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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之我为掌控者

作者: | 分类:科幻 | 字数:129.6万

第108章 第二使徒(上章被和谐了,正在努力中)

书名:诸天之我为掌控者 作者: 字数:2273 更新时间:2024-11-25 23:31:52

一个教堂里,拿着圣经的白胡子神父对着北冥煜问道:“你愿意娶你面前的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北冥煜点了点头,道:“我愿意!“

将目光看向穿着白色婚纱的东方白,白胡子牧师问道:“你愿意嫁给你面前的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东方白同样点头道:“我愿意!“

听到新娘的话,白胡子神父带着职业性的微笑,道:“根据神圣的圣经给我的权柄,我宣布你们为天妇。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请夫妇二人交换信物!”

交换戒指,将水之戒南雅给东方白带上后,北冥煜抱着她向外边走去,按照昨晚的规划,他们会在今后一周里将拉斯维加斯逛个遍,然后拿到身份后离开这里,去周游世界!

接下来一周里,北冥煜他们去过拉斯维加斯大道,看过百乐宫音乐喷泉表演,坐过豪客摩天轮,可以说是玩的相当放肆。

而对钱没什么概念的北冥煜更是体会到了有钱的好处,在罪恶之都拉斯维加斯,只要你有钱,什么都能买得到,包括人命!

一周后,北冥煜从海尔德哪里拿到自己和东方白的绿卡,不仅摇了摇头,海尔德还真是省事,直接给自己办了个美国华裔的身份,户籍就在内华达州,哪怕警察上网,也是能够搜到自己两人的身份的。

身份到手,北冥煜也不愿在拉斯维加斯继续待了,从赌场洗卷了数千万美元当做旅行费用后,他就跟东方白一起满世界的转悠起来。

至于赌场找事,他们倒是没遇到过,几千万而已,赌场的信誉可比他值钱多了,更何况北冥煜还是从好几个赌场卷的钱,对那些赌场来说就更不算事了。

两个多月后,从埃菲尔铁塔下来的北冥煜从路边的一个杂志摊上买了份国际新闻杂志,刚看了封皮内容还没翻开看呢,北冥煜就乐了起来,史塔克失踪了!

就在昨天,史塔克那家伙去阿富汗进行军火展示回来时遇到了袭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整个驻阿富汗的美国军队都快要疯了,当天晚上,他们一连攻打了六个阿富汗塔利班的基地,结果如何杂志上没有说,但北冥煜知道,一直到史塔克自己研发出Mark1逃出恐怖组织的基地后,他才被美国军事基地的一名直升机士兵发现,重新回到了人类文明社会。

看到北冥煜将杂志随手扔到一边的垃圾桶里,东方白问道:“你不去救他吗?”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北冥煜曾向她透露过,有想要将史塔克收为第二使徒的想法,如今他落难了,这时候不是好机会吗?

“史塔克的性子太高傲了,让他在恐怖组织那里磨磨有好处的。”

北冥煜嘴角弯起,笑道:“还是想想我们明天去哪玩吧,这个可比讨论嘴毒的史塔克有意思的多了。”

说到玩,东方白直接将史塔克的事情扔到了脑后,这些烦心的事情还是让男人操心吧,自己跟在他后面就行了。

拿着一本旅游攻略,东方白翻蛋满是薰衣草图片的一页,道:“普罗旺斯怎么样?他可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薰衣草之地!”

“当然可以。”

北冥煜点了点头,他对薰衣草不感兴趣,不过听说普罗旺斯的葡萄酒不错,到时候可以买点尝尝。

唔,好像肥橘也很爱喝酒啊,倒是可以多买一点!

一个月后,普罗旺斯的某个地下酒庄,北冥煜让肥橘将其酿好的葡萄酒都吞进肚子里后,拍了拍他的脑袋,肥橘很熟练的嘴一张,吐出了一大堆矮人金币。

这些金币全是北冥煜他们在中土大陆屠龙以后得到的战利品,虽然一半的金币都成了龙之锁链的口粮,但剩下的仍有很多在肥橘的肚子里放着,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肥橘绝对是全世界最有钱的猫!

肥橘叼着一瓶葡萄酒坐在北冥煜的肩头,咕嘟咕嘟的喝着酒,看的北冥煜有些无语,他爱喝酒是因为酒里的杂质少,易消化,再加上酒本来就是粮食的精华所化,本身就有大量的能量,因此他才会爱喝酒的,可肥橘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他喝酒纯属是喜欢酒的口味,用他的话来说,那就是酒喝起来好喝。

北冥煜猜测,肥橘喝酒应该就像是小孩喝牛奶一样,不同的酒类就是不同口味的牛奶,毕竟北冥煜也不知道噬元兽的味觉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回到酒店,北冥煜身上的斗篷自动变化成了黑色风衣,露出来了坚毅的面容。

“你和肥橘又去偷酒去了?”

穿着红纱睡衣,靠在沙发上的东方白翻看着一本时尚杂志,看到北冥煜他们从窗户里翻进来后不由翻了个白眼,自从来了普罗旺斯,这家伙就隔三差五的跑出去一趟,不知道和肥橘一起搬了多少酒庄的酒了,为此,当地已经有警察查过他们了!

“嘿嘿,没办法啊,那个酒庄的老板太顽固了,怎么说他都不肯卖,不然我也不会这样啊!”

坐到东方白身边,北冥煜摸着她那光滑的大腿,笑道:“你要不要来一杯尝尝,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味道差的你能看上?”

东方白翻了个白眼,手一挑,不远处的酒柜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打开,里面的一个肚大、杯口宽的红葡萄酒杯缓缓飞来,停到了她的手中,“倒吧!”

从储存空间里拿出一瓶酒,北冥煜往她的酒杯里倒了一些,道:“尝尝,这可是我在那个酒庄老板里的酒柜里拿的,可不是在他的酒窖里搬的。”

晃了晃杯子,东方白细嗅了一下,问道:“黑樱桃的香味,还有黑加仑的香味,是拉图酒庄产的酒?”

“对!”

北冥煜眯着眼点了点头,笑道:“那老头不知道在哪弄的一瓶酒,我看了看,已经放了四十多年了,可是不便宜呢!”

“但却便宜你这个小贼了!”

听到北冥煜的话,东方白再次抿了一口杯中酒,不禁笑了起来,她并不喜欢喝酒,但在北冥煜的影响下,她对酒的品尝也达到了大师的级别,没办法,修士本就五感远超常人,像不同酒庄产出的酒的口味,许多品酒员需要细细品味的才能分辨出来那个酒是那个酒庄产的,但这些问题对东方白他们不过是小菜一碟,微微一品,就能猜的的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