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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宝莲灯开挂修仙

作者:千淘万漉 | 分类:武侠 | 字数:45.6万

第144章 六百年法力

书名:我在宝莲灯开挂修仙 作者:千淘万漉 字数:2347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9:01

将马妖砍杀,陈响又迅速将其余几只被迷晕的妖怪也逐一砍杀。

一只地仙境界的虎妖,直接贡献了二十万功德,可见它作恶多端。

除了它,其余七只金丹境界的妖怪,总共给了九万多。

加起来,三十万!

陈响匆匆瞟了一眼功德光幕后,将众妖怪的尸体收尸干净后,便快速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他一个筋斗,回到水牛峰的洞穴内,洞穴内修炼的小七感受到动静,睁眼见陈响回来,甜甜一笑。

“你干什么去了?”小七说着从地上站了起来。

狐玉儿不在了,陈响也不陪她,她自己一个人在这陌生的地方,很无聊。

小七略带微委屈道:“秦爱德,要不咱们回去吧,我有点想姥姥了”

陈响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能够稳定刷功德的地方,怎么可能就这样离开?

想了想,他对小七道:“再等几年,等我到了天仙境界,没准就能找到救你姥姥的办法,那个时候,咱们就回去”

“啊?天仙?”

小七一声惊呼,她才只有金丹境界,她姥姥四百多岁了,也才地仙境界。

天仙对于她来说,是一个曾经都不敢想象的境界。

“那得多少年啊?”

“不会太久的,我答应你,最多不会超过十年,怎么样?”

“好吧”小七只好点头。

摸了摸小七的脑袋,两人盘腿修炼起来。

陈响则是将新得到的三十万功德,全用来加速修行。

直接又增加了十七年的法力值,现在他的总法力值已经将近四百八十年。

再有三十万功德,他就能有五百年法力了。

睁开眼,从修炼中醒来,陈响嘴角微微上翘,心底无比愉悦。

修仙难?

修仙难么?

很容易啊!

像他这种每时每刻都能感觉到变强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当下他悄悄起身,正准备再去尸山峰赚点功德,牛十三就找上门来。

牛十三大嗓门,还没进来,就已经嚷道:“人类,人类,俺找你来了”

小七也听到了牛十三的声音,她睁开眼无奈的叹了口气,随后蹦跳着,挪到最里面一间小室内。

这洞穴很大,里面有很多连环洞穴,如同人类的房屋一般。

牛十三走进来,陈响问道:“牛兄,找我可是有事?”

“当然了”

牛十三道:“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七峰大比么?七家大王已经吩咐下来了,七峰大比,就在万窟山东南那片湖中举行,日期定在一个月后”

“一个月后比,那你现在找我来,岂不是早了?”

“俺就是来和你说一声,怕你修炼给忘了。

俺大王让给一些妖族前辈送请帖,那我就先走了,人类,你别忘了咱们的约战”

等牛十三走后,陈响喃喃自语:一个月后?

若是按照每天三十万功德这个进度,一个月后,自己怕不是有千年法力,天仙境界的修为了吧?

心里这般想着,陈响一路潜行,再次来到尸山峰。

尸山峰妖怪有八万之巨,这些妖怪之间,彼此矛盾撕杀,也属寻常。

但,

一伙七八个,十来个一起悄无声息消失的,却还是第一次。

并且还无人发现。

陈响今天又来,依法炮制,今天是找到了一伙十一个人一起的,两个地仙境界。

陈响躲在暗处,盯了它们很久,实在没有落单的,他这才不得已,直接抱着酒坛现身。

酒坛里的酒,花了两千功德,里面还加入了名为【仙人醉】灵草晒干后的粉末。

这灵草粉末陈响直接买三千年的【仙人醉】研磨而成的。

仙人醉灵草,倒也没什么其他功效,顾名思义,就是吃了会让仙人如普通凡人一样醉酒。

上一次陈响是花两千功德,买的两千年的。

这次人多,他干脆买了三千年的。

一共五千功德值,陈响抱着酒坛向妖怪们走去。

半响过后,

陈响收入五十万功德,随后快速收拾尸体,再次回到水牛峰。

五十万功德砸下去,陈响的总法力值,突破到五百一十年左右。

如此这般,又过了几天,陈响法力值突破六百年大关,在地仙境界里,已经彻底再无敌手。

与此同时,

尸山峰上的妖怪们总算发现了异常。

这尸山峰上,尸山大王之下有四大元帅,这其中之一,就是狐狼。

四大元帅之下又有十二位真仙境界的先锋官,十二位先锋官下,又有六四十位天仙境界的总旗官。

这山上七八万妖怪,都归这六四十位总旗管。

平日里,操练武艺,巡逻,站岗,采买酒水,抓人等等。

一位总旗管着千八百个小妖。

可巧,

陈响这几日遇到的,大部分都是一位蛇妖总旗下的。

为了七峰大比,这位蛇妖总旗点齐人马,准备好好操练一番,万一下面哪个小妖给他涨了脸,或许大王能给些奖赏呢?

可一点人数,他才发现,少了!

若是少了几个,倒也正常,可以下少了几十个,这就有点不正常了。

又问了其余小妖,没人知道怎么回事,也没听说与哪位总旗下的打起来。

蛇妖心下疑惑,不敢怠慢,找到了上司先锋官。

先锋官找到元帅,巧了,这元帅正是狐狼。

狐狼闻言心底一动,暗道:莫不是天庭人马暗地里潜了进来?

想到这,他又急忙找到尸山狼王。

狼王一听,立即勒令全山戒严,并且加强巡逻,与此同时,尸山狼王又喊来了,夜叉犬王。

没错,

就是被花果山猎户一棒子抽飞的那只狗妖。

金小犬被抽飞后,不敢再回寒驲洞,心下想了想,便带着心腹族人,来到了万窟山。

本着狼与狗乃是近亲,金小犬带着族人便来到尸山峰。

金小犬虽然也是金仙境界,可与尸山狼王无法比。

尸山狼王乃是金仙里的顶峰存在,金小犬不过才进入金仙境界,两者差距巨大,但到底也是金仙境界。

尸山狼王便留他在尸山峰,当一个二大王。

尸山狼王找金小犬的目的,就是知道他的鼻子灵,想让他闻闻,到底是不是天庭的人,潜进来了。

金小犬自然不会拒绝,在哪位蛇妖总旗的地盘上走了一遍,金小犬忽然愣住了。

他鼻子灵,自然不会忘记,这气息,不就是大圣身边那人类的气息么?

听说,

这人叫刘沉香,乃是显圣真君杨戬的外甥,还听说在花果山学了七十二变。

后面这则消息,对别人来说是听说,对金小犬来说,那是他亲眼所见。

他这忽然一愣,身旁尸山狼王急忙问道:

“可是闻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