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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尊圣剑

作者:琵琶觅知音 | 分类: | 字数:124万

第两百五十一章

书名:天尊圣剑 作者:琵琶觅知音 字数:6343 更新时间:2024-11-08 03:10:58

“哎呀,你们这是干什么,都不是外人,无须多礼。我只是来蹭酒喝的,客气干嘛,想趁机撵我走?”混沌城主假装怒道。

“呵呵,城主请坐。”铁脊邀请道,丝毫没把混沌城主当成顶头上司了。

“城主怎么回事,怎么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云飞暗道。殊不知,混沌城主大变样还是云飞的原因,因为云飞成长得太快,混沌城主想笼络他。其实,不光是云飞,当初的铁脊还不是一样吗?先是任命铁脊当贴身护卫团的团长,后来又任命铁脊为将军,这只是一种笼络手段而已。别看混沌城主贵为一城之尊,同样有压力,和其他神城同样是明争暗斗。为了做出成绩,好让神王刮目相看,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想要得到神王的重用,其中的弯弯绕绕太多了。

混沌城主不惜拉拢云飞,就是为自己攒筹码。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都有了一些醉意。神界的好酒,即便是神将都会醉,用神力也没用,要不然一壶酒也值不了一万上品神石了。

“城主,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云飞对混沌城主说道。

“哦,什么不情之请,说来听听。”混沌城主精一样的人,没有当即答应,而是要先听听。

“是这样的:城主也看到了,我的家人、朋友都来了混沌神城,所以我准备长期在混沌神城安家落户。我除了会炼制一点粗浅的神丹之外一无是处,不知道该干嘛。我的铁脊大哥在神城卫里当了将军,让我看到了一个目标,城主你看是不是......”

“哈哈,这有何难?这样,明天你就去神城卫报道,给你一个将军衔,统领一万神城卫,拥有独立的指挥权,你看怎样?”混沌城主爽快的答应道,连思考都欠奉。

云飞闻言,大喜。“多谢城主。”

一顿酒宴,众人尽欢。

第二天,云飞真的当上了混沌神城的将军,统领一万神城卫。三天之后,云飞又把贵宾楼包了,宴请混沌神城的各大家族,算是一种证明身份的仪式。如今,谁不知道云飞是混沌神城的将军呀,见面都会有人尊称一声将军大人,连金子兰四人都被尊称为将军夫人。

其实,云飞当将军也不是第一次,早在大秦之时,云飞就是虎贲将军。直到现在,大秦国的军队之中,谁要是提起虎贲将军,莫不一脸膜拜,心向往之。只不过,时隔多年,云飞统领的不再是后天士兵,而是神兵,真正的强者。

混沌神城的一个将军可不得,况且还不只云飞一人,铁脊还是一个将军呢。混沌神城总共九个将军,九万神城卫,云飞他们就占了两个,这股势力谁敢忽视?可以说,云飞在混沌神城跺跺脚,整个神城都会震颤十二次,举足轻重呀。

云飞的身份地位不一样了,家里的人也多了,原本的别墅住不下了。混沌城主当即批示,给云飞一套巨大的别墅,里外三层,二十多间屋子。这栋别墅少说也值五百万上品神石,可是混沌城主却白送,可见他对云飞、铁脊的笼络之心有多强烈。

平凡的日子总是很快,时间一晃半年过去了,可是唐婉玉等人才神人二阶,进展速度太慢。

有什么办法能让晋级速度快点呢?

铁脊说,神石已经不缺,速度快不起来是因为一味的闭门修炼不起作用,需要实战。铁脊说得没错,想要强大,必须经历生与死的考验。很多强者都是在与人战斗之时晋级的。在生死的瞬间,突破自身的桎梏,晋级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金子兰等人也是神兵三四阶强者,可要是对上久经沙场的二阶神兵,有可能都敌不过,究其原因是实战的机会太少。一个强者的实力不是看等级,等级高不一定强,越级杀敌也不是新鲜事。

最后,云飞和铁脊商量了几天,决定带唐婉玉等人去见血。唐婉玉、林泉等人来神界半年还没和人交过手,如果用天蓝星的那一套迎战,显然不适用,因为神界的攻击方式千奇百怪,防不胜防。一旦对上敌人,岂不手忙脚乱,白白送死?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第二天,云飞、铁脊把自己大军带出了混沌神城,美其名曰:剿匪。的确,城外盗匪成群,杀之不尽,但神城卫吃饱了没事干吗,去剿那些穷鬼?其实,云飞是借剿匪之名去练兵,把唐婉玉、金子兰等人练成百战强者,免得以后拖自己的后腿。

大军所过之处,鸡飞狗跳,血流成河。

“将军大人,饶命呀,小的没有做伤天害理之事,只是没饭吃了才入的伙,你就开恩放过小的吧。”无数的低阶神人、神兵求饶道,不断的磕头,一把鼻涕一把泪。

“好了,给你们一个活命的机会,看你们要不要了。”云飞杀机四射的恐吓道。

“要,要,我们要!”

“你,二阶神人就是你,你看谁,出来!”云飞指着一个二阶神人道。

“将军大人饶命呀!”那个二界神人吓得飙尿,死活不出来。

第两百五十一章

“找死!”云飞神力迸射,二阶神人当即死亡。

“谁要是再不听话,下一个死的就是他。”云飞话音刚落,在场的几百被围困起来的盗匪莫不腿肚子转筋,瑟瑟发抖。

杀鸡儆猴呀!

“你,出来!”云飞再次指着一个二阶神人道。

那个二阶神人不想死,立马哆哆嗦嗦的出来,一脸惊容的望着云飞。

“二阶神人,你有机会活命,记住,只有一次机会,就是击败眼前他。”云飞指着林泉说道。“只要你击败了他,你就可以活命,明白吗?”

“小的明白。”

“明白就好!记住,一定不能手下留情,往死里杀。你只有获得胜利,才能活命,不然只有死路一条。好了,战斗开始!”云飞说道。

“啊,老子要杀了你!”那个二阶神人状若疯狂的向林泉冲了过去。他要杀了林泉,那样才能活命,为了活命,他把吃奶的劲都用上了。

云飞和铁脊率领大军四处征伐,混沌神城周边的盗贼、部落可遭了殃。有些凶悍的盗贼、部落奋起反抗,结果肯定是以卵击石。混沌神城的两万大军可不是吃素的,要是连一些虾兵蟹将都对付不了,混沌城主也该回家抱孩子了。

此时,云飞和铁脊的大军包围了一个盗贼窝点,几千盗贼几乎都死了,还剩数百胆小的投降了。云飞也不赶尽杀绝,给这些盗贼一个活命的机会,那就是挑战,向金子兰、泰森等人挑战。

第一场挑战的双方是一个二阶神人和原龙门三长老林泉。那个二阶神人为了活命,毫无保留的对林泉下了死手。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云飞不怕林泉被二阶神人杀死?

林泉才来神界半年,还没见过血,十足的菜鸟。虽然林泉在天蓝星是强者,但在神界却是蝼蚁。虽然林泉也是二阶神人,可是和挑战的二阶神人不可同日而语,谁知道那个二界神人在神界厮混了多久,又有什么保命杀手锏。

不过云飞不怕!

要是一个二阶神人都能在云飞和铁脊两大神将面前杀人,他俩恐怕要羞愧而死。即便林泉不敌,甚至有生命危险,云飞和铁脊都能第一时间营救。

二阶神人和神将比速度,未免太可笑了。

“啊!我要杀了你!”为了活命,二阶神人对林泉发出了攻击。

“咻......”人未至,攻击先到。二阶神人手上是一柄战刀,虽然只是下等神器,但攻击力着实不弱。刀芒快逾闪电,狠狠地向林泉斩去。

林泉不是没有与人厮杀过,从容的挥舞着手中的长剑。这把长剑还是龙门成立之初,云飞为笼络林泉、张体武、千宇三人时赠给他的。虽然长剑也是下等神器,但比二阶神人的战刀要好了不少。

“唰唰唰......”剑光缭绕,剑芒吞吐,死死地缠住了刀芒。继而,刀芒和剑芒相撞,化为虚无。

刀芒和剑芒刚刚消散,二阶神人便如跗骨之蛆持刀杀来。二阶神人看出来了,眼前的对手虽然在修为上和自己不相上下,但肉搏有些生涩,不是神界常用的搏击技巧。

以己之长攻彼之短,智者所为。所以,二阶神人打算肉搏,没必要拼比神力。

“嘭......”刀剑相交,爆响不断。只见二阶神人挥刀连连抢攻,一刀快似一刀,把林泉打得毫无脾气。在天蓝星之时,林泉仗着自己手上有神器,往往是一剑下去对方的兵器就土崩瓦解了。对方连兵器都没了,胜负还有什么悬念呢?可是,神界不一样,一件下等神器算什么?如果运气好,出门捡到一把镰刀说不定都是中等神器。

以器取胜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林泉被二阶神人连连抢攻,不由的一慌。林泉一不留神,二阶神人闪到身后,只觉得身后恶风不善。

“我命休矣!”林泉大惊失色,后背淌下冷汗,连衣服都湿透了。

“好了,胜负已有定论!”云飞说话了。再看云飞,众人莫不倒吸了一口凉气。不知何时,云飞来到林泉和二阶神人中间,伸出两个手指头,轻轻松松的夹住了二阶神人的战刀,连神力都没用。

空手夺刀!

以**的力量接神器,在场的两万多人恐怕只有几人能做到,那就是服下七叶塑体果的铁脊等人。即便是神将,在没有动用神力的情况之下,也不能轻松的硬接神器。神器硬还是身体硬,恐怕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答案。

这就是体修的恐怖!

无视防御,全身坚硬胜神器,可不是说着玩的。体修极其稀少,主要是七叶塑体果稀少,即便有七叶塑体果,一般的人养得起吗?

“第一场,你获胜了,你可以走了。”云飞对着二阶神人说道。

“我......我真的可以走了?”

“我们将军大人一言九鼎,言而有信,难道还会骗你?快滚!再不滚即便将军大人饶了你,我们也饶不了你!”云飞手下的一个次神将统领喝道。

虽然云飞才接手这一万大军不久,但已被牢牢地掌握在了手里。所谓有奶便是娘,云飞又是提高福利,又是赠送神丹,这些大军想不巴结云飞都难。

第两百五十一章

二阶神人一看可以活命,忙向云飞等人深深地鞠了一躬,转身撒丫子飞走了。

“谁想来挑战?”云飞冲着数百盗贼问道。

“我来!”

“我来!”

“你他妈别抢,老子先举的手,老子先来。”

“放你娘的狗臭屁,谁不让大爷挑战,大爷先灭了他。”

“......”

没想到先前都不愿意,现在却争着抢着,可见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既然挑战可以活命,哪个愿意落于人后?

“好,就你,四阶神兵。你闹得最凶,我就给你一个机会。”云飞指着一个大胡子盗贼说道。

四阶神兵闻言,大喜,忙跑了出来。

“普伦,这局由你上。”

“是,门主。”普伦答应一声,提着血轮就杀向了四阶神兵。

“轰轰......”战斗瞬间打响。普伦可不是刚来神界的菜鸟,他可是神战都参加过的强者,一时之间,两人胜负未分。

半个时辰之后,互有胜负,你奈何不了我,我奈何不了你,僵持了下来。

“此局是平手,不用打了。”云飞说道。

“将军大人,请再给我一次机会,我马上就能获胜了。”四阶神兵乞求道。

“退下!”云飞喝道。

四阶神兵吓得飙尿,只得悻悻的罢手。

“你叫什么名字,愿不愿意加入神城卫?”云飞问道。

“啊?”四阶神兵没有反应过来。

“将军大人问你叫什么名字,愿不愿意加入神城卫?”先前出言的次神将统领补充道。

“回将军大人,我叫巴菲特,愿意加入神城卫。”四阶神兵赶紧答应道。神城卫可是身份的象征,福利好,地位高,谁不愿意?但是神城卫筛选极严,不是想加入就能加入的。

云飞为何要四阶神兵加入神城卫?

此番出来练兵,攻打了不少盗贼窝点、部落营寨,损失不小,毕竟那些盗贼不是泥捏的,也知道反抗。现在,云飞手下的大军不足一万,需要补充。这个四阶神兵实力不错,云飞打算收为己用。

“好了,下面挑战继续。”云飞一声令下,挑战又开始了。

有盗贼输了,结果当然是被神城卫无情的抹杀。有盗贼赢了,云飞依照约定放其离去。有些实力不错的,云飞收入军中。总之一句话,云飞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一个月过去了,金子兰、唐婉玉、小火等人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正在一步步向云飞预料的方向发展。

这一天,云飞和铁脊率领大军来到一个大型部落外面,看见了精彩的一幕。

云飞和铁脊带着两万大军,浩浩荡荡的来到一个大型部落,没想到,此时这个大型部落正在饱受战乱的荼毒。

这个部落很大,人口不下十万,富得流油。云飞打听清楚了,这个部落名叫伏特莱斯部落,最强者是次神将。伏特莱斯部落主要贩卖矿石和药材,长期占据着几座大山的资源,是方圆千里的一霸,无人敢招惹。

如此大的部落,正是云飞的目标。炼丹需要药材,手下的大军需要神石,所以云飞打算劫了伏特莱斯部落。

什么?这是强盗行径?

首先要明白,这里是神界,混乱的神界,强者为尊的神界。弱者只能被奴役,被杀戮,被踩在脚下。这里没有同情,没有怜悯,没有泪水,只有弱肉强食,只有适者生存。

不过,云飞想打伏特莱斯部落的主意,晚了。

为什么?

因为此时还有几伙强大的盗贼盯上了伏特莱斯部落这块肥肉。这伙盗贼是从北边来的,集结了六路盗贼,数十万大军,势在必得。盗贼干的就是抢劫的勾当,只要有利益,没有盗贼不敢干的。伏特莱斯部落很大,一股盗贼吃不下,所以六路盗贼集结起来,打算瓜分了伏特莱斯部落。

六路盗贼为何早不攻击伏特莱斯部落,晚不攻击伏特莱斯部落,偏偏今天攻击?

因为伏特莱斯部落得了一件重宝——魔王之心。魔王之心是域外之地的宝物,传说是魔王死后心脏所化,具有加快修炼速度的功效。但凡修炼之人,谁不希望自己有超乎寻常的晋级速度?一件加快修炼的重宝,即便是神王也会抢夺,何况是盗贼?不过,魔王之心带有魔力,容易走火入魔。虽然有走火入魔的危险,但绝大多数强者仅仅视为瑕疵罢了,并不影响他们对魔王之心的狂热。

伏特莱斯部落怎么得了如此重宝?

据说,魔王之心是伏特莱斯部落的矿工挖矿偶得。部落的首领知道兹事体大,不能走漏消息,严加封锁。没想到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此事被一个盗贼首领知道了。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杀人夺宝呗。

“呵呵,有趣,居然打起来了。铁脊大哥,叫大伙儿休息一下,等他们杀够了我们再出去。听说伏特莱斯部落富得流油,看来我们又得再发一笔呀。”云飞笑道。

云飞他们每攻陷一个地方,就会洗劫一空,所得东西全部分给大军,深得大军的拥护。有谁不爱财,只要有利可图,杀些人又有何妨?

“布雷德统领,传令下去,原地休息。”铁脊对手下的副手说道。

“是,将军大人。”

就这样,云飞等人在远处看着,试图坐收渔翁之利。此时,云飞还不知道,部落和盗贼争夺的不是神石,而是魔王之心。要是云飞知道他们争抢的是魔王之心,能安静的坐在旁边看戏才怪,早就跑去争抢了。

“杀呀,杀光这些盗贼,居然敢侵犯伟大的伏特莱斯部落。”

“冲呀,伏特莱斯部落富得流油,灭了他们所有的财富就是我们的了。”

“......”

此时,很多炮灰都不知道双方为何而战。魔王之心的消息只有双方的高层才知道,其他虾兵蟹将一无所知,还以为是为了神石,为了药材,为了矿石。

殊不知,魔王之心才是双方争夺的重点。

半个时辰之后,双方约莫四十万大军死伤无数,还剩二十万不到了。

“大头领,我们抵挡不住了,要不要讲和,给这些盗贼一些好处?”一个二阶神兵跑到一个老者面前,惊慌失措的说道。

“不,这几伙盗贼不会满足讲和,他们是要我们整个部落的财富。快,叫大家伙加把劲,杀一个盗贼一百上品神石。”老者冰冷的说道。

“是,大首领!”

“哼,要是能讲和,老夫干嘛举全部落之力殊死搏斗?这些盗贼是冲着魔王之心来的。该死的,到底是谁走漏的风声,要是让老夫查出来,非诛连其九族不可。”大首领暗道,眉头深锁,似是在思考破敌良策。

战场的后面,站着六个盗贼头头。

“哈哈,诸位当家的,伏特莱斯部落要败了,到时得了魔王之心,我们怎么分配?”一个黑脸盗贼头头笑着问道。

“怎么分配,魔王之心只有一个,难不成拆成六份,一家一份?”

“要不这样,魔王之心轮流来,每家享有十年时间。”

“此计可行。只是,谁家先来?”

“当然是我抢光光盗贼团先来,因为我最先知道魔王之心的消息。没有我,你们还不知道魔王之心,所以我的功劳最大。”

“不行!即便没有你抢光光盗贼团,我们也可以知道消息,只是晚两天罢了。别以为你抢光光盗贼团才有眼线,其实我们都有卧底在里面。”

“干脆这样,抓阄,谁的运气好谁先。”

“诸位当家的,别想着瓜分魔王之心了,先把魔王之心弄到手再说。你们看,伏特莱斯部落的攻势更猛了,我们得抓紧。”

“该死的,快派预备役上去,一定要把魔王之心抢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