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云传奇
作者:乐趣小杰 | 分类:仙侠 | 字数:103.1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449章 蛮洲
林准在去往蛮洲的路上,认识了一个叫秀红的少女,两人在争辩中,这少女为林准说了有关一些蛮洲的事。
“这位大侠蛮洲很大,我并不认识什么伏龙杨家,外人都说我蛮洲盛产土匪,可我们也是迫不得已,要是都有饭吃谁愿意当土匪啊。”
在这秀红的口中,她并不认识什么伏龙杨氏,那些家族离他很遥远,她就是个打猎的,顺便有时会搞些外快。
按照秀红的说法,他们蛮洲这个地方,八分山二分地,仅有的土地都在大势力手里,对他们这些没地的人来说,只能打猎或者做些小买卖,不当土匪就得饿死,这一切是为了生存。
蛮洲是个很荒凉的地方,这里人口众多耕地稀少,大部分区域都是崇山峻岭,蛮洲为什么出土匪,答案是人多地少,不求变人都饿死了,为了生存他们只能苦炼杀敌本领,强劫别人的食物。
在苍云大陆,一个中产小民一年大约要吃四千多斤粮食,因为这里的人要修习武道,武道这种东西是必须品,你没实力寸步难行,这个世界他是丛林法则。
如蛮洲这种人多地少的地方,社会问题几乎是个无解的难题,土地就只能养这些人,多出来的人怎么办,仓禀而知廉耻衣食足而知荣辱,在生存压力下这地方的人都有些匪气,想要彻底解决蛮洲问题,只有移民这一个选项。
虽然说苍云大陆的人族,有自由迁徙的权力,但一旦某个地方的人,给其他地区留下不好的刻板印象,你在想到别的地方生活,那也没那么容易,一帮穷山恶水出来的刁民,到那个洲人家也不受待见啊。
在苍云大陆,这里各域各洲之间,他们是高度自治的,洲,市,县,村之间,没有上下级统属关系,而且只要不违宪,他们可以自己立法,外人根本就插不上手。
之前林准去丹城历练的时候,入城要交一大笔中品灵晶,之所以会有这个规章制度,就是因为丹城怕外地人赖着不走,怕外地人侵犯他们的利益。
想象一下如果你是一个外洲人,你愿意接纳蛮洲人吗,你站在大义的角度上,你当然会说天不生人上人也不生人下人,我们都生来平等自由博爱。可如果真让他们和你做邻居,你绝对比谁都跑的快,第一个投票把这些土匪撵出去。
云洲其实有很多问题,这世界就没有一劳永逸的制度,当一个社会的群体都有发声的权力,任何想解决蛮洲问题的政客,都会被扣上慷他人之慨的大帽子。你想解决这个问题,先自己以身作则再说,你自己都不去牺牲,凭什么让我牺牲。
如今蛮洲问题,在各路大神的妥协下,有一个比较稳妥的方案,反正人口也不多,给他们碗饭吃就行了,一年给五千万吨粮食,对家大业大的云邦联来说,也不是不能接受,圣红源几乎有无限的土地,人族不缺粮食。
如今蛮洲的现状是,人饿不死但问题也没解决,当一个地方的人,形成了不劳而获的习惯,你怎么扭转过来,这是门很大的学问,一味地给他们粮食那是在养懒汉,不给他们粮食那就继续乱。
说到这里这个叫秀红的人,为什么出来抢劫呢,因为上面想让他们自食其力,把今年的粮食援助额降了一些,结果效果立竿见影,他们又重出江湖了。
蛮洲这问题,反反复复都多少年了,人们都总结出了一个规律,一援助就躺平,不援助就作妖,如今新一轮改革又开始了,但愿这次能有人成功。
“林准大侠你真是好人,不光没追究我还给我吃的,为了报答你的恩情,我愿意给你当向导,这接下来的路有些危险,我对蛮洲比较熟悉,一天给十块中品灵晶就行!”
吃完这顿饭后,秀红当即提出要给林准当向导,对于这个提议林准觉得也能接受,初来乍到向导还是需要的,总比自己像无头苍蝇要强。
“林恩公我蛮洲凶兽众多,这大黑岭晚上会有剑戟野猪出没,为了我们的安全,我建议最好把火灭了!”
“啪———!”
此时这秀红已经打扮成平时的样子,她身材高挑穿着一身粗布麻衣,长的也算是有些姿色,唇红齿白古灵精怪的她,身上有股少女特有的青春气息。
“吼~! 吼~! 吼~!”
远处一声怒吼传来,随着少女把林准升起的火堆熄灭,那里好像传来了一声不甘的怒吼,据秀红所说剑戟野猪最喜烈火,他们能够在很远的地方感应到高温,如果她不把火灭了,林准今晚将会遭到他的袭击。
林准:“秀红你干的非常好,从今天开始你就当我的向导吧,先给你三十块中品灵晶当定金,以后我每天给你二十块中品灵晶,你回家打声招呼吧,我们合作的日子还长………”
秀红:“恩公你说地是真的,奥~我有工作了,我不用在吃闲饭了,万岁!”
听到林准接受了她,秀红发出了高兴的欢呼,对她来说二十块中品灵晶,可是他家一个月三分之一的收入,这比截道挣的多还没危险,不高兴才怪呢。
“林恩公你等我的好消息,我这就回家打声招呼,千万要等着我啊…………”
少女欢呼完后立刻就回家报喜了,林准得到了一个出色的向导,少女也挣到了钱,两人的合作是共赢,接下来的故事也将非常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