憾然一梦
作者:大黄阿 | 分类:青春 | 字数: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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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可以成为太阳的人
孟笙回头,只见江一白已经放下手里的书本,探出一只脚正伸着脖子朝她这里看。
“你干嘛?”江一白的眼神让她十分熟悉,左手不自觉摸向了桌上的笔袋。
“借你猴子玩玩!”
“不要。”孟笙下意识拒绝,她可没有忘记猴子身上的伤疤都是怎么来的!
江一白撇了撇嘴角,也没再说什么。
孟笙以为他就是一时兴起,也没再管他,自顾自地背着书。
然后...然后......
一只邪恶的肉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刷——一下抢走了她桌上的猴子笔袋,孟笙反应过来回头,江一白已经将猴子拎在手里,见孟笙回头,更是嚣张地用手掐住猴子的脖子。
原来胖子也可以这么灵活?满脑袋的问号并没有阻止孟笙听到江一白恶狠狠又笑容灿烂的威胁。
“借我玩一会,不然我就掐死他。”
孟笙无奈着肯首,心里却翻了数以万计个白眼。
这丫怎么还和初中一样,无聊,幼稚!
“你之前是不是认识他呀?”目睹一切的周传诗从中嗅到了不一样的味道,本着八卦即是关心的原则问道。
“初中就是同学了。”孟笙的语气里颇多无奈,还有一丝辛酸。
“这差不多,我看你俩关系很好的样子。”凭借着一身优秀的八卦细胞,周传诗觉得孟笙一定隐瞒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但她们现在还不熟,八卦是要一点一点地挖的。
“关系很好?你想多了!”要不是大家都在认真背书,她就要怒吼了!
她和那傻子怎么可能关系好!**!她初中可没少被他欺负!
“啊?”感觉自己可能说错了话,周传诗放低了声音,“我就是看你俩还挺熟的样子。”
“熟不熟和关系好不好,是两回事。”孟笙用一副看透红尘的世外高人的口吻说道,就差没伸手捋胡子了。
孟笙初一在含山二中就读,因为性格原因和班里人的关系也就那样,没什么要好的朋友。之前的班主任因为带的班级太多,有些忙不过来,就换成语文老师来当。
语文老师钱老是一个四十岁出头的小老头,瘦瘦高高的,看着就是个严厉的模样。钱老在班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换座位,原本按身高排的座位改成按成绩来排,也因此江一白才坐到孟笙前桌。
想到以前的事情,孟笙对江一白的恶劣就更加痛恶,愤愤间周传诗用胳膊肘戳了戳她。
“他叫你。”
孟笙会意,还没来得及回头,只听啪——一声,桌上飞来一只猴子,回头看了眼裂开嘴的江一白,一股很不好的感觉席卷而来。
几乎是颤抖着翻过趴着的猴子,果不其然,白嫩嫩地猴子脸上赫然多了一道黑笔印记。
“哈哈哈哈!”身后的江一白笑地开怀,“刀疤猴!刀疤猴!”
见到孟笙回头,他还扬了扬手里涂地黑黑的三角尺,“大孟,你的刀疤兔呢!哈哈哈哈——”
孟笙很生气很生气,可她看着猴子那张脸,又忍不住笑出声。
周传诗一脸懵圈地看向孟笙,这丫头怎么又生气又开心呢!瞥了眼桌上横躺着的猴子,她好奇着伸出手。好吧,她知道了,可孟笙到底在高兴什么呢?
刀疤猴和刀疤兔的典故源于初中。
孟笙原本有一个很好看的兔子笔袋,是小升初的时候二伯送给她的,那个粉色兔子她一直舍不得用,初二换了新班级,她便高兴着拿出来用。
一个安静内敛的小姑娘,背着粉色的书包,每一本书都包着好看的书皮,还有一个粉色毛绒的兔子笔袋,孟笙认为她人生的春天就是此刻。
一切美好都被江一白生生打破。
某天,传作业的江一白见到孟笙桌上的笔袋,顿时玩心大作(孟笙认为是少女心萌动了)。
“大孟,你这个笔袋借我玩玩。”
“...好吧...”犹豫片刻,傻傻的孟笙点头答应,还傻傻地补了句,“不过你别弄脏啊,我很喜欢这个笔袋,今天才用。”
“好啊!”江一白笑着点头。
其实一开始江一白真的没打算对那只兔子做什么,可被孟笙这么一提醒,男孩子骨子里的幼稚调皮就忽然被激发。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他单纯地觉得逗眼前这个女孩子生气,是件很好玩的事情。
那时候还很流行喜羊羊,也许是受了灰太狼的启发,江一白从书包里掏出缺了一角的三角尺,又拿出笔。
他发誓,这是他这辈子做过最细心最耐心的事情了。但他天生手笨,手指上也沾了不少笔墨,不过看到涂得黑乎乎的三角尺边,内心的满意无与伦比。他甚至可以想象,大孟看到这一幕时的表情有多精彩!
黑笔涂得浓,在兔子脸上拉出一道伤疤,他裂开嘴,笑出一样的弧度。
“诶!”接下来就是验收成果的时候啦!“大孟,你看!”
孟笙不知他为啥笑得这么嗨,但也被感染,当江一白缓缓将兔子从身前提起时,笑容凝固。
“你还我!”孟笙来不及体会心情,伸手就要抢回兔子。
可江一白是何人,迅速收回手,并当着孟笙的面在兔子脸上又划了一道。
“你看,你的兔子太粉嫩了,这样加了刀疤,就显得很男子气概,很有江湖气!”
所以这玩意儿的意思是,他还帮了我?
孟笙自问没有得罪过这个人,可他怎么就对自己这么恶劣!他是...是有病吗?
可孟笙从小的教育告诉她,就算再想破口大骂,就算想冲上去揪他头发,也不能在人多的时候这样,因为会很泼妇,很不像学生。
可究其根本,是因为孟笙害怕,害怕发脾气会让别人觉得她不好相处。
但是这气,根本就咽不下啊!
江一白哪里知道孟笙这么多的心理活动,依旧没心没肺地笑着,那只黑胖的爪子拿起三角板又在兔子脸上添了一道。
两人的动静终于引得同桌们的围观,孟笙的同桌看到后又心疼那只兔子,又觉得好笑,学霸则不自觉地皱紧眉头。
“你这样有点过分了吧。”学霸忍了忍,还是劝道。学霸是对江一白同桌的尊称,从初一进班开始,学霸就没有跌出前三。
同桌这才注意到孟笙的表情不对,伸出友好的小手拍了拍孟笙的肩膀。
“怎么啦?”原谅她不会安慰人,情急之下只能想到这句了。
孟笙回了回神,什么也没说,拿出草稿纸仔细画着数学的几何题。
江一白终于发现什么不对,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默默将兔子放回原来的位置,然后悄无声息地转过身去。
可能是愧疚,江一白一整个上午都没再找孟笙的麻烦。
中午回家收拾书包,看到满面刀疤的兔子,孟笙心里还是忍不住抽了抽,看了眼已经走出门口的江一白,在心里呸了他一脸口水,才觉得解气。
不过十二三岁的年龄,有什么疙瘩睡个觉就好了。
下午英语听写,江一白这个二货又忘记带听写本,学霸也没有多余的本子,于是他本能的回头。
“有英语本吗?借我一本!”
“没有。”同桌摇了摇头,“你又没带啊!”
江一白点头,目光看向了一旁的孟笙,她正低着头在书包里翻找什么,他想说她的听写本就在桌上还找什么,也想问有没有英语本借他,可兔子脸上的刀疤不断提醒他,他上午做了惹她生气的事情。
“诺!”他犹豫间,紫色的本子映入眼前,“借你。”
接过本子还想再说什么,但英语听写就要开始,连谢谢也都梗在喉咙。
等到下课,江一白又突然说不出谢谢这两个字,看着孟笙好久,一句话也没冒出来。
“干嘛?”平白被江一白这么看着,孟笙根本静不下心写题。
“本子明天还你。”
“好。”孟笙准备继续低头写题,发现江一白依旧看着她,“还有...事吗?”
江一白觉得孟笙可能没生气了,这个认知让他的心情轻松一大截,试探着将兔子重新提起来。
“你真的不觉得有刀疤的兔子更有江湖气,更霸气吗?”
“不觉得。”她更加认定江一白就是个二货,难道看不出来她不想再提这个话题了吗?
“真的更霸气了,”江一白故作认真,但他的傻乐完全出卖了他,“行走江湖的人,脸上都是要有刀疤的。”
孟笙心里是有气的,可看他这傻叉样子,又生不起气来。
孟笙的笔袋都是一周一洗的,于是江一白每周都会有一块全新的画板,而兔子被伤害后孟笙的反应,更是让他对这项业余活动乐此不疲。
同桌和孟笙说过,他就是觉得这样逗你好玩,你只要不理他一段时间就好了。
就...不会再和她玩了吗?
孟笙说不清心里忽然泛出的情感是什么,但涩涩的,味道并不好。
后来那只兔子丢了,她又重新买了笔袋,一只猴子和另一只粉色兔子,它们成为江一白口中的刀疤兔和刀疤猴。即便后来换了位置,江一白也依旧喜欢那样玩,看着孟笙着急地追着他跑来跑去,他只觉得每天都很嗨皮。
孟笙一面厌烦着他日复一日弄脏她的笔袋,一面又期待着他抢过笔袋得逞时开心的笑。
这种矛盾的心里一度让孟笙陷入自己是不是有受虐倾向的深度恐惧中,点亮她的,是另一个同桌,一个安静又美好的女孩子。
她说:“我一开始以为阿孟你是个很高冷的人,现在却发现你明明就很喜欢笑,是个很开朗的女生啊!”
原来,青春里,真的有一个人,是可以成为太阳的。
让孟笙回神的,是下课的铃声。不同于平时下课铃声响过众生都活过来,早读课的铃声一响,热闹即刻变成死寂!
啊,这一个早读她都干啥了,什么单词也没记住啊!
将笔放回猴子肚子,又注意到那道清晰的黑色刀疤,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眼坐在那里的江一白。
初升起的太阳穿过透明玻璃,散射的光让孟笙有些看不太清,她看清的只有那个和前桌嬉闹的男孩子。
呵!不禁嘲笑起自己,怎么又想起那么久以前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