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列颠之影
作者:趋时 | 分类:奇幻 | 字数:190.7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二百五十二章 暴脾气的德意志诗人(5K4)
清晨的伦敦,依旧像是往常那样飘着如丝绸般细密的小雨。
伦敦南华克,道蒂街的街道上,坚硬的马靴踩在砖缝间的积水潭里,溅起一阵水花。
硬质的牛皮高筒靴,紧身的鹿皮骑行马裤,再配上一身恰到好处的沙漏型修身款蓝黑夫洛克外套,一根带有银扣的腰带,奶黄色的马甲搭配上带着花褶边的深黑亚麻衬衫与领结。
柔顺的白手套轻轻向上一抬,黑布雨伞微微顶起,露出了那双藏在雨伞下带着红芒的黑色眼睛与高顶礼帽。
亚瑟的嘴里含着烟斗,鼻尖时不时冒出三两团白气,让人分不清其中的主要成分到底是水汽还是尼古丁。
与亚瑟相伴而行的正是他的法兰西警务秘书,或许是因为才加入苏格兰场没多久,他对于警察制服的热爱阶段还没有过。即便亚瑟要求今天便衣出行,路易·波拿巴还是穿了一套与平时执勤制服差不多的衣裳。
他今天的衣着与平日的唯一区别可能就在于,他把苏格兰场的深蓝色燕尾服给换成了深黑色的。
二人一边迈着步子,一边闲聊着。
路易笑了笑:“长官,您……”
路易的话还没说完,便看见亚瑟摆手道:“现在虽然是工作时间,但是咱们并不在苏格兰场,而且这次是便衣行动,所以你用不着叫我长官,叫我亚瑟就好。你知道的,我很喜欢和人交朋友,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法国胖子当朋友了,但是我也不介意再结交一个瘦的。保证生物的多样性不仅对于地球很重要,对于朋友也是一样的。”
“那么好吧,亚瑟。”
路易撇嘴笑了笑:“不过你用生物多样性这个词儿来形容交朋友是不是太过分了,虽然我不介意和朋友开开玩笑,但是有的人可受不了这种玩笑。除非……伱平常还会和猴子交朋友?”
亚瑟叼着烟斗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路易,看来你已经成为一个合格的侦探了。或许再过不久,我就能考虑交给你一些刑事犯罪侦查部的案件侦办工作了。不得不说,你在当警察方面还是挺有天赋的。”
路易笑着问道:“亚瑟,你还没回答我呢,你难道还真的会和猴子交朋友?你们该不会是在伦敦动物园认识的?”
亚瑟听到这话,猛地停下了步子,他深吸了一口气:“路易……”
“怎么了。”
“不要随便给我的母校起外号!”
路易诧异道:“啊?我知道伦敦大学的教育理念十分宽泛,但是那里居然还招收猴子吗?它是怎么混进去的?”
“我也不知道,或许是因为下院的笼子没关牢吧。不过猴子念大学有什么大不了的,猴子这个物种向来勤奋,它们有事没事还会自学波兰语呢。”
为了佐证自己的论断,亚瑟还不忘从怀里抽出那本马丁送他的《伯尼·哈里森的奇妙之旅》。
他把那本书塞进路易的手里,开口道:“看到没有,猴子还会写书呢。”
路易·波拿巴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可当他看到伯尼·哈里森的名字,顿时笑出了声,他开口问道:“既然如此,你干嘛不招只猴子在《英国佬》上刊登呢?亚瑟,你不是一直抱怨缺作者吗?”
亚瑟听到这话,只是嘬了口烟:“以前我们确实是有的,但是前阵子他回南美老家了。”
“南美老家?”
亚瑟听到路易的问话,也知道这问题不能再继续了。
此时《英国佬》正在想方设法的在不列颠树立埃尔德的光辉形象呢,这个精心编织出的‘善意’谎言可不能从他的口中不攻自破了。
亚瑟打量了路易的衣裳一眼,转换话题道:“怎么?苏格兰场的制服还没穿腻吗?就算说了便装,你也只是挑了件款式差不多、颜色不一样的。你是对于制服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
路易摇头笑道:“也谈不上特别的爱好吧。不过我觉得制服的质量通常都不错,色调搭配与款式看起来也很美观。你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士兵愿意为拿破仑效力吗?除了对他的崇拜以外,当兵能有一身体面、帅气的制服穿也是个很重要的考量。
在拿破仑时期,一个最最普通的法国步兵的全身服装也价值250法郎,如果当上了骑兵,那就更不得了了,那一身直接奔着五百法郎去了。如果做了重装龙骑兵又或者是近卫军,那一身行头的花费可是高达2000法郎的。
就拿法兰西帝国最精锐,也是最受我伯父信任的老近卫军和近卫骑兵来说吧,你猜猜他们有多少套制服?”
亚瑟想了想,随口报了个数:“五套?”
“五套?算你答对了一半,老近卫军确实是五套。但近卫骑兵们则是十套。”
路易不无自豪道:“作战服、行军服、野战服、常服、执勤服、厩务服、社交服、便服、阅兵服、盛大阅兵礼服,这些全都是单独分开的。而且每支军团的服装都各有特色,这一点和你们不列颠一样,第五团是带柠檬黄织纹的白色上衣和天蓝色马裤,第七团则是穿带水仙黄色织纹的绿色上衣和猩红色马裤的。
第二百五十二章 暴脾气的德意志诗人(5K4)
通常来说,君主们都对士兵们的服装和仪容十分上心,普鲁士的腓特烈三世是这样,俄国的亚历山大一世是这样,不列颠的乔治四世也是这样,而我的伯父又是君主里的个中翘楚。不过相对来说,法兰西的军服设计的要比其他国家的军服更加合理。不列颠的军服强调美观有些过了头,以致上衣被设计的实在太紧,有的士兵们连穿都穿不上,更别提操作火枪了。
不过在军服方面,我也不能过于批评不列颠,毕竟虽然乔治四世执着于漂亮军装,但是威灵顿公爵后来及时纠正了他,他向国王抗议说‘士兵们穿着这样的服装甚至都不能呼吸了,这样还怎么打仗’。而且在反法同盟当中,不列颠也不是最强调美观而忽视实用的。
我听我伯父说过,奥斯特里茨战役时,俄国皇家近卫骑兵团的指挥官康斯坦丁大公下令全团在距离战场两英里的地方下马修整,他们先是清洁了他们的军服,随后又给头发上扑了粉并换上了刚刚从圣彼得堡运到的新马鞍。虽然这样的行为看起来有些多余了,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样的做法或许也激发了他们的战斗精神。
在奥斯特里茨的漫天雪花中,反法同盟军队的失败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但是这支沙皇近卫骑兵却表现出值得尊敬的战斗意志,他们战斗到了最后一刻,直至近乎全军覆没。”
亚瑟听完这段话,微微点头道:“非常精彩的故事。不过,路易……如果你能把这个故事留到待会儿再讲就更好了,我们马上要见的那位先生应该会喜欢这些故事的。”
路易·波拿巴皱眉道:“你……亚瑟,你说的那位先生,难道也是和伯特兰先生一样的波拿巴派吗?他也是法兰西人?”
亚瑟吐了口烟:“他如果是法兰西人,那这事儿估计还没有这么复杂。路易,我必须得说,拿破仑这个名字除了不受不列颠人的欢迎以外,他在欧洲的其他地方还是挺受尊敬的。波兰人、意大利人、比利时人当中都有许多支持他的。不过咱们今天要见得那位先生,并不是来自这三个区域。”
路易·波拿巴听到这儿,几乎是第一时间猜到了答案:“那我觉得,那位先生多半是个德意志人?”
亚瑟点了点头:“准确的说,他是个德意志犹太人,而且还和本杰明一样,是个改了宗的犹太人。我们今天要拜访的就是那个出身于杜塞尔多夫的搞事专家——海因里希·海涅先生。”
“海涅?”路易·波拿巴琢磨了一下:“我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
亚瑟开口道:“他那份《诗歌集》在欧洲各地卖的都不错,你估计也在报纸上读过三两句。我的心胸似大海的波涛,深沉的乡思牵动着我的心。啊!我好想念你,你那娇好的身影!”
路易眼前一亮:“这首原来是他写的吗?不得不说,这首诗还真有点拜伦的感觉。”
亚瑟闻言也赞同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海涅就像是拜伦勋爵的精神继承人,但遗憾的是,他继承的只有半拉子,就像是我们新国王的加冕典礼一样。”
“这话是什么意思?”
亚瑟回道:“咱们都读过拜伦勋爵的诗句,也都了解他那能编出几百幕歌剧的混乱私生活。拜伦勋爵这个人一方面愤怒、好斗、爆裂的像火,另一方面,他又多愁善感有时候会哭哭啼啼的。”
路易闻言笑着问道:“但是这也谈不上是什么缺点,毕竟他是个诗人嘛,诗人不都是这样的吗?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
亚瑟回道:“路易,你误会我了,我没打算对拜伦勋爵说三道四的。我只是觉得,海涅先生虽然和拜伦勋爵有几分相象,但是他对于拜伦的继承只有一半,他并不喜欢哭哭啼啼的,他只是单纯的愤怒、好斗,就像是个一点就着的火药桶。”
“喔……”路易挑了挑眉毛:“听起来还挺难对付的。不过他既然这么难搞定,咱们来触他霉头干什么呢?他是犯了什么事吗?”
亚瑟闻言,并没有将莱昂内尔·罗斯柴尔德那天和他在高尔夫球场的谈话交代出去,而是糊弄的回着话:“就像我刚才所说的,海涅先生是个危险分子。虽然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来伦敦,但是为了防止他在不列颠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我觉得还是最好先摸摸他的底细比较稳妥,这也是警务情报局的职责范围,不是吗?”
路易好奇的问道:“所以他到底干了什么出格的事?”
亚瑟也不说话,他只是从兜里摸出了一份剪报递了过去。
路易接过剪报,那是一份来自巴黎的报纸,熟悉亲切的法语却书写着令人忍俊不禁的文字。
——我听说所有人都在高呼着自己热爱自由,我在我路过的每一座城市,待过的每一个国家都听到了这样的论调。我一开始也为了这样的现象感到振奋不已,我觉得全世界的人们仿佛都和我站在了一起。可随着我在这些国家待得越久,我才越发现,虽然大家都说自己爱自由,但是他们热爱自由的方式却是不一样的。英国人爱自由就像爱他的合法妻子,平时英国人对她不闻不问的,但是如果谁敢伸手,那他们就要跟谁拼命。而法国人爱自由就像是爱情人,想起来的时候热情如火,巴不得天天和她腻在一起,没兴趣了就不闻不问,仿佛从来不认识这个女人。至于德意志人,大伙儿都知道,德意志人都很重视传统,德意志人爱自由就像爱我们过世的老祖母,平时想不起来,想起来了就大哭一场!
——普鲁士说:按照我们的税法纳税,你就等于在物质上有了一个统一的德意志祖国。可我这个人比较奇怪,我偏偏想让德意志各邦国在精神上也统一起来。这时候,我听到奥地利的梅特涅首相在旁边喊:你完全用不着担心这个,精神上的统一由我们负责,因为奥地利会负责出版审查的!
路易看到这儿本来已经绷不住了,可当他的视线移到最下方时,那抹压抑的笑容终于藏不住了,他就站在伦敦细雨的街头捧着肚子大笑了起来,就连黑布雨伞都掉在了地上。
最后一份剪报也从他的手里飘到了地上,上面写着的是海涅先生近期的一份诗歌作品。
《悲歌》
作者:海因里希·海涅
因为如此,
我待了很久,
我流连异国他乡,
等着心爱的姑娘,
直等到在教堂,看她披上婚纱。
干他妈的,我不是新郎!!
她是娇艳的紫罗兰,
在我记忆中熠熠生辉。
这轻狂的姑娘!我竟然从未染指过!
操他妈的,我怎么能这么蠢呢?!
亚瑟停下脚步,望着笑得不能自已的路易·波拿巴,也捏着下巴品味着那份诗歌的余韵。
他自言自语道:“还真别说,这首《悲歌》让我头一回觉得,埃尔德距离伟大诗人好像也没有那么远嘛。”
正当他嘀咕着呢,他一抬头忽然发现前方的旅馆前传来了一阵冷嘲热讽的争吵声。
那是一个手里提着个酒瓶子、头戴灰色毡帽的典型不列颠地痞,还有一个从头到脚穿着一身黑,唯有衬衫是白的棕发青年人。
只见地痞吹了声口哨,扬着脑袋讥讽道:“嘿!你知道吗?我前不久去加勒比探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小岛,那个岛上竟然没有犹太人和驴子!你说奇怪不奇怪。”
棕发青年人一脸平淡:“我不觉得奇怪,只是觉得有些遗憾。”
“嗯?”地痞挑眉道:“为什么遗憾。”
青年人开口道:“没有犹太人和驴子的小岛是不完整的,所以不如你和我一起去这个小岛上弥补这个缺憾吧。我今天下午就能动身,只是不知道,您什么时候能够抽的开身呢?”
那地痞听到这话,顿时瞪大了眼睛:“你……你这个犹太佬,你居然敢侮辱我?”
“我侮辱了您?”青年人高傲的扬起脑袋道:“是您把自己看得太扁了,我差点忘了问您,您为什么要对号入座去当驴子呢?”
地痞扬起酒瓶子吓唬道:“你……你这个混蛋……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敢给你点颜色看看?”
青年无所谓似的耸了耸肩,他指着对方手里的酒瓶子,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对,没错,就用那个瓶子,给我狠狠地往这儿来!我最近还在发愁怎么才能扮的像是个正宗的不列颠人呢,您倒是给我出了个主意,您看,我的头发还是挺茂密的,您一瓶子下去,估计我就离正宗的不列颠人不远了。”
青年的挑衅显然激怒了地痞,他抄起酒瓶子就要狠狠地朝青年的头上砸下去,但是还未等出手,他的手腕便被人死死地攥住了。
地痞回头一看,他的背后不知何时多了个高他一个头的健壮绅士,甚至他的屁股后面还带了一个跟班。
亚瑟一只手捏着混混的手腕,另一只手不慌不忙伸进怀里抽出插在腰带里的文明杖,他拿着文明杖在地痞面前晃了晃:“认识这个吗?”
地痞愣了一下,旋即沉重的咽了口吐沫,缓缓点了点头。
亚瑟又问道:“那你应该知道我是干什么了的吧?”
雨点拍打在地痞的脸上,混着汗珠从他的侧脸流了下来,一滴滴啪嗒啪嗒的落在地上:“当然,先生,您……您都把龙虾钳子伸出来了,我……我还能不知道您是干什么的吗?”
亚瑟微微点头道:“既然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了,那么我想问您,您是干什么的?”
“我……”地痞在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您是新来的吧?这一片的老人都认识我,我是在道蒂街捡马粪的汉森,我做的可是正经营生。今天这不是不赶巧,下雨了吗?路上也没有马粪,我就想着随便找个先生聊聊天,等这阵雨过去了,我就得开始工作了。”
路易见状从兜里摸出一便士塞进地痞的手里:“汉森先生,那么就请您去路边找个酒馆喝杯酒暖暖身子吧。路上风大雨凉,站在大街上聊天可是很容易生病的。”
地痞听到这话,赶忙顺坡下驴道:“喔!谢天谢地,我今天怎么能碰上您二位这样好心的先生。我听您的,我马上就离开这里,我想这种时候,我的确需要一杯酒来暖暖我砰砰乱跳的小心脏。”
亚瑟撒开手,地痞捏着一便士就像是撒开的兔子一样,头也不回的跑了。
亚瑟望着他消失的背影,正准备问候一下那位棕发青年人呢,岂料对方倒是抢在前头开口了。
青年人打量了他们俩一眼,又抬头看了看天,他终究还是友善的伸出手道:“感谢二位的热心帮助。现在驴子去水槽里灌马尿了,看在你们让他停止打鸣的份上,虽然天色有点早,不过如果你们没有工作要忙的话,不如我也请二位喝一杯吧?”
亚瑟问道:“马尿?”
青年点头道:“没错,最正宗的。我唯一能保证的就是,咱们喝的肯定要比驴子喝的风味好。”
感谢盟主sunceol的打赏,盟主加更这两天送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