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江湖当杀手那些年
作者:拉玛西亚影帝 | 分类:武侠 | 字数:5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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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利用
狐忠将军道:“大将军,这张九章果然是个志大才疏之辈,几天前夸下海口夺回横州,斩下梁大海的人头,哪知竟如此不经事!”
马将军劝道:“大将军请息怒,自古胜败乃兵家常事,横州城高墙固,易守难攻,一时拿不下也是正常的,待明日挥军南下,一切土崩瓦解,这才显得大将军的军功之盛,天下无双啊!”
“嗯......”杨思勖点了点头,沉默了一会道:“不必多说了,我自有打算。今日我军奋战夺城,不能连夜赶往横州!传我命令,今晚开放酒肉,肉管够,酒每人最多一壶,若有酒后闹事者军法处置!吃饱喝足后都好好休息,明早大军开拔赶往横州。”
“是!”一位参军得令后出去安排。
杨思勖继续说道:“把李飞喊来吧!”
等他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李飞的时候,他正坐在城内一座高楼的屋顶喝酒呢。
哎,上一次坐在屋顶喝酒还是和细雨在一起呢,再上次还有王明,也不知道这小子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有没有找到小青?
李飞看着费力爬上来的那些人,满脸诧异道:“我去,这样也能被你们找到?”
那人苦着脸道:“飞将军,莫再讲笑了,我们为了找你可费了老劲了!快走吧,大将军要见你!”
“好,你先去回话,我稍后便到!”
等传令兵走远了,李飞直接一个【闪烁】来到了一口井边,摇动转轴,弄上来一桶凉水,大口喝了几口,稍微去去酒气,然后用凉水粗略洗了洗脸上和身上的血迹,换洗的衣服都在牛二他们那,只能继续穿身上这套去吧。
盔甲和金瓜小锤被他放在了酒楼的屋顶,这种东西就算是送给贼,他们都不敢动,妥妥地造反死罪。
连续两个【闪烁】,李飞来到了县衙门口面见杨思勖。
躬身施礼道:“参见大将军!方才正在疗伤,还望恕罪!”
杨思勖哈哈大笑,主动走近几步,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笑道:“无妨,今日攻城你是首功,若无你率先冲上城头,牵制贼军主力,恐怕不会如此顺利拿下横州城!”
“一切全仰赖大将军提携,千里马常有,伯乐却不常有,大将军知人善用,更何况今日大将军的计策近乎于道,一切尽在掌握,真是匪夷所思,让人信服、佩服加叹服!”
俩人一阵商业互捧,气氛倒也其乐融融。
其实说白了,两人无非是相互利用的关系,李飞需要借助杨思勖帮他升官,杨思勖则需要李飞帮他冲锋陷阵。
有时候这样的关系反而是最稳固的!
杨思勖画了个大饼,说是要即刻上报圣上,为他请功,高低给他弄个游击将军当当。但是........,目前横州城还在贼帅梁大海手里呢,这不好弄啊,贼军还没清理干净?要不明天你按照今天的阵势再冲一次呗!?
李飞一琢磨还行,游击将军也算是从五品的武官,也算是可以了,基本到达了目的。
他自然是满口答应,什么万死难报大将军知遇之恩,就差痛哭流涕了。心里却想,麻麻屁的,想要老子给你卖命?得先看看你给的筹码够不够,一个游击将军恐怕还差点意思。
从县衙出来,他找到了军帐中自己的队伍,远远地就看到牛二等人正围坐在一起,大口吃肉,喝的昏天暗地。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杨思勖的命令是每人一壶酒,不可多饮。
但是他没说一壶到底是多大啊?
有的人拿的那一壶甚至比脸盆都大,少说能装个五斤酒。
一群人正在大吵大闹,而且不单是自己麾下的一百人,附近的士兵,包括邕州本地的、亲兵都聚拢过来,听牛二在那瞎吹。
说的无非是李飞今日攻城多么神勇无敌,一个人单枪匹马怎么在千军万马中来去自如,如入无人之境。不过就算是他吹的天花乱坠,当场也没人反驳他,毕竟今天都亲眼所见了。
确实够猛!
牛二咧着大嘴道:“就先别说其它的,飞哥那一把长枪扎进城墙里,大家都是亲眼所见的吧?”
众人纷纷点头道:“不错,确实如此,那一枪足够惊艳,我们本以为他要掷上城头,一枪扎向阮金山,哪知他居然用来当跳板!”
“那你们知道这一枪的力道有多大吗?”牛二嘿嘿一笑道:“傍晚时候我和大壮等人去了南门,想着怎么也得帮飞哥把大枪弄下来吧,我们这一百来人又是架梯子又是从城头吊绳子,结果弄了半天,那大枪居然纹丝不动!”
“啊,居然这么厉害?”
“这一枪得扎的多深啊?”
“那是当然,不信你们可以问大壮啊?”
大壮在一旁不住点头,表示确实如此。
牛二继续说道:“最后我们实在没办法了,只能采取凿城墙的方式才把长枪取了出来!”说着让手下人把李飞的大枪抬了上来。
众人纷纷上前抚摸李飞的大枪,赞叹道:“好枪,真是够猛!”
李飞在暗处听了一会,不住摇头,这牛二全身上下也就只剩下嘴了。
他径直进了军帐,让手下人去弄了桶水,先冲个凉,洗净身上的污渍和血迹,又换了身干净衣服。
收拾妥当后,看那帮人还在胡闹,微微一笑直接施展几个【闪烁】飞到了酒楼楼顶,盔甲和金瓜小锤果然还在,他去一楼的厨房翻箱倒柜,找了几坛酒,弄了点卤好的熟牛肉和凉菜,继续坐在屋顶喝酒。
隋唐时期正处于全球气温上升期,温度本来就高,而且就算是现代,广西的夜晚也丝毫不冷,甚至有些炎热。
微风吹过他的脸庞,此刻已喝到微醺,单手掐剑诀,操控黑剑在空中来回飞舞!
心念一动,让黑剑逐渐靠近自身,纯黑的剑身,看不到一丝血迹,谁能想得到这把剑居然已经夺走了上千人的性命。
他苦笑一下,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了一个职业杀手,而且是最顶尖的那种。要知道以前的他连杀只鸡都不敢的,更何况杀人?
现在的话.......
也就跟喝水差不多吧!
再多的生命在他剑下流逝也丝毫勾不起内心的波澜..........
这时他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九天。这个足够强大、足够神秘的组织。
李复.......
到底是什么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