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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仙君传

作者:石头小金刚 | 分类:都市 | 字数:37.9万

第十二章

书名:都市仙君传 作者:石头小金刚 字数:3224 更新时间:2024-11-25 23:35:28

听闻王风一派指点江山的豪情壮志, 任坤却是拍手叫好,他不喜欢在言语上与人争锋,因此看上去别人说什么他并不会口舌争锋。

“王大哥果然豪气,不知王大哥可否听在下讲一个故事。”任坤再次饮了一口茶缓缓说到。

“哦,说来听听。”也许是猫吃老鼠前需要戏耍一番的心态。也许是想在任坤临死之前展示一番自己的英雄气概。

说起来,当年某帮派的一位长老,颇信鬼神之术,当时东庭国内有某位着名法师,以大神通着称。

以未卜先知,隔空搬运等事为能,那长老得知此事,引为天人,便拜那

大师为师,对其极尽供养。

那法师本身便是酒色之徒。便很乐意的接受了,成为了某帮派的供奉,自此替那长老出手做一些事。

结果短短几年内,无论是那位长老在帮派中的对手,还是其他的帮派的对手,皆要么意外身亡,要么病逝。但是皆有一个特点便是死状极惨。

这正是这几年内,这位长老的地位却与日俱增,先是帮中的帮主在一次被仇家追杀中死去,临死之时传位给这位长老。

自此这位长老,偶不应该说帮主与其帮派的地位一同如日中天,俨然一方霸主。而且由于那位法师的威名所在,所以连天一市的的**官员也对其不敢得罪勉励结交,深怕一个不小心惹了对方,被对方做一场法师搞得家破人亡。

于是这位帮主与其帮派正真是在天一市内横行霸道。

然而有人却偏偏就不信这个邪,说起来就在众权贵都居然这位帮助与法师而战战兢兢的与之结交时。

而一个平日里在所谓上流社会无名无姓的老头,却直接在天一日报上发表文章,大骂某帮主与某法师装神弄鬼。表面高人气派,实则鸡鸣狗盗,奸淫掳掠之徒。之类的,丝毫不惧。此时某法师在天一市常常公开讲座,信众众多,其中不乏达官贵人。

而那老头子了,是天一市一中的一位语文老师,姓叶,平日里颇为崇尚古人,好有个外号,叫“好古痴人。”

颇为推崇经世致用的儒学,用他的话来说,年轻时读完《大学》后立志要,修齐治平。待到中年老婆也娶了,修身,齐家搞得差不多了。

才发现自己一身书生意气,太过刚直,难以混迹官场,便到天一市一中当起了语文老师。

当然这时候他最喜欢的读的是《论语》及《孟子》,常常的反复念叨其中两句。

第一句是: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这句或许是借用孔子的话对自己未能为官的遗撼。又或者他真的达到了孔夫子那种“有德无位,便是白衣卿相”的境界。

第二句则是:“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他最喜欢的便是第三句,或许这也是他作为老师的乐趣。

在他心目中,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首在传道,何谓道?谁也说不清楚,上下千年诸子百家,皆在讲道,但被老子一句话给破掉“道可道,非常道。”因此,人则退而求其次,修德以近道。

因此叶老给平日里推荐且教同学们读的,最多的却是课外读物,从《弟子规》,《增广贤文》到《大学》《论语》,甚至《菜根谭》之类的,因为他深知“人以人格立世”给学生们培养一种所谓“君子美玉”的人格。

他颇为赞赏心学创始人,陆九渊一句话“纵使一字不识,也须还我堂堂正正做人。”

对此作为一名举省有名的高中,以成绩取胜的现今教育界,以及众家长,皆对叶老颇有微词。 好在学生们非但成绩没有下降,而且还因此引起了学生对国学的热爱。成绩一个比一个好。

话说,叶老那篇名为《披着袈裟的魔子魔孙》一经发表,便在天一市引起了轩然大波,当时校领导找叶老谈话。而那位帮主以及法师也尽快动用人脉,想要将此时的影响压下去。

别说该法师和帮主的人脉还真不是盖的,这事还真就被压下去了,而叶老也被学校开除。

当时叶老在家中颇为忿忿不平,便问自己的女儿,这事是对是错,结果他的女儿说到“求仁得仁,当仁不让。”

于是乎,没过几天《披着袈裟的魔子魔孙》这篇文章,便上了东庭日报。这篇历数了该法师的罪行的文章,一时间传遍全东庭国。

该法师知晓此事后勃然大怒,遂立即让那帮主调查叶老极其家人们的生辰年月,之后让帮主的下属。找了一件小屋子,待其出来后,对帮主说到三天之内必见分晓。

结果三天后,被人发现,那位法师和帮主及其家人皆死掉了。且死状极惨。

据说死后其家中皆闹鬼。

警察无法处理此案,于是乎……。

说到此任坤却不说话了,而是端起茶杯品了起来。

而坐回到左边沙发,听故事听得脸色越来越阴沉的王风,却是将手放在裤兜里,紧紧握着里面的弹簧刀,看着任坤说到“然后怎么样了?”

“然后吗。”只见此刻任坤毫不紧张,然而屋中众人耳边皆传来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

一瞬间所有人都一副见鬼的样子,随即咔嚓,参差之声不绝于耳,随即落地窗碎裂的玻璃渣飞来,王风,任坤二人皆低下头。

原来刚才随着摩托车的轰鸣声传来,众人望去,一个黑色皮衣皮裤,板寸头,的墨镜精壮男子,居然骑着摩托,接连从这顿楼阳台,一跃而起,落地到另一栋大厦的阳台,推后居然飞空向他们撞来,此时从金盾大厦九楼办公室里那些金盾保安公司的保镖和十几名王风的属下看来,此时玉盘一般的玉兔,远飘天边。却也正在男子身后,似乎一个黑衣墨镜男子,从月亮之上,骑着摩托而来。眨眼撞破了落地窗,从王风,任坤二人头顶跃过,径直撞向王风那十几名手下。

只见那些王风的手下们,却是各个不惧,双眼泛着绿光,手中片刀扔出。黑衣墨镜男见状,人一跃从摩托上下来。

于空中旋转身形,躲过飞刀后安然落下。

而那摩托却径直撞上王风那群手下,马力十足,但也就是让那十多人后退几步除此之外毫发无伤。

而黑衣墨镜男,却是深黯擒贼先擒王之道。直接冲向王风。

只见王风此时手中弹簧刀,直刺向黑衣墨镜板寸男。王风却直接用手抓住匕首,且毫发无伤。随后用力一掰,咔嚓,弹簧刀的刀刃就那么断了。

这次却轮到王风惊讶了,王风等人,由于借用了妖怪上身,因此刀枪不入,但看见眼前的黑衣墨镜男,徒手掰刀,却是小巫见大巫,接下来王风眼疾手快,黑衣墨镜男亦不落下风,各自出拳,打在对方身上。黑衣墨镜男面色如常,而王风却是眼中的绿光摇曳。

此时王风十几名手下亦迅速解决了一众保镖,围了上来。将黑衣墨镜男与任坤围在中间。

黑衣墨镜男却是嘴角微笑。拿大拇指擦一下鼻尖,随后。抓住任坤的肩膀,以任坤为圆规的定位,而自己宛若时针一般,扫过一圈,脚之所致,众人皆飞倒。

王风一干站起身来,“好小子,看来不懂用仙术还制服不了你。”王风阴阴一笑道。

此时只见王风一干人等,再次围上。全身爆发黄色烟雾,且各自身形由一化三。

身处阵中的黑衣墨镜男戴的墨镜自非凡品,能识得妖气,同样还具红外线功能,因此在雾气中视物并无碍。

于是黑衣墨镜男,正准备捏拳而上,却发现眼前迷糊了起来。这次可并非外在原因,原来这雾气本身便有毒,能伤人精神。此时黑衣蒙面男与任坤皆是摇摇欲坠。

这黑衣蒙面男究竟是谁了。原来,和任坤未讲完的故事有关,那法师和帮主及其家人惨死家中后。两家便开始闹鬼。

而且由于此案谜团重重,警察无法处理此案。此时却是一个黑衣墨镜男,对天一市公安局长掏出一张证件,随后便接手了案件。

证件上有“雷霆”二字,“雷霆”隶属于东庭国“宇宙探索部,东庭分部”取东庭古诗“九天雷霆诛宵小,鬼妖精怪皆亡形。”雷霆自古便被认为是天道生杀惩罚的执行者,因此以其命名便是意外执行东庭国的正道,“雷霆”所有成员皆是异能者,职责是探索并处理宇宙间神秘非正常异能事件,至于宇宙探索局暂时不多做介绍。

黑衣墨镜男名为彦文光,自幼在山村中长大,因师父是传说中所谓“高手在民间”的深刻代表,于是自幼习得一身硬气功。

后来在中原省读大学期间,参加大学生服兵役。进入东北那旮瘩的部队,后来因其自幼习武表现出众,便被相中参加狼牙特种大队的选拔,在特种部队执行一段时间的任务,皆是圆满完成,后来因为队长发现其竟然是异能者。便推荐他进入了“雷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