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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风若叶 | 分类:悬疑 | 字数:21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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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很棘手
“是有人发现我了吧。”林骁想到。“看来我有救了!”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林骁竭力地向那里爬去,拖出一条血痕。此时的他有着强烈的对生的渴望:如果生命能再来一次,我一定要做的更好一点。
远远的,已经听到救护车的警笛声,看到那一闪一闪的蓝色灯光,林骁奋力抬起手向那方挥着,像是能抓到根救命草一样,然而,那些叫声、灯光却渐渐离他远去了。
林骁呼救的手无力地垂下。他换了方向,向那包香烟爬去,也许只有那个才是他还有可能抓住的东西。
天空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仿佛是来向林骁告别的。四周更是暗得看不到一点光线。林骁在血水中挣扎着向那包香烟爬去。雨水冰冷的刺激着林骁的神经,让他保持着最后的清醒。然而,林骁似乎已经无法爬到香烟处,他感到灵魂的游离,他很想闭上眼睛。
此时,香烟被人拾了起来,一双黑皮鞋出现在林骁的眼前。林骁抬头往上一看,一位穿着黑色燕尾服的绅士正站在他面前。看到这位绅士,林骁觉得突然有了一股力量。这股力量竟让他感觉不到疼痛。
“吃这个有用吗?孩子。”绅士拿着烟蹲了下来,将脸凑近林骁。
林骁看清了他的脸。一张苍白的脸没有血色,黑色的眼圈里面的蓝色眼睛空洞而无神,紫红色的嘴巴正冰冷地对他说着话。
“我快要死了,你知道吗?我要死了。”泪流满面的林骁哭着说着伸手去拿那包烟。
“嗖”,那人挥挥手轻轻一抛将烟扔了出去,站起了身对着趴在地上的可怜的林骁说道:“你是只鹤,原本应当翱翔在夜空,你现在却趴在地上。”
“你是死神吗?你是来将我带走的吗?你他妈的就没想过让我带上一包烟吗?”林骁为自己倒霉的一生的最后一件倒霉事愤然。
“呵呵,这样才对。我不是死神,我是风魔师宏旷。你正是我要找的人,我的最后一位仙探。”师宏旷微笑着又蹲下身。
“仙探,是什么?我的血都快流干了。”这种微笑在林骁眼里却是那样的怪异。
“那正好,喝下这个吧。它将使你永生,拥有你想象不到的能量。”师宏旷翘着兰花手指从怀里拿出一小瓶红色液体。
“这是什么?”林骁问道。
“血液,伟大的风魔师宏旷的血液。喝下它,你就是风魔师宏旷的勇士了。它可以让你永生,但你必须要为我做一些事情。”师宏旷拿着瓶子在林骁面前摇晃着。
“哦,风魔,我没有想过要永生。”林骁如实回答了,因为林骁确实是个不贪婪的人,“永生”并不是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愿望。
“哦。是这样。”师宏旷站起身向后走了几步。
林骁立刻觉得十分虚弱,又回到刚才的痛苦中,无力再说出任何一句话。对生的渴望让他用目光追随师宏旷。
“呵呵。这不是吗?它至少能让你现在生还。除了它,没有任何东西还能让你现在活过来。你答应吗?”师宏旷在远处将手插在笔挺的黑色燕尾服的兜里说道。
没有任何选择的林骁只得点了点头,毕竟求生的意识是人性的本能,他不想永生但也不想短命。
“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这样死真是太冤了,太不值了。我不甘心。”林骁想道。
风魔走过去,将血递给林骁。林骁颤抖着双手接过那瓶血,那是他的新生,那是他的希望,那也许就不再是他。
林骁咬咬牙,一扬脖子将血喝下。浓浓的血腥气在林骁的嘴巴里弥漫开来,恶心得林骁差点一口气接不上来。
林骁喝完后,将瓶子一扔躺在地上望着夜空。风魔之血进入林骁体内后,让他感到先冷后热,一股气流在体内循环,随之给各个感官带来各种感觉。冷的、热的、麻的、痛的、痒的,难受无比。
然而,从死亡线上挣脱下来的林骁对此已做不出任何肢体语言来表述,他只有这样象个死人一样的躺着,任这感觉持续着需要消耗的几十秒钟的时间。他唇边留着的自己的鲜血和风魔的血液混合的残渍正被一滴滴落下的雨水洗净。
“还躺着做什么?可以起来了。”师宏旷冷淡地说。
林骁没有理他,仍然躺着。
“你现在眼力是不是很好,可以穿过夜空看到很远。”师宏旷微微扬起嘴角。
林骁仍然望着夜空不说话。矛盾、痛苦、无奈,让他不知道做什么,也许他是还没从死亡的阴影中走回来。
师宏旷拿起林骁的右手看了看,手腕处出现了一只青色的鹤形纹身,栩栩如生。
“恭喜你,你复活了魔鹤。哈哈,不起来向救命恩人说声‘谢谢’吗?”师宏旷说道。
“谢谢你,你要我做的事,我会做的。”林骁从地上站了起来对师宏旷说话。
“哈哈,这样好的。要做什么事,以后自然有人告诉你。我要先离开了,我的勇士。记住,youaremyson.。”师宏旷轻轻拍了拍林骁的肩,转身消失了,就象他来时一样。
林骁独自站在雨中伸手去接着天空中的雨感受这不自然的身体,身上竟然连一点伤都没有。此时他的心已象这雨水一样冰冷。地上的血迹不知何时早已消失。直到雨将他彻底淋透,他才相信这一切是真实的。
此时,一股复仇的火焰开始在林骁冰冷的心中燃烧起来。他刚才被打、被杀的一幕在雨幕中浮现出来。
打他的那三个人的样子,三个人是从哪里跑来的,林骁看得清清楚楚,就象他当时就站在旁边旁观一样。他还能看到了那三个人的住处,突然间他的眼睛似乎有了追踪功能。甚至他还看到他们的过去:一邦混混,专门靠在超市、商场里偷偷摸摸混日子。
“哼。我会教训你们的。”林骁狠狠地说道,转身往家的方向走去了。
林骁回到家已经是深夜了。林骁拿了衣服轻手轻脚地准备去洗个澡,路过小江小两口的门前时,里面传来小江媳妇大声那啥的声音,声音可真大,站在客厅的什么位置都能听到。
“靠,又叫了。就不能小点声,真怕别人不知道你们在干什么了。”林骁用浴巾捂着自己的头冲进洗手间。
“这该死的合租环境,这倒霉的生活。”林骁边脱着衣服边骂着,看着自己手腕上威严阴森的魔鹤纹身,林骁把脏衣服甩到洗衣桶里,吼道:“我这就算是死过一回了吗?”
第二天林骁上晚班。早上他穿了件白色短袖T恤,站着满是灰尘的客厅里望着窗外的树木。小江家媳妇也没去上班,十来点钟时穿着超短睡衣打着哈欠揉着零乱的头发从房里出来了。
林骁看了她一眼也没吭声,仍然望着窗外。和他们住在一起,林骁早就学会了视而不见。
初来的时候,林骁还常热情地招呼大家“早上好,晚上好”什么的,可大家都似理非理的,很快林骁也学会直接把他们当作空气。
“哇,太有个性了。”小江媳妇尚未完全睁开的睡眼,突然间睁得发出了光。显而易见,她看到了林骁手腕上的纹身。
“哇,一只比拳头还大一些的魔鹤,刻得太漂亮了。”小江媳妇一把抓起林骁的手臂赞叹。
林骁听着就烦,暗想道“好看,好看什么?这可是生命的代价”。林骁看着小江媳妇厚厚的嘴唇张张合合地,象是快要吃了自己的手臂,赶紧将手臂用力回抽吼道:“有什么好看的。你以前没见过我吗?”
小江媳妇被林骁的一反常态吓了一跳。不过,很快恢复镇静,摆出高傲的姿态说道:“哼,有什么了不起,大不了我出钱叫小江在背上纹只老虎。”说着扭着丰胸肥臀走到洗手间去洗漱。
林骁可真是被烦死了。这个女人除了摆弄风骚就是摆阔。
“阔吧、阔吧,还不是和我们挤在一起住在这个破地方”。林骁厌烦地挥起右拳,一拳打在客厅里房东留下的老沙发上,在拳打过去的那一刹那,拳头上一道青光闪过。
“咔”一声,就一声,老沙发粉碎性的支解了。小江媳妇吓得尖叫。林骁也愣住了。过了一下,他转身跑回房间拿着自己的外套便跑了出去。
深秋的天气原本是秋高气爽的,然而林骁只感到闷热烦躁,看着店里挤满了人七嘴八舌地要着这样那样,站在柜台前的他用力地将领带松了松猛喝下几口水。
这时,龚永逸又挤过来了,他拍拍林骁的肩笑嘻嘻地说:“哥们,今天丽丽妈的发神经,非要我4点钟陪她去看电影。哥们帮个忙,再帮我顶一下午。”
“不是吧。才三点半,你才上班一个半小时。”林骁看了看表。
“哥们,帮个忙啦。昨天不是也上下来了吗。”龚永逸的语气带有些威胁的口气。因为龚永逸是老板的小舅子,以前找林骁代班从未被拒绝过。
“不要跟我提昨天的事。”林骁一听昨天的事就恼怒。一把抓起龚永逸的领子恶狠狠地盯着他。
林骁手臂上的魔鹤隐隐发光,额上的青筋鼓起。龚永逸被林骁的表情吓坏了,没敢再说什么,只轻轻地用手拉开林骁抓着他衣领的手。放下龚永逸后的林骁心乱如麻,他也没想到自己会有这种举动。
虽说林骁比龚永逸高一个头但龚永逸比他壮实很多,要真干起架来,指不定谁赢呢。
林骁抹了一把自己额头莫名渗出的汗珠,看着那些晃动的人群便有打人的冲动。他感觉自己处在躁狂边缘,已明显不适合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