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美男没人要?我扛回家当夫郎
作者:兔肉包子呐 | 分类:古言 | 字数:7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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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送的礼物
陈盼月听了莫子华的诉说,陷入了沉默。
她深吸了一口气,不知道要怎么安慰他。
似乎也无从安慰。
莫子华已经表明了他的意思,她若说出安慰的话,恐怕会让他误会她的意思。
所以,她也不好说什么。
“没事,我走了。”
陈盼月镇定地说。
“你不用送我。”
莫子华为难地看着陈盼月,嘴角恭顺的下弯。
“你可是我们鸨公的贵客,若是被他知道我这样怠慢你,恐怕少不了训斥。”
莫子华送陈盼月离开了万花楼,直到她的身影消失,才恋恋不舍地转身往回走。
他很清楚,一个妓子动了心,是多么大的忌讳。
以后恐怕也无法平等地对待每一个要伺候的客人了。
要是每天这样想着她,还要接待别人,多么难受啊。
孟烟雨提着长袍从楼上缓慢下来,见到莫子华一副像是深思,又像是丢了一缕魂的样子。
“陈三小姐是我们万花楼的贵客,你别想着用你下贱恶心的手段勾引她上床。”
孟烟雨的话很不客气。
一点都不像之前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而是像玉器打磨成的刀刃,锐利的划破了空气。
莫子华低下头,如同做错了事。
“我只是向她表明我的心意。”
“呵!”
孟烟雨冷冷嗤笑了一声。
“陈三小姐自会由我接待。”
“她不是嫖客。”
“你不要弄脏她。”
“今天的事,下不为例!”
孟烟雨是官妓,却从未服侍过女人,在万花楼是唯一的清白之身。
也许是因为陈盼月的才华和高洁的品性,让他不想要看到她和来万花楼里的女人一样淫荡放浪的样子。
可是,又有哪个女人能抵挡住诱惑?
他目睹了不少未经人事,才华横溢的书生,来到这里之后,变成了他最讨厌的那一类人。
那些攀爬在男人身上的恶心扭曲面容,他现在都清楚的记得。
孟烟雨说完这话就走了。
莫子华看着他消失在转角,慢慢抿直了嘴角,眼神变得不屑,充满了厌恶。
在万花楼里,他最讨厌的人就是孟烟雨。
明明大家都一样,他却总是摆出一副清高,出淤泥而不染的样子。
他凭什么警告自己?
鸨公都说了,要想尽一切办法把陈姑娘伺候好,而他却不想他亲近她。
他本来没有这个念头,而现在,因为孟烟雨这番警告,想法完全改变了。
他就要得到陈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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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主,你怎么会想到送我梳子?”
大乔捧着手心里的金丝檀木半月梳看了又看,惊喜地问。
这把崭新的木梳整体呈深棕色,天然的木纹整齐丝滑,梳背后面雕刻了一圈栩栩如生的并蒂莲。
上了蜡后,表面发出一层油亮,比家主现在用的那一把还要精致。
陈盼月有些不好意思地伸手挠了挠自己的头皮,笑道。
“这是你帮我做背包的谢礼。”
“你做的两个背包,我都很喜欢。”
“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这把梳子,就买了。”
实际上,陈盼月从县城回来的时候,就想着买一件东西,作为给大乔的谢礼。
他每天要做那么多的家务活,她还给他安排别的任务。
她清楚的记得夜都深了,大乔还坐在桌前点着昏暗的蜡烛,一针一线地缝制背包。
可惜在这破旧的古代,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送给异性的。
无非就是一些簪子,玉镯,发冠……等东西。
而且样式都很贫瘠,翻过来翻过去,只有简单的几样。
在陈盼月看来,不管是样式,还是工艺,都太老旧了。
甚至激发了她想要自己开一家珠宝首饰店的冲动,自己提供设计图稿,由师傅们制作出来。
“我为妻主做这些是应该的。”
大乔脸上浮现出腼腆又克制的喜悦。
他紧紧攥住了梳子,梳齿深深陷进了他的手心里,扎出一圈泛红的印记。
“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礼物。”
大乔说完,低下头,两抹羞涩飞上脸颊。
“喜欢就好。”
“说明我没有挑错东西。”
“谢谢妻主。”
大乔再次道谢。
他清楚的明白,口头的道谢并不能完全表达出他的欢喜。
在此之前,他从没有收到什么东西。
而仅仅是为妻主做挎包,就得到她亲手挑选的礼物,他实在没有想到。
“不用这么客气。”
“你若是有事就出去忙吧,没事就过来帮我研墨,我要写字。”
陈盼月抬起头对大乔说。
“好。”
大乔开心地走到书桌前,端起茶杯往砚台里倒了一些清水,拿着墨条,开始研磨。
深黑的墨条来回摩擦着砚台,发出轻微的“呜呜”声,像是墨条在哭泣,而大乔的心情却意外地好。
陈盼月坐在书桌前,展开了一张雪白的信纸,对着纸张叹了一口气,开始郑重思考。
“不知妻主,你想要写什么?”
大乔看了一眼陈盼月,随意问。
这一把梳子,让他忽然感觉到自己在妻主心里的地位变了,像是打开了他的心扉,想要和妻主畅所欲言了。
妻主应该不会随便送人礼物。
那证明他是特别的吧。
“哎……”
陈盼月双手撑着自己大腿面,再次幽幽叹了一声。
“回家这些天,我也应该考虑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总不能每天这样无所事事吧。”
大乔笑了一声。
“妻主,你才回来不过十几天,就这样忧愁,倒真不像这个年纪喜欢玩乐的少女。”
陈盼月跟着他笑。
“倒也不是。”
而是她想要玩的东西,这古代就没有啊。
她想要去ktv唱歌,想要打游戏,想要看电影,想要看电视剧,想要去游乐园坐海盗船,过山车,还想要去迪士尼看烟花。
还想吃各种各样美味的菜肴。
还想看一些娱乐八卦新闻,一些大明星,想去演唱会现场……
这些都是上辈子可以随意去做的事情。
最最重要的是,她想去喜欢歌手的演唱会。
暑假打工好不容易攒够了钱,抢到了前排最贵最难抢的票,就这么嗝屁了。
陈盼月提起毛笔,蘸了些许墨,开始在白纸上写下一行行黑字。
这是她喜爱歌手最喜欢的一首古风歌。
歌词像是囊括了她在古代的过往,悠闲散漫的唱法又表达出了她的心情,所以才在此刻写下了所有歌词。
大乔看不懂陈盼月写的字,只见白纸上黑字工整漂亮,像是书上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