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雷劈回小时候
作者:独舞娃娃 | 分类:游戏 | 字数:16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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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高中好友郑志林
李云川家里的事,他自己不愿意让人知道,余明月自也不会说。
但在李云川的舅舅带着李云川到学校办退学的时候,校长邹清扬还是了解到了李云川家里基本的情况。
总的说,校长邹清扬这人是不错的,钻营归钻营,但在人品和师德上都完全没什么问题,当下就决定号召全校师生为李云川家时行募捐。
一年前就被校长点名提升为学校组织部部长的杨小宝,更是积极,两天时间不到,就筹集到了三千多块的募捐款。
但就如余明月所预料中一样,已经回到家的李云川拒绝了这份好意。
他,虽然前世因为同情而说要娶她,但他哪怕再困难再落魄,从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包括她在内。
李云川就这样离开了学校,不过他是个守约定的人,每月至少都会跟余明月通两次信。
讲一讲他父亲出院后恢复良好的情况,他种下了什么菜,又卖了什么菜,有时还会说说他们村里发生的趣事。
而余明月,也如前世那般,说一说自己在学校里的情况,和身边发生的各种趣事,然后还会偶尔鼓励几句。
虽然不能见面,但通过这些信件来往,两人间的感情倒是好了不少,两人通信时,从一面纸的内容,慢慢变成两面,再变成三页,范围也越来越广。
晃眼,就到了1997年的夏天。
余明月以优异的成绩从初中毕业,考入了仁义区高中。
大平乡中学的一众师生都不能理解,成绩如此优异的天才学生,怎么会选择上仁义区这高不成低不就,升学率和一般般的二流高中。
照他们看来。余明月就算不去上全市最好的民族高中,至少也得上个排名第二那所市区边上的第三高级中学才对。
面对各种疑问,余明月只是淡笑却不回答。只在爷奶和父亲这家长,和孔兴刚等一干亲人的游说时,余明月才会用:“我想到马姨曾经教书的学校念书”的烂借口,做为唯一的答案。
毕竟这时候,马小娟已经调入了木棉市第二中学从教。也难怪多年前知道马小娟在仁义区高中教书时。余明月会没有半点印象的。
而真实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在这所高中里,有一个叫郑志林的男生,她还想再次与他成为同桌。然后再次与他成为好朋友。他是她前世交到的第二个好朋友,她还曾暗恋过他。
木棉市只有三区两县,但却有近十几所高中,光是仁义区。就有三所。
这年头,初中毕业能考上高中。没什么大不了的,能考进中专,那才叫牛逼。
不过这话倒也不全对,毕竟有些家里条件好。准备上孩子将来考大学的,学习再好,也会选择念高中。
学习垫底又想让孩子将来有好出路的。就会让孩子念各种专业的技术学校。
学习差得没谱,又想改变命运不回家种田的。只能选择复读再复读了。
这一次,杨小宝、李勇、将中勇这三个余明月的忠实追随者,虽然学习不错,却没信心将来能考入大学,所以都选择念中专,考进了木棉市三所不同的中专。
杨小宝,进了木钢集团所办的中等专业学校,念了电工班,准备毕业后进入木钢某厂当名电工。
将中勇,进了木棉师范学校,准备毕业当一名小学老师。
李勇,从小的梦想就是当名医生,所以考入了木棉市卫生专业学校。
余明月其实很想告诉杨小宝,别看木钢现在牛逼,将来也是要大批下刚的。想告诉李勇,中专卫校三年毕业后,再想名医生,很难,还不如用这三年时间摆地摊攒钱,将来开店当老板。
但她终是没说。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路,这是他们的选择。
不过,余明月其实已经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了。
原来比余明月高了一届两届毕业后没考上中专,或是家里没钱再念书的十几个当初参加勤工摆摊队的学生,如今虽也只有十六七岁,但都在周边各乡镇的集市上摆起了小地摊,干起了比在家种地来钱的小本生意。
而自从余明月从初中毕业后,学校里那勤工俭学会依然存在着,又由校长组织着选出了新任的会长、副会长。
余明月家承包的食堂期满后,摆摊队却依然存在,那些学生都由校长亲自联系货源,从学校里拿货。
而校长那所谓的货源,其实都是由余明月让余志宗一车车送去供应的。不过如今,却是与学校接了现款,不用再赊欠。
从大平乡中学跟余明月一同升入仁义区高中的,不到十人。
余明月一直盼着,丢下初中里那一摊摊事,进入高中后熟人也少了,就能在低调中渡过三年的高中生活。
可这些年,她头顶上那个高智商天才的招牌,早已被仁义区小、中、高老师们熟知。她这个年年拿第一的天才的名字,早就被一众老师们熟记了。
开学第一天,被分配在高一(一)班的余明月,如期的遇见了前世的第二位好友郑志林,而且还又是与郑志林成为了同桌。
第261章 高中好友郑志林
不过余明月还没开心够呢,一等同学们都自我介绍完,班主任王平,就提名让余明月成为班长,弄得余明月和一干新生都是莫名其妙。
毕竟这年头,班长都是由同学选举产生的。
现年36岁的班主任王平,看着班上近70名同学都露出要么疑惑,要么不服气的表情,而被提名的余明月则是一脸呆愣样的时,咧嘴笑了。
“呵呵,很多同学是不是心里有疑问,觉得老师为什么这么霸道,夺了你们的选举权?”
“哈哈...是啊。班干部不都是由我们学生选吗?”
“对啊,对啊,呵呵....”
......
教室里响起一片各种各样的问话声、笑声、议论声时,余明月也接收到了数十个新同学带着打量的注目礼。
有一部分单纯乐观的新生打量完这叫余明月的新同学后,心里有了结论:能有个这么漂亮、看上去就很亲切的女生当班长,应该不错。
而一部分想法更多,也喜欢猜测的新生。心里则想:靠。这叫余明月的新同学,家里肯定有背景,就算没背景。她家肯定也跟班主任是亲戚,要不然......
班上六十多个同学,大多都是分成这两种想法,只有一个坐在另一组中排的女生。恨得牙痒,暗骂:死丫头。不出风头会死啊,总有一天我要超过你,把你踩到第二去,不。踩到最底.......
没错,这女生,就是恨极了余明月的刘红红。她本是要教全市排名第二位于市区的第三高级中学,但在知道余明月报考的是仁义区高中后。刘红红顶着被她爸狠揍了一顿,也坚持考入了同一所高中。
刘红红一直有个梦想,那就是总有一天要超过余明月,夺到第一名。
一听同学们问出五花八门的问题,现年36岁的班主任王平,笑道:“呵呵,据我了解啊,余明月同学不但是个热心、又很有组织能力的同学,而且余明月同学从小学至初中,都担任着班长的职务喔,而且学习更是优异,今天我们全市的中考的第一名,就是她哟。有她担任我们班的一班之长,同学们难道不感到高兴吗?”
“高兴。”一班学生,参差不齐的喊出了相同的答案,声音最大的,自然是一干早就对余明月心有好感的男生。
余明月头冒黑线,但已经从初时因吃惊的呆愣中,转为了一成不变的淡笑,端座在课桌前,对着看向她的新同学,轻轻点头。
不然,她还能怎么办呢?
难道站起来说:老师,我很忙,我不想当班长。
然后被大家笑她臭屁?高傲?装b?
“余明月班长,我叫郑志林,以后你可要多多关照我喔,怎么说咱们也是同桌对吧?嘿嘿。”郑志林说时,脸上扬起大大的笑容,说完扫了一眼四周,把其他男同学羡慕的目光尽收眼底。
心里忍不住的得意。让这些臭小子羡慕去吧。
郑志林突然主动的开口,令余明月展颜一笑。她刚才还在紧张,要怎么主动拉近两人的关系呢。
“呵呵,没问题啊,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你别叫什么班长,可以直接叫我明月,如何?”说完,很自然的直接立着伸出右手牚。
郑志林愣了一下,随即薄唇一咧,浓黑的眉头一挑,尖瘦的脸上瞬间扬起更大的笑容,伸出右手,拍在余明月的手掌之上。
“嘿嘿,看来我们真的很有缘呢,你知道吗,这击牚的动作是我从小就跟我堂哥做约定时都会做的喔,没想到你也会这样,呵呵。”
余明月刚才还真有些后悔呢,不过此时却放心了,扬起了个大大的笑容。
“呵呵,我这是习惯了,没想到真巧哈。”嘴上打着哈哈,心里却想,志林这家伙还是跟前世一样,是个粗神经。
郑志林却在这时,放低了声音轻声道:“嗨,三组第二排那个刘红红也是你们大平中学毕业的吧,她是不是跟你有仇啊?不然怎么一直回头拿眼睛瞪我们这边?”
刘红红?余明月抬眼看过去,见刘红红果然正瞪着自己,心里有些无语,也有些哭笑不得。
要说这世进入高中,有什么变数的化,那就是这刘红红了。前世时,刘红红根本就没跟自己念同所高中,更别提同班了。刘红红算是班上多出来的一个人。
余明月都不明白,刘红红这样有了变化的选择,倒底是好是坏,毕竟前世时,刘红红上了全市排名第二的高中,后来好像还考入了bj一所名牌大名,听说毕业后就进了全球都排前500强的某家大公司工作。
不过,余明月可没那么无聊,也没那么好心。去提醒这个一直对自己斜眼相对的小女生:同学,你选错了路,觉悟吧。
心里吐糟,余明月没再理又拿斜眼看她的刘红红,不过却别有深意的扫了一眼刘红红旁边那个也正打量自己的女生——张艳。
张艳,前世与余明月周宿舍,因为同属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时常被同学排挤的穷人。所以两人在高一时就成为了朋友。
结果,一次‘偶然’,张艳翻看了余明月从小学就开始写的日记。然后为了讨好同学,出卖了余明月的秘密,让好不容易进入高中远离‘故人旧事’的余明月,再次背上了扫把星的恶名不说。余明月日记中一个个随着年纪增长而有所改变的梦想,也成为仁义区中学里不少学生议论和笑话的谈资。
这一世。从跨进高中校门那一刻,余明月就决定如对其他那些前世的‘熟人’般,不想再去恨这张艳。
但此时见到时,心里却还是无法忘记张艳对她的伤害。
唉。反正自己为了管理生意时能更方便,已经决定了当走读生,以后跟张艳也绝对没有什么交集。
过去的往事。和心里早有的打算,在余明月心里一晃而过。
扫完张艳一眼后。余明月就收回视线,笑看了同桌的郑志林一眼,低声道:“我自认跟她没什么仇,应该是她一直看我不顺眼吧。”
“咦,那看来就是因为嫉妒了。”说完,郑志林又快速扫了一眼刘红红的方向,很是八卦的笑道:“嘿嘿,看她那傲慢的样子,想来以前应该学习也不错吧,爱学习的好学生,都嫉妒排在自己前边的,我有经验。虽然我也爱学习,不过太笨了,所以....嘿嘿,我嫉妒的,都是排在我前边那个倒数第二名,嘿嘿。”
郑志林这小子,一句话就掀了他自己的老底,却半点不脸红,还嘿嘿笑。
余明月忍不住失笑。
她这好友,其实没他自己说的那么不堪,反正他其实很聪明,不然也不会在高中三年里,从差生变优等生,凭真本事考上师大。
他唯一的缺点就是嘴碎耳根软,过于心直口快。不过却很有正义感,外加很有同情心和爱心,最爱干的就是当出头鸟,去帮助弱小。
要不然,前世他也不会成为她第二个好朋友吧。前世时,每当她为了节省生活费,而啃早上买的干馒头喝开水时,他都会一吃完饭就骑着单车早早赶回学校,给她送来这样哪样有营养的菜。
在张艳出卖她,班上和学校里很多人要么笑话她,喊她扫把星,要么远离她,怕粘上她的霉运时,只有他,一直没有远离她,还继续帮助她。
高中快毕业时,余明月才知道,两年多里,郑志林送给她吃的那些菜,都是他背着父母偷偷从家里打包带出来的。郑志林的父母好像也很忌惮她这扫把星,所以严令郑志林要少与她往来。
应该也就是因为这些,所以每次郑志林的母亲见到她,才会那么不喜欢她吧。
那这世呢?毕竟她再不属于需要他来同情的弱小了,他还会那样关心她、保护她,与她成为好朋友吗?
余明月心里突然有些患得患失的迷茫。心里祈祷着,千万别因为她的改变,为两人再次建立深厚的友谊,而困难重重。
前世是他帮她、关心她、保护她,这世,她想换过来,由她去帮助他、关心他,守护他健康快乐的成长。
不过,事实证明余明月多虑了,因为她很容易的与郑志林成为了好同桌,也成为了朋友。
每天,两人骑着各自的单车追逐在路上,一起上学放学;上课时,互相监督努力学习;下课后,一起淡天说笑、偶尔还会在花园里、操场边慢步,相互由背课文或是英语单词.......
因为太忙而时常得请几天假的余明月,还是会在周末时,努力的抽出些时间,与郑志林相约,一起骑着自行车,到仁义区城边上遛弯玩耍。
一起到公园爬山喂动物,或是到木棉市最大的那家,实则是汪洋所开那游乐城,乘玩那些这年代很好玩的娱乐设施、吃各种的美食。
只要是郑志林前世喜欢而未能达成的愿望,清晰的记得那些的余明月,都努力拉着他一起去体验,去尝试,去玩耍。
哪怕,游乐城是汪洋的地盘,是余明月最不愿光顾的地方,但她终是和他一起去了。
一切,都只是想为他留下一份最完美的高中记忆。因为这是这一世的她,有能力为他做的。
至于能不能增进感情,成为好朋友嘛,也许只需要时间的积累了。
终于,在高二时的一个周末的早晨,两人骑着单车在公路上追逐,郑志林回过头,笑得一脸灿烂的对她说:“明月,你知道吗,你是我最最最重要的好朋友。没有之一!哈哈哈哈.....”
“呵呵,你是我第二个交到的好朋友,但你们同样重要,都是我一辈子的好朋友,知道吗?呵呵呵呵.....”余明月也大喊出声,一脸满足的笑。
不过,对比于前世,这份友情来得好像容易了很多,总令余明月心里有股很是彷徨,又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
为些,余明月时常自问:这不就是她的梦想吗?他说她是他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他不会骗她。所以她已经得到了他的友谊,已经达成了她再次进入仁义区高中的目的,又一次完成了梦想,她还有什么不满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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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亲们,你们对江义施、李云川、郑志林、赫阳这四个男配,哪个更来电呢?给娃娃说一声呗,娃娃把他弄成男主。要是没有合适的人,就安原计划,在后边再搞出个空降男主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