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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胥吏实录

作者:胖子爱做梦 | 分类:历史 | 字数:110.4万

第125章 租房案(3)

书名:古代胥吏实录 作者:胖子爱做梦 字数:2126 更新时间:2024-11-16 12:23:02

嘶……

曹休吸了一口气凉气,这段话不是曹佣故意不用标点的,而是这个文书契约上就是没有标点的。

先帝变法之前,契约文书上没有规定必须用标点的,所以民间大部分契约文书上都是没有标点,有也是一个“?”号来表示停顿。所以导致了很多契约文书会产生歧义,闹不清楚,需要双方自己当时的中人来重新争执,当初是什么意思。

不过,这个案子的当时立文书的两个人黄老十和林大福都已经去世了,当时的中人也已经不在了,根本没办法来证明这句和文书的具体断句是什么样子的。

所以,就需要县衙来判定那方的断句是准确的了。

可是县衙判定的依据是什么呐?

大抵只能依照:谁和立文书人亲近谁更能了解立书人的意思、谁的文化水平更高谁更能理解立书人的意思、谁向县衙提交的“证物”越多谁就更能理解立书人的意思。

就算是文曲星进士老爷,也只能这样子了。

要是后世,还可能按照之前黄老十一家缴纳房租的收据之类的,来证明双方约定俗成的意思。可是现在大乾朝不认这条,而且也根本不会有什么收据之类的!

若是曹佣代理的是林家这边,自然好说了,依靠立书人林大福儿子的身份,加上向县衙提供的证物,自然可以让县衙按照李家想要的断句来判了。可是曹佣代理的是黄家这边,问题可就大了。

按照血缘关系,林家这边是立书人的儿子,黄家这边只是受益人的儿子,根据逻辑来看,林家自然更能了解立书人的想法。俗话说的好,知子莫若父,知父也莫若子,毕竟儿子是受到父亲熏陶长大的,也是最像父亲的。

按照文化水平,对方讼师是方圆几百里有名的讼师方棠晶,可以算是讼师中的霸主,而曹佣只是一个新进的的小小讼师而已。而且和曹佣这样子读书不成只能做个讼师的人不一样,方棠晶当初可是有名的才子,据说是很有把握能中举的。只是因为家道中落,无力学业,只能做个讼师来谋生而已。

按照可以向县衙提供的“证物”来看,林家是几代被称为善人的富裕人家,而黄家这边上代还是与蛮人混居的穷苦人家。相对林家而言,黄家能够提供多少“证物”啊?

要是遇上一个刚入官场的进士老爷,还有可能为了爱民如子的名声,偏帮黄家一把。可是现在署理知县事的县丞大老爷可是一个做了多年佐贰官,好容易才掌握大权的官场老油条,只会依照“证物”,秉“供”执法了。

曹佣也知道这个案子对自己这边很是不利,可是事关自己岳家,又不能弃下不管。

“曹小弟,万请帮我这一次,不然我岳父一家十余口就要沦落街头了。”

看曹佣说的诚恳,曹休只好应了下来,虽然自己算不上什么好人,可是大概也是有底线的。所谓坑蒙拐骗之类的,只会用到坏人身上,对好人总是抱有一份好感的。

回到县衙后,曹休到工房露了个面,就又转到刑房了。和王启年打了声招呼,就敲开了门来到了刑房内的小房间里。

乐勇抬头看了曹休一眼,又低下头继续看自己的杂书,曹休只能厚着脸皮讪笑道:“刑书大人,俺想向您打听一个案子,不知道方不方便?”

乐勇皱了皱眉头,说道:“又是什么案子?你要知道虽然我管着刑房,可是刑房内也是有这么多兄弟的,不能只靠面子就把案子处理了,不然这么多人只靠一点工食银怎么活?”

“我家那么多人吃什么喝什么?我家妻子、琳娘、粉娘、玉娘、琪娘用什么花什么?”

“咱们衙门里的人也得讲规矩,该收的礼钱、费用必须得收,天王老子来了也得收。”

曹休赶紧低头哈腰,说道:“舅舅教训的是,外甥记得了。只是先打探一下,了解案情之后才好收钱不是。”

乐勇点了点头,说道:“你要打听什么案子?”

曹休赶紧凑过去轻声说道:“黄林两家的租房案。”

乐勇撇了一眼曹休,摇了摇头说道:“你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敢招惹这个案子?”

“告诉你吧,这个案子已经被钉死了,黄家是翻不了身了。要知道为了这个案子,林家不但请了锦山府最有名的讼师方棠晶,还给县丞大老爷送了大礼。就算黄家请的讼师能说的过方棠晶,县丞大老爷也不会听从的。”

“既然你来替黄家打听,那就转告给黄家,趁早赶紧收拾收拾,自己找个地方搬出去。同时让他家把他那个如花似玉的小孙女打扮好,给林老爷送去,省的挨了板子被罚赔给林家。”

“送去了还能当个小妾,受了宠还能贴补家里,要是被罚赔给林家,那可就是为奴为婢了。”

“这……”曹休惊讶的问道,“不是只有一个房子吗?怎么又牵扯到黄家的小孙女了?”

“哼,”乐勇哼了一声,“林家可是几辈传家的积善之家,一但出手怎么可能只图谋一个房子呐?为了这个事林家请了方棠晶又给县丞送了礼,收回原本属于自己家的房子怎么可能就能满足林志营林老爷啊。”

“要知道一但县丞判了林家胜诉,那么就表示这些年黄家一直是没有交够房租。那么林家要求黄家补足之前亏欠的房租也是理所当然的。可是黄家又怎么能补足的了所谓亏欠林家的房租呐?”

“既然补足不了,林家要求黄家的小孙女去林家府上到丫鬟,干一辈子也是理所当然的。甚至根据所谓黄家亏欠林家的房租,就算让黄家一家到林家当牛做马也是合理合法的。”

年租大钱三十万,就是相当于白银一千五百两,这么多年下来,就算不计算利息也得有白银七八万两了。不要说什么黄家这样子的普通人家了,就算是乐勇这样子世代在县衙刑房的书吏世家,也拿不出这么多银子啊!

所以,要想护住黄家,那么这个案子就不能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