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我,人族圣皇,悟性逆天
作者:天气真好 | 分类:玄幻 | 字数:41.9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99章 以器证道,人皇落幕!
对于很多洪荒生灵来说,证道成圣,便是证得天道圣人果位,成就不死不灭之身,而因为道祖鸿均传道众生,所以很多无传承的生灵都认为斩三尸证道之法才是真正的证道之法。
至于混元大罗金仙这个境界,只有拥有混元级以上的传承,或者某些由陨落的混沌魔神残魂所转世的先天魔神方才知晓。
混元大罗金仙可为圣人,但圣人却非混元大罗金仙。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混元大罗金仙在道行上就比之圣人还要强得多。
对于很多想要证道混元大罗金仙的生灵来说,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以法则证道。
但是,自从道祖鸿均传下斩三尸证道之法之后,其实还有另外一条证道之路,那就是以器证道。
以器证道,以自身三尸寄托先天之物,先天之物越强,所斩出来的三尸也越加的强大,而且潜力甚至可能超过一些根脚不深的先天魔神。
比如混玄道人便是在走这一条道路,道玄以混元鼎和造化鼎相融合后的极品先天灵宝混元造化鼎斩出恶尸混玄道人,有着极品先天灵宝混元造化鼎的底蕴,混玄道人先天潜力极强,哪怕只是寻常修炼,只要时间足够,就可以臻至准圣后期圆满。
而等到混玄道人融合了乾坤鼎之后,将本体的品阶提升至先天至宝,甚至是准混沌至宝乃至混沌至宝的地步,到时候他的潜力将极大提升,拥有将修为提升至混元大罗金仙道乃至更高的潜力。
到时候,只要他能渡过证道大劫,那就可以突破成为混元大罗金仙。
混元大罗金仙不必元神寄托天道,而是以自身法力破开天道封锁,与天道并肩,其实就是所谓的以力证道。
以力证道不需要所谓的元神圆满,所以更正适合以斩三尸之法所斩三尸的证道之路。
而龙玄,此时也是想要走这条证道之路。
如果让其它修炼了斩三尸证道法的人知道,龙玄一个三尸竟然也想证道,怕是可能都会认为疯了,异想天开!
但是有着混玄道人这个例子在前,龙玄还真不觉得这条证道之路走不通。
原本,龙玄也没有想过走这条证道之路,毕竟他本体乃是人族气运所化,只要拥有足够的人族气运,倒也不是没有证道的可能。
只是,世事无常,在女娲的逼迫之下他选择了施展完整的《他化时空大法》,现在已经本源崩溃,若是继续下去,等到“他化鸿蒙”的时间一到,现在强行提升起来的修为消散,那他就会身死道消。
虽说就算是他此时身死道消,有本尊道玄在,他还是可以斩出这道执念。
可是,到时候这道执念只会是一个新的龙玄,却不再是他了。
所以,他才想要趁着自己本源还没有消散,直接将自己本源融合崆峒印,如果成功的话,那自己也可以如混玄道人一样走上以器证道之路。
不过,崆峒印可是极品先天灵宝,龙玄想要本源与它融合可不容易,特别是在他本源已经破碎的情况下,一个不慎,他就真的身死道消了。
好在龙玄也不是盲目选择崆峒印为自己的寄托之物,不要忘了,他本源可是人族气运所凝聚的气运祖龙,而崆峒印又是以人族气运所孕育的,说起来,二者也算是同源。
如此一来,他与崆峒印的融合的成功率也提升了许多。
“道友大才!!!”明白了龙玄的想法之后,混玄道人也不由有些惊叹的看着龙玄。
在很多修炼了斩三尸证道之法心中,斩尸之后寄托之物不可更改,否则三尸将不存,没有想到龙玄竟然会想到这个办法。
“不过是死中求活的无奈之举罢了!”
龙玄微微的摇了摇头,心中并没半点得意之色。
虽说因为他本源与崆峒印相近,可以提升成功率,但据龙玄自己估算,这个成功率怕是连两成都不到,真正的死马当活马医了。
“而且,朕之所以想到这一步,也是受到道友的启发,看来,以后朕与道友就是真正的道友了!”想到两人以后可能要同走以器证道之路,龙玄微笑的道。
“道友客气了,吾期待与道友论道!”混玄道人同样也微笑道。
龙玄微微颔首,眸光闪烁了一下,道,“朕的时间不多了,等一下,朕会将最后的力量封印进崆峒印中,到时候只要摧动此印,便可激发朕封印的力量,可斩圣人!”
“道友放心,吾会替道友守护人族的!”混玄道人点了点头,而后郑重的道。
龙玄没有多说,双眸眸光炽盛,周身可怖的气机涌动,随后朝着崆峒印打出道道印诀。
“敕!!!~~”
一声轻喝,就见一股璀璨,似包含着崩灭宇宙星河的光团从龙玄的身上升起,最后缓缓的融合入崆峒印中。
等到那道光团融入了崆峒印后,龙玄的脸色已经变得煞白如纸,气喘如牛。
“道友,还好吗?!”
见到龙玄的模样,混玄连忙鼓荡法力,将法力输送给龙玄,助他一臂之力。
“道友不必浪费法力了,吾的时间到了!”
龙玄深吸了口气,朝着混玄道人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丝微笑,道,“人族,以后就麻烦道友了!”
龙玄双眸望向殿外,双眸中倒映着整个人族领地,仿若要将整个人族记在心里一般。
收回目光,龙玄的脸上带着一抹欣慰的笑意,而后全身散发出淡淡的金光,身体如无数粒子组成一般裂开,化成了无数的光粒,最后凝成一条不到一米的九爪金龙。
“嗷!!!~~”
九爪金龙在虚空中盘旋一圈,发出一声嘹亮的龙吟,最后朝着崆峒印中暴射了过去,融入了崆峒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