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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妖记:上仙,请慢用

作者:朔云边月 | 分类:古言 | 字数:28.1万

第69章 洛水之滨葬秋娘

书名:食妖记:上仙,请慢用 作者:朔云边月 字数:2593 更新时间:2024-11-16 21:01:46

卢秋娘深爱崔皓,爱他的迂腐,也爱他的高洁。

在她的眼里,崔皓就是不攀权力,不睦富贵的高士介子推。他应该带着自己这个妻子,归隐山林。

可是,在战『乱』的边境,一介文士想要归隐并不容易。

当秋娘看见崔皓终于只能沦落到沿街乞讨时。她知道,自己这个不会耕织的闺秀已经变成了他难以承受的负担。为了养活她,他必然要委曲求全,违背本心,失了气节。

她这才下了狠心,离他而去,指望着他能斩断牵绊,自行回乡,留得『性』命。

秋娘大概想过一死了之,等到她入了山林,遇见了白猿,求生的本能却打『乱』了她的计划。阴差阳错之下,她从一个舍生成全的贤妻,变成了不择手段的恶女。

而山下的崔皓却没有像秋娘想的那样死心,照样是用情至深,不离不弃,苦苦寻她……

恶女贼婆,闺秀秋娘,无论她曾经、现在叫什么名字。此刻都已不重要了。

在这个血腥满布,人『性』泯灭的山谷里,她终于走完了自己二十七岁的短暂人生。

“秋娘?!”崔皓怀抱着她血迹斑斑的尸身,痛哭嚎啕,“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该来寻你,不该啊……”

天边泛起鱼肚白,男女相拥的剪影染着清冷的晨光。

山谷里,只有崔皓痛苦的哭声,摧人肝肠。

“涂逸之,我真是混蛋,总是……多管闲事。”

程青雀僵立长愁,喃喃自语。

狐狸轻叹:“知道就好。”

……

三天后,崔皓问青雀借了一点银钱,埋葬了自己的妻子。他说“一事不烦二主”,自己既然已经欠了青雀人情,就干脆亏欠到底吧。等他回了汉中老家,筹够了银钱还要回来偿还的。

崔皓给妻子买了一双新鞋,绣了鸳鸯鸟,鲜亮好看。他亲自帮她穿上。又给她换了裙衫,靛青『色』的麻裙,和她在家时候常穿的一样素净。

秋娘的墓就在洛水边,就和宓妃一样,依着明山秀水,留下来就再不走了。

等到崔皓从老家回来,一下船就能见到她的坟茔,然后他就打算伴着她,留下来就再不走了。

青雀帮着他发送完了秋娘,也要与左玄、涂逸之一起去孔城了。能奔达将军盛情难却,他们也需要在那里修整一番,以备继续上路,陪上善天师往宜阳赴任。

洛水边分别时,崔皓感谢再三。

青雀却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心里堵得慌,头还疼得很,只能虚言宽慰:“尊夫人那日是故意气你。我见过她在寨里的生活,虽然艰苦,却过得十分高贵,不曾……并不曾……”

崔皓虽然迂腐,却并不是个笨蛋,他能够明白青雀的心意。

“程先生,感谢您的好意。在如此浊世,还能有你们这样的清流,天道总算没有完全昏聩。先生不必宽慰在下,在下明白……”,崔皓的脸上挂着苍白的笑,“譬如空山草,零落心自知。也再谢天师与三郎。三郎说您有亲戚在孔城……”

“不错。”涂逸之点头。

崔皓犹豫片刻,看那边严光的手下忙着整顿行李不曾注意这里,他方低声道:“若有可能,还是劝贵亲眷内迁为好,边城战事吃紧,毕竟不大太平。”

涂逸之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拱手笑道:“多谢先生提醒。”

崔皓还了礼,临了还不忘对青雀怀里的阿妙招招手:“阿妙,对不起,差点害死你,等我回汉中带那里的肉干给你吃。”

阿妙像是懂人话,轻轻“喵”了一声。

青雀见他这番鸾凤失偶,十分同情,也隐隐觉得歉疚,便抚着猫儿眼波盈盈,垂首无言。

涂逸之见了,对崔皓道:“风清气朗,崔先生就快些启程吧。定能一帆风顺,回到家乡。咱们也要去孔城寻亲了。”

三人目送崔皓的小船在洛水里渐行渐远。

青雀想起方才的对话,有些不解:“你要去探亲?我怎么不知道您老人家在河洛还有亲戚?是那个淑妃吗?”

“到了就知道了。”涂逸之撇撇嘴道,“话说的够多了。我肚子都饿了。”

“那日的猴脑味道还好吗?”左玄听了,赶忙过来讨好。

“好个屁。你们还以为我真吃了那种恶心东西?那白大王又不是猿,只是个臭不可闻的凡人。”

“什么?!”青雀、左弦俱都十分惊讶。

“凡人能长那德『性』?”左玄的细眼睛都瞪圆了,“好家伙,全是『毛』啊。”

“大概是胎里带出来的什么怪病吧。”狐狸不屑地笑笑,“说得好像你们俩蠢货就多好看似的。”

“嘁。”青雀气得翻眼。

左玄尴尬地笑笑:“上仙,您老人家这么说我,我是无所谓的。咱们青雀,好歹要比我……能看一些吧?前日那个严副将可是眼珠子一直黏在青雀身上没下来过。”

青雀虽然知道天师是在胡说,不过这胡说听起来很舒服,很有面子,不由感激地朝左玄望望。

左远道,不愧是我的好朋友。

狐狸冷冷打散了妙珠先生的自得:“他黏了吗?我怎么没发现。就算是黏了,也只能说明他没见识。龙生九子,物有百态。依我看,那个白大王跟你俩长得也差不多。可是凡人见了,就大惊小怪了,以为他是什么白猿成精,真真可笑。”

三人这么说着,也都上了车子,启程往孔城赶路。

“那个寨子里根本就没有妖精?”坐在车里,左玄仍没有忘记宓山的故事,“不是妖精,那是什么?什么人能在那种境况底下存活如此之久?”

“我知道他们……是什么人……”青雀咬牙

涂逸之说的没有错。

宓山匪寨里没有妖怪。

那些匪徒本来也不是山贼,而是逃兵。周齐两国连年征战,河洛更是必争之地。今日周来了,明日齐胜了,历次战役里败亡的、开溜的士兵,在战争休止时也不能回归本部,因为一旦回去,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最严酷的军法。所以,他们只能逃到山林里,隐姓埋名,像野兽一样苟活下去。

隐姓埋名,他们的家人才会获得平安,甚至会因为家里已经有战死的男丁而免除抽丁。如果被发现,战死的人苟且逃生,那么全家老小,必将鸡犬不宁。

这些兵卒,其实就是被人间除名的“活死人”,他们最后汇聚到了宓山。也不管自己是周人还是齐人了,反正不管最后谁赢谁输,倒霉的总是老百姓。

他们打家劫舍时候不用像样武器,也是因为那些军队的装备太过扎眼,很容易招来官兵。

至于白大王,大概真如涂逸之说的那样。他只是个得了怪病的倒霉蛋儿。险境里的人,心理总是格外脆弱,很容易相信一些怪力『乱』神。“白大王”因为模样生得怪异,反而因祸得福,能在这群逃兵里装神弄鬼,称王称霸起来。

事情真相大白了。可是同过去的几次经历一样,青雀的心上并不觉得松快。

“上仙,我们没有跟错人,您老人家真是大慈大悲,侠骨柔肠。分明知道没有猴脑吃,还是费力帮了咱们......”青雀笑呵呵进行着日常马屁,只觉浑身酸热,晕晕乎乎。

涂逸之见她面『色』不对,也不顾男女大防了,抬手去『摸』她的额头。

滚烫如炭。

狐狸急道:“蠢货。你发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