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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国灵岩组织异闻录

作者:3klaura | 分类:悬疑 | 字数:31.7万

第109章 北平往事:L姐【5】

书名:宗国灵岩组织异闻录 作者:3klaura 字数:2650 更新时间:2024-11-16 13:07:43

L姐的前夫再度恋爱,并与新任对象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这一段情况的材料很少,毕竟涉及到了几乎不相干人员的隐私,所以一些女方的基本情况被一笔带过。

但我仍能从L姐针对这件事所写的“举报信”(叫控诉信也许更为合适)和其前夫所作出的一些回应中看出一些信息。

L姐认为虽然其二人早已离婚,可此前夫之新任妻子,一定是其早已认识并相交相好,并用了诸多张冠李戴的证据,想以此证明其前夫是婚内出轨,是过错方,并要求更多补偿,否则将让“奸夫淫妇”“身败名裂”“遗臭万年”“万人唾骂”。

为什么说叫“更多补偿”呢,虽然其前夫在离婚时几乎净身出户,除了将两人数年中所积攒的不多的共同存款几乎全数留个L姐,更将两人婚后购买的一套两居室留给L姐,如果不是因为单位所分的一间小房子无法在离婚后过户,L姐的前夫甚至做好了重返单身宿舍的准备。

也就是说L姐手上除了有自己本单位所分的一套房,还有一套两居室,并且有这些年二人所有的理财、存款等等资产,同时其前夫按月还会给孩子生活费、零花钱。这些财产和收入足包母子二人衣食无忧。

但L姐不满足,她知道前夫单位所分的房子自己无论如何也得不到,她盯上了前夫现任妻子所买的一套三居室,并要求以此为补偿,来做一个所谓的“了断”

这样的事情无论放在谁的身上,都不会答应。

但L姐不屈不挠,在这件事不依不饶,甚至付诸于实践。

在某个晚上,L姐用谎言骗的其前夫打开了其新家的门,随后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脱下衣服躺在了前夫和现任妻子的床上。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甚至包括此时正在在看派出所笔录复印件的我。

L姐是被其子和警察共同的从房子里“请”了出来。

随后L姐再次送入精神病院进行评估。

对于这次的诊治,医生已不像此前那样乐观,做出了必须住院治疗的诊断。

当然,这其中有很重要的原因是L姐在被“请”离那套房子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令在场所有人都不适的情况。这部分涉及重要隐私,不做过多赘述。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在那天,L姐的暴力行为现象愈加严重,已经达到几乎无法克制伤人的冲动了。

但诡异的是,L姐几乎仅仅在精神病院住院治疗不到三个月后,便被诊断为情绪基本稳定,符合出院条件而重新回到了家中。

这一段材料基本都是一些住院时的病例证明,L姐保持了相对较好的情绪,也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甚至有适当的情绪发泄(也就是哭或者食欲大增,这点很重要),所以医生也不得不做出了可以出院的结论。

从我个人角度来说,这一次的出院,恰恰让L姐跌进了万丈深渊。

L姐出院后,先将此前一直在医院照顾自己的儿子从家中赶走,又委托老家赶来的亲戚帮忙将自己手中的那间二居室和单位所分的小房子卖出,将所得款项的一部分由亲戚带回老家交由自己的父母(L姐父母年事已高,且一直在敬老院生活,对L姐在京发生的诸多变故知之甚少),而L姐则拿着剩下的7位数的现金,在我们机关附近租了一间小屋子居住。

而此时单位则早已为她办理了无限期的病休,只希望她可以平安捱到退休,不再生事。

但L姐并非如此遂愿,她依然会时不时的来到机关,去“骚扰”各种各样的领导和同事。期间各种小小骚动不再累述。

这一段要讲的重点在于,L姐在自述中写到她在股市中将自己手中的现金几乎全数投入。

而后“故意”全部将其亏空。

没有任何人知道,或者没有任何事情和证据来说明L姐的动机,只有L姐自己的自述,她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是“投资的天才”以此来让所有看轻她的人都被可以被她“拿钱砸死”。

L姐在经历了与房东的数日扯皮后,将自己剩下的几乎全部家当一点点的全部搬进了我现在身处的这间办公室里。

在得到生怕再度刺激到她的领导的默许下,L姐将这间办公室当成了自己的居所,所有人都不知道L姐要在这里待多久,大家只知道L姐的经济上出了问题,但L姐情绪日渐平和,和人的交流接触中也日渐平和,渐渐的大家也就接受了L姐把办公室当家的举动了,而L姐似乎也真的安静了下来,将所有的心思用在了为单位“献计献策”上,把大量无用且冗长的“报告”呈报给了领导,而所以人为了安抚她,只能假装告诉她,“一切都在研究”“您注意身体”。

表面的HX很快便被打破,部门原先的领导调任,而新来的领导对这些情况一无所知,在听取数人的汇报后,他评估出L姐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所以他准备亲自和L姐谈谈,希望她可以搬离单位,即使由单位出钱为L姐租房子也是可以的。

L姐不出所料的爆发了

对了,刚才似乎忘记描写了一件事,在L姐赶出自己儿子的情况中,再次出现了出入极大的描写,在L姐的自述中,是在其出院后不久的一天,其子因为家庭琐事,突然拿刀对准自己,并且自己扬言要杀掉L姐后再自杀,L姐描述,其子当时拿刀一步步逼近,是自己跪下求饶才得以求生,而后其子自行离去。

但在其子的说明中,却又写某日是L姐突然站在家中阳台上,并且将身子探出窗外,似有轻生之意,其子跪下请自己的母亲回到屋内,但L姐回至屋后从厨房中拿出菜刀,将刀对准其子,一言不发,母子僵持数分钟后,其子通知其前夫,也就是自己的父亲,来至家中,L姐在此之前也放下刀子,改为不停的大声尖叫(其子述有邻居证明但未见相关材料)后父子二人将其安抚,L姐提出让其子离开其身边生活,其子应允。

此时的L姐已年近50,照片上的女人使我完全无法和之前看到的照片中的L姐联系在一起。不要提20几岁30几岁时了,就是和40岁出头时相比,L姐的相貌也变化极大。

黑白杂间的头发,空洞但布满血丝的双眼,甚至两眼的焦点都各不相同,让我觉得L姐似乎可以同时看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嘴唇向一侧不自然的挑起,似乎已经不受脸部肌肉的控制。

最重要的是,L姐的身高似乎变低了,我在想是否是因为驼背的原因。

让我们再次回到那天那间新领导的办公室里,L姐在听完新领导的话后,作出了让人预想不到的举动,她跳上了新领导的办公桌(不可思议的身体强度),将双手死死的掐在了新领导的脖子上,但很快被同屋的其它人拉开。

而后,L姐再度恢复到以前的疯癫的状态,并且机关相关部门皆被通知不再允许其进入机关,但不能对其进行言语刺激及使用强制手段,要以劝说为主。

这样的劝说时而有效,时而毫无效果,L姐只是低头走路。

但无论如何,“办公室的家”无法再次居住了,机关告知L姐,限期搬走她的所有东西,并由单位为其在某处租一间屋子。

但L姐对跟她通知此事的同事表示,她会搬,但谁也不能动她的东西,谁要是敢动她一定饶不了谁。

……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