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万户侯
作者:侯某人 | 分类:历史 | 字数:8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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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一郡疆场(上)
西凉。
暖春天晴,万里无云。
要是搁在前几年少不了富家小姐或纨绔子弟乘风踏春,一路上欢声笑语『吟』诗作赋,所谓的春风得意马蹄疾指的也是这番风景。不过春游玩乐无拘无束的画面或许在中原江南还能看见,却与凉州这浸染鲜血埋没尸骨的土地彻底无缘了。
南北方圆不过五十里的朔云郡实在太小,小的连凉州本土百姓都常常遗忘凉州境内还有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不传的小郡。凉州行商在外的贾人口头长挂的是天水郡,凉州十商九出于此,不论是远去西域还是在凉州本地跑买卖,只要能跟天水郡有半点渊源必说自己是天水郡的商贾,似乎天水郡的商人地位都比其余郡县要高出一头不止,就如面容姣好的清倌女子但凡给自己带上个江南瘦马的标签,身价就得往上番一倍不止,逐名趋利,无人能免俗。
相对于地灵人杰的天水郡,朔云郡就像后妈养大的孩儿,姥姥不疼舅舅不爱。每年至岁末前往州邸府宣领政要,朔云郡的官员都是走在其他六郡身后默默无声,而天水郡和陇右郡的官员则是嗓门最大颐气指使好不威风。而如今,就这么一个小郡却成了凉州官场上下目光所聚之地。
纵横南北不过五十里二十城十二万户的土地上,多出了二十万兵甲,使得朔云郡单是听上去就显得拥挤。
荒草野地,新春萌芽的枝叶在来回踏践不断的马蹄下泱泱无神,饱经摧残后又被沙土掩盖,不见天日。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自然不会顾忌一颗野草的感受,凉州已『乱』,『乱』世人命如草芥,更何况是真正的草芥呢?
天『色』正明,风轻云淡,连吐纳呼气都能让人感到一阵神清气爽,已经把方圆三里踏遍的一伍轻骑停靠在矮丘下,拿出水壶替他们的过命马兄弟冲刷马鼻。
皮铁相间又被红漆上『色』的轻甲证实了他们的身份,不同于西陲戍军的军规,一伍探标凡是停歇休整一定要撒出去三骑警戒,这一伍轻骑除了领头的伍长还警惕的东瞄西望,其余九个人都懒洋洋的躺在一旁,冲刷完马鼻后又给自己大灌一口,旋即平躺在了地上,在春日照耀下懒洋洋的打着哈欠。
“伍长,你就别看了,这鬼地方哪有半个人影?凉州这破地方啊就这样,只有为了饱肚子的暴民叛军,就没个像人样的东西。”
已经上了岁头的老伍长狠狠剐了眼躺在他身后口无遮拦的年轻小伙,生的是白白净净,只是不修边幅,翎盔被他挡在面前成了遮阳帽,『露』出日久不修杂『乱』的胡茬,嘴里还在念叨抱怨道:“还是咱们青州好啊,这时节草长莺飞,城里的小娘都出来赏春,我和几个哥们就赏她们。”
想到这点后年轻小伙直乐呵,索『性』挺起身扒下翎盔,看着仍旧一丝不苟四处张望的伍长问道:“伍长,到底啥时候咱们才能回青州啊,我都一年多没见过我娘了。”
一说到久未谋面的娘亲,即使这小伙再没心没肺同样也红了眼眶。
近乡情怯,远乡思切。话音刚落,其余八人也都从地上坐了起来,其中年纪最大的一人嘴里叼着一根嫩绿草杆,额头脸颊尽是褶皱的老脸一提,『露』出两行参差不齐的黄牙道:“就你想你娘啊,我还想我闺女呢。也不知道她二舅给她寻到个好人家没,这一来二回在凉州都待了一年多,我闺女要是真嫁人了,我这个老丈人怎么也得渐渐女婿长啥样不是?”
年轻小伙听后顿时急了眼,手掌攀到这人大腿上狠狠一抓一拧,连他脸上褶皱都一同打起圈来。
“严老头,你不是说等我回去把你女儿许给我么!怎么这就嫁人了?”
只知姓氏的严老头一脚踹开这小伙,捂着大腿嘶嘶吸着凉气道:“屁话!我不这么说岩城那一仗你能把我背出来?你这小鬼『毛』手『毛』脚的,真当我这身子骨跟你们年轻人一样?马背上颠簸这么久都已经散架了,你还这么用力……”
老伍长听到岩城之后,神情一滞,明显带着不自然的轻笑转过身,严老头自知言失,哧哧的『露』出两排大黄牙尴尬一笑,使得气氛更为凝重,其余几人也都闭上闲侃瞎聊的话头,只剩下凉地从未停止过的呼呼风啸。
岩城之名,对于侥幸逃过那场劫难的青州余军来说就宛如炼狱的代名词,几万袍泽兄弟死于沙场,十万朝廷精锐一战而败,辎重粮草尽失,尸骨数里可见。
老伍长有些出神,那日夹在山谷中间的岩城大雪漫天,对于从青州远道而来的他们来说是中原不可多见的异象,故而更是记忆犹新。漫天风雪间灼热炽焰如浪涛袭来,拍打在他袍泽的身体之上,空中无数火球自天而殒,焦尸无数。
正二品的骠骑将军死了,他这一标的副伍长也被叛军马蹄踏作血泥,他犹记得那场仓惶败退中一个个倒在叛军刀口下的青州儿郎和叛军士卒一张张狰狞杀戮的面容。
许久后他回过神,发现双手在颤抖,提了一口气后强行将这些注定至死不忘的悲惨回忆释怀后他道:“在往南边行十里,然后回去复命,侯爷可答应我们了,等到平叛之后他愿向朝廷上书一封,我们也就能安然回乡了。”
十人站起身,随手拍打掉沾染在身上的灰尘,正准备上马时,探哨经验丰富的严老头挑了挑眉,右手举掌,旁边几人心有灵犀,连忙按住马嘴,屏气凝神细听起来。
一阵不算醒耳的马蹄渐行渐近,老伍长点了点头,几人瞬间乘上马匹,朝着四周张望。
耳力聪敏的严老头小声道:“会不会是其余探标?伏月城一战后叛军大败,咱们这几日把这小小的朔云郡都快走遍了也没遇到叛军踪影,总不会在今日撞见了吧。”
老伍长双眼一眯,手中抓起背后挂着的短掷枪道:“你可真是个乌鸦嘴。”
东北的荒野上,骤然乍现数道黑影,正朝他们奔来。老伍长粗略一扫,见到这队叛军轻骑和他们人数相仿,杀意迸发,向身后递出个眼神寻求意见。
严老头吐出口中的草秆,手里提着剑身道:“同行是冤家,既然碰到了就没有你过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之说,人数跟咱们差不多,要是怯战跑了传出去,咱们这一伍所有人以后腰杆可都直不起来。”
其余几人纷纷点头,本来就被西陲军马的鄙夷眼神打量的浑身难受,一日都没舒坦过,这次提回去几颗人头怎么也挽回些颜面,当兵吃粮,若是怕死,还是趁早去做个庄稼汉。
几息之间老伍长见几人表了态,当即拿定了主意,也不用在说什么废话,见到朝他们飞驰冲来的叛军轻骑一夹马腹奔了上去。
叛军轻骑很快,快到毫不逊『色』于凉州眨眼百里的烈风,等到离的更近,能看清对方装束轮廓时,老伍长这才发现这帮叛军轻骑的特别之处。
看似阵势杂『乱』的数骑之后,还有被套马杆捆绑并排驰骋的数匹战马,而这帮叛军装束则是他们从没见过的甲胄,通体都被黑『色』的铁片笼罩其中,还有造价昂贵的面甲,只『露』出一对眼睛凝视着己方。
如果这只让老伍长惊奇的话,那没有骑乘任何战马仅靠双腿就和战马四蹄齐驱一样快,还有过之而无不及跑在最前面的壮汉,则让老伍长倒吸一口凉气。
没能作过多猜想,老伍长手中短枪便脱手而出,在短枪撕空冲着跑的比战马还快的壮汉一头扎下时,他背后第二根短枪也握在了掌心。
与旁边高大大马齐肩的壮汉没有佩戴任何甲胄,一身草黄『色』的布衣,脚上也仅仅穿着一双结实草鞋,背后挂着一把两刃开山斧。凌空一矛说至就至,在半空中倾斜出个陡样角度直『插』壮汉面首。
仅凭双腿就和战马四蹄一样疾驰如风的壮汉不慌不忙侧过身,一支粗如壮年男子大腿的臂膀屈弯抬起,一肘将短枪从半空中震拦而下,这一霸气举动更让已经紧泯双唇的老伍长雪上加霜,知道今日是碰到扎手的点子,要不倾尽全身解数,必定一伍十人都要葬身此处。
他右手握着的枪杆狠拍了下战马屁股,又凌厉抛出第二枪,严老头是在这伍时间最长的人,不用老伍长去画蛇添足指点什么,他马头便超过老什长冲向与传言中万人敌毫无区别的壮汉。
这一短枪比之第一枪更为刁钻,枪身平滑直迸,眨眼间便只留一道残影在壮汉小腹前,近乎一丈高的壮汉咧开大嘴冲着举起长剑的老伍长憨憨一笑,身后叛军骑卒骑术娴熟,与站定身子的壮汉擦肩迎向官军几骑,壮汉并不闪躲,反而在短枪临近肚腹之时高高跳起,一脚将劲道浑厚的短枪踩于脚下。
老伍长牙口咬得硌咯作响,严老头已经借着百丈冲势撞向这壮汉,老伍长看着眼前血肉横飞的惨景,瞳孔瞬间缩小。
壮汉并没有如他所想浑身筋骨尽碎飞身而倒,反而是严老头胯下的战马自马头马脖接连着小半个马身成了血泥肉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