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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刚好的爱情

作者:懒虫慕晓语 | 分类:青春 | 字数:105.3万

第186章 新年的第一天

书名:遇见刚好的爱情 作者:懒虫慕晓语 字数:3166 更新时间:2024-11-25 23:33:38

将近六年了五音讯的哥哥突然出现,给你一笔数目可观的财富,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绝对是激动人心的时刻吧!

不,一点也不值得高兴,因为我曾许愿希望他死在外面,永远也不要回来。

我们是兄弟,但我对他只有恨,恨到多看他一眼都觉得会折寿。

那一年,他七岁,我五岁,一同进入村子里的小学。我提前入学,不是身负父母的寄托,而是父母觉得我这个小儿子实在太笨了,没有他带着不可能学出人样。

当然,事实跟他们预料的一样,我确实不够聪明,即便有那个‘聪明绝顶’的哥哥带着也没有顺顺利利的读完小学。

我小学一年级留了两级,三年级留了一级,六年级再次被留级,我能上初中,得多亏九年义务教育那一年普及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四次留级,如同跟他筑起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把智商都给了大儿子’这句话成了邻里四舍的口头禅。

等我好不容易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进入高中,他已经在大学里折腾兜售家乡特产;10年,对于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电商还是个新玩意,他凭借独特的眼光和努力,一时间成了小镇上风光无二的人物。

托他的福,我也不再是村里人口中那个‘智商欠费’的小儿子。

那时候,我是真的很崇拜他,不仅是因为他做了这么多大事,更是因为他对别人说:“我弟可不傻,他只是没有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已;大器晚成,早晚有一天他会比我更加出色的。”听见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真的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也是从那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人活着,不仅需要鞭笞,也需要鼓励;得到他的鼓励,我渐渐的找回了自信,开始认真读书,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

我没有他的天赋,但我可以比他努力,一百倍不够就一千倍,总之一定要向哥哥说的一样,成为比他更加出色的人。

高中时代的我,每一天都是怀着这样的心思度过的。

而事实证明,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事情,只要努力都是可以做到的;高二结束的时候,我已经是全班前五,校排名前一百的优等生。

那时候,我真的以为我的生活已经搭上新时代的高轨列车,将要创造一个天下无双的传奇故事。

可是,上天是不会让一个笨蛋得意的,当一个笨蛋无限得意的时候,地狱就在他的眼前了。

我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上,期待着跟哥哥进入一所大学,去创造比他更加辉煌的传说。

可悲的是,交上最后一张卷子,我听到的不止是高考结束的铃声,还有‘他的丧钟声。’那个我无比崇拜的哥哥生意失败~跑路了!

只听到这个消息,我还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真正让我奔溃的是回到家的那一刻;家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了,能够抵债的都已经被人拿走;只有那座上一年才修好的房子,因为在老山上才留给了我们。

那之后,他如同人间蒸发,谁也没有他的消息。母亲大病一场,父亲也瞬间苍老了许多。而我,因为一堆的烦心事连志愿都没有填报,也没有去上大学,跟着同村的人去了工地。

之后的两年,我没有回过家,也没有往家里打一个电话,因为不敢,我害怕听到爸妈问:有没有哥哥的消息?

后来能够回去,还是因为妈妈病重不得不回。

也是从这里,让我突然觉得我崇拜的哥哥实在是个可恨的人。

经历了那样的事情,两年不见,母亲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不是问我在外面过得好不好,而是问我有没有他的消息。哪怕是之后,也没有半句关心我在外面的生活。

那时候,我差点就问出来:“既然这样,当初生我干什么。”于是我在心里许愿,在庙里许愿:希望他死在外面永远不要回来。

可是,上天是不会让一个笨蛋得意的,绝对不会。当一个笨蛋无限得意的时候,地狱就在他的眼前了。

今年十月份的时候,我突然收到了‘哥哥’回来了的消息,是母亲特意打电话来说的;我什么都没有问,抛下工作跑到火车站卖了一张票赶回老家。

在镇上的时候,特意卖了一根两米长的钢管,我要把那个脏兮兮的乞丐赶出去。

可是,上天是不会让一个笨蛋得意的,绝对不会。当一个笨蛋无限得意的时候,地狱就在他的眼前了。

我见到的不是一个脏兮兮的乞丐,而是一个穿着得体,还有一辆价格不菲的豪车座驾的男人。

手里的钢管还没有举起来就被父亲抢走,腰都直不起来的母亲赶紧把他护在身后。

那天发生了很多事情,结果是我选择了离开那个家,至今流落街头。

他曾好几次联系我,说是要给我补偿。

突然,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恨他还是嫉妒他。

总之,就先流浪着吧,爸妈是他的,他既然回来了肯定也会照顾好的,我也乐得清闲。”

所有人都知道,今天从时优良的耳朵里是听不到好话的了。

没有办法,他们只能把目光转向东琳:“东琳,快点讲个什么治愈的故事,让我们的心灵从时优良所编制的囚笼之中解放出来。”

东琳说:“我也想,可是现在,满脑子都是这混蛋的祷告词,实在是半个故事也想不出来。”

时优良说:“算了,我给你们讲好了。”

没有等众人发表意见,他已经开始了:“城市的东边有一家机器人工作室,老板是个美丽的女人。

因为她的美貌,也因为超强的技术条件,工作室生意很好。

这天,工作室迎来第一万名客人。

两人正在谈工作,服务机器人端上来咖啡。

他伸手去接,手还没接触到杯子,机器人突然松手。

看样子机器人有些失灵,她连连道歉。

男子没有任何反应,她轻轻一推,男子倒在地上死了。

瞬间吓得大叫,花容失色。

冷静下来。

她知道不敢真正的死因如何,男子死在工作室的事情都是不可以让外人知道的。

如果这件事传出去,竞争对手一定大肆宣传她的机器人失误,那她这一辈子就算完了。……”

时优良读到这里,又被叫停。东琳骂他:“你个混蛋,知不知道这里是庙宇跟前,在庙宇更前不要讲恐怖故事。”

时优良‘哦’一声,很认真的答应:“我知道了。”

为了真的让他停住,东琳问他:“庙里偏殿供奉了一个大将军位,你知道是谁吗?”

时优良回答:“辅国将军慕容恪。”

东琳白眼:“我知道,有牌位在哪里呢。我是问你他的故事,为什么会被供奉在这里,据我所知,辅国将军慕容恪应该没有被供奉才对。”

时优良说:“其实关于这个庙宇,有一个跟狐妖青丘一族有关的故事,在我所知道的历史中,是青丘族最后一次出现。”

另外的人都是一副等着听故事的脸。

其余的人都只是带着玩耍的心,而陈雅是很认真的要听,她对民俗很感兴趣,所以关于民俗的一切,她都想要知道。

时优良又要开口,不过东琳突然发现,不止是她们一行人,另外的人也都看着时优良。

当然不是想要听他讲故事,而是这个混蛋刚刚的作为实在惊扰了人群。在庙宇跟前讲鬼故事,实在没有比这更可怕的了。

为了不引起众怒,东琳打住他:“算了,以后再讲,你乖乖的排队就好。”

其余的人也都觉得这样挺好,只有陈雅依旧想听,叫东琳道:“东琳,可以跟我换个位置吗?”

东琳还不知道陈雅其实对民俗很感兴趣很有研究的事情,在她看来,陈雅只是个情敌。

正在犹豫要不要答应,时优良从背包里拿出本书递给陈雅:“这个给你看,还有要别的资料的话我开学给你。”

陈雅接过时优良给她的书,是一本小说。

可以肯定的是这本小说跟这个庙宇的故事有关,可是小说终究是小说。时优良为什么要给她呢?

虽然一箩筐疑问,但是陈雅没有问,只是收下了。

反正她知道时优良不会做没用的事情,既然时优良给她这本书,肯定就有时优良的用意。

对陈雅来说,她只需要认真的看书就好了,反正如果有不懂的地方,有不能理解的地方,会有很多机会可以问时优良。

至于其余的事情,她懒得多想,反正想了也不会有用的。

没有用的事情却还要费尽心思去思考,这样的事情陈雅做不来,也不会做。除了傻子,谁会做这样的事情呢。

不过,当陈雅这么想的时候,她又看向了时优良。因为,真的有傻子会这么做。

更为让人忍不住笑的是,这个傻子就在她的身边,而且这个傻子还受到很多人的信任和喜欢,这个世界,实在有太多的值得开怀大笑的事情,陈雅所知道的,不过是极小的一个篇章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