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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从大剑归来的路明非

作者:大猪倌 | 分类:其他 | 字数:61.6万

第一百章 比昂热强的地方

书名:龙族:从大剑归来的路明非 作者:大猪倌 字数:4482 更新时间:2024-11-16 19:26:54

bj卡塞尔预科班。

地下试验基地,全金属材质密闭的实验室中。

厚重规整的实验桌上,摆着密密麻麻的药剂。

身穿白大褂的药剂师们拿着烧杯和试管,叮叮当当弄个不停。

最后把调试好的药剂,放在眼前仔细观察,里面血红色的液体中悬浮着零星的光点。

副校长弗拉梅尔来了!

不仅本人来了,而且带了整整一队人马,浩浩荡荡奔赴bj预科班。

外面正排着一列长长的队伍,里面男女老少都有,都是近几日搜寻到的龙血感染者。

持枪荷弹的武装士兵,在维持着现场的秩序。

这是治安署异常事件行动组,正在组织龙血感染者接受治疗。

身穿白大褂的药剂师,把一针针调制好的解毒药剂,注射到感染者的身体内。

“滋滋”声不绝于耳。

解毒药剂和感染者体内的龙血,发生碰撞,一股股难闻的白烟,从他们身体里冒出来。

感染者们痛的浑身抽搐,直打哆嗦,被束缚带绑在床上,无力地哀嚎、嘶吼、挣扎着……

一墙之隔的另一处空间。

副校长正趴在桌子上大快朵颐,他挺着啤酒肚,捧着一份酱肘子吃得满脸是油。

“你不知道飞机餐多难吃,还是bj菜够地道。”

旁人实在难以想象,这个肥胖油腻的中年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炼金术师——弗拉梅尔,混血种世界巅峰的存在。

“明非啊,你也来尝尝啊,这味道好极了。”

副校长操着一口流利的中文,一脸热情地给路明非递过一只酱肘子。

泛着油光的酱肘子香气逼人,让人一看就胃口大开,涌起食欲。

然而用餐环境并不是那么好,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气味。

隔壁龙血感染者的哀嚎,解毒药剂挥发在空气中的难闻味道……

路明非不动声色,面前的碗里已经装满了、副校长夹给他的东坡肉、白斩鸡和糖醋排骨。

而且每夹一次,副校长都会说一些“好吃”“快吃”“一起吃”类似的话。

“这次为了你的事,我可是在装备部跑断了腿!”

副校长腆着脸,一脸邀功的样子,“你说你二叔容易吗?”

“不容易。”

路明非点头,副校长比他预料到达的时间还要提前一天,没想到这个老小子这么积极。

“嗝~”见吃得差不多了,副校长舒服地打了个饱嗝。

“我这次来,其实是给昂热带话,有个不好的消息要告诉你。

原定于三峡青铜城的屠龙任务,昂热本想全权交由你来负责。

但是弗罗斯特那个老家伙,出尔反尔,借着弹劾昂热公款旅游的过失,硬是把他的大侄子恺撒·加图索,塞进了这次任务……”

路明非沉默不语。

权力之争,哪有什么承诺可言。

对于弗罗斯特而言,屠龙更像一比生意,投入固然很大,得到的回报也极为丰厚。

“对了,恺撒现在已经是s级了,据说加图索家用了一件祖传的炼金道具,强行提升了他的血统,所以昂热难以拒绝。

最终校董会决定,这次青铜城任务,由你们两支队伍共同完成。

虽然恺撒的实力远远比不上你,但可不要小看他,加图索家族几百年来的积累的底蕴,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

你无法想象他们,会在这次任务中,拿出什么稀奇古怪的炼金道具来。”副校长耐心提醒道。

路明非堆起笑容,“我不介意的,其实我对恺撒的观感很好,是个很有个性的年轻人,一起参加任务是个彼此了解的好机会。”

副校长一脸不信,一直打恺撒脸的不就是你吗?

这么这会儿还惺惺相惜起来!

“对了,关于三峡青铜城,校长还有什么别的情报吗?”路明非微微撇头,目光闪动,“比起争夺权力,我想这才是我需要关心的地方。”

“这个嘛,根据目前的推测,三峡青铜城是一座龙墓。

从龙墓的规模上看,它的主人可能是次代种,或者是初代种,或者是传说中的龙王!”

副校长一本正经地说,“当然,是龙王的可能性不是很高,混血种世界已经多少年没有出现跟龙王相关的消息了。”

副校长拿起一只烤鹅腿,“当然这些都是推测,龙墓所在的地方、都有类似尼伯龙根的奇妙空间,不进去的话,我们永远不知道它里面是什么?

而这正是你们的任务!”

“好吧,这也算是个情报了。”路明非本来就对秘党的情报组织不抱希望。

这才让老唐和芬格尔提前去三峡,了解情况。

从最近几日他们汇报上来的情况来看,他们两人似乎已经发现了了不得的东西。

“咳咳,关于这次前往三峡的任务,准备的怎么样了?

这次青铜城任务非常重要,不仅是对你而言,还是对昂热而言,他和弗罗斯特的情况你也是知道的……”副校长问道。

路明非点了点头。

第一百章 比昂热强的地方

现在的他和恺撒,就好比昂热和弗罗斯特麾下冲锋陷阵的棋子。

哪一方取得的成绩更优异,谁在校董会这个棋盘上、说话的声音就更大!

“听说你麾下执行大队的人数似乎有点少?

昂热那老家伙托我问你,要不要给从施耐德那边给你抽调几名资深专员?”副校长喝了一口茶解腻。

“不用了,外人用着不放心。

更何况所谓精英,永远不是大多数,我队伍里的人虽然不多,但个个实力超群。”路明非明确地拒绝了。

“你这么有自信,那我就放心了。”副校长点了点头道,“这次任务卡塞尔装备部会全力支持你们,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对了,那个,那个之前我们说的好处费。”副校长眼神捉摸不定,似乎不太好意思开口。

“放心,等治安署那边任务结束,就打到弗拉梅尔导师您的卡上,就按我们说的那个数。”

路明非微微一笑,“昂热校长的那份也是,至于这些从本部过来的药剂师们,每人一个大红包,您看怎么样?”

“明非啊,你真是可造之材啊!”副校长感叹一声,自己怎么脸皮这么薄,不好意思在外面接私活呢?

白白浪费了好长时间发家致富的机会。

“另外给你带了点好东西,这是我借着这次任务,从冰窖里弄来的。”

副校长贱兮兮地笑着,朝路明非挤眉弄眼。

他那油腻的手,从口袋里透出一块圆形结晶体,约莫指甲大小,侧面很薄,像萤火虫一样,一闪一闪的,血红色的幽暗荧光,诡丽瑰幻,带着一种迷人心魄的邪异。

“什么东西?”一向博学的路明非眨眨眼,表示这东西他从来没见过。

“一般人只把它当做红宝石,实际上它是一种珍稀罕见的宝物。”

副校长神秘兮兮起来,“龙晶石,一种诞生于地心深处,能刺激龙类结合的物质、结晶化的产物。”

“龙类结合?换言之就是龙类交配的意思吧?”

路明非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两只大蜥蜴贴身攀爬在一起的画面,他一脸懵逼:“这对我,有什么用?”

“当然有用了,它可是促进纯血龙类繁殖的宝物。”

副校长一手扣在胸口,满脸地痛心疾首,“这可是龙晶石啊,对龙王以下的纯血龙类都有极强的作用……”

“那这种宝物,是用来干嘛的?”看着副校长猥琐的面容,路明非心道不妙,他心中已经有个不太好的猜想。

不会是用来对付纯血母龙吧?

“明非,有些混血种的隐秘,我不得不跟你说清楚。”

副校长面色变得严肃起来,语重心长地说道:“混血种的世界,远比你想象的还要肮脏浑浊。

要知道,越是高阶混血种,越难以产生后代,这是自然规律。你应该在古德里安的课上,接触过相关理论了。”

“蛤?”路明非心道,没怎么听说过,可能是当时翘课了。

“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高阶混血种,龙血强化了我们基因,不仅身体素质异于常人,连生殖细胞都变得强大无比。

普通女性的生殖细胞根本无法与之结合。

所以我们很难自然的产生后代,这是自然界的规律。

但是世界上的事情,有规则就有例外,例外的存在才证明了规则的正确。

被高浓度龙血强化过的高阶混血种,是很难和普通女人产生后代的。

但却可以和纯血雌龙结合……”

“什么?这不就是人兽?”

饶是路明非的接受力无比强大,此刻也被震惊到了。

“所以说混血种世界,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肮脏。”

副校长摇摇头,但还是一脸认真,“明非,这虽然听起来很荒谬,但却是极为现实的事情。

如果非要用概率来说明,像你这样的超s级混血种,如果和普通女人产生后代的概率是0.1%,那和纯血雌龙产生后代的概率大概是10%。

也就是说,运气比较坏的情况下,你需要和一千个不同的女孩结合,才可能产生后代;

而对象是纯血雌龙就很简单了,只需要十个,明白了吗?”

“真是通俗易懂的例子啊!看来弗拉梅尔导师的概率论学得不错。”路明非感叹一声。

副校长滔滔不绝起来:“知道贝奥武夫家族吗?混血种世界赫赫有名的屠龙世家。

他们真正出名的地方,不在于他们祖先英勇的屠龙事迹。

而是他们祖先机缘巧合之下,与一小支龙族订下古老的契约,能让纯血雌龙心甘情愿地为他们诞下后代。

漫长的岁月中,无数如昙花一现的高阶混血种家族、消散在历史长河中,唯有贝奥武夫家族经久不衰。

因为他们的每一代直系,几乎都是半龙。”

副校长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像是在不忿,为什么自己祖先没有和龙族订下契约。

路明非目光闪烁,这些骇人的混血种内幕实在让人惊叹。

龙族和人类的关系,实在太过复杂,远远不是一个“敌人”能概括得了的。

“那我们辛辛苦苦屠龙干嘛,直接和母龙们生一群混血种不是更好?”路明非突然问道。

“自然是继承龙族的遗产啊!就跟宙斯三兄弟干翻他们老爹一样……”

……

“明非,你知道我比昂热强的地方是什么吗?”副校长晒然一笑,神秘地问。

炼金术?

还血统级别?

路明非没有说话。

短暂的沉默之后,副校长竖起了一根手指,“我比昂热强的地方在于——我有儿子!”

“知道曼施坦因吗?他就是我的宝贝儿子,虽然已经秃顶了。”

“你不提起,我很难想到曼施坦因教授是你儿子。”路明非无奈地说。

“是啊,作为父子我们完全没有共同点,站在一起拍照都有点勉强,我还像个牛仔那样在脖子里系着花手帕,而他已经开始谢顶了。

其实我跟他的相认也是经过一番磨难的……”

副校长接着说自己当年是如何如何地禽兽,列举了他勾搭过的女人,对她们做过的种种无情无义的事。

比如看着喜欢他的女人从高塔上跳下去、摔得鲜血四溅也无动于衷……

副校长认真道:“明非,你知道么,我其实始终怀着一份恐惧,就是我不像个人类。”

路明非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这tm根本不叫人,叫种马!

一辈子流浪,只为小母马而活。

“我在人群中走过,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狼行走在羊群中,以我的血统优势可以轻易地征服任何人,没有规则能束缚我,这是个遍地小羊的星球,而我是这里唯一的一头狼。

我可以随便吃羊,我可以为所欲为,我不爱女人,因为在我眼里那些女人无论多么曼妙多么动人,都只是我正享受的一只羊而已。”

“但我发现自己居然有个儿子之后,忽然变得谨小慎微起来,我在意他的喜怒,小心地观察他,为了他可以低声下气,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无论多么强大的父亲,为了逗儿子开心都能趴在地上给孩子当马,一边爬一边嘴里还发出滴答滴答的马蹄声。”

副校长的目光饱含深情,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他轻轻吐了一口气,“我这一生中第一次觉得被束缚住了,不是被某种规则,而是被我的儿子。

我居然像个正常人类那样拥有了家庭,虽然家里只有一个秃顶儿子,这么多年来我的恐惧忽然就消散了,我觉得满心欢喜。”

“因为被束缚住了而满心欢喜么?”沉思了很久,路明非说。

“不是被束缚了,而是感觉自己终于是条有锚的船了,不再随着海浪四处漂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