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偷不走的爱
作者:一叶繁星 | 分类: | 字数:17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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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1章 一份子
这时,把保温盒从袋内拿出的李言,就来到秋鸣生的身旁,与秋易一起劝起他来,“少爷,你不睡觉也不洗澡,但这饭与早餐……总要吃吧,不然你怎么有力气撑下去,熬到小信醒来的时候呢。人是铁,饭是钢,一日三餐不吃饿得慌,更何况你一个凡胎肉体,一个血肉之躯呢,不补充点能量更不行了。”
说着,他把手里的保温盒递到秋鸣生的面前,想试着让他吃点,好补充点体力。
秋鸣生闻言,扭别过头,看了眼李言手里递给自己的保温盒,实在觉得饿与想吃东西下,他就接过了保温盒,打开盖,拿起里面的勺子,盛起粥放入嘴里,慢慢嚼着吃。秋易与李言见秋鸣生吃东西了,那开心得是无法形容,都纷叹口气,为他愿吃东西感到欣慰。
这不睡觉与不洗澡换衣服没关系,可若不吃东西,那可就不行了,本来这熬了夜,就应该补点营养的。秋鸣生把粥喝完,他又开始了打坐似的发呆,盯着病床上的李信继续沉思游神,半点没有离开过那张椅子,身体就似沾在那里一样。
要上班的秋易在走时告诉秋鸣生与李言一声,就出了病房,开车去公司。病房内,只剩下秋鸣生与李言。李言从一个袋子里拿出一套干净的衣服,他就又从里面拿出一本黑色的本子,看了眼秋鸣生,他慢慢靠近他,把那本不知记录了什么的本子送到秋鸣生面前说,“少爷,这个……你拿着,如果有时间,就念给小信听听,这样有助于小信醒来。”
秋鸣生闻言,低下双眼,看着李言手里的那本黑色本子,这个本子,很厚很厚,似是一本日记本,对里面的内容,他有点好奇,但他更想知道的,是写下这日记的人是谁,迫于想知道下,他就问了,“李叔叔,这个日记本是谁的?你的吗?”
叫他念给李信听,除了是李言的,里面记录了李信的儿时事情,还能是什么。李言摇摇头否认,解释般地告诉秋鸣生,“里面记录的内容,我并不知道。这本日记……是小信的,里面是他写的日记。”
李信的这本日记,他还是今天早上去帮他打扫房间时发现的,在床头柜二层抽屉里找到的,他也只看了一页,就只是一页而已,那页上面只留了几个字,就别的多余字都没有,可以说是填名处来的。秋鸣生在听到这本日记是李信的那个时候,他就吃了个“呃”,双目蓦然放大,他从来都不知道李信有记录下生活的习惯的,他会写日记什么的,说真的,他感到很吃惊。
“少爷,那你慢慢念给小信听,我就先回去了。”
说完,李言就转身往病房外面去,不想打扰秋鸣生。希望他看了李信这本日记,能好好念出来,念给李信听听,早日助他醒来。
秋鸣生扭头看着李言身影消失于病房内,他就收回眼睛,落在手里的黑色日记本上,打开日记的第一页,“那小子和我的日常生活”十来个几就映入了他眼眶。第二页,他看到了许多密密麻麻的字,字字入眼,格外清晰整洁。内容是这样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有想写日记的想法,只是觉得,美好的事情,总是一过就没了,所以……我想写下来,把我与最交心朋友的一点一滴写下来。无论好的,还是坏的,我都想要写下来,不想后悔没有把这些难忘的事情记录下来。儿时,五岁那年,我遇到了一个特有趣的家伙,他是我爸伺候对象的儿子,是个少爷。我那年因我爸工作关系,不能呆在家的原因,搬到了他家住,很突然的,但我很开心。因为那里的吃住很好,特别是房子大又豪华,是多少同龄人都羡慕不来的。这种感觉,就好比我是这个家的一份子,没有高低之分的,心情有点得意吧。与他认识,是在一次我不知道这里有着与我一样大的小孩情况下,某日中午,我在花园里观察地上蚂蚁的走动与搬食,他就那样从一个大大的花坛里跳了出来,脸上抺的迷彩颜料,手上摆的魔鬼爪动作,把正在专注一事的我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