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臻王朝
作者:五海9102 | 分类:古言 | 字数:5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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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昵称
叶潇潇继续道:“你看,我们都来这么久了仍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怎样一个地方,让我家少爷如何放心得下把凌公子留在这里。而且对凌家那边,我们也不好交代不是?
届时若是凌家老爷死活不同意这门婚事,可怎么办?”
山匪的声音:“哈哈笑话,老子们竟还得顾忌什么老爷同不同意?叫他亲自来跟老子说!”
叶潇潇的声音,“别别,别误会,我没有挑拨离间的意思。我是说凌公子在家乡一代乃是个出了名的孝子。假如不能获得家父理解和祝福,以他那性子估计非得以死谢罪不可。到时候不还得你们二拇指守寡?”
“你瞎扯什么呢再说一个试试!”
估计是惹怒了对方,免不了一阵痛揍。好在另外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好了好了,犯不着生气。其实这小子说的也不无道理。可别才完婚就短命了,那多不好。至少得让咱们二拇指把新鲜劲儿过了再说。”
“……”
叶潇潇顺势道:“对呀对呀谁说不是呢。况且我们也不是要去哪里,就在寨中转转,也还得劳烦几位给我们引个路。”
“……”
嘿!胡搅蛮缠居然说通了。
叶潇潇打开凤臻和元靖的门,笑意盈盈地行礼请两人一道出门。
被限制自由时间长了,能出去走走自然再好不过。然而叶潇潇看凤臻的眼神不觉有几分怪异,似乎此次见面并非单纯放风,而是有话要说。
碍于元靖在场,他有避讳。
在四名山匪的指引下三人才来到中间厅堂,便远远的,依稀听闻凌霜的喊叫声,把三人喊傻了。
厅堂之中不知发生了何事,吵杂非常。似乎有十几张口同时在吵吵嚷嚷,不可开交。
仔细一听,大致可分为两方。一方以劝和为主,似乎在阻拦着什么;他们认为大喜在即,不易血光之灾触了霉头,忍一忍就过去了。
一方则不怕事儿大,火上浇油。只不过并非唆使着谁去做什么,而是在抱不平。扬言要立即召集兄弟,带人去砍他十条八条道的。这方人特意强调自己的身份乃是“山匪”,从来只有他们欺负人没有人来欺负他们的。怎么能忍?
由于太过杂乱,就听听凌霜怎么说。
凌霜的声音:“不行啊,别去,不能去,妙妙!妙妙!”
这个称呼……令跟在山匪身后的三人忍不住对望一眼。突然想起个事,那日在牢房中,叶潇潇是不是提醒过凌霜为了拉近两人无形的距离,该给对方取一个充满心意的爱称?
只要一想到二拇指那样……如同只壮如小山,不断捶打着胸脯仰天咆哮的黑猩猩,凌霜居然会取这么小家碧玉的一个,简直惊呆众人了。图个开心。
二拇指粗狂充满野性的声音,可想象其情绪是暴跳如雷,道:“小蚂蚱你让开,奴家咽不下这口气!他奶奶的,今天非让他们知道知道你到底是谁的人!他们又几条命可以低过?”
小……
三人又忍不住对望了一眼,真的是图开心。不过来不及在意,他们算是知道了一件事:凌霜被欺负了!眼下二拇指要去为他讨公道。
然而等山匪和三人跑进前厅,眼前所见的更是不禁楞了一下。
二拇指双手各抓着流星锤一端,腿部下压拉得很开,形成个弓步。前脚在迈步,后脚则被整个趴在地上的凌霜死死抱住。似乎怕踩到他一般,提起下落的弧度很小,多于用脚尖贴地前移。
而凌霜,除了口中仍劝阻不止,身体随着她右腿每迈出一步便被拽着往前拖了一段路。看上去实在可怜,弱小,无助,令人无法直视。
叶潇潇首先笑出声来,由于声音太过突然而至瞬间吸引来了所有人的目光。
见三人,凌霜立刻愣了一下,随即老脸一红,顾不得劝阻,连忙爬起身来拍拍身上灰尘,将手负在身后强行装作镇定,道:“殿……你们来了。”
“怎么回事?”
元靖刚发声问完,凌霜还来不及开口回答,二拇指终于没了束缚,完全放开脚程奔了出去。
“妙妙!”凌霜暗叫一声糟,提气利用轻功一下飞跃着追去。
身形之敏捷看得在场山匪都一愣一愣的,从未想过他居然并非看起来那般弱小。原来是有本事的啊!
落在二拇指面前,幸得她反应及时刹住脚,险些撞飞出去。
她鼻孔喷出两道白气,道:“小蚂蚱你让开,这气奴家不能让你白受!”
“我说了那都是我们的错,怪不得店家。是我忘了带银钱,吃霸王餐不给钱自然要挨揍。我没事,我不疼。而且我们才出现在镇上便引发了不少注意,可能已经被认出来了。此一去必定凶多吉少,我们会吃大亏的!”
“那就踏平整个城镇,收了他们的地盘!”二拇指说着,便伸手去顺着凌霜腰部轻轻一拨,果然如同玩水一般轻巧拨开他。
凌霜就更加显得无奈,无力,无计可施了。
眼看着又再次冲出去,叶潇潇突然往前迈出半步,也想上前去帮助凌霜劝说几句。却不想,一声金属碰撞石块之声,只听闻突然响起一阵尖锐的声音,延绵不绝,耳边立刻出现嗡嗡的回鸣阵阵,似有一种声音频率在极速振动,震得所有人头疼脑涨,连站都站不稳。
甚是难受。
待声音停息之后,一个不是太清楚且夹杂着诸多口音的话语,随意道:“哟,这是哪个不知死活的,竟惹我们二拇指生如此大气?”
待众人睁开眼睛后,武场外栅栏门口处,不知何时已经站着十几名人,且仍在继续增加中。
而领头的有两个人。其中一人本就归于樊鹫寨中的守卫山匪,一脸喜悦应该是过来通报消息的。但他没喊出口,默默站在一旁。
另一人,则面孔显得十分陌生。那身高六尺五,壮硕无比,约莫着四十出头的男子。
他外部穿着件棕熊皮毛褂,上到熊头做帽兜,下至熊尾直垂到小腿,内部穿着一袍式灰白棉服,衣襟半开,露出里面以黑丝绣着个几条柔美流水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