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神仙当大佬
作者:我叫大鱼儿 | 分类:都市 | 字数:57.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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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我把他们打发走
喝酒不讨厌,但喝醉耍酒疯的人实在很厌恶。
而现在,那个男子仗着酒劲,拉着服务员妹子,一直要妹子陪他坐在一起。
“我不要。”服务员快哭了,挣扎了几下。
就在这时,一个近四十岁的男人急匆匆的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两个二十多岁的男服务员,看样子也是大学生,在这儿兼职呢。
“放开她,小心我们报警。”其中一个道。
有人过来,服务员妹子趁此挣脱,躲在身后,不敢露头,双眼红红,很害怕。
“报警?那去啊。”
闹事男子玩味一笑,而后很不屑的吐了一口,神色一变,一把拿过了酒瓶,指着几人火气道:“现在去啊,老子等着呢,我看你这店是不想开了吧。”
说完,一桌子的五六人都站了起来,气势汹汹,一言不合就要打起来的驾驶。
面对社会人,学生真的不行。
当即来此兼职的两个大学生退后了一步,不敢吱声,反观过来的男人气势很沉稳,忙挡在身前,
男人是这儿的经理,管事的。
“别别别,小孩不懂事,今天一桌我请了。”经理陪笑,而后吩咐道:“你们三个愣着干嘛呢?还不快去拿两捆啤酒来,要冰镇的。”
“哥儿几个,吃好喝好。”经理又安抚喝大了的一桌子。
事实上,经理这种做法已经是退一步,见好就收,可惜闹事的男子不买账,酒气冲天,推了一下经理,道:“你是什么东西?你算老几?让那个小子过来,不是报警吗?等着呢。”
“谁稀罕你请客?老子们吃不起吗?叫那小子出来,我们哥儿几个等着呢。”
“活的不耐烦了。”
其余的几个人也喝大了,嚷嚷着。
原先热热闹闹的火锅店顿时安静的只有这一桌子人在吵闹了。
相当显眼。
事实上,能开店的人有几个没关系呢,只是经理不愿意招惹这种地痞无赖一样的人,即便抓进去也是教训一下,出来后肯定捣乱。
不过隔三岔五的来一次,三次中就有一次喝大,在火锅店吵吵嚷嚷,经理的耐心也快磨完了,这一次竟然对来兼职的大学女孩动手动脚,以后谁还敢来这儿呢?
“你们几个差不多得了吧?”任谁也听出经理不高兴了。
可惜闹事的一桌子依然不买账,甚至都想把一再阻拦的经理给打了。
情况,不对劲啊。
林旭立马在心里呼唤神仙,这种喝醉闹事的人不足为奇,可是在这种时候,林旭就不得不起多心了,难不成又是神仙布好的局?
好一会,神仙才出现,道:“干嘛?不是说了我在忙呢。”
“好好,打扰一小会,你看这眼前的事,这个不会是你安排的吧?”
林旭问道。
“咦,有人闹事?”显然神仙也不知道,不然不会这么说。
“那现在怎么办?”林旭哑然,原来不是神仙布的局,而是赶巧遇上了。
“还能怎么办,天都助你呢,好好表现。”
林旭就知道神仙是这个态度,还不如不问呢,不过神仙紧而又道:“差点忘了,还有个事儿。嗯,九点吧,你就带她去附近的酒店转一转,有惊喜呢。”
“啊,我……带人家去酒店?”林旭顿时一个振奋,这也太快了吧?
神仙出的什么‘嗖主意?
当然林旭是不肯的,第二次见面,第一次畅谈,就对杨欣韵说去酒店,那也太不是东西了。
“大佬?”
可是林旭呼唤了几次,神仙就是不吭声。
这时隔壁的一桌子已经有动手的趋势,不断推搡着经理,要经理把那个要报警的男服务员叫出来。
而杨欣韵正在给她男朋友打电话,但未打通,皱眉道:“这个家伙干嘛呢,不接我电话。”
杨欣韵又打了几次,一样无人接。
过了一会,场面终于是控制不住了,那一桌闹事的人仗着酒劲儿,一把推开了经理,而后几人叫嚣着去找人,一个个大摇大摆的样子。
“小崽子,给老子出来,老子带你去报警。”
“活腻歪了吧?”
他们真的目中无人,态度很恶劣,骂骂咧咧的把许多桌椅都踢开了。其中还有客人在呢,锅中的汤水顿时溢了出来,洒在了桌子,客人的衣服上。
可是顾客是敢怒不敢言,没人愿意招这帮人,胆小一些的顾客赶紧结账走人了。
“太可恶了。”
杨欣韵生气的站了起来。
这让林旭吓了一跳,生怕其上去和人家理论,忙提醒道:“你可千万别过去,他们都喝成什么样了。”
“他们不是第一次在这儿闹事了。”杨欣韵解释。
“你不知道,好几次了,真不知道要脸不要脸,每一次都喝的烂醉如泥,以前来这儿的人可多了,但就是因为他们一伙人少了很多。”
“那老板不管?”林旭问道。
杨欣韵又悻悻的坐了下来,她一个女的,上去只会吃亏,嘟囔道:“怎么管?除非狠下心不开这个店了,听说这儿的老板是有点儿关系,但也不是很硬。”
“哦。”
林旭点头,这个道道还是懂的。
“不行,我让我男朋友过来。”杨欣韵再一次拨了过去,可惜依然无人接听。
林旭听着,很不对味儿,人家还有男友呢,怎么追?
不过以神仙的尿性,林旭感觉事情可能不会如此简单,而林旭也知道杨欣韵叫她男友来为了什么。
唉。
当神仙说的对了,天助我也!
看着还在闹事的几人,林旭阳光一笑,带着自信,道:“你要实在看不下去,我去把他们打发走。”
“啊?”
杨欣韵先是一愣,而后立马摇头,道:“别了,他们好几个人呢。”
这话很委婉,在给林旭台阶下。
在杨欣韵看来,林旭不是弱不禁风的样子,身材匀称,而且很帅,但这些可不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厉害的标准。
一个人终究不敌众。
但是她男朋友就不一样,块头巨大,而且天天健身,震慑力很强的。
对此,林旭莞尔一笑,与其在这儿解释,不如实际行动。
于是林旭起身,向那一伙叫嚣的人走去。
对付这几个不识好歹的家伙,林旭一只手就可以了,而且还是手下留情的那一种。
忽然林旭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个也算好人好事了吧?
所以有没有功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