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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疯批?病娇修罗场里当万人迷

作者:提灯望月 | 分类: | 字数:50.8万

第6章 谁准备欲擒故纵

书名:全员疯批?病娇修罗场里当万人迷 作者:提灯望月 字数:2680 更新时间:2024-11-06 02:52:33

灯是一家酒吧。

老板不是富二代,也不是富一代。

他是乐团小号半路出家玩摇滚的老炮。

人到中年后,他有了比他小十来岁的娇妻。

然后,又很快有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养家,成了他的责任。

他不再和朋友全国各地的流浪和巡演。

他租下这个偏僻的地方,开了一家叫灯的酒吧——意为,为每一个喜欢小众音乐的人,点一盏灯。

五年的时间,灯成为了这座城市里的小众音乐的圣地之一。

向惟析有三个梦想。

第一,成为一个rapper,获得在灯演出的资格。

第二,成为一个出道的rapper,发一张正规唱片。

第三,成为一个出名的rapper,在国内的地下rapper圈有一席之地。

但就目前来看,他连第一个梦想都没有实现。

灯什么类型的演出都承办,驻场歌手却不是谁都有资格做的。

向惟析装备齐全,也混过不少场子,却没有拿到灯驻场歌手的资格。

圈子里有句话,能在灯做驻场歌手,那等于撬开了所有唱片公司的大门。

没出片歌手和出片歌手,那是专业和业余的区别,车祸现场和录音棚精修的区别。

灯现在的三组驻场,一组是摇滚乐队,已经签了唱片公司,发过两张专辑,在圈内备受好评,只是卖不出数量,属于叫好不叫座;第二组是一个流行歌手,一个漂亮的女孩子,高音惊艳,正在被三家唱片公司追逐,本人却只想参加选秀;第三组是一个rapper,艺名凯,就是之前望舒从出租车司机嘴里听到的粉毛。

向惟析视凯为自己的毕生之敌。

因为,他就是输给了凯,才没有得到驻场的资格。

失败之后,心高气傲的向惟析直接跑了。

不,是苦修去了。

他花了半年的时间,辗转了六个城市,直接在别人演出的时候上去和他们battle。

他打遍天下无敌手。

所以,他回来了,来找凯。

看看他看到了什么,一个除了脸什么都没有的窝囊废说要来驻场?

呵呵。

他以为他是谁?

向惟析扬着下巴,一脸桀骜不驯的看着望舒。

望舒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

他平静的看着调酒师:

“你们店门口贴了招工启事。我觉得我可以。”

他本来没想那么快出现在向惟析面前。

但人类有句话叫做计划赶不上变化,又有一句话叫走得好,不如走得巧。

酒吧门口的招工启事不在望舒的预料中。

向惟析的出现也不在他的预料中。

可结果,出人意料的好。

现在差的,就是他的一鸣惊人了。

调酒师放下手里的酒杯,正在收拾桌椅和台面的其他服务员也都停下了自己手里的活。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望舒的身上。

他真的是一个特别漂亮的男孩子。

不是青涩干净的那种校草风格的漂亮,而是那种颜色对比强烈,复古浓艳的美丽。

他的身上带着一股子颓废和萧条。

配合着他那双仿佛藏着无数秘密的眼睛,白到没有一丝血色的皮肤,和血红的薄唇,让人移不开目光。

且不说他的声音如何,唱歌水平如何,只凭这张脸,他的话就没办法让人无视。

恃靓行凶,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那你等一会儿,我们老板刚走没多久,我给他打电话,让他回来给你面试。”

调酒师摸出手机打电话。

另有一个男服务员,向惟析听别人叫他阿伟,走到望舒身边:

“帅哥,我带你去台上试试话筒和其他设备?你有伴奏带子么?我可以给你先放一次,你练一下?”

向惟析的脸绿了。

望舒眼角的余光就没从他身上离开过。

眼见他气得胸膛剧烈起伏,望舒眼里闪过一道暗光。

“我没有伴奏。我清唱。”望舒平静普通。

这就很业余了。

在灯这样的地方清唱?

那不是艺高而胆大,那是……有病!

举个简单的栗子,望舒现在的情况就和你马上要参加一个TOP级企业的招聘会,但你没带简介一样。

向惟析再一次嗤笑出声。

他扬着下巴对阿伟说道:

“兄弟,看出来了吧,这就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神经病。”

色令智昏。

阿伟仿佛没听到向惟析的话一样,他朝望舒善意微笑:

“没事,清唱就清唱。来,我带你去试试麦克风。”

向惟析:cao!

他气得浑身发抖,看望舒的眼神满是厌恶。

望舒在心里微笑。

他跟着服务员踏上台阶,走到舞台中心,抓过话筒支架,清了清嗓子。

音响里传出了他的尴尬的咳嗽声和喂喂喂的声音。

向惟析被激怒了。

正常歌手有这样试音的吗!

没有!

他黑着脸,大步朝舞台那边走去。

就在他准备伸手夺走话筒的时候,望舒开口:

“蓝色绣球花,白色衬衫,老旧的羊绒外套。”

“红色透光窗帘,木色地板,泛着光泽的玻璃杯。”

“他躺在满是冷水的浴缸里,他的手腕上全是伤。”

“哦里哦里哦里哦……”

“啊啊啊啊啊啊……”

轻轻的吟唱中,向惟析呆住了。

他伸出去的手悬在半空中。

这个窝囊废不是rapper。

他是个民谣歌手?

这声音……

向惟析听过各种各样的声音,清脆的,高亢的,沙哑的,清丽的,但没有一个像是眼前这个。

遗世独立的清冷?

不。

向惟析一时间没办法给这个声音一个定义。

一个成功的rapper需要给人记忆点——即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做到。

眼下这个声音无疑是做到了。

他几乎在他开口的瞬间就记住了眼前的这个人和这声音。

向惟析收回了自己的手。

他看着自己眼前这个垂眼清唱的人,他脸上没什么表情,身上穿的也是最最普通的T恤牛仔裤,但他就是没办法移开自己的目光。

简单的旋律,简单的歌词,不简单的是里头传达的情绪。

人人都说民谣有三,远方,爱情,理想;听民谣的有三,孤独,平庸和落魄。

向惟析孤独吗?

很孤独。

父母哥哥,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圈子里的熟人,没有一个人支持他成为一个rapper。

rap,说唱,在他们那群人眼里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他们不止一次对他说过,如果他喜欢音乐可以去学个乐器,又或者去做个男中音,再不济也可以开个小一点的唱片公司,但带大金链子,大夏天的头上戴个帽子,室内室外都戴着墨镜,穿着宽宽大大的衣服,弄什么说唱,令人无法理解。

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只会喜欢rap。

可现在,他发现他错了。

民谣很不错。

望舒赢了。

他知道,向惟析绝对记住他了。

他看着他的目光先是不屑,再是愤怒,后是惊诧,现在是惊艳和浓浓的好奇。

瞧。

这首歌结束之后,他一定会来问他的名字和电话。

给么?

当然是不给。

有个词叫欲擒故纵。

向惟析这种出身的人习惯了众星捧月。

他天然的觉得只要他抛出橄榄枝,所有人都会欣喜若狂的接过。

望舒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

因为只有这样,向惟析才会觉得他是最特别的那人。

猜猜他为什么喜欢说唱?

难道不是说唱足够特别,足够小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