咆哮兵皇
作者:灵步 | 分类:科幻 | 字数:93.1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七十七章 抓住飞鹰
马依依进了牢房,看到了杨教授,立刻用一根手指放在自己的嘴边,“嘘,千万别出声,我是来救你的。”随后她遍立刻尖叫起来,“天哪,不好啦,杨教授怎么死了?”
门外的两个守卫一听到马依依这么喊,立刻冲进了牢房里面。“怎么回事,刚才还好好的,不可能死啊?”
马依依“刷刷”就是两刀,十分的干净利落,那两个守卫的尸体就倒在了牢房里面。
接着,他给杨教授送了绑,让他先吃饭,等有了力气,再带他离开。
杨教授还是很奇怪,询问她究竟是什么人?这里这么严密,她究竟有什么办法带他离开?
到现在,马依依算是送了一口气,她也没心情回答教授的问题,只是点了一支烟,还吐了一个烟圈。这也是她和黄俊学习了两个小时,才掌握的新技巧。
“小姑娘,抽烟是很有害健康的,特别是你这么年轻的女孩子,就更不应该抽烟了。”杨教授很有职业精神,他很认真负责地提醒道。
马依依却狠狠地等瞪了杨教授一眼。“哪那么多废话?赶紧吃饭。”
她一边叼着烟卷一边说道:“嗨,李慕。杨教授已经安全,接下来就是你们的事情了。”
此时,李慕和黄俊也已经接近了飞鹰的房间,听到马依依的消息,他们也各自点燃了一根烟,“依依,我们收到。你们先呆在那里,不用着急,等他们的据点彻底混乱了,你们再见机行动。”
“好的,我也收到,你们也注意安全。”马依依说完,便把烟卷掐灭。她可不想真的做烟民。
接下来,李慕赶快通知外面已经做好进攻准备的谷阳。“喂,谷阳队长,我们这里已经准备就绪,就等你们发动进攻了。不过进口处的大铁门非常坚固,你们可要多准备些炸药啊!”
“我们收到,李慕。”谷阳在外面说道:“你们只要负责保护好杨教授就可以了,其他事情就交给我们。”
飞鹰刚刚起床不久,他洗漱了一下,还穿着睡衣,就拿起了一个酒杯和一瓶红酒,准备喝上一杯。可是还没等他来得及倒酒,就听到一声巨大的爆炸声,连他的房间地板都震动了。
他立刻意识到不好,一定是有人来端他们的窝点了。
与此同时,李慕也一脚踢开了他房间的门,拿着战刀冲了进来。
飞鹰看到了李慕,立刻明白了。“来如此,我说我怎么觉得,于满这次带来的三个保镖有些不对劲呢?看来你们根本不是什么保镖,是来抄我的老巢来的。”
李慕嘿嘿笑道:“不错,你猜测的很正确,不过你明白的太晚了。我今天就是来去你性命的,为全天下被你的毒品毒害的人报仇。”
飞鹰端着酒杯哈哈大笑道:“就凭你,这个毛都没长全的小鬼?你的口气还真不小。”
李慕有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他又看里看飞鹰一脸漂亮的胡子。这家伙说出这种话来,实在是让李慕无法忍受。这家伙还真是可恶,张了一脸有魅力的胡子有什么了不起,居然还要拿它来嘲笑我?就冲这胡子,我今天也飞杀了你不可。
“别急别急。”飞鹰慢条斯理地说道:“想杀我,也不在乎这一时半会吧?最后让我两个再干一杯。”他一边说着,一边往手中的杯子里倒酒。
刚刚倒满一杯酒,突然,一只不知趣的苍蝇,落进了杯子里。
看到恶心的苍蝇,还真是让飞鹰愤怒。他骂道:“真是晦气,好好的一杯酒,被这可恶的苍蝇糟蹋了!”他一气之下,索性把杯子摔在地上,又从酒柜上重新拿起一之杯子。
可是他刚要倒酒,却发现,又飞来一只苍蝇,落在酒瓶瓶口上转着圈地爬。
飞鹰实在是气坏了,想用手把它轰走,可是怎么轰,这只苍蝇就是不飞走。他也不敢拍死它,怕死苍蝇会污染了他整整一瓶好酒。
可是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那只苍蝇在瓶口处转啊转,最厚居然真的掉进了瓶子里。
这下子,简直让飞鹰发疯了。“可恶,实在是太可恶了!”他一气之下,干脆把整整一瓶红酒都摔在了地上。
李慕也在他面前叹息,“唉,确实太可惜了,好好的一瓶红酒啊!不过也别太失望。飞鹰大哥,其实我这里还有一瓶。”他说着,便从身后又拿出一瓶红酒。
“无论如何,飞鹰大哥的心愿一定要满足。我们在打起来之前,一定要好好喝上一杯。”
飞鹰自然会很警惕,瞪着李慕不说话。他现在当然最需要的就是酒,因为这是他的秘密武器。可是自己的敌人送上来的酒,他又不敢相信,这还真让他很为难。
李慕道:“唉,看来飞鹰大哥还是不相信我啊!你放心,我一项是个光明磊落的武者,打架从不使用诡计。要是你还不相信,我只好先喝了。”他说着便拔出了瓶塞,对着嘴儿“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
飞鹰眼看这李慕就要把那一瓶红酒都喝完了,他可有点沉不住气了,冲上去把李慕的酒瓶抢过来。“我说你这小子,还有没有点礼貌,居然打算一个人都喝光吗?”
现在,瓶子里的酒已经剩下不多了,他也干脆也对瓶吹。可他刚刚把酒灌进嘴里,就觉得整个口腔一阵火辣辣的烫。
“呸呸,这是什么玩意?”飞鹰赶紧把嘴里的酒往外吐,可是他已经被辣得抓耳挠腮了。
李慕却趁机弹出战刀,向他冲了上去。
此时黄俊还呆在门外,手里拿着苍蝇间谍的监视器。不过那两只苍蝇间谍已经分别掉进了飞鹰的酒杯里和酒瓶里,如今监视器也起不到作用了。不过他在外面倒是一点都不担心李慕的实力。
屋子里面一阵拳打脚踢之后,接着便是飞鹰杀猪般的惨叫声。此时,谷阳他们已经冲了进来,所以没人想起关心他们老大的处境了。
不大功夫,李慕便把飞鹰从房间里脱了出来。他被李慕绑了个结结实实,最可气的是,他那一脸漂亮的胡子,几乎快被李慕拔干净了,看起来就像只毛还没退干净的鸡。
这付德性,差点没把黄俊笑死。
李慕又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道:“哼,居然敢说我是毛都没长全的小鬼!现在好了,你成了刚退了毛的老鬼了。哈哈哈!”
飞鹰被活捉,按说李慕他们已经算是立下了大功,可是他们自己却还觉得没折腾够,继续挥舞着战刀,将那些贩毒分子,一个接一个地砍翻在地。
其实这贩毒窝点里,人数加起来不下四五百人。雇佣兵团虽然才只有五六十人,可是他们却个个是高手,因此收拾这些杂碎还是绰绰有余。再加上擒贼先勤王,飞鹰都抓到了,其他人还有什么好折腾的?
于满这家伙倒是很识时务,为了保命将功赎罪,也是尽可能地帮助兵团的人引路。
这次行动十分顺利,贩毒窝点被彻底端掉,谷阳队长也高兴坏了,连连夸奖李慕英勇神武。
这个任务,虽说算不上有太大困难,但是它的意义重大。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杨教授的得救,重新获得的生命的自由。当然,最遗憾的是,吴大爷因为参与贩毒,不得不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怜了他收养的那些孩子们。
那天他们的爷爷被抓走的时候,那些孩子们,哭得不知道有多伤心。最后,他们不得不住进了孤儿院。有时候,善良与违法就在一念之间,真可怜了这些无辜的孩子们。
林娜得救了,林远之不知道有多高兴,他决定自己出资,开办戒毒所和制药厂,所有想要戒毒的人,都可以免费进入他的戒毒所,克制毒品的药物都是免费的。
这天,出于感谢,林远之邀请了李慕他们一家人,还有马依依和黄俊,到他的家里做客。
李慕这次看到的林娜,终于又回到了以前那个美丽活泼,爱说爱笑的女孩子,这让他很欣慰。
石天龙说道做到,李慕完成了这项任务,他就真的升为了中队长。他目前是钢刀雇佣兵团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中队长,不过几乎没有人怀疑他的能力。
李慕的中队是第八大队下属的地九中队。这是新开设的中队,所以下属的小队也没那么多,才只有三个小队,加上他自己手下的黄俊和马依依,才只有二十个人。
不过即便是这样,当上中队长的感觉也很不错。
这样,李慕的第八中队办公室搬到了九层,地位的提高,楼层也会提高。新的办公室,条件又好了许多,有了专门独立的会议室。
升为中队长的头一天,李慕便要和自己手下的三个小队开会。
刚刚开设了先中队,自然旗下的小队长也是刚刚提拔上来的。这三个小队长的年龄都要比李慕大。
第一小队的小队长,名叫余晖,是这些队长里年龄最大的,不过也才三十岁,看来上面是有意让这个新中队向年轻化发展。这个小队长,长得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就是眼珠子接近上眼皮,总是让人感觉他在向天上看,可是他自己却说,他的眼珠子这个样子,才正好看到前面的人。
他这样的眼睛,看起来总是像翻白眼一样,所以大家平时就都叫他翻白眼。因为他这种表情,头一眼给人的感觉,总是觉得他难以接近,可是实际上这个人还是挺好相处的。
他是一个高级战士,目前还没什么特殊技能,不过他在兵团的声誉一直很好,是个很靠得住的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