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名女神探
作者:枫炘钱江堤 | 分类:悬疑 | 字数:373.3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1408章 檀郎谢女(十三)寻遍卧房找线索
崔佑平走后,白若雪让小怜带其至之前找到蜡烛和木梳的房间。
走进那间卧房,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精雕细刻的红木梳妆台,台上摆放着一面铜镜和几个打开的锦盒,全都东倒西歪的。下方的抽屉全部呈拉开状态,里边似乎放着一些胭脂水粉。
闺房中央置着一张华丽的雕花檀香木大床,床榻上原本铺设着柔软的丝绸被褥,现在全掀到了一侧,枕头被丢在了地上。窗户附近摆放一组书桌椅,桌上放着一盏香炉和几本诗书。窗户旁边摆放着一尾古琴,琴弦上似乎还残留着主人弹奏过的余音。房间的角落里还放置着一个精美的青玉花瓶,可惜的是时日已久,原本插在瓶中的鲜花早已枯萎,破败之相令人叹惋不已。
虽然现在已是满屋灰尘密布,但依旧能看出整个闺房布置得优雅而不失奢华。
小怜指着被拉开的梳妆台左侧抽屉道:“我刚才就是在这儿找到的木梳,蜡烛则是直接在桌上拿的。”
白若雪走到梳妆台前,拿起一个锦盒看了看,里边空荡荡的,又瞧了瞧其它几个,全都如此。她伸出手指依次抹过盒底,指尖皆会留下灰尘。再看下面几个抽屉,里边的胭脂水粉被撒得到处都是。
她拿起一个空锦盒道:“看样子有毛贼知道段家没人,进来光顾过。”
“是因为抽屉全拉开的缘故吗?”冰儿回忆道:“我记得萸儿说过,这种拉抽屉的方法是经验丰富的窃贼才会使用的。锦盒里边的珠宝首饰,恐怕就是被他们窃走的。”
小怜看着其它被翻得乱七八糟的物件,推测道:“也有可能是刚才开封府的官差所为吧?他们经常会去勘验案发现场,开抽屉经验肯定丰富。至于珠宝首饰,以前也有过官差趁搜索的时候贪墨财物的先例。当然,我可不是一定指开封府的官差这么做过,只是说有这么一个可能而已。”
白若雪又抹了一下盒底,将指尖上的灰尘展示给小怜看:“珠宝首饰要么是段家的人拿走的,要么是毛贼偷走,但绝不可能是官差顺走的。锦盒打开放着,底上还积有这么厚的灰尘,明显已经过了很久,不会是官差所为。”
冰儿先是拿起书桌上的诗集随手翻了一遍,又用指尖轻抚边上那尾古琴的琴弦,露出了一副赞叹的神情:“这位段家小姐虽然脾气有些大,不过确实可以称得上一位才女。她不仅喜好诗词,自己也作了不少佳作。边上放着的琴谱都是稀世珍本,相当珍贵。而这尾古琴更是不一般,价值千金。毛贼没将它偷走,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
“怪不得闫承元会对她如此迷恋。”白若雪将柜子附近地上的衣裳抱至床上:“段慧兰那是有真才实学的。”
小怜帮她一起抱衣裳:“你翻这些做什么?上边全是灰尘,脏死了!”
白若雪拿起衣裳逐一翻看:“这些衣物花色艳丽,都是年轻女子喜好的样式。崔少尹说起过,段冲的妻子和小妾年纪都已经不小了,而且他又只有段慧兰一个女儿。这个房间的家具陈设明显不会是下人所住,所以十之八、九就是段慧兰的卧房。”
“我想雪姐你是猜对了。”冰儿从床底下捞出一根带子:“你瞧这根带子上的花纹,是不是和女尸脖子上绳子勒痕比较相似?”
白若雪接过一看,答道:“这条带子貌似是某件衣服上的衣带,我记得那具女尸身上的衣服,并没有衣带吧?”
“我给她脱下的衣服,确实不见衣带。”
白若雪又反复看了几遍,这才道:“颜色相当接近,是凶器的可能性非常大。可惜的是,女尸腐烂得太严重了,很难断定上面的勒痕与这条衣带一致。”
冰儿提到了一种可能:“衣带若是凶器,而这衣带又是原本系在段慧兰的身上,那就说明凶手杀人是临时起意。说不定是段慧兰有什么事情惹恼了凶手,一怒之下将她给杀了。”
“之前凶手强暴段慧兰一事如果属实,那凶手的杀人动机很可能就是因为段慧兰看见了他的真面目,所以必须杀人灭口。”
衣柜里除了被扔到地上的衣裙以外,还有两块面纱和四块丝帕。那几块丝帕上绣着各色花朵,引起了白若雪的注意。
她将四块丝帕摊开到桌子上,又拿出苍空找到的兰花丝帕进行了反复的比对,确定道:“从针脚和构图来看,这四块丝帕和那一块是出自同一人之手,而且上边都绣着‘慧兰’二字,应该是段慧兰所绣。”
其它倒是没有再翻出多少值得留意的线索,不过白若雪发现卧房那张雕花檀香木大床的床头板被人用匕首之类的利器给划伤了,并且被划的面积还不小。
“这儿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划得乱七八糟?难道是凶手所为?”
小怜道:“也不一定是凶手吧,说不定是以前就留下的。”
“不可能。”白若雪指着床头板的下方道:“这儿落着不少木屑,明显就是在划的时候所留下的。如果是以前所刻,段慧兰难不成就任由这些木屑留着?”
冰儿换了一种思路:“会不会是段慧兰临死之前在上边留下了指证凶手的证据,凶手发现之后就用利器将其抹除了。”
“可从段慧兰当时的死法来看,凶手不像会给段慧兰这种机会。”
“雪姐,你之所以会这么想,那是因为觉得段慧兰第一次被扼住脖子和第二次被带子勒毙是发生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可要是中间间隔了一段时间,段慧兰苏醒过来之后完全有机会留下线索。”
白若雪一怔:“这不就又和叶青蓉一案一样了吗?第一次没杀成,中间找机会写了指证凶手的线索,然后第二次被杀。”
“也是有不同之处的,两次行凶的应该是同一人。如果不是同一人,凶手根本就没必要划掉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