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休夫后,她比将军前夫还招蜂引蝶

作者:一世风华 | 分类:古言 | 字数:113.8万

第224章 二哥和四哥快要来京了

书名:休夫后,她比将军前夫还招蜂引蝶 作者:一世风华 字数:2266 更新时间:2024-11-16 12:07:09

沈府。

沈宁睡醒之际,有客人前来拜访。

采莲:“小姐,祁国公府的二小姐想要见你,正在堂里侯着。”

沈宁嫁进顾府的三年里,祁国公府的二小姐,时常来看望她。

采莲欲言又止。

“想说什么,就说吧。”沈宁洗漱完毕,喝了口醒酒汤。

“小姐……你休夫那日,奴婢去求了许多人,也去了祁国公府,二小姐祝小姐原是想帮你一把的,是被祁国公拦住了。”

“我知道。”

沈宁裹紧了大氅,“去见见吧。”

祁国公因为被甄夫人在高台之上 揭露与北幽有关,便和甄世洪等人一同入狱了。

堂前。

祝心愿焦灼地踱步,身穿水蓝色的长衫,外头是一件白色的带毛披袄,有一双似蹙非蹙的罥烟眉,衬得这满园凛冬,都增添了些愁色。

“阿宁。”

祝心愿望见沈宁,眼睛亮起了光,提着裙摆沿着长廊快步走到了沈宁的跟边,一双纤纤玉手紧握住了沈宁的腕部。

“你是知道的,我爹不可能做出那样惨绝人寰的事情,你如今是皇上的义妹,可否去皇上面前求求情?我爹都一大把年纪了,原就多病,每年冬日都难熬,我怎么忍心看他在牢里过呢?”

祝心愿说着说着便啥簌簌地掉下了泪珠,眼下是淡淡的青灰色,可见昨夜未眠。

“坐下说。”

沈宁记得祝心愿雪中送炭的情分,带着她进了屋,吩咐采莲煮了一杯热茶。

“阿宁,因为这档子的事,昔日交好的人都闭门不见,唯有你不避嫌与我一见。”

“我知道我的请求很过分,只是我实在是没办法了。”

“我相信我爹的为人,我也知道,只要你去请求皇上,皇上定会饶恕父亲的。”

祝心愿捻着帕子拭去了眼尾的泪珠,但眼泪却像是决堤的洪水,源源不断的,怎么都止不住。

“你休夫那日,我未曾帮上什么忙,见你回到沈家,自以为你可重享富贵,便也不多加来往。今日实在是有事相求,别无他法。”

祝心愿巴巴地看着沈宁,“阿宁,你会帮我的,对吗?”

沈宁平静地望着她,沉默了好一会儿便说:

“心愿,北幽之事的调查取证,我都会参加,如若令尊有冤情,我便拼了这条命,也会保下令尊。但若事实如此,那我便无能为力。”

“能有阿宁这句话,我便能放心回府了。”

祝心愿把茶喝完,抬起了眼帘,红红的眸子再次看向沈宁。

“阿宁,你真好。”

祝心愿也怕给沈家带来麻烦,并未多留,起身便要离去。

“心愿。”沈宁喊住了她。

祝心愿站在玄关处回首看来,

“你曾经不是说,想去看看西北的大漠吗?”

沈宁微笑,“十二月的大漠,最是好看了。”

祝心愿瞳眸微微一缩。

她不是玲珑聪慧的人,却也听懂了沈宁的暗示。

她抿紧了殷红的唇,对着沈宁欲言又止。

末了。

她徐徐地转过身去,拖着疲惫无力的身躯,走了出去。

沈宁站在廊下,望着祝心愿渐行渐远的背影,心口沉闷了些许。

“走了?”

沈修白迈步走来,双手环胸倚靠在一边。

“嗯。”

“依你之见,祁国公是冤枉的吗?”

“八成希望,参与北幽之事了。”

沈宁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此案主谋,必诛九族。

一旦确定,莫说祁国公了,祝心愿也不能幸免。

她唯独能做的,就是提醒一下祝心愿,趁早离开上京城。

再多的,却也不能了。

“今日最迟傍晚,应当就会判刑了。”

沈修白说罢,拿出了一张黛蓝色烫金符文的帖子出来,并递给了沈宁,“燕京学宫给你的帖子,盼望你重新回燕京学宫,在今年的宫武宴上大展风华。”

这算是沈宁在武堂的最后时间了。

等到了年后,就要统领镇南军。

“对了,老二跟老四也快回来了,二嫂又怀有身子了,已经四个月了。”

说话时,沈修白的眉目,流转着晶莹温润的光。

二哥和二嫂已经有了一双龙凤胎,且都老大了,估摸着六岁左右。

沈宁未出阁的时候,最喜欢去逗弄二嫂刚生下来的宝宝。

很软,很可爱,白皙通透的像是个瓷娃娃。

彼时,天不怕地不怕的她,抱着那两个宝宝,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不小心就弄碎了。

二哥是钟情山水之人,恣意潇洒,有着自由的灵魂。

既不习武,也不从文,偏爱做点小生意。

用二哥的话来说,就是:

若想行得万里路,就得先用万贯财。

没钱,是寸步难行的。

……

沈宁想到这里,眉眼也浮起了温和的笑。

说起来,好多年没见二哥他们了。

而在她的青葱岁月里,二哥、二嫂的感情,以及大哥与叶倾城的故事,让懵懂的她,有了一丝向往。

向往自己能其中之一。

“四哥还是老样子吗?”沈宁问道。

沈修白回:“老四这几年都没回家,今年会回京,许是知晓你回家了。”

四哥沈如是,早些年游历四方,在一个小城,遇到了一个温柔如水的姑娘。

那时年少,一见钟情。

许诺来年,必会上门提亲,带女孩回京。

然而四哥提亲时遇到了山匪,几次置之死地而后生,耽误了半年的时间。

正是这半年里,女孩的家人,偏是不信四哥是大燕沈家的公子。

更是把四哥留下的信物卖了。

逼得女孩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土财主。

新婚那晚,她身穿嫁衣,割腕自杀。

只留下一封血书。

是鲜血淋漓却又触目惊心的三个字:

沈郎妻。

她出嫁了。

嫁给了还没来到小城的新郎。

沈如是后来出现在小城里,跪在女孩的坟前,哭得歇斯底里。

再往后,四哥回京后,忽然弃武从文,要当个文官。

他用了好些时间,只为了去小城里,当一个小县令。

沈如是赴职的那天,穿着一身喜袍从上京城离开的。

他如新郎官般,进入小城,并未去县衙,而是去了女孩的坟前。

“我来晚了,婉婉。”

“日后,谁也不会把我们分离了。”

“……”

沈宁以为,男欢女爱,便是如此的。

故而,她也飞蛾扑火了一把。

奈何火焰里若只有一个人的灰烬,便算不得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