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赋
作者:明圣之君 | 分类:奇幻 | 字数:27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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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凶剑
斗鬼的剑刃距离小胖子的枪杆约莫还有三寸左右。
小胖子额头两侧的冷汗溢出的更多了,他清晰的感受到了一股横卷天下的煞气。
剑压而下,没有任何的悬念。
小胖子的长枪断了,小胖子整个人被一剑分成了两半,地面上,血腥十足。
蓑笠翁的七个老兄弟们,现在还剩下了三个,四个死在了元正斗鬼之下。
到这会儿,蓑笠翁意识到这件事不太对劲,根据他们得到的情报,元正并未有人任何的剑道修行,也无拿手的兵器。
就连断魂都送给了柳青诗。
就算武王庶子离开瀚州,修行了一段时间剑道,也不至于如此犀利。
蓑笠翁下意识的联想到,武王庶子藏得要比所有人都想象的还要深刻。
另外一边,斧钺交响,叉子『乱』舞,万里烟云照怡然不惧,以扛把子如今的实力,面对三位道境的刺客,还是绰绰有余的。
元正手握斗鬼,来到了蓑笠翁的身后,冷笑道:“事情并非如你所想那般,我还有两个剑侍,她们的实力应当在我之上,还未出手,怎么看,你都必死无疑。”
蓑笠翁转过身,再也没有临江垂钓的闲情雅致。
平静问道:“这柄剑叫什么名字?”
元正应道:“斗鬼,是一柄没有剑鞘的剑,也是齐冠洲送给我的。”
蓑笠翁嗯了一声,瞬息而至,一掌磅礴压来。
一道遮天蔽日的掌印,碾压而下,掌印金光璀璨,轰鸣滚滚,可将龙象轻易碾杀。
元正一剑刺出,简单直接,杀剑出,带着几分出世剑的意味,如世间最锋利的矛,刺穿了一面铜墙铁壁。
轰!
金『色』的火花碎裂一滴,那震耳欲聋的轰鸣之音戛然而止。
巨大的掌印,也抵挡不住斗鬼的锋芒。
蓑笠翁怒了,又是一掌磅礴压来。
这一次,元正一剑出,用的纵剑术,笔直端凝,勇往无前的剑意,带着一声暴烈的龙『吟』,悍然刺穿了这金光闪闪的掌印。
剑意未消,依旧如离弦之箭『射』向了蓑笠翁。
蓑笠翁心中惊怒交加,自己的境界在道境巅峰,竟然敌不过一个道境初期的晚辈后生。
噗!
剑意如箭矢,刺穿了蓑笠翁的手掌,贯穿手掌之后,剑意依未消,顺势贯穿了蓑笠翁的肩膀,带起大片血花。
元正一个箭步,如鬼魅一般,煞白的剑体散发出刺目的寒芒。
近身之后,便是一道横剑意,在蓑笠翁的肚子上卷起了大片血肉,血水,亦是摩擦出了大片的电光火石。
蓑笠翁节节败退,气势上,彻底落了下风。
元正不紧不缓,他没有想到斗鬼要比自己想象中的
锋利,可轻易破开罡气,也可轻易撕碎敌人的防御。
只是简单的剑压,估计都能将寻常妖兽分割出无数的碎片。
“我不在意你是谁,你我无冤无仇,只是立场不同罢了。”元正漠然道。
与此同时,蓑笠翁另外三个老兄弟们,被万里烟云照在天宇中撕碎,扔向了怒江。
依旧是笔直的一剑刺出,没有任何的花哨修饰。
蓑笠翁终究是承受不住斗鬼霸道锋锐的剑压,腹部被洞穿了一个拳头大小,前后透亮的血洞。
接着,跪倒在了元正面前。
元正微微挥手,一缕罡风从蓑笠翁的脸上划过,斗笠掉落下了九真江,面具被撕碎。
出现的是一张约莫五十余岁的沧桑老脸,光头,头顶上还有戒疤。
旋即,一脚将蓑笠翁的尸体踹下了九真江,顺势,也将他钓上来的那条约莫三十多斤重的黑『色』鲟鱼,放归了江流之中。
观战的花椒与茴香,驾驭五『色』鹿开始过桥。
元正说道:“那人应该是来自于地禅寺的武僧,地禅寺就在江南,这一次总算是搞清楚他们是从哪来的了。”
花椒说道:“斗鬼是一柄凶剑,也可让主人内心阴狠毒辣起来,你的杀气在上升中。”
元正心中一紧,下意识运转沧海**,平复掉了心中戾气。
看了一眼手中斗鬼,说道:“如此说来,还真的需要剑鞘了。”
茴香道:“不必,你与斗鬼纠缠的时间越长,越能让你的剑心保持透彻,念头通达,前提是,你得占上风。”
元正骑上万里烟云照,淡笑了一声:“知道了。”
江南是个好地方,有鸟语花香,有崇山峻岭,有书香门第,这里自古出文人雅士。
许多名动一时的大文豪,几乎都是出自于江南。
江南的饭食颇为养人胃口,固本培元。
元正没有来过江南,他所想象之中的江南,应当是江南的女子。
有乌黑的长发,有盈盈一握的细腰,有雪白的肌肤,有精致婉约的面容,有经不起挑逗的少女心。
而这里,也有江南谢氏一族。
谢氏一族是江南首屈一指的世家,被元正暴打一顿,扔进猪圈里的那一位,是当代家主谢青山的玄孙——谢华。
听闻此人自幼对琴棋书画颇有天赋,三岁起,便可提笔作画。
五岁时,便可弹奏广陵曲,八岁时,在博弈之中,便已经不弱成人。
而十二岁时,其文采飞扬,闻名江南。
一个人的风采,与其说在整个大魏闻名,还没有在江南闻名来的质量高。
所谓的文人故乡,不是说说而已的。
谢华,是江南不知多少无知少女的梦中情人,称得上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一把折纸扇,一席青衣,俊美而又儒雅的面容,宽和的为人处世,科举时,连中三元,成为榜首。
就连那素来心气高昂的忠显王柳苍岳,都来了一招古老的榜后捉婿,恰好,柳青诗也听闻过谢华的美名。
所有的事情,都特别符合说书人口中的门当户对,郎才女貌,佳偶天成。
结果被元正从半路上摘了桃子,还将谢华暴打了一顿,扔进了猪圈里。
元正对那位状元郎不甚了解,可来到江南之后,邂逅过这里朦胧的烟雨菲菲之后,才知晓那人有多大的名望。
江南有麒麟之才,谢家有幼麟。
谢华在江南的地位,可以和元青在瀚州的地位相提并论。
清香镇是一座典型的江南小镇,安静典雅,便是闹市之中,也很少听到喧哗之声。
元正驾驭万里烟云照来到这座小镇的时候,将许多路人吓了一跳,还好,花椒与茴香所骑乘的五『色』鹿,带着几分柔和的气场,才不至于吓死人了。
这里的人都很斯文,走路不是很快,说话慢条斯理,纵然是何人吵架斗殴,也显得有些像个女人。
不过江南之地,终归是文人居多的地方,地方郡守,县令等,看似管教松散,实际上都和各大家族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元正来到清香镇的第三天,才意识到,但凡是南方人,无论好坏,无论身份背景如何,背后都有一个庞大的家族。
有些家族强势,有些家族弱势。
无家族庇佑的人,如孤魂野鬼。
还有一个讲究,但凡是外出归来的游子,回去之后,必然是先去祠堂,然后在回家。
这和北方有着很大的不同,不过这里的姑娘,好像是比北方姑娘温柔了很多。
元正居住在清香镇唯一的一个大酒楼隆典酒楼里,掌柜是一个个子不高,带着几分书卷气的中年男人。
酒楼后面的宅院里,是正儿八经的园林小筑,灰白『色』的墙壁,空气中散发出浓郁的泥土香味。
扛把子和两头五『色』鹿在院子里嬉闹玩耍,元正则坐在凉亭的椅子上,不冷不热的说道:“我到了江南,谢家应该也知道了,很多人都知道了吧。”
“怎么还没人来刺杀我呢?”
花椒与茴香站在元正的身后,小心的侍奉着。
本来想直接去往江南的繁华之地看看,可是想了又想,还是在这清香镇里探探路比较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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