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沃茨:万机之神崛起
作者:拥名者 | 分类:其他 | 字数:20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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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分别之前
金属魔杖的前端冒着青烟,欧姆也被自己的力量吓了一跳,但他仍然坚定不移地用魔杖指着那名扒手撞出的大洞,抹了一把粘在脸上的腥臭血液,漆黑的眼珠森然扫视周围的黑袍人们,低沉地说道:“除了玛莉卡修女,没有人能动我的钱!即使是上帝也不行!”
在欧姆心中,修女=弟弟妹妹>自己>上帝。
黑袍人们敬畏的看着欧姆手中的魔杖,纷纷退到街道两边,将道路让了出来。
海格谨慎地左右张望了一下,确认没有魔法部的人在附近,拉着欧姆的手臂快步向前走去。
这时欧姆才看见墙上悬挂着这条阴暗巷子的名字:
翻倒巷。
“你太莽撞了,欧姆!”海格一边走着,一边用他那桌布大小的手帕劈头盖脸地擦着欧姆的脸,说道:“幸好这里是翻倒巷,除了巡逻的傲罗们,没有人会管你在这里做了什么……但是你的做法不好,非常不好!你明白吗?!”
“我很抱歉,海格。”欧姆把魔杖插回袖子里,将自己的外套里外翻过来穿,这样就看不见溅射在上面的血迹了。
作为一名孤儿,被混混盯上是常有的事,他们也许是为了钱,也许只是单纯抽大了想找点乐子,但当他们找上欧姆的时候,会发现后悔已经太晚了。
常年街斗让欧姆积攒了丰富的经验,知道从什么角度踹膝盖能让人废掉一条腿,对什么地方用力来一拳能让人把苦胆都吐出来,从什么方向偷袭能让人根本反应不过来。
欧姆从不仁慈,他只会让敌人去见证上帝的仁慈!
年龄虽小但力气奇大无比,下手又黑又狠,而且从来没人能抓到欧姆伤人的证据,即使这些年被他废掉的混混能在医院里组成两个加强连……
以至于现在都没有人敢碰罗德尔教堂的孤儿们,生怕哪天回家被子一掀开发现欧姆攥着磨尖的螺丝刀在等着自己。
“梅林的胡子啊,你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么强大的魔咒?”海格扭头看了一眼那个扒手形状的大洞,说:“即使是成年的巫师也没多少人能发出这么强大的咒语。”
欧姆发现自己很难形容刚才的状态,他只是想要把那个扒手推开,脑袋里自然就浮现了咒语,可自己明明从来没有学过任何有关魔法的东西呀?
“我不知道,海格,它就这么出现在我脑袋里了。”欧姆实话实说。
“即便在魔法界,脑子里出现奇怪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好事。”海格严肃地说着,“我会把这件事告诉邓布利多,但是不会告诉其他任何人。”
“现在我们两个都有需要对方保守的秘密了,非常公平。”欧姆宽慰地拍着海格的小臂——再高的地方他就碰不到了。
“唉,我会的……”海格叹了一口气,把手帕胡乱塞进口袋里,说:“因为邓布利多跟我说过,你是个非常好的孩子,所以我相信你,欧姆。”
欧姆脑海中浮现那个白须白发的高大老人,他那双蓝得惊人的眼睛。
邓布利多教授……他居然这么信任自己吗?
欧姆发现自己对于霍格沃兹的归属感又强了一分。
海格带着欧姆在翻倒巷买了二手的龙皮手套和书本,还有一套看起来很新的玻璃药瓶和几十英尺长、闻起来有股可疑腥味的羊皮纸。
随后又去一家老板看起来活像一只火鸡的坩埚店里买了一只锡镴的大锅,上面只有几道浅浅的划痕,价格却非常低廉,以至于欧姆和海格对着这口大锅又敲又摸了好半天才决定购买。
在买袍子的时候,那个奸诈的女巫店主说加一个西可就可以帮忙缝制姓名牌。
而心灵手巧的欧姆怎么可能允许有人想从自己的口袋里掏走这完全没必要的钱?他义正言辞地表示自己会缝,还倒逼女巫送给他一个大纸袋用来装这些打着补丁的二手衣服,不然就点火烧了她的铺子。
所有袍子欧姆都买大了好几个码子,这样就可好几年不用再买了。平时穿的时候,只消把长出来的部分叠起来用线缝住就行。
最后在一个阿拉伯人摆的地摊上买了望远镜和天平,以及一个巨大的行李箱,把所有东西都装了进去。
看到欧姆连说带比划,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地把阿拉伯人标价十五西可的行李箱硬生生杀到九西可二十纳特,海格简直大受震撼。他自个儿买东西可从来没有这么精细过,都是问了价钱之后,给得起就买,给不起就换。
在回破釜酒吧的路上,海格颇为怀念地说:“以前我还在霍格沃兹上学的时候,也是和你一样在翻倒巷里买东西,东捡一点西挑一点。”
欧姆拖着他的大行李箱,仰头问道:“我刚才听奥利凡德先生说你被霍格沃兹开除了,为什么呢?”
海格闭上眼,缓缓摇了摇头,简短地说了一句:“一场误会。”
见他这副痛苦的样子,欧姆意识自己问了个非常愚蠢的问题,连忙转移话题,说:“海格,你知道我们要怎么去霍格沃兹吗?”
“瞧我这记性!差点儿就忘了!”海格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把手伸进大衣的口袋里掏摸着,用食指和拇指拈出两份羊皮纸信封。
“一封是你的,一封是哈利的。”海格说着,把两封信都塞进欧姆手中。
信封上并没有写名字,显然内容都是一样的。
欧姆用臂弯勾着行李箱的拉杆,腾出手来拆开其中一封,发现里面居然是一张国王十字车站的火车票,在九月一日发车。
最引人瞩目的是车票上居然写着在9?站台等候发车,这不禁让欧姆好奇地问道:“海格,这车票会不会印错了呀?”
“等你去了就知道了。”海格咧开嘴笑着说道:“我可不想剥夺你的惊喜。”
————
欧姆和哈利在伦敦地铁站和海格挥手告别,欧姆一个人提着自己和哈利的箱子走下出了故障的自动扶梯。
“我要是有你这么大的力气就好了。”哈利羡慕地说着,他左手提着被他取名叫做“海德薇”的雪枭,右手帮欧姆拎着名为“十四”的棕褐色猴面鹰。
“聪明的头脑有时候比强壮的胳膊更有用,哈利。”欧姆站在月台上,放下箱子,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看着光是提两只猫头鹰就摇摇晃晃的哈利说道:“当然,你确实需要变得强壮一点儿,至少得让你那个混蛋的表哥不敢欺负你。”
上了地铁,乘客们都好奇地看着在笼子里熟睡的十四和海德薇,欧姆从裤兜里掏出火车票递给哈利。
“要是接下来一个月,你表哥再欺负你,就让海德薇寄信过来找我,我会给他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欧姆看着哈利拆开信封,面对9?站台这几个字露出了和自己一样疑惑不解的表情,耸了耸肩膀说道:“海格什么也不愿意说,也许等我们到了那里会发现也需要用魔杖敲敲砖什么的。”
“唔……也许你说的对。”
困惑的哈利点点头,把自己本就乱糟糟的头发抓得更乱,想了想,说:“国王十字车站可不是我们坐地铁能到的地方,也许我还要请求我的姨父开车送我们到那里。”
“让你那把你当仆人的姨父送你?我看机会不大。”欧姆对于哈利姨父一家可以说是一点好印象都没有,他哼了一声,拍了拍胸口:“交给我吧,到时候我提前让十四去告诉你出发的时间,直接去女贞路把你接上。”
“你总是有办法,欧姆!”哈利崇拜地看着欧姆的侧脸。
明明都是孤儿,甚至欧姆的生活环境比自己还要恶劣,可他是那么神通广大,仿佛就没有能难倒他的事情一样。
“哼哼哼,毕竟我是玛莉卡修女的长子嘛!”欧姆骄傲地仰起脸。
凭他和开五金店的老伊吉的交情,搭个车什么的根本不算事儿。
但是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显摆一下,果然能让自己心情愉悦。
出了地铁站,欧姆先把哈利送到女贞路4号门口,顺便勘察了一圈周围的地形,才快步走回了罗德尔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