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1983挖宝石
作者:南国北乡 | 分类:都市 | 字数:40.3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77章 定情之物?
“不是送给山姆大叔,是送给青璇。”秦峰道。
“那还不是一样?”
“山姆大叔毕竟是我未来的岳父,咱们有这么多,就算给他一块,也是应该的。”秦峰道。
“山姆大叔属老鼠的,你不知道吗?”张彩云道,“要是给他认上了,今天拖一块,明天拖一块,早晚给你拖光了。”
其实,张彩云这么担心,那是有着多次教训的。
山姆大叔毕竟前科累累。
张彩云家猪圈跟山姆大叔家猪圈是紧挨着的,两家猪圈上都爬满了各自种的葫芦藤。
由于山姆大叔家一贯种啥啥不怎么长,于是乎,葫芦结果不到张彩云家一半,葫芦个头也小得多。
由于两家的葫芦藤蔓免不了互相过界,纠缠在一起,那结的葫芦,免不了也会过界。
由于山姆大叔浑水摸鱼的本事已经接近炉火纯青,便时不时将秦家过界的葫芦偷摘个把包水饺。
但山姆大叔忽略了一点,穷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本来就穷得叮当响,自家仅有的一点资产,怎么可能不看牢呢?
初次也就算了,一而再,再而三,本就眼里难揉沙子的张彩云,可就憋不住了,指桑骂槐是农村妇女的拿手好戏。
装傻,不理。
直截了当扒墙头质问。
“不会吧?我摘的是自家圈上的。”
“自家圈上的?你自家长了几个葫芦,自己没数吗?”
“蔓子都爬到一起了,我怎么分得清啊?”
“嘿!耍赖是吧?”
“赖什么赖啊?我一天挣的钱,能买你整圈的葫芦,我至于赚你家便宜吗?”
“有钱了不起啊?你那钱是哪里来的?还不是投机倒把挣来的?越有钱越狗逼倒灶,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啊?”
“嘿!你可别胡说八道……”
……
由于那时候,秦峰和赵青璇的事八字还没一撇,张彩云并不怕山姆大叔。
当然了,自从秦峰考上了京华大学,成了全市的高考状元,山姆大叔不再反对二闺女赵青璇和秦峰的事情,张彩云也只好调整了战略战术。
“放心吧,娘,我没那么傻的。”秦峰道,“我说过,是拿给青璇的,青璇可不是那么贪财的人。”
“好吧,就当是定情物吧。”张彩云道。
“好啦,娘,不跟您说了,青璇还在等我呢。”秦峰道,将麻袋推回旮旯里,站起身,拿着那块蓝火石,就往外走。
“这么惹眼的东西,你怕别人看不到啊?”张彩云将炕上的一个蓝布书包递给秦峰,“再说了,既然是定情物,装到包里,也显得隆重一些。”
“您可真能想。”秦峰知道母亲向来说一不二,知道拿她没着,只好接过书包,将蓝宝石放进书包,转身往外面走去。
山姆大叔家院里,当秦峰从书包里摸出那块鸡蛋大的蓝宝石时,山姆大叔两夫妻和5姐妹一下子围了过来。
赵青璇本想从秦峰手里接过蓝宝石,却被山姆大叔一把抢过,走到太阳底下,翻来覆去地端详起来,端详了一阵,狐疑地看着秦峰:“这黑乎乎的石头,就叫蓝宝石?”
“对,这就是蓝宝石原石。”秦峰道,“原石皮有点厚,看上去有点像黑色,其实是蓝色。
里面的肉,也是深蓝色的,等到切料、打磨、抛光后,就变成浓蓝色或者靛蓝色了。”
“肉?蓝宝石里面还有肉?”12岁的赵青雯不解地看着秦峰。
“我说的肉,不是猪肉兔肉的肉,是石头的肉。”秦峰道,“石头皮包着的部分,都是石头的肉。”
“这蓝宝石的皮是黑色的,肉却是蓝色的,可真奇怪。”赵青雯眨巴着黑黑的,毛茸茸的眼睛道。
赵青雯跟秦峰妹妹秦宁同岁,个头却比秦宁高了至少七八公分,小脸蛋白里透红有光泽。而秦宁,却是面色青白,略显干涩,明显营养不良。
这就是穷养和富养的区别吧。秦峰想。
“其实,蓝宝石的颜色除了蓝色,还有粉色、橙色、黄色、紫色、绿色、白色、灰色等颜色。”秦峰道。
“可是,既然是五颜六色的宝石,怎么能都叫蓝宝石呢?”赵青璇问秦峰。
“蓝宝石是相对于红宝石的叫法,这不仅仅指蓝颜色的宝石,而是宝石的一个系列。”秦峰道。
“什么叫系列呢?”赵青雯问。
“小孩子,别老打岔。”山姆大叔瞪了小女儿一眼,终于问出了自己最关注的,“那这块蓝宝石,能值多少钱呢?”
“这块质量最好,按现在的市场价,大概能值1500块钱。”秦峰道。
“这么值钱啊?你跟你大锅,捡了几块啊?”山姆大叔问。
“每人捡了五六块吧。”秦峰道,“这块算是最大的,最好的。”
“五六块得值七八千吧?”山姆大叔问。
“能值3000多吧。”秦峰道,“这快最规整,颜色又统一,裂纹少,肉质干净,透明度好,其他几块没这么好。
这块我是拿来专门送给叔的。”
“这么贵,我,我怎么能收呢?”山姆大叔眼睛发光地看着手里的蓝宝石,突然,又皱起了眉头,“你们两个去捡宝石的时候,怎么不叫上我呢?”
“当时您去城里了。”秦峰道,“再说了,我们当时也不知道传言是真是假,我们是去探探情况的。”
“那现在还好去捡吗?”山姆大叔问。
“已经被他们捡光了。”秦峰道。
“哎呀!……”山姆大叔一脸的愁苦。
见山姆大叔如此,秦峰只好安慰他,说只要招商引资成功,蓝宝石加工厂成立起来,什么样的蓝宝石都能挖出来。
这时候,赵青莲走到院子里,对山姆大叔说道:“爹,大公鸡炖土豆已经好了,凉拌西红柿和黄瓜也好了,您和小峰,是在天井里喝呢,还是去屋里喝呢?”
“嗯,天井里凉快,就在天井里喝吧。”山姆大叔道。
“小峰啊,叔还从来没跟你喝过酒呢,酒量怎么样啊?”山姆大叔乐呵呵地看着秦峰。
秦峰记得,自己好像是上大学以后才学会喝酒的,后来酒量竟然还可以,一斤中度白酒没问题,七八两的高度白酒也不会醉。
酒的滋味,他是记忆犹新,但不知道,自己现在的酒量怎么样,于是说道:“叔啊,我好像,还从来没喝过酒呢。”
“想要做生意,首先必须学会喝酒。”山姆大叔问秦峰,“这是什么道理,知道吗?”
“因为很多生意,都是在酒桌上谈成的。”秦峰道,“当酒喝到一定程度后,在酒精的作用下,人不但会兴奋起来,胆子也会大起来。
在那时候,人的谨小慎微,斤斤计较和过度防范,都会有所改变。
再加上喝酒过程中进行互动和交流产生的了解、信任、熟识和好感,都能促成生意的合作。”
“诶,说的头头是道啊。”山姆大叔费解地看着秦峰,“要是不了解你的人,还以为,你小子做生意,已经做了不短时间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