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兄上任,我成了女县令
作者:洛小仙儿 | 分类:悬疑 | 字数:10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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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矛盾之处
“按理来说,死者受了这么重的伤,应该会有很多血液才对,但此处并无太多的血液,”唐十七指着凌乱的四周,“此处有死者的脚印,还有他背上的尸斑,都说明此处是案发现场。”
她又指了指死者的脸,“你瞧他的脸,人死了之后,面色呈青灰色,此人还失去了血液,更是面无人色,但他的嘴唇,竟还有一点儿嫣红。”
“岂不是怪哉。”唐十七伸手摸了一下,手指就沾了些许,她将手指放在鼻尖下轻嗅,“有点儿熟悉的味道,可是想不起来,在哪里闻过。”
“哎呀,这简单呀,不是还有常木头嘛。”卫安一指那边,还在问话的人。
唐十七下意识的顺着他的话看了过去,目光变得幽深起来,甚至有点儿哀怨,以及潜藏的嫉妒之色。
这几年所有人都在成长,常青的模样也变了不少,比起前几年来,人又高了些,呃,更白了些许。
按说他一位男子,生得比自己白净就算了,同样是在外面,风吹日晒的,他倒好,像一块玉似的,经打磨之后,越发的白润。
真可气呀,唐十七如是想道。
又见他正在问那位猎户,“你追的是什么猎物?”
猎户:“一只兔子。”
“一只兔子跑进深山,你一个人追进深山里,不害怕吗?”常青似是在关心他。
猎户摇摇头:“追的时候,哪里想那么多。”
常青点头,“也对,人急着起来,确实什么也不顾,只是你是哪个村子的,是吃不上饭了吗,为了一只兔子,连命也不顾了。”
唐十七为他的问话,暗暗称奇,既能问出对方是哪个村子的,还能打探到那个村子是否有欺占之事,虽然庄稼有培育出良种来,但是有些地方的欺善怕恶是见不到光的,只有从一些小事上,从旁可推敲一二来。
猎户看着三十来岁了,他听到这话,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官爷,小民在八里村里,倒也不是吃不上饭,是我家那位,就喜欢这些小东西,我想打一个回去,哄他开心。”
常青:“......成亲这么多年,你还能爱护她如初,倒是一个好人。”
“官爷过奖了,小的今年才成婚呢,”猎户见所有人都呆住了,又乐呵呵的说道:“要不是这几年来,咱们县令改善了大伙的生活,小民也不会这么早就娶上媳儿了,我兄长他们,可是快四十了才娶到的。”
看他说得高兴,常青也跟着勾起了嘴角,“确实是一件高兴的事,但是你也不能因为对方喜欢,连自己的命也不要了,可有想过留下对方,孤苦无依,一个人该是多么的难过。”
猎户连连点头,表示下次再也不会了。
唐十七则是嘴角抽了抽,这货是写话本子上瘾了吧,近来他写了几册关于风花雪月的,不少人吃饱喝足,就爱看这些,倒是让衙门又富裕了一些。
“你是如何发现死者的?”常青又问。
便是经常打猎,见惯了生死的猎户,此刻也不禁抖三抖,见到同类的死亡,无比瞧见异类要恐怖许多,尤其是那瞬间的冲击。
当时,他放弃了自制弓箭,悄悄的别到了腰后,看着在草丛里吃草的兔子,那小嘴不停的蠕动着,丝毫没感觉到危险即将来临。
说时迟,那时快。
兔子吃饱转身,就要离开原地时。
猎户一个‘恶虎扑食’,就朝着那兔子扑了上去,结果兔子没扑到,摸到一具冰冰凉的尸体,“小民今日出门,肯定没看好黄历。”
常青嘴角一抽,他瞥了眼尸体的方向,见俩人都在看他,后者微微点头,他道:“既是如此,你便先回去吧,这里的事情,先不要说出去,万一引来了凶手......”
猎户原本想回去吹嘘的,听到后面的凶手,顿时打了个哆嗦,觉得这深山里到处都是凶手,“小民知道,回去肯定不会乱说的。”
常青这才点了点头,遂朝唐十七两人走去,“唐县令,方才是有什么事吗?”
唐十七指着地上,“看,此处是被压折的草枝,想来那位猎户并没有撒谎。”
她看了一眼,躲在常青背后,一直在坐怪动作的卫安,不由得有些无语,但还是开了口, “其他的都还好,只一事不解,你瞧死者唇上的红脂,我二人看不出来,究竟是什么。”
唐十七说着,晃了一下,她手指沾到的红脂。
常青脸色一僵,倒也没凑过去闻唐十七的手指,也没有凑近死者的嘴,他又不会验尸,自然不似仵作那般,无所畏惧。
他也伸出手指,在死者的唇边,沾了一些,凑近闻了闻。
常青的脸色顿时变得古怪起来,他上下打量着唐十七,似在看什么怪物一般,“唐县令,不是我想要说你,都订过亲的人了,你怎的还对女儿家的事,一无所知,仔细未来的县令夫人,将来不跟你过日子。”
唐十七:“......”,她究竟做什么了,怎的一个两个的,都将他当成一个绝对大渣男,还苦口婆心的说起教来了。
而且,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因为大家都成长了起来,近来说的事情,无论怎么绕来绕去,都离不开成婚二字。
说的人没有说烦,她耳朵都听听出茧子来了。
“咳,常木头啊,这些事儿回头再说,你这是闻出什么来了?”唐十七打定了主意,只要她不接话,对方就没法儿再多说一句。
常青也是话赶话,眼下案子要紧。
他不放心又凑近闻了一下,这才道:“这是女郎常用的唇脂。”
唐十七和卫安愣在原地。
田信也凑了过来,“唐县令,尸体什么时候带回衙门呀?”
唐十七这才回过神来,又想起方才常青的话,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即使没成婚,一年到头,好歹也该送过未婚妻一些东西吧。
竟连女儿的唇脂都分不出来了。
她这回脸是真的烧了起来,难怪觉得味道熟悉。
这不是她从前在家时,惯常用的东西吗?
“难道凶手是一位妙龄女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