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神请我拯救世界
作者:上下阕 | 分类:奇幻 | 字数:8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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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拉壮丁
居然真的是神眷骑士。
本来亚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因为兰斯洛特和杰施恩都同有神眷骑士基因,他就想看看亲缘之间的基因是否具有相似性。
果然如此!
虽然巴姆是后天激活的,但目前亚瑟没发现后天激活的和先天激活的骑士有什么区别。
一门两神眷,这老葛朗台福气也太好了吧!
激活神眷骑士的消耗,依旧是一百道信仰之力,亚瑟没有犹豫,立即传送过去。
“我以救世之神的名义,赐予你至高无上的骑士之力,从今日起你就是一名……”
老葛朗台翘首以盼。
然后亚瑟的嗓音缓缓落下。
“……神眷骑士了!”
听到这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名字,老葛朗台愣了愣,他想到了刚战死的大儿子。
“亚瑟大人,为什么他是神眷骑士,我们只是博眷骑士?”
身后的人群中忽然传来了一道疑问。
亚瑟没料到克拉镇的人居然会质疑这一点,我赐予你们力量,你们还敢挑挑拣拣?
他转过头去。
是那个铁匠——第一个找他买盐的男人。
“你叫什么名字?”亚瑟有点不想自己刚对这些人积累起的好感又消耗掉,所以努力控制自己的表情。
也就是面无表情。
“瓦利,我叫瓦利·邦科!亚瑟大人,我无意冒犯,只是好奇,我们都知道神眷骑士更加强大!”
他的言下之意,是也想成为神眷骑士。
并没有诘问亚瑟的意思。
但亚瑟不喜欢这样的口吻。
所以,他扫了对方一眼,轻轻抛了一句话过去。
“你还没有资格质疑我。”
随后,他转回去,拍了拍巴姆的肩膀,“来把,趁我还在,我亲自给你付刻第一重防御魔印!”
瓦利尴尬得涨红了脸。
……
亚瑟之所以要亲自帮巴姆画魔印,是因为巴鲁。
那个男人值得被尊敬,就和卢塞恩堡的庇护者里恩·卢塞恩一样。
他们都为自己的庇护者生涯画上了一记完美的句号。
“谢谢亚瑟……大人!”巴姆的防御魔印,是刻在胸膛上的。画好魔印之后,巴姆感激道。
亚瑟心血来潮,忽然捏了捏对方白白净净的嫩肚皮。
“若是你哪天瘦了下去,这魔印是不是得跟着变形啊……”
巴姆愣了愣,随即有些变得窘迫起来。
“和你开玩笑呢,魔印会跟着你的身形而变化的,它们都融进了你的每一寸肌肤里。”
亚瑟放下画笔,拍了拍小胖子的肩膀。“晾一阵子再穿衣服。”
随后他看向比蒙,“以后,你负责他的训练!”
“从现在起,你暂领克拉镇的守护骑士一职,直到这个小家伙能接你的班。守夜人指挥官一职,暂时由凯尔暂领。”
比蒙没有什么异议。
他是绝对忠诚的人,领主吩咐什么,他就会做什么,从不抱怨。
而凯尔·布劳恩,在听到自己暂领守夜人指挥官一职时,脸上忍不住露出了惊喜之色——身为神眷骑士的兰斯洛特和身为元素骑士的杰施恩都没有入选。
亚瑟没有理会凯尔的反应,选择他其实也是无奈之举。
他手下现在能挑大梁的人实在不多。
除了比蒙,也就只有格伦符合他的要求了。
但是格伦有些内向,让他带几个人单独完成任务倒是没有问题,但要让他带领一支军团,还不太行。
其他实力强大的骑士,不是太老就是太年轻。
相比下来,凯尔不算很弱,又曾经在自由城邦待过,经验还十分丰富。
又嘱托了一些事项之后,亚瑟便打算动身了。
临出门前,他扫了正在询问巴姆感受的老葛朗台一眼——以后找到其他聚集地,可以让这老家伙管理贸易这一块。
能为他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亚瑟不打算将克拉镇的人迁往诺丁村。毕竟克拉镇并没有完全毁灭,迁来迁去的也麻烦。
缪芙镇是因为税收的问题,无论如何都要离开鸠尾花伯爵的领地。
他打算把克拉镇建成一个根据地,也是一个去其他聚集地时歇脚的地方——他的地盘只会越来越大,没理由把所有人都聚到诺丁村去。
诺丁村到克拉镇之间是有山谷捷径的,如果搞到一批好马,那么两地之间的交流将能在一个白天之内完成。
对了!山谷!
亚瑟忽然想到,山谷那边的矿场,他已经很久没有关注了。
那边的人手或许不太够了!
既然克拉镇的人已经信仰了救世之神,那么也是时候去干活了!
特别是那个瓦利·邦科,是个手艺不错的铁匠,已经激活了骑士之力,可以派往卢塞恩堡,帮忙锻造盔甲。
那些还没激活骑士之力的壮年男人,也可以派往矿区工作。
至于耕种什么的,目前有蕾贝卡在,养活几千人都没问题。
念及如此,他立即找到现在管事的莫里森,让他再度把那些还未激活骑士之力的壮年男人召集起来。
然后说出了他的工作安排。
听说要离开克拉镇去其他地方驻扎,甚至要去有四天路程的卢塞恩堡——诺丁村离卢塞恩堡垒有五天路程,克拉镇只有四天。
男人们都不太愿意。
“男人们都去您那里工作了,那耕地怎么办呢?”老莫里森恭敬地问道。
“你们不必担心食物的问题,你们现在已经是救世之神庇护下的聚集地了,祂不会让你们饿肚子的。”
“每个月,我都会从诺丁村抽调食物运送过来,除了玉米土豆麦粉,还有大量的鲜鱼。”
这要很多钱吧?莫里森微微皱起了眉头。
他现在逐渐又回到了克拉镇庇护者的状态,凡事都在为镇民们考虑。
看到莫里森这副神情,亚瑟猜到他在担心什么。
同时,他也知道了对方并非那种一无是处的色老头——虽然他娶人家老葛朗台的女儿实在是有些……
但一个愿嫁,一个愿娶,没什么好谴责的。
这两天,他见了巴娜·葛朗台好几面了,是个丰腴的少妇,和莫里森很亲密,走路的时候还一直挽着莫里森的手臂。
他还为自己之前的龌龊想法暗暗道了歉。
事实证明,并不是所有女人都像西西露那么骚的。
有些人就是喜欢年纪大的。
思绪走偏了,亚瑟赶忙回过神来,对莫里森说道。
“这些的东西,全部免费提供,克拉镇人人有份,但同时,你们需要无条件服从我对你们的工作调遣。”
“有生命危险的事情,我会提前知照你们,没有生命危险的事情,你们必须无条件服从!”
“听懂了吗?”
男人们一时你望望我,我望望你的,心里不知如何是好。
亚瑟没有着急。
他知道克拉镇的人还没有这么快接受这种生活方式的忽然转变。
以往他们都是一家一户,独自生活,有时候会请别人帮自己家做事,但其他时候都是各干各的,收获的东西也都是自家的。
现在突然让他们集体劳动,虽然能获得免费的食物,但他们需要时间来适应。
亚瑟一直耐心等着,不可否认,独立经济能调动个体的积极性,但是想要干大事的话,还是得靠集体行动。
只有集体行动,才能极大地发挥每个人的能力,才能使所有的生产素材都得到高效利用。
亚瑟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他是穿越成了救世主,而不是穿越成了大贵族或是大领主。
如果穿越成后者,他可能会用另一种方式建设自己的领地,然后享福享乐。
但现在,他的身份是前者。他要做的,是带领这个世界的人类打败恶魔,重夺黑夜。
而不是将这个世界变成自己享乐的基础。
所以,他一开始就沿袭了诺丁村的生活制度,并且打算将来一直执行下去。
直到恶魔被肃清。
只要他还在一天,就没有人敢对他的制度不满。
有也会被他压下去。
叽叽咂咂讨论了好半天,最后还是莫里森为所有人下了决定。
“如果您所说的条件是真实的,那么,克拉镇接受您的安排。”
亚瑟满意地点了点头,立即点了二十个人,让他们回去收拾行囊,跟着自己出发。
他只剩一副魔印圈了,其他人等回去之后再派人来安排。
终于,在太阳升到一天中的至高点附近时,男人们回家收拾好了行囊,速度快的,还和妻子来了一发告别之……
折腾了大半天,亚瑟终于真正踏上了回诺丁村的归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