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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都市怪谈开始

作者:傅太阿 | 分类:其他 | 字数:70.7万

第142章 尸变

书名:从都市怪谈开始 作者:傅太阿 字数:4443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1:34

当看到刘三的眼睛眨动的片刻,经验丰富的老缝尸人,就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他感觉自己心脏,在这一刻突然骤停,好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捏住一样。

老缝尸人厉喝一声,“不好,快走!”

没等两个徒弟反应过来,老缝尸人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一手抓一个,将两个徒弟,想要带出这个安息堂。

然而,就在这时,门窗忽然被一股阴风闭合,嘭的一声,任凭老缝尸人如何用力,就是无法将闭合的大门推开。

坏了!老缝尸人脸色剧变。

“师傅,发生什么事了?”一个徒弟还搞不清楚状况,一脸懵的问道。

老缝尸人的牙齿咯吱打颤,惊恐的指着身后的那具尸体,“是诈尸!”

诈尸?两个徒弟一怔。

志怪小说的诈尸?

师傅莫非是老糊涂了?

可当他们看到刘三的尸体时,还是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并没有诈尸的迹象。

“师傅,你是不是太累出现幻觉了?”徒弟们还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一脸轻松地笑道。

“屁!”老缝尸人气急败坏的给了大徒弟脑门一巴掌,“赶紧的,把白烛拿出来!”

被师傅打了一巴掌,大徒弟疼的龇牙咧嘴,连忙从背包里,取出一根白烛,交到了老缝尸人的手上。

老缝尸人连忙将白烛点燃,放在了房屋的东北角。

原本橙色的烛光,忽然摇曳了一下,猛地变成了诡异的绿色!

绿火?!徒弟们吃了一惊。

他记得师傅说过,当白烛变成绿火时,说明附近存在妖邪!

而且已经被妖邪盯上了,不打算放过他们!

要知道,白烛乃是贡品之一。

一般来说,点燃一根白烛,一来表达自己无意冒犯,二来也是表达自己的孝敬之意,希望能高抬贵手,放我一马。

基本上,点燃一根白烛后,一般厉鬼都会高抬贵手。

但对于怨气极大、戾气极深的厉鬼来说,哪怕你奉上全套香烛,也不会放你一马。

而是会残忍的杀掉你。

以杀戮视作享乐之道。

很显然,这个刘三作为纵横应天府地界十余年的悍匪,手上沾的人命,没有一千也有八百,犯下的事,都是穷凶极恶,不可饶恕之罪。

其人临死前,仍旧一副桀骜姿态,可见其戾气之深。

生前就不是一个好相与之辈。死后变成厉鬼,又岂能高抬贵手,放人一马?

老缝尸人的脸色变得煞白一片,腿肚子只打颤。

他入这行已经有四十多年。

四十多年的生涯,缝过的尸体,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谓是阅历丰富。

也曾遇到过“诈尸”现象。

但基本上供上一根白烛,撒上一点纸钱,就能安抚住尸鬼。

然后在正午阳光最毒辣的时候,一把大火,将尸变的尸体直接烧掉。

一般来说,像这种诈尸的尸鬼,一开始修为并不高。

只敢在夜晚兴风作浪。

到了白天,特别是正午时分,只能躺下装死,甚至不敢面对阳光的照射。

但是,这一次和老缝尸人遇到的情况不一样。

这个尸体,戾气实在是太重了。

别说是白烛了,怕是撒上再多的纸钱,也是无用的。

他现在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杀人。

杀掉所遇到的所有的生物!

老缝尸人震了震心神。

尸变过程,不会那么迅速。

从这个刘三,还没有对他们下手来看。

说明,他正处于尸变的关键时刻,还没有完全成功。

“取火来!”老缝尸人低喝一声。

当看到那绿油油的烛火时,两个徒弟就算是心再大,也察觉出了不对劲。

他们不敢耽搁,连忙从背包里,取出了一罐火油。

这是每个缝尸人必备的法宝。

一旦遇到,不可以解决的尸体,就泼洒火油,当场将尸体烧掉!

或许。

或许能够拥有一线生机!

老缝尸人镇定下来,他知道,越到这种时候,就越不能慌。

慌了,那就什么都完了。

老缝尸人镇定自若的,将火油泼洒在刘三身上。

他发现刘三已经瞳孔散大的眼眸,正冷冰冰的盯着他看。

老缝尸人吓得心里一突,但他咬了咬牙,扭过头,不去看他。

直到将火油全都泼洒在刘三身上,老缝尸人正要扭身走时。

突然。

一只冰凉,僵硬的大手,猛地扣住了老缝尸人的手腕。

犹如铁骨一般,死死地攥住。

“啊,诈尸了!!”两个徒弟惊恐地大叫。

直到这一刻,他们才相信,志怪小说中,所描绘的并非都是假的!

这个世上,真的存在鬼神之说!

之前,他们的师傅,任凭如何灌输,他们都是半信半疑。

古人虽然愚昧、迷信。

但对于鬼神,也并不是真的信奉。

除了存在自己的心灵寄托外,对于鬼神,也是又敬又畏。

说白了,对鬼神,畏惧多于尊敬。

第142章 尸变

而且,文化程度越高的人,反而对鬼神越发的嗤之以鼻。

因为文化高的人,他们的眼界也高。

譬如孔老夫子,早就说过,子不语怪力乱神,对待鬼神,向来嗤之以鼻,根本不屑一顾。

作为孔老夫子的学生,那些儒生们,对于鬼神,也是出于畏惧,而不是真的信了它。

寻求的,不过是一个心安罢了。

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今夜这一遭遇,对于这师兄弟俩来说,必定是一段难以磨灭的记忆。

“愣着做什么,快帮忙啊!”老缝尸人怒吼了一声。

两个被吓傻了的徒弟,这才如梦初醒。

颤颤巍巍的躲在老缝尸人的屁股后面,使劲的拉他的胳膊。

“拽我胳膊做什么,扣他的手指头!”老缝尸人气不打一处来。

这两个夯货,若非门窗被锁死了。

估计这两个人,扭身就会逃跑,丢弃自己这位师傅了。

两个成年汉子,力气也蛮大的。

扣动一个人的手指头,按理说是不难的。

但手掌刚一接触,就感觉指肚一片冰凉,像是掰铁一样,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脸色憋得涨红,废了老大的力气,才掰开两根手指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

瞧着刘三越发冷漠与凶戾的眼神,两个徒弟吓得浑身打颤。

一身的力气,也仿佛被抽走一样。

看到两个徒弟如此做派。

老缝尸人叹了口气,“把刀拿出来。”

“师傅,你这是?”

“据手!”

大徒弟一愣,但也知道,现在不是犹豫的时候。

他从背包里取出了一把刀,对准老缝尸人的手腕,正要砍下。

却被老缝尸人一脚踢翻在地,“我特码让你锯他的手!”

大徒弟会错了意,连忙道歉,对准刘三的手腕,猛地砍下。

噗!

一条血线出现。

要说这大徒弟也是个狠人。

也许是缝过的尸体多了,见惯了血腥的场面。

对于锯手这个活,没有什么抗拒,或是心理负担。

但是,大徒弟这一刀下去,感觉自己砍在了一块厚冰上一样。

只在刘三的手腕处,砍出了一条血线。

很浅的血线。

许是尸体太冷了。

血液都已经凝固成胶装。

大徒弟喘着粗气,一刀刀劈在刘三的手腕上,然后不断地磨动。

效果不错。

大量胶装的血液从刘三的手腕上,淌落了下来。

滴滴坠落在地上,汇聚成一条涓涓细流。

因为盛夏的温度很高。

没过多久。

胶状的血液,就变成了液体。

淌落到三人的脚前,浸湿了布鞋。

噗嗤!

终于,刘三的手腕被砍断了。

老缝尸人此刻的脸色不太好看。

他感觉握着自己手腕的断手,越发的紧。

动脉被狠狠地掐着,他感觉到呼吸变得有些喘重。

“快,烧尸!”老缝尸人厉喝一声。

一旁的二徒弟,早已准备好。

取出火折子,点燃了泼洒在刘三身边的火油。

嘭的一声!

刘三的尸体,被熊熊大火吞没。

一阵低沉的哀嚎声,猛地从刘三身上传出。

吓得师徒三人,靠在紧锁的大门上,寻求一点的安全感。

“走火了、走火了!”

外面打更的一个老爷子,看到安息堂内燃起了大火。

顿时敲锣打鼓。

打更人想要推开大门。

但却发现推不开。

随即,三道漆黑的人影,嘭的一声趴在大门上,用力的敲打。

“鬼啊!”那名打更的老爷子吓得一声惨叫。

直接昏倒了过去。

而就在这时。

大门的束缚一松。

师徒三人狼狈的逃了出来。

顾不得昏倒的那名打更的老爷子,近乎以狼狈的姿态,落荒而逃。

而在安息堂内。

被烈火覆盖的刘三,猛地从床上直了起来。

而后张牙舞爪的朝门外扑了过来。

扑通一声。

他坠入一口水井,大量的白烟从井口里冒出。

但因为太黑的缘故,再加上四周无人。

并没有人,在第一时间注意到这一现象。

当火光冲宵,引动半城时。

安息堂早已被大火付之一炬。

庆幸的是,那名打更的老爷子,半途被炽热的火焰热醒了,吓得落荒而逃,逃过了一劫。

……

一觉醒来。

袁天淳打着哈气,推开了窗户。

古代有一点不好,就是没有窗帘。

他原本想要睡个懒觉。

没想到,竟被炽热的阳光,晒的屁股刺痛,不得不从床上爬了起来。

正当袁天淳推开窗户,吸了几口古代纯正的新鲜空气时。

一股淡淡地焦炭味,顿时传入袁天淳的鼻腔里。

发生什么事了?袁天淳一愣。

他眺望远处,隐约有一股黑烟冒起。

黑烟很淡,融入空气中,经过阳光照射、空气稀释后,变得很细微。

但因为距离这个客栈不太远的缘故。

再加上袁天淳的视力极好,还是看见了。

他下了楼,打算吃点早餐。

在客栈外的一个馄饨摊上。

袁天淳要了一碗肉馄饨,外加三个炊饼。

这时,坐在旁边的吃客谈论起的事情,吸引了袁天淳的注意,“昨夜城东的安息堂,突发大火,整整十三具尸体,都被烧成了焦炭。”

“我有一个表亲,就是在衙门里当差,据他说啊,整个安息堂都被大火烧光了。

而且还波及到了旁边的几栋民房。

幸亏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这大火是人为的,还是意外?我觉得是意外吧,谁会没事,烧尸体玩?就算与某个尸体有仇,这人都死了,再大的仇怨,也该了了吧,犯不着为了一具尸体,做那犯法的事情啊。纵火罪……这弄不好,可是要杀头的。”

古代刑法严苛。

崇尚重刑。

许多罪,放在现代,或许只会判个三年五载的。

但在古代,弄不好直接会被杀头。

可有一点算是比较好的。

自明清开始,

所有的死刑犯,都必须呈报给朝廷进行复审。

最终的死刑裁决,需经过皇帝的朱笔。

凡是没有经过皇帝朱笔,就处决了犯人,当地父母官是违法的行为。

普天之下,也只有至高无上的大皇帝,才有权利,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其余人,都没有这个资格。

这也是为了维护大皇帝的权威,并非是单纯地,出于对百姓的体恤,怕有什么冤假错案的发生。

也是起到,制约地方官权柄的一种手段。

别看很多地方官为非作歹,胡作非为,做出伤天害理,草菅人命的事情,各个手到擒来。

但他们如此行径,本质上其实就是犯法的行为。

能够胡作非为的人,只有家天下的大皇帝陛下,其余人是没有这个资格的。

臣民、臣民。

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

说白了,就是皇帝的一介家奴。

在文官势力强大的宋明时期。

皇帝还不敢太胡作非为,真的视臣子为家奴。

反而一副,士大夫与皇帝共坐天下的卑微姿态,皇帝权柄遭到虚弱。

可到了清朝。

清朝皇帝,那真的是,将所有臣子,当做家奴的姿态。

所有满蒙官员,都自称为奴才,就可见一斑。

将臣子们当做奴隶一般驯化。

这在天朝历史中,也算是蝎子拉屎独一份。

没有比清朝,更懂得驯化臣子的方法了。

可笑的是,在明朝一向很有气节,大义凛然的儒生们。

面对清朝的皇帝,真的把自己当成了家奴,各个跪舔。

甚至不惜不要臣子的身份,自称为“奴才”,来讨得皇帝的的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