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无瑕
作者:提笔随缘 | 分类:科幻 | 字数:8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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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倒霉
当一位年轻的警察拉起警戒线,两位老练的警察已经从厕所出来。他们低着头说了些什么,而后看向守在一旁的坎沙和塔都斯,告诉两个惊魂未定的学生,回去跟他们做个笔录,就没事了。
关闭警笛后,警车载着报案人与目击者,回到了设置在街尾的警署。两名警察中,留大胡子的那位接了个电话,瞥了他们一眼,然后走去了别的房间;嘴角有疤的那位警察叫他们坐在接待室,要是渴了,墙角有饮水机,桌子上有茶叶罐,可以泡点茶提提神,还和他们聊了聊,问他们高中的学业有多繁忙,还问他们明天是准备休息,又或者是继续去学校。
在塔都斯大倒苦水的时候,坎沙识趣地泡好三杯茶,给警官和塔都斯呈了过去。可还没等他喝两口,留大胡子的那位警官便回来了,说:
“老扎,交班了,你先回去吧,这两个小子,我叫新来的应付。”
“哦,你可叫他们尽快,这都是上高中的,课业重,还要休息,”嘴角带疤的警官如释重负,吐了口气,拍了拍两位学生的肩膀,把制服外套脱了去,笑着走出了接待室,“我叫扎泽·拿托,很高兴认识你们。孩子们,别害怕,做个笔录而已,要不了多长时间…不过,今天我值满班了,就不多奉陪,先行告退啦。”
坎沙点点头,有些羡慕地说:“拿托先生,你好,再见。”
等拿托警官走后,那位大胡子警察看向接待室的门,眼里是不耐烦的厌恶,嘴里是毫无敬意的轻蔑:“屁事真多。小子们,都叫什么名字?说吧。”
“坎沙·杜拉欣。”
“行,稍后跟我走一趟,去做个笔录,知道了?”写下他的名后,大胡子盯上了衣着不俗的塔都斯,不高兴地敲了敲桌面,“还有你,小子,哑巴了?”
“塔都斯·达西欧。”
“行,你…等等,你…”大胡子猛地抬起头,放下手中的笔,对着塔都斯的衣服看了又看,好像是在确认他穿的是高仿品还是真货。瞧了好几分钟,大胡子拿笔划掉写了一半的名字,换上了略显和善的笑容,“你是报案人?哦,不不,你说过,是同学让你打报警电话的吧?好了,你可以走啦。”
浑浑噩噩的塔都斯,还没从死尸的惊吓中回过神,两眼无光,声音呆滞:“我?我能走了?”
“当然,当然,严格意义上讲,你不算报案人,至于目击者…”大胡子扶起塔都斯,把他送出了接待室,拍拍他的背,请他快走,接着,把笑意满满的目光投向了懵然不明的坎沙,“有劳这一位就够啦,走吧,请走吧,快点回家吧,明天还要去学校啊。”
大胡子在门口挥挥手,目送塔都斯远去。跟着,他回身望向踟蹰不安的坎沙,那眼神,简直是公鸡在盯菜地里的青虫。而他的笑容,也换作了啄中猎物的心满意足,连说话的语气,都傲慢了不少:“小子,来做笔录,听到了?还不动腿?你是瘸了吗?”
就跟小学时听到老师的训话一般,坎沙老实地离开了座位,默不作声地追了上去,照着大胡子的指示,进入一间冷冰冰的空调房。
这间房放着一张桌子、三把椅子。空调上的数字显示,在这冬日时节,空调竟然调成了十九度的低温,风还吹得呼噜噜,比餐馆的鼓风机还吵闹。而且,这间房的一面墙,还是雾蒙蒙的玻璃,看起来,似乎是那种只能从外面观察的单透玻璃。
“外套脱了,这里不准穿,还有书包,放在外面。”
在大胡子的呵令下,坎沙把外套交给了他,顿时寒毛耸立,浑身发凉。而大胡子,是把那廉价的羽绒服粗暴地一卷,塞进书包中,扔到了不知哪去,接着,便大声喊来两名年轻的警员,一位陪他问话,一位去玻璃的那头看着情况。
“坐好,坐正了,”大胡子拍拍桌子,瞥了眼身旁的年轻人,没好气地踹了他一脚,“机灵点儿,来,你来问话。”
年轻的警员对着大胡子,笑呵呵地对行了个礼,接过了签字笔,板着脸盯死了坎沙,开始问话。
“姓名?”
“坎沙·杜拉欣。”
“年龄?”
“十七岁。”
“第一次进警署?”
“是的,第一次。”
“为什么到警署?”
“你们带我来的…”
“放明白点!小子,你没长脑子的?痴呆吗?我是问你,为什么跟我们到警署来?”
“我让同学报警…”
“小子,你是真傻还是假傻?你们老师没教过,话要怎么说明白?”
“我看见死人了,我让同学报警。”
“现在的学生,跟猪一样蠢。好了,在哪里看见死人的?”
“学校对面的公共厕所,女厕所。”
“几点钟?”
“应该是九点二十。”
“应该?什么叫应该?傻东西,连时间都不会看?”
“我是说,大概是九点二十。同学报案的时候,我看了他的手机,是九点二十三。”
“傻瓜,为什么不直接说九点二十三?行了行了,现在,说,你为什么会钻进女厕所?”
(九)倒霉
“我和同学撞见了一个男人,从厕所里冲出来,然后,我们听见,厕所里有古怪的声音…”
“男人?什么男人?你看见他长什么样了吗?”
“头发有些掺白,是个中年人,具体的长相,太黑了,我没看清。”
“瞎了眼的鼹鼠。继续说吧,进了厕所后,你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隔间的门打开了,有东西扑腾,还闻到很恶心的气味,就走过去,看到…看到她被鱼线勒着脖子,坐在马桶上。”
“哦?小子,你的意思是说,那会儿,她还没死咯?”
“我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小子,人是死是活你都看不出来?你是真傻还是装傻啊?”
一掌猛拍桌面,命令那冻到瑟缩的坎沙必须抬起头,正对年轻警员的视线,正视那如狼捕食的夺命之光。
“我是说,我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无法判断她是死是活。但是,我猜,她该是死了,如果没死,也离死不远了。”
“哦,所以,你就擅自破坏了现场,是吧?”
“我是觉得她还没死,还能救,才剪断了鱼线,放她下来,但等我把鱼线松开,她已经不动了。”
“也就是说,你承认自己有意破坏了犯罪现场,是吧,小子?”
“如果想救人而剪断鱼线算是故意破坏现场,那就是。”
“他妈的狗崽子,在我这里摆谱绕话是吧?”
话音未落,年轻的警员已踹开了椅子,走到坎沙的面前,单手扯住他的衣领,揪着他站起来,抡圆了膀子,五指摊开,向他的脸扇了过去。
在坎沙的眼里,警员的巴掌很轻、很快,可与“搏击全明星”里的冠军亚罗巴布比,又慢得像是蜗牛蠕行。坎沙微微抬高手肘,刚想学着节目里的格斗高手,来一个漂亮的格挡反击,却又放缓了动作,乖乖地挨了一巴掌。
坎沙的脸上是火辣辣的疼,脑袋是懵悠悠的昏,身体是随着巴掌的力量,向侧方转了半圈,幸好是用手撑着地,才没把头撞在冷冰冰的地砖上。
感受着脸颊的痛苦,坎沙猜测,这警员要么学过灵能,要么是蛮力无穷。总之,得益于毫不留情地一巴掌,他的脸上是多了个鲜红的五指印,醒目又刺痛。自他记事起,也就是小学时招待乡下来的亲戚,给亲戚开了电视,被母亲安苏妮怀疑是偷看电视没写完作业,拿皮带抽屁股、抽到皮带绷断的疼能与之相比了。
不过,与那时的误会不同,现在的警员可不会在听明白事实后道歉,而是往他的肚子上补了两脚,顺带骂道:“绕话是吧?绕话是吧?不承认是吧?再辩两句啊?来啊,再辩两句啊?”
“够了,别太过了,”大胡子打了个哈欠,叫年轻警员收住脚,跟他出去休息休息,“太冷了,出去喝杯热水吧。现在的学生,不懂事就算了,还嘴犟得跟鸭子一样,别理他了,走吧,喝茶吧。”
等年轻的警员走出去后,坎沙还蜷缩在地上。他捂着肚子爬起身,听见房间的安全门插入了钥匙,反拧了几道,便忍着寒意,用心地端详房间里的桌子椅子,以及天花板上的长条灯和一个闪着红光的摄像头,还有那贴在墙上的广播器,最后把目光落在什么也看不见的单透玻璃上,说出曾在电信和电视剧中听过,以及黑帮小说中常见到的那个单词:
“审讯室…审讯室啊。”
虽然被揍得有些疼,但审讯室的空调风冷到刺骨,倒也能缓解些肢体上的痛觉。因此,坎沙扶正了椅子,好坐着休息,在犹如蜂蛰的疼痛中眯上眼睛,在这冰冷的深夜里去试着睡一觉。
可审讯室的灯调亮了。那灯泡白到发冷,把坎沙照得无所遁形。就是把眼皮合死,他也能看见粉色的光亮,根本睡不着觉。坎沙一手捂着被扇红的脸,一手压在桌子上,拿额头枕住小臂,才勉强创造出些许黑暗,以便回复精神,且顺道想想这警署里的条子是哪出了问题,偏要对他拳脚相加。
“不准睡,起来,不准睡…”
是广播器响了。坎沙敢说,这讨厌的催促声绝对属于那大胡子警官,而这毫无情绪的嗓音,听着是要比上课打盹时老佩姆的厉骂更讨厌、更烦人、更心颤。
管他的呢,声音就再吵,也难不住高中生的疲累。被折腾了一晚上,坎沙是硬撑不起来了,干脆当那吵闹的广播是数学老师在扯高嗓门讲课,眼皮子越合越粘,直至再也分不开,渐渐打起了鼾。
光暗相交之时,坎沙看到了些不该存在的东西——前些天买来的那本自传。最近,他才翻了几十来页,刚看完作者考取军校的部分。
他记得书里有说,帝国的军校里,老生欺凌新生的行为是司空见惯,连作者本人也逃不过前辈的魔掌。入学第一天,就要趴在一把立着的匕首上,背负几十斤的沙袋、做足一百个俯卧撑。若是捱不住,没开刃的刀尖会抵着腹肌,压出一块淤青,叫人疼的死去活来。要是想逃,会被学长们架回去,非得做完不可。假如真的撑不下去,好心的学长会集体往受训者的头上吐口水、撒热尿,热切地羞辱一番,明天再继续“特训”。而不幸的作者是没能通过的那个,不仅被狗尿淋头,还得舔学长的皮靴,承认自己是个窝囊废。因此,作者说,在成为圣恩者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借着关系,把当年的前辈都调去博萨的前线,让壮志难酬的前辈们去为帝国效力,与朝晟人痛快地厮杀。
如果说,军队里的暴力欺凌是前辈对新人的考验,那这些警署的条子对目击者的拷打,是图什么?坎沙又不是来当警察,抢他们饭碗的,他们生什么气呢?
这时,一只粗糙的手拧住坎沙的耳朵,将他扯出了迷离的梦境,甩回了寒冷的光明。
“起来。”
大胡子没耐心地揪着他的耳朵,硬是把他拉起来站着。真不知坎沙是给疼醒了,还是让喊醒了。等他揉着惺忪的眼眶,年轻的警员是端着塑料杯走上前来,把一杯冰水泼到他的脸上,随即与大胡子走出审讯室,再次将门反锁,就是不给他机会辩解、质问或讲话。
不过,坎沙能听到,在门锁上前,大胡子该是对年轻的家伙训了句…是在说…
“学着点儿,对付这种愣头愣脑的呆瓜,别急着动拳头,先晾在一边,熬着他就好。”
熬?熬什么熬?
冷水泼头,坎沙的眼皮子也不打架了,就是四肢发软,胸闷得慌…就跟躺在地上,叫学校最沉的胖子从三楼跃下,一屁股压在胸口般的沉闷。这难受的郁闷,他每次熬夜写个通宵后,都会遇上,只不过,今天他忙的不是作业,而是如何避免被打。
不能睡,也睡不着,坎沙以肘顶桌,抱着头,隔着单透的玻璃与那些警员对望,嘴不停地鼓,又不念出声,是在问、问这些条子,也是在问自己…
到底是说错了哪句话?
坎沙是苦思冥想,试着从自己身上找问题,但又找不出什么问题。从坐进审讯室开始,他是问什么答什么,有一句说一句,没有任何遗漏和隐藏,说的全是实话。那么,警官们怎么会不满意?是因为他手贱,拿指甲刀钳断了鱼线,破坏了现场?可是嫌犯在受害者的身上留了那么多证据,这点为救人而做出的破坏,真的会把警官们触怒成那样?
揉着肿胀的淤伤,坎沙的视线愈发低沉。直至盯向桌面,在洁如白纸的桌子上看见遮蔽灯光的黑影,他才恍悟,问题不是在他自己身上,是在审讯室外的警察身上…
他们不想听真话。
但他们是警员啊,是要来办案的,不听真话,要听什么?听假话?可如果撒了谎,麻烦就大了——再不懂法,坎沙也明白,在涉及死人的案件上说假话,那就是作伪证,挨打都算轻的,不锒铛入狱,都对不起那敢说谎的傻。
没等坎沙思忖明白,审讯室的门又打开了。这次,大胡子瞟了年轻的警员一眼,把签字笔拿到自己的手上,心不在焉地挑起了指甲缝里的污垢,然后在桌面上画了两道,又对着笔尖哈了口气,继续书写文字,继续问话。
“小子,现在是凌晨三点,大家都很累,所以,别浪费我们的时间,有什么,你就答什么,脑子放灵光点,知道吗?”
“知道。”
大胡子后仰而坐,拿鼻孔看着他,开始审问信息。
“好,姓名?年龄?住址?本人或监护人联系方式?”
“坎沙·杜拉欣,十七岁,本地人,家在…”
回答完个人的信息,坎沙掐了掐大腿,抖擞精神,准备给出一份完美的答卷,好早点脱身,回学校睡个觉。
“为什么到警署来?”
“因为我目睹了一场凶杀案,看见了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哦,仅仅是这样吗?你确定,从你看见那个男人,到进入厕所之间,受害者是活着的吗?”
“是活着的,因为在我见到受害者时,受害者还有气息。”
“好,那为什么,在达…在目击者报警后,你就敢保证,受害者死了呢?”
“因为我试图去救受害者,但是在我把勒住受害者的鱼线剪断时,她死了。”
“你是用什么剪断鱼线的?”
“指甲刀。”
“你为什么带着指甲刀?”
“剪指甲。”
“是吗?我来帮你复盘一下——也就是说,在九点二十分之前,你恰好撞见了慌张的犯罪嫌疑人;在九点二十分的时候,你恰好钻进女厕所,发现了受害者,并恰好带着一把能剪断鱼线的指甲刀,试着解救了她;在九点二十三分钟的时候,你救出了更受害者,却发现她已经死了,并叫你的同学报警,对吗?”
“对的,警官。”
“杜拉欣先生,你不觉得这太巧合了吗?”
“哪里巧合,警官?”
“哪里都是巧合。不如,让我猜猜,在九点二十分之前,你撞见了一位上完厕所的陌生人;在九点二十分,你闯入女厕所,发现了被捆缚的受害者,有了那么些,冲动的念头,所以你就侵犯了受害者;在九点二十三分之前,你结束了侵犯,害怕她揭发,然后你就收紧鱼线,勒死了她;在九点二十三分,你剪断鱼线,让在外面等候的同学去打报警电话。我的推理是否更符合实际情况呢?杜拉欣先生?”
坎沙张大了嘴,舌头上下翻动,喉咙上吞下咽,却鼓不出一丝声响。过了一分钟,他才在空调的冷风下瞪大眼睛,仔细地端详大胡子警官的面容,从那眯紧的眼缝里,看到了小学里的淘气孩子抓住鸟雀后,把鸟雀捏在手里,看鸟雀窒息的无聊…一种玩弄无能反抗者的得意的…无聊。
“警官,你是想说,我在三分钟里,犯下了起色心,侵犯她,杀了她,放下她好伪造现场等一系列罪行?”
“为什么不能呢?”
“警官,您从受害者体内提取些体液,对比一下,不就清楚您的推理是对是错了吗?”
坎沙刚说完,大胡子就前倾身子,双手撑在桌上,把藏在胡子里的嘴巴笑了出来,笑出了一口发黄的、满是龋坏的烂牙,无奈地摇起了头:
“小东西,你是一点儿也不识相啊。”
话音方落,年轻的警员便抄起了椅子,将之拍在了坎沙的脸上,把他一直砸、一直打,揍到他躺在墙角,才掐着他的脖子,对着肿成南瓜的脸吐了口浓痰,说:
“痛快点儿,你只有一次机会,一次。现在,回答我,到底是不是你干的?”
坎沙迷迷糊糊地张开嘴,小声地挤出了他的回答:
“不是。”
好,大胡子扶着额头,掏出警棍扔给年轻的警员,抱手靠在他们对面的墙角,欣赏同事管教这不知死活的蠢东西的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