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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之我为掌控者

作者: | 分类:科幻 | 字数:129.6万

第423章 李逍遥

书名:诸天之我为掌控者 作者: 字数:2565 更新时间:2024-11-25 23:31:52

天界之门,一身黑色劲装的金燕子不时扭动着身体,显得十分怪异。

她将自己之前穿的锦绣宫装给换了了下来,但纳米铠甲控制器附带的紧身战斗服太舒适了,总给她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不得已之下,她又在外面穿了一层衣服,掩盖住了自己的妙曼身躯。

“行了,走吧!”

穿着金纹黑底劲装的北冥煜看着金燕子不自在的样子,笑了笑,将她收进了掌心佛国,然后自己走入了天界之门,让系统锁定仙剑世界,开始了新的旅途。

“总算把这个家伙送走了!”

看到北冥煜离开,这个世界的天帝长叹了一口气,和身边的王母对视了一眼,都从中看到了彼此心中的侥幸,也就是对方没有什么恶意,或者说他根本看不上自己这些人,不然的话,他们说不定就挂了。

色采斑斓的通道里,北冥煜看着周围景色,暗暗惊讶,他以前前往其他世界时都是被银光所包裹的,等到视线恢复,就已经来到了新世界,这期间有什么景色他一概不知。

如今,他才是见识到了跨位面空间通道。

不同的力量在这里碰撞,散发出奇特色彩,法则不时直接显化,让北冥煜心中的触动更深。

只可惜好景不长,似乎进入了漩涡,北冥煜直接被甩了出去,一个没站稳,竟然跌倒在了地上。

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比金仙还要强的呢!

能量的确抽取太多了!

北冥煜苦笑起来,他身体里会储存一部分能量用于平常使用,而更多的是在神国里,需要时他才会调用。

如今穿越跨位面空间通道,体内能量直接就被抽干了,北冥煜还从神国里调用了许多能量才满足跨位面空间通道的需求。

粗略估计,其需要的能量等同于五个传统修真的金仙巅峰体内的法力,大概就是宝莲灯前传世界里的大金乌的修为,着实不少!

站起来看着周围,发现自己正待在草木茂盛的野外,而几公里以外,则是一个不大的小渔村。

神识扫描了一边,北冥煜很快就确定了自己所在的位置!

仙剑一的新手村,嗯,不是,是盛渔村,李逍遥从小长大的地方!

他家有有间客栈,叫做云来云去客栈,很奇葩的名字,但在游戏里,他叫做余杭客栈!

不过根据仙剑三的经历,北冥煜判断出这里是电视剧的剧情为主的,所以李逍遥家客栈的名字还是叫做云来云去客栈!

相关的信息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北冥煜打开任务面板,发现上面只有(0365),是一个时间进度,系统并没有发布任务或者提出什么要求。

询问了小精灵后,北冥煜搞明白这是他能够在这个世界呆的时间,只有呆满一年,他才能够离开,当然,不想离开的话也可以继续待在这个世界,反正待满一年时间是硬性规定。

搞清楚这些情况后,北冥煜将金燕子放出来,对着她挥了挥手,带着她向着云来云去客栈走去。

“我们去哪?”

看着走在自己前面的北冥煜,金燕子开口问道。

北冥煜没有说话,反而扔给她了一个戒指,继续向前走去。

把玩了一下黑色暗光戒指,金燕子想起复仇之刃,咬牙咬破指尖将血滴在了戒指上。

戒指是空间戒指,里面有一千立方米的空间,除了几本书外,再无其他东西。

将书拿出来看了一下,金燕子看着封面穿着黑白女仆装动漫少女的图案,又迅速将其塞了回去,小脸变得红红的!

《论女仆的自我修养》《如何成为优秀的女仆》《如何讨主人欢心》《论女仆服装的重要性》…………

“好好学学,我特意为你整理出来的!”

北冥煜笑着说道:“加油,我期待你成为优秀女仆的那一天,相信自己!”

看着北冥煜笑眯眯的表情,金燕子有种一拳痛在他脸上的感觉,只是这种想法想想就行,她打不过北冥煜的,更何况当初有过协定,北冥煜帮她报仇,她的性命从此就交给北冥煜,无论让她做任何事情,她都必须去做!

虽然只是口头协定,并没有实质的契约什么的,但金燕子没有任何违约的念头,北冥煜给她的感觉太神秘了,连天帝都对他恭敬有加,金燕子实在不敢尝试违约会有出现什么情况。

而且大仇得报,金燕子并没有其他目标,与其迷茫的活着,倒不如跟着北冥煜,为他卖命。

盛渔村,云来云去客栈。

“老板,两间上房!”

盛渔村北冥煜看着在大厅里一个中年妇女和青年趴在一张桌子上呼呼大睡,嘴角一抽,往桌子上扔了一块金子。

金子还在蹦弹呢,中年妇女直接伸手将其抓住,放在嘴里咬了一下,看着明显的牙印,妇女和青年全部激动起来。

“客官,您请,请坐,我这就为两位准备房间!”

默契的对视了一眼,中年妇女李大婶跑到北冥煜身边操着软绵绵的吴侬软语招招呼着他,同时李逍遥也已经麻利的将中间的一张桌子擦了个干干净净,同时跑到后面掂了一壶茶,放到了桌子中间!

“请,少侠请坐!”

看着北冥煜和金燕子身穿劲装,李逍遥直接把他当作了行走江湖的侠客,相当的热情,他的梦想就是当一名大侠,像父亲李三思那样仗剑江湖、惩恶扬善,闯出一番声名,成为令世人尊敬的人。

当然,在北冥煜看来,他就是被命运是我眷顾的人,其本质其实就是喜欢白日做梦的年轻人,如果不是主角,李逍遥只会和大多数人一样,平平淡淡的过完自己的一生。

看着站在自己的身侧的李逍遥,北冥煜明知故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的叫李逍遥!”

“逍遥?逍遥九天……倒是好名字!”

北冥煜夸赞了一句,那么多人修仙,不就是为了求得逍遥二字吗?

“嘿嘿,谢谢客观的夸奖,不过小的就是一客店跑堂的,可没本事逍遥九天!”

听到北冥煜的夸赞,李逍遥“腼腆”的笑了笑,这还是他第一次被人夸奖呢,尽管只是夸奖自己的名字。

“好了,帮我准备一艘渔船和其他需要的东西,我明天要出海!”

北冥煜在桌子放上一块拇指大的金子,看着李逍遥,“多的就送给你了!”

“谢谢少侠,谢谢少侠!”

将金子揣入怀里,李逍遥喜笑颜开道:“少侠稍等会儿,我这就给您准备晚饭去!”

“去吧!”

转身离开,刚到后面,李大婶就伸手将他怀里的金子拿跑了,“你小小年纪身上带那么多钱干嘛,婶子先替你收着了,等你娶媳妇时再用!”

“唉唉,那是客人让我给他买渔船用的!”

李逍遥据理抗争,同时和李大婶争夺他的那块金子,“再说你都有一块儿了,干嘛还要我的金子!”

“金子怎么会嫌多呢,而且买渔船用得着这么多钱?呐,这些就够了!”

拿出几两碎银子扔给李逍遥,李大婶踹他了一脚,道:“赶紧滚蛋,我还要给客人做饭呢!”

摸了摸被踹的屁股,李逍遥拿着他婶子给他的几两碎银子走了出去,他要和自己的“爱妾”和“贱婢”玩去了,至于买渔船的事情,晚会也不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