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重生之留学美利坚,杀人出道

作者: | 分类:都市 | 字数:143.6万

第348章 枪

书名:重生之留学美利坚,杀人出道 作者: 字数:2151 更新时间:2024-11-16 16:31:01

高昂的价格,让洛杉坤的风华门店,每天都接待了不少客户。

但是从门店对外营业开始,成交的单数并不多。而且有意思的是,那些成交的商品都不是沈华费尽心思弄过来的汉服,而是发簪手镯之类的首饰,以及以料器为首的装饰品。

料器

并且购买这些首饰的人基本都不是米国白人,而是洛杉坤的华裔居民,以及受华国文化影响比较深的一些亚裔米国人。

比霓虹裔、泡菜裔,他们这些人是识货的,所以也是出手很大方,买下了不少首饰类的奢侈品。

只是首饰类的奢侈品相对而言,文化属性相对没那么明显,所以那些亚裔米国人买得很开心,但汉服这种特色鲜明的服饰他们就不会买了。

而华裔米国人,深受米国文化影响,也是看不上在他们眼中代表‘老旧’、‘落后’的汉服。

所以,截止到目前为止,新开的风华门店,卖首饰赚了不少钱,但是衣服愣是一件都没能卖出去。

不过虽然衣服没能卖出去一件让沈华感到有些遗憾,但是在没有宣传的情况下,能卖出去不少首饰也不错了。

并且通过不断的接待客户,门店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并根据米国这边的情况进行不断的调整,就等着沈华带领着波姬小丝她们让米国人领略到汉服之美后,迎接蜂拥而来的米国富婆了。

……

《功夫熊猫》的上映还有段时间,所以沈华在办完试装会后,继续投入到了演唱会之中。

而在洛杉坤的演唱会同样也是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作为米国这个移民国家中的移民城市,洛杉坤居住着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所以他们对于沈华这个华国人的接受程度要远比保守的米国中西部地区要高。

所以在洛杉坤的演唱会,沈华也是备受歌迷们的追捧,感觉歌迷们的热情比斯坦福大学的校友们还要更胜一筹,热情到沈华也是心有余悸了。

……

洛杉坤演唱会当天,沈华来到后台后,一边让化妆师给自己做造型,一边调整状态,准备待会演唱会时能够有个良好的表现。

虽然当场演唱会的收入对沈华来说不算多大的钱,但是为了回馈广大支持自己的歌迷,沈华还得拿出敬业的态度,让歌迷们能够感觉值回票价。

等到时间临近,沈华也做好准备,拿着话筒等待舞台上的主持人交代好事情后便上台表演。这次演唱会只有他自己一个人上台表演了,纳兰迦他们在参加完学校的毕业演唱会后便重新投入到游戏公司的工作中了。

而这也让沈华只能去找其他来组成自己的演唱会伴奏乐队,好在他跟迈克尔时常混迹在一起,他跟迈克尔的伴奏乐队成员也挺熟的,之前他们也是经常合作,磨合起来也比较快,所以沈华也是直接将他们给借了过来给自己当伴奏乐队。

对于赚外快这种事情,迈克尔的伴奏乐队成员也是十分乐意干的,迈克尔也是很大方的放手让他们去给沈华帮忙,毕竟他现在暂时不开演唱会,不把他们借给沈华,迈克尔还得想办法替他们找活干呢。

“加油!”

“加油!”

演唱会即将开始,沈华跟提前上舞台站好站位的伴奏们加油鼓劲,等到人走得差不多了,舞台上的伴奏们都各就各位后,他也开始走向舞台,在歌迷们的欢呼声中高声呐喊。

“洛杉坤,我来了!”

“啊~~”

“富兰克林,我爱你……”

“富兰克林,我也爱你!”

“F!杰克,你是男的!”

“我是说,歌迷对歌手的那种喜爱。”

“真的吗?”

“……”

听到台下歌迷们此起彼伏的呐喊声,沈华笑着跟歌迷们挥挥手,随口闲聊了几句后,朝伴奏乐队点头示意,然后一段激昂、振奋的旋律开始响起,沈华将以一首炸裂的《The Phoenix》作为演唱会的开场。

“Put on your war paint

披上你的戎装吧!”

在沈华的一声高喊下,音乐瞬间点燃了整个场馆,即便是震耳欲聋的扩音设备依旧是不能掩盖歌迷们的热情。

大家疯狂的跳着,喊着,让整个现场犹如一锅沸腾的热油,每个人都要炸了!

不过沈华暂时也顾不上回应歌迷们的热情了,他得将注意力都放到现在演唱的这首歌上,想要现场演唱《The Phoenix》,并一口气唱完而不破音也是一件挺难的事情。当初沈华在录制这首歌曲的时候,也是费了老大的劲才录出满意的消息。

现在沈华根本不敢分神,生怕唱着唱着就翻车了,那样的话就太丢脸了。

好在沈华从头唱到尾,都没有出现破音的情况,这让歌迷满意的同时,沈华也松了口气。

随后沈华继续演唱自己发表过的歌曲,因为他的歌曲里面摇滚歌曲比例偏高,所以正常演唱会的气氛都非常热闹,所有人的情绪都在沈华歌曲的刺激下,亢奋到了极点。

然而就在沈华演唱《Enter Sandman》的时候,演唱会上突然发生了意外。

伴奏响起后,沈华便拿着吉他不断的下拨琴弦,听着歌迷不停的跟着音乐节奏高喊‘嗨~嗨~嗨~’。

然后为了响应歌迷的热情,沈华也是不停的甩着脑袋,在那随着节奏摇晃了起来。就是有些可惜沈华没有留摇滚歌手习惯性的长发,不然有一头长发的情况下随着音乐将头发甩起来,那将会非常带感。

等到前奏演奏完毕,沈华便开始扯着嗓子演唱了起来。可就在他演唱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心中悸动,仿佛有股电流直蹿背脊,让沈华感到极度的不安。

而上一次出现这种感觉的时候,还是当年他去银行取钱,被银行劫匪用枪指着脑袋的时候。

想到这里,沈华顿时一个激灵,唱歌也顾不上唱歌了,连忙察看一番,凭借着出色的视力,在下方右侧的观众位置,发现了一个神情癫狂的黑人小伙正面目狰狞的看着自己,手中高举一把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