否否,再被一群丫鬟护卫簇拥着到了外院的客厅。

一进客厅,古酩睿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身后的护卫也将目光看向了我。

几个月没见古酩睿,他身上的正气又强盛了几分,看着也成熟了不少。

不过有些奇怪,我怎么见着古酩睿的护卫感觉那么眼熟呢?他脸上这疤,我绝对见过,在哪见过来着?我想想。

我脸色不变,脚步平稳的拖着芙蓉走到主位旁,木着脸对古酩睿说道:“古大少爷不必客气,请坐。”

说完我就稳稳的坐到我的主位上,眼神不自觉的就看向古酩睿身后的那个护卫。

“多谢陈家主。”

古酩睿道完谢又坐回他的位子,上下看了我一遍道:“我爹说你在海州被刺伤了,我心里很担心你,现在见你气色虽虚弱,但好歹人已无大碍,我便放心了。”

古酩睿看向自己的身后,又回过头看向我:“你认识亮叔?”

亮叔?什么亮叔?我没听过。但是他这人,我怎么越看越熟悉?

亮叔也看向我,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

亮叔长相虽然普通,但是脸上那道刀疤实在是太醒目了,从右边眉毛划拉到左边嘴角处,这么长这么醒目的疤,让我一看就觉得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好东西?好东西!他是当年那个私闯求知楼,还劈了我半本孤本,被我一手刀敲晕了的那个黑衣蒙面人!我去,这世界可真是小。

我收回了眼神,看向古酩睿,木着脸道:“不认识,只是他看着不像是好人,与你站一起,看着就更像个十恶不赦的恶人了。”

听完我这话,亮叔很尴尬的低下了头。

古酩睿用手握拳放到嘴边,清了一下嗓子,掩饰了笑意,解释道:“你误会了。亮叔只是长得凶了些而已,他脸上的刀疤也是因为救人才被伤到的。亮叔大名古亮,是我小叔派给我的护卫,他很和善的。”

听名字就听出来了,古亮,姑娘,不仅和善还柔软呢。那他当年是误闯了求知楼么?算了,闲事莫管。

我木着脸点点头,接着问向古酩睿:“你小叔近来可还好?”

古酩睿的眼神暗了暗:“甚好,只是近来他事务繁忙,人清瘦了些。”

只是瘦了而已?我还以为他会要死要活呢。切,又是一个尽说漂亮话的虚伪之人。

“古家主他虽说事务繁忙,可也要多注意休息才好,古大少爷你要多提醒提醒古家主啊。”我木着脸说完,拽了拽芙蓉的绳子,不让芙蓉跑远。

“我知道的。”古酩睿看着我,从怀里掏出一个还没巴掌大的礼盒,阳光的笑道:“我有礼物送你。”

我转脸示意了一下否否,否否上前接过礼盒,单膝跪道我面前,打开了礼盒,是一对小巧精致的玉耳坠。

同时响起古酩睿的声音:“我经过扬州时,见这耳坠素雅精致,想来应该十分衬你,便买了来送给你,希望你喜欢。”

“我很喜欢,谢谢。”我点点头,否否合上礼盒起身站到了我身后,我看向古酩睿,木着脸道:“酩睿,谢谢你,总是惦记着我,对我这么好。”

古酩睿望着我,很是深情:“不用谢我,对你好,是我最想做的事。”

望着这样的古酩睿,我眼睛有点疼,有点不敢和他对视。因为心里有愧,觉得自己对不起他。

虽然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对我这么执迷不悟,但小时候的戏言,又岂能作数,希望他能早点看开。

我避开他的眼神,不再言语。

古酩睿收了眼神,低了下头,又重新看向我,慢慢说道:“我这次见你,觉得你,变了不少,和以前不一样了,连笑都不笑一下了。”

我沉了气,组织了一下语言,有些艰难的出声:“我已非当年的我,可以无忧无虑。我身份有变,家里的事很多,都要我来主持,刺杀我的主谋,我到现在都还没查出来,诸多琐事,我真的有些累,自然也就笑不出来了。”

古酩睿皱眉,神情不忍:“要我帮忙吗?我可以帮你。”

“你非古家掌权人,如何帮啊?”我见古酴傲神情暗淡了下去,深吸一口气解释道:“酩睿,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

“我知道。”古酩睿抿了一下嘴唇,假装没事的笑了一下:“虽然我不是掌权人,可我毕竟是古家大少爷,你若需要我帮忙,我还是能帮得上你的。”

我望着古酩睿道了谢:“多谢。”

这一刻,我是真的感谢他,感谢他这么支持我。如果,我不是陈九五,古酩睿大概就不会对我这么好了吧?

不顾幸好,我是。

古酩睿笑了笑,看了眼在地上来回挪动的芙蓉,又望着我道:“从你一进来我就注意到了这只羊,你牵着这只羊做什么?是要送到厨房做火锅吗?会不会太油腻了点?这羊看着很肥。”

我心都在滴血啊,我家芙蓉是宠物啊,不是食物好不好?

我木着脸回道:“不油腻,肥点好,这只羊叫芙蓉,是我养的宠物。”

古酩睿一愣,又看了眼芙蓉,向我道歉道:“不好意思,我没想到它是宠物。”

“没事,芙蓉不会介意的。”我刚说完,芙蓉就很配合的响亮叫了声:“咩~”

芙蓉这是介意了?小芙蓉你除了宠物身份以外,本来就还是储藏食物好不好?你没资格介意。

我拽了一下芙蓉的绳子,示意它别叫,没想到它不配合的又叫了一声:“咩~”

古酩睿咧嘴一笑,他的笑容就像辰时的阳光,和煦而灿烂。

又和古酩睿闲聊了会,原本想留他吃午饭,可惜他还有事,便派了人送他出了城。

送走古酩睿后,我拖着芙蓉就往内院走。

否否跟在身后说道:“家主,刘强今晚就能送进府。”

“送到你们院子的地牢里,别叫十小姐看到了,更别叫她知道了这事。”我手一个没攥紧,芙蓉的绳子从手中滑落下来。

这一刻,我从没见过如此欢脱的芙蓉,如一只开了弓的箭一般,飞奔出去。

“啊!我的芙蓉!别跑!”

我惊叫一声,撒开脚丫子追着芙蓉就跑出去。

一路狂追,我从不知道原来芙蓉跑得这么快!

好不容易,眼看着就要踩到芙蓉的绳子了,突然脚下一空,一个没留意,一脚踩进坑里,另一只脚还在坑上面,我结结实实的来了个劈叉。

“谁特么在院里挖坑的!”

我暴躁的喊出声,身边跑过一阵风。

紧接着就见否否拽着还在倔强抗争着的芙蓉的绳子,疾步走过来蹲到我旁边,把我扶出坑,说道:“家主,这坑是春天刨的。”

我抱着否否的手站起来,骂道:“春天那傻狗,我要炖了它,我要吃狗肉火锅,炖了它,没事刨什么坑!我的大腿啊,疼死了。”

我紧紧的捂住我的右腿大腿根处,是真的疼,眼泪都疼出来了。

依托着否否的手,一瘸一拐的走回玲珑苑,窝在书房的软塌上休养着,好半天这大腿根处才缓过劲。

等到快吃午饭的时候,小玉气喘吁吁火急火燎的闯进书房,冲到我的软塌旁吼出声:“你为什么要炖春天!春天有什么错,它只是一条狗而已!”

“啊?”我一脸懵逼:“你说的啥?我怎么没听懂?”

“家里的家丁要杀春天,书香苑就快出狗命了,就因为你说你要吃狗肉火锅!”小玉流了眼泪:“都不听我的,我拦不住,为什么要炖春天?它是条好狗啊……”

我勒个大操,我的错,我掉坑里那会发火说的气话,没想到否否竟然真的让人去宰了。

我有些尴尬的转脸看向否否:“否否啊,去把人拦住,狗肉火锅我不吃了,春天也不炖了。”

“是。”否否应完声就跑出了屋子。

小玉转身也跟着急忙跑出门,眼泪都还没来得及擦干净。

等到吃午饭的时候,我坐在膳食厅磨磨唧唧的喝着非非给盛的汤。

见到否否进了膳食厅,我立马放下勺子,看了看他身后,没瞅到小玉的身影,便紧张的问否否:“怎么样?救下了吧?没出狗命吧?”

“没,家里的家丁根本压不住春天,否否到的时候,春天已经撞开书香苑的门,准备朝玲珑苑这边跑了,否否拦住了它。”

否否说到这,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春天的力气实在是大的惊人,要不是十小姐赶到安抚了它,否否不一定能拦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