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晋在上:四爷,狠会宠!
作者:叶甜甜 | 分类:古言 | 字数:23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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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1章 利刃出鞘、逐势东风
五格、大阿哥、敦多布都在前锋营,骑着骏马,穿上各自旗属甲胄,各带一千骑兵冲锋。
乌拉那拉家属正黄旗,五格做公主护卫队长时的铠甲早已收起,换上一身黄色锁子甲。
四爷与其他皇子也都跟着康熙爷率中路大军主力紧随其后。
自从葛尔丹派出的探子得知康熙爷亲征,已骑马逃窜整整五个昼夜,一路逃到特勒尔济口。许多族人因马不够快,被落在后面。
中路大军前锋尽出,已与西路富抚远大将军董鄂费扬古麾下的前锋汇合。
抚远大将军早听闻五格探路很有一套,紧急派他麾下的阿南达和五格带十人前去勘察。而后火速选定昭莫多做主战场。
西路大军与五格、大阿哥、敦多布所带来的中路前锋营埋伏在森林之中,士兵沿路线隐藏,围城半月型。
统领硕岱和副统领阿南达带着四百人去葛尔丹营地前挑衅,且战且退,按计划将葛尔丹骑兵主力引导昭莫多。
星夜之下,月华漫野。
白色骏马上的小将,腰挂军刀,手持一柄银枪,左突右刺,一连挑杀冲他奔来的数名骑兵。
大阿哥离五格不远,忽然意识到原来京城第一纨绔打起仗来竟比他还狠。原以为先前保护姝妍时他的杀敌数字是虚报,万没想到竟是真的!
而他这个皇长子表现的竟比五格逊色。
他是诸皇子中被皇阿玛当面多次夸赞过弓马骑射的,已经不是第一次上战场了。
多年的皇家骑射教育,竟没比得过一个小纨绔?一个如今仅仅是个七品小武官的纨绔子弟?
再看另一边的敦多布,手持两把弯刀,像暗夜中的野狼。他杀的人大概没五格多,但比他多。
敦多布已经杀红眼了。
十年前,葛尔丹崛起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侵略喀尔喀部落的的草场和牛羊,喀尔喀部落有一个草场的牧民被葛尔丹屠杀殆尽。
族人被杀,子民被屠,敦多布身为喀尔喀大汗,此番自请入前锋营,就是要亲手为族人报仇雪恨。
大阿哥忽然有点挫败,掏出火筒连崩数人,才勉强追上敦多布的战绩。
但五格已经带人冲到前头去了。
是夜丑时,五格的一身锁子甲已染成了红色。
两军交锋,刀枪无眼,杀到后来心底所有的小九九都好似忘了,原本要稍稍隐藏武力的想法也忘了,脑海中只还有一个想法:
杀光敌人,活着回京。额娘还要打小爷,妹妹的两个娃娃还没叫过舅舅!
杀到后来,所有的招式全都扔掉,所有的花架子全都忘掉,只力求一枪刺中要害,最好一枪就能让他们断气。
已经忘记是这是第几个被他刺穿喉咙、血液喷射而出的骑兵了。
一直到,听到炮火之声。
是葛尔丹所率骑兵与费扬古的主力对轰上了。
五格回神,眉头越皱越紧。
不太妙!
皇帝必胜,但双方都有火炮,只怕伤亡相当。但,葛尔丹一个小部落的领主,为何会有这么多火炮?
听炮声,两军竟旗鼓相当?
虽说清军必胜,可是……
五格心思快速转动,耳边猛地回想起八个字:
利刃出鞘,逐势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