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兴补天录之丁令威
作者:朱四公 | 分类:历史 | 字数:3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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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三十一第6章
现在满腹怨念已消,情知轮回将至,而前路诸多罪苦,何止黄犬之叹,甚至还不知道要到哪年哪月,自己才能重生人间,才能有那等缘分,去吹一缕那早春的风,拾一把那晚秋的叶。想到这里,不由得哀戚万状,伏地不起。
台下众多鬼物,听得李斯原来将要落得如此下场,而先前远公已经把事由说得清清楚楚,刚才又将李斯的罪过,鞭辟入里的揭示了一番,将能言善辩的李斯,驳斥得哑口无言,不由得各个心下大快,平生疑惑,尽行消散,积年仇怨,登时释怀。其实,单论辩才,远公之辞锋,未必就能压过李斯一头,只是事实昭彰,果报分明,是苦是甜,其心自知。
坛内众人以为事情已告一段落,突然李斯身后,又有一个嗓音响起:“那我岂不是太冤哉?!”众人一看,正是李斯的儿子李甲。
当日夷灭三族,按理来说,除李斯外,其他的族人,都是标准的弃市之刑:先在脸上刺青,随后剐去鼻子,砍去双腿,拿竹鞭抽到半死,最后才割下脑袋,将尸首丢弃在大街之上示众,任人羞辱践踏,此之谓弃市。
这个李甲,却算是一个例外。李府上下,只有他和父亲李斯一样,受尽了前面诸般活罪,受了鞭挞之后,却不是斩首,而是腰斩,最终活生生的痛死,这却是弃市的刑上加刑,因此死得比三族之人都更为惨痛。
远公脸色峻然,答道:“何冤之有!”说到这里,远公环视了一圈,目光所及,众鬼凛然,最后又收回到李甲身上,盯着他厉声喝道:“并你三族之中,一干人等,又何冤之有?!且不说你们这些人,先前历世的所作所为,原本就罪孽深重,合该在某一世有弃市之报。
单单就这一世,你们自己的所作所为来说,你们这一个个,攀附着李斯这棵大树,以重臣亲贵的身份,又享受了多少不该得的好处?
相府之中,虽一长随小厮,吃穿用度,都堪比一地的豪强,更别说你们这些相府子弟,比缘恩私,不次超擢,多少寒门儿郎的平生所望,你们一念即成,一言得就。既然生逢其盛,又怎么能死不受其殃呢?
更何况,你们的主君李斯,他平生的所作所为,你们之中,又有几人,是毫不知情的?又有几人,有所惕厉自省,有所规劝提醒的?还不都是做坏事他去,有好处我来,你们蒙着一双眼睛,坐享其成罢了!
李氏合府上下,只有令兄三川守李由,曾经在一次酒后,借着令尊恩师荀卿的一句话“物禁大盛”来提醒老父:太平君子需持盈守成,行事不可太过。而整个李斯三族,也确实只有李由一人,逃过了这场族诛。一言见善,这难道是偶然吗?
至于你李甲,更是四境知名的纨绔子弟,仗着父亲的权势,在咸阳城内为非作歹,诸多事实,还要我来一一列举吗?至于在你自家院内,被你鞭挞折磨致死的家养奴婢,哪里是一只手数得过来的?那般苦楚,这般罪过,天下何人敢诉,何人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