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面具
作者:杯酒邀月 | 分类:仙侠 | 字数:149.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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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4章 去往白帝
两天后的早晨,他们已经离开了这个地方,经过速度与空气的摩擦,他们已经来到了白帝的近郊,猜测正是南宫之前所劫商队的那条道路。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应该也算是成功的经典回归……
看到前方的那个城墙,南宫不由得想起了前几天自己思考的那个话题,那就是之前一直有被天羽族提起过的科技飞升。
是他最近才听到的名词,原因是因为他将自己不死的这个消息传递给审判以后,审判也开始告诉她的焦虑。
整个宇宙中有两个最大的学院:
“圣顿客”
“津威恩”
前者是以实力为尊的科技院校,后者则是以宇宙的规律万道为基本诉求的,总之就是两个很大的院校。
总体来说,整个宇宙也只有这两个有名有姓的,因为绝大多数刚一起来就被这两位给吞并了。
而我们刚刚所说的科技飞升,也就是第一个学校所发生的,这学校之中的人,信奉科技,认为代码可以改变他们将自己存放于类似于电脑的东西,只需要固定的机器人将维持代码,他们就可以一直存活,理论上接近于无限。
简体而说,就是把灵魂寄放于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如自己所设想的那般,无忧无虑,没有任何的生老病死之苦,一切都是由安乐或者其他的组成。
南宫并不推行这种东西,圣顿克与津威恩都是有二位全知全能的存在,所以面子极大,这一次邀请了审判过去,你这次白帝之行,不会太过于顺利。
顺便说一下啊,这两个学校之中存在的四位全知全能:
“圣顿克?维因特(科学家)”
“圣顿克?凯撒(魔术师)”
“津威恩?所罗门(探秘者)”
“津威恩?威廉(前进者)”
此次邀请审判前去的是素有魔术师之称的凯撒,也就是圣顿克的教授之一,其活动范围与作为学院院长的维因特也差不了多少。
听说他是一个新晋的全知全能,总体而言是一个非常喜欢耍一些小手段(魔术)的家伙,总体而言大部分都当一个丑角取人笑脸。
而且他是知道南宫存在的人,对他的评价也是颇高,若不是这一次南宫要前往白帝的原因,估计应该会去和他见上一面(圣顿克没有宇宙之力,所以南宫是可以前往)。
在南宫,目前已知的消息之中,他得知自己熟知的“囚徒”会暗中保护自己,并不会与自己见面。
至于为什么囚徒不去,原因是因为对方根本没有邀请,去了,貌似也是自讨没趣。
按照审判的原话来说,囚徒和任何人的关系都并不怎么样,祂只喜欢阅读世界上的古来真迹,但并不代表祂喜欢学习,因为这是祂唯一一个能干的事。
原因嘛,也很简单,因为审判阅书无数,再加上本身就是全知全能,囚徒与祂的实力一样,感知也是一样,所以是可以理解并在脑子中重复这种书,也就成了祂的日常之一。
而且囚徒本身是全知全能,祂完全可以自己出来那个封闭的空间,不过似乎是因为根本不想懒得思考的原因,祂从来没有和审判抱怨过,而且对于出来也是十分抗拒。
不过就在早上的一刻钟内,自己脑子中传来了一道声响,大体就是这样说的:
“你好,好好相处,囚徒参上。”
南宫有些懵,但很快就知道是那囚徒在向自己问好,南宫也没有在意,只是找了个无人地方说了表面话,两人便没有了下文。
到了中午,南宫用小刀轻轻的割了一片牛肉,这是一只还没有化形的牛妖,用青菜包裹着它的腱子肉,撒上一些鲜血酱,那味道真是流连忘返。
中午的这一顿就这么潦草解决……
仔细再一看,南宫的造型竟然身上多了两条狐狸尾巴,而出现这条尾巴的原因则是南宫的狐族血脉。
因为涂山故木血脉整体稀薄的原因,所以南宫能动用的只有两尾之力。
说句实话来讲,南宫在血脉上也能算天才,就凭着涂山故木的那几滴血,竟然能唤出二尾之力,实在是令人唏嘘不已。
要知道,正统的涂山氏一族中能获得九尾的,不过才寥寥数人,而大多数可能也才是四尾到五尾,所以能做到现在南宫也算是强者。
见到他身后的尾巴,哪怕是涂山云雨都愣了一下,要说震惊那是肯定的,但因为吸取过自然之源的原因,哪怕是他做出违背世间一切因果的事情,他都不会太过于奇怪,因为疯子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他们的一切。
当天夜里,在一条幽静的小路里,南宫他们乘驾着一辆马车,这是他们黄昏时候所拦的一支商队。
南宫倒是并没有杀了他们,这是挨个直接打晕,应该半天后他们就会醒来。
这马车也是相当的华贵,足足有四匹马将其牵动,因为其主要原因是马车后面拉的乘凉二轮车很沉。
虽然下面有轮子,可以减轻其不少重量,但还是需要足足四匹马,才能将其牵动。
而且南宫猜测能享用得起这一车的人,估摸着身份最低也能是大户。
而且南宫也看了一眼他们所拉的东西,是一些珍贵的香料,南宫简单,估计应该也足够四匹丝绸。
能拿的出这种消费的,应该是妖族的商会,而这种商会貌似大约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帝专持的:
“玉林寺”
别听名字像是寺院,实际上是一个专门卖一些战火以及香料的重要物资商会,他们的权利甚至能搞到咸盐与上等马匹,无以想象他们的权利。
传闻中的女帝神驹“卫将”就是他们将其送予的,女帝喜欢马匹,所以就出现了最好的,这就是这个商会所存在的意义。
他们所卖出的货物都是以最高价的,皇帝大多时候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哪怕是对贫民亦是如此。
但是平民实际上压不出什么油水,所以他们的客户大部分都是大户以及王宫贵族。
为什么要这么详细说他们呢?因为啊,南宫他们所坐的马车上面,正正好好有他们的纹章。
几乎是瞬间,他们就从外城入民,变成了本地的狗大户,哪怕是进城的时候,南宫还没有招手,为首的那只老虎精就放行。
不过这老虎精倒不是守城人,而是一个地痞流氓混子,因为需要被驱赶,所以也只敢耀武扬威一会,收够钱就得赶紧走,不然巡逻的来了,我们就有乐了。
不过他们可不敢来商会,强龙压不过地头蛇,那只是玩笑,你问问地头蛇敢去跟龙比比吗?
又一次的见识到了权力,南宫的内心还是那么向往。
很快,他们找到了一处巷尾的大型客栈,里面的小厮将南宫的马车放好,南宫也不说话,就掏出了一两金子,放在了他们掌事的手中。
见到这个足足一锭金子,那老板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状,连忙朝着里面招呼,口中还说着着来,对了,来好了。
南宫并不是太过于在意,下令弄几碟好酒好菜,便要了两个房间,这两个房间是可以有逃生的。
这里的物价远远没有一锭金子贵,但老板是个识趣的人,他明白这人的来路不正,是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的收了这银子,就命后厨烤只羊,又拿出了两坛珍藏的烧刀子。
其实也怪不得他这样一锭银子,估摸着就是他这里五六天的收入,竟然就这么轻易的赚到,实在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却又情理之中。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南宫一行也是成功的,来到了这熟悉而又陌生的白帝城中,至于有何事,还需要等待,且听在下之后,娓娓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