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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战骑士劳伦斯的赎罪之旅

作者:竖头大郎 | 分类: | 字数:108.5万

第126章 普拉尔森林阻击战(下)

书名:步战骑士劳伦斯的赎罪之旅 作者:竖头大郎 字数:6374 更新时间:2024-10-29 03:42:13

在兰斯还被菲利普六世统治时,那些犯过罪,或是得罪过布里克,被判定为渣滓的民兵,都会被安排在队伍前方,替后排友军承受最猛烈的冲击。他们毕竟只是民兵,说到底就是一群贱民,所以布里克不会像指挥正规军那样要考虑毫无意义的伦理道德问题,为了什么束手束脚的贵族义务给前排士兵多配一些盔甲和盾牌。但盖瑟不这么想,他拿自己的薪水为几十个前排民兵打造了盾牌——虽然只是一块没有蒙皮的薄木板,几十块加起来的价钱也赶不上伯爵的一顿早餐昂贵。但这种廉价的善意让他获得了那些民兵的尊敬与爱戴,也让他在死后不会孤单——那些因他的死而受到刺激的民兵,都注定要和他奔赴同样的命运。

那些被堵在前排自知难逃一死的民兵瞬间从瑟缩的羔羊变成了红眼的饿狼,他们大吼着冲了上来,如同被仇恨牵引的木偶。这是他们第一次与山贼以外的敌人交手,血肉横飞的骇人景象让他们神智不清,连片刻的清醒都无法维持。盖瑟一死,他们的脑海中只剩下了疯狂,难以言表的愤怒和无穷无尽的嗜血欲望遮蔽了他们的双眼。

敌人的疯狂反扑让劳伦斯等人陷入了苦战。他们不要命地冲了上来,与劳伦斯的亲卫们缠斗在一起,让更多人可以集中精力围攻劳伦斯。每当亲卫解决掉一个敌人,想要上前援护,就有两个敌人扑上来形成更厚的人墙。这些民兵装备很差,作战素质堪忧,怎么看都不可能在失去指挥的情况下扭转败局,但劳伦斯的命运却仍旧扑朔迷离,他与他的亲卫被隔开了,他冲得太凶,陷入重重包围,只能孤军奋战。

该死的。劳伦斯有些后悔冲的这么靠前了,他眼观六路,在这片即将被人潮淹没的狭小空间内横冲直撞,试图打开一个缺口。敌人的怒吼声震耳欲聋,他们的武器甚至没法在劳伦斯的盔甲上留下一道划痕,但几个回合后,还是有个民兵抓住了机会,从视野死角处扑了上来,一把抱住了劳伦斯的右臂。下一秒,另一个民兵拖住了他的大腿,然后是另一条腿、另一条手臂。混乱中劳伦斯的剑和链锤被打掉了,头盔也被几只手掀飞,一把短剑刺向他的脖颈,劳伦斯吃力地闪身,让剑刃堪堪擦着裸露在外的脖子划了过去。

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在死亡的恐吓下,劳伦斯嘶吼着用头锤撞倒了限制他右手的民兵。刚得到解放的右手马上攥住了另一把迎面而来的剑刃,强行偏转了它的方向,让那把剑插进了另一个民兵的胸膛。

脑袋里不怀好意的嗡鸣声让劳伦斯的神经高度紧绷,不敢有一秒松懈。在双手被解放后,一些被他的凶相所震慑的民兵还愣在原地。那个瞬间劳伦斯毫不犹豫地还击,他拖着两个挂在大腿上的人向前猛扑,用胳膊奋力顶翻了一个相对远离人群的民兵,趁着他失去平衡倒下的时候夺走了他的长矛,然后调转矛头,向身下狠狠捅去。在木柄抗议似的呻吟与敌人的响亮哀嚎中,他的一条腿终于重获自由,长矛也承受不住巨力,折断了。

另一个抱住他大腿的民兵还活着,虽然他已经在混战中被打得鼻青脸肿,浑身都被同袍的鲜血染成了红色,但他还是弓起脊背,死不松手。劳伦斯不住地喘息着,挥拳砸向那个民兵的头骨。一拳,两拳,三拳…他的指关节鲜血淋漓,但那民兵即使意识模糊,也拼尽最后的力气勒紧了劳伦斯的大腿。被彻底激怒的劳伦斯释放了魔力,一道道蓝色的闪电从他攥紧的拳头中喷薄而出,凝聚在一点,然后呼啸着落下。

充满毁灭之力的重拳击中了民兵的脑袋,炸碎了他的颅骨,终于让他毫无生气的身体滑到了劳伦斯的脚边,然后向旁边倾斜。

但劳伦斯为了处理他花了太长时间,瞬间爆发大量魔力的后遗症让他感到一阵眩晕,踉跄着差点摔倒。乱斗消耗了劳伦斯的体力,让他丢失了武器,现在他并非不可战胜。意识到杀死敌方将领的机会已然来临,那些从头到尾都畏缩在后面的懦夫们终于反应过来,他们眼中的恐惧已经被滑稽的贪婪取代。人人都心知肚明,夺回物资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但如果谁杀死劳伦斯,并把他的脑袋献给伯爵,那此人后半生的荣华富贵便指日可待。

这次没有推搡,没有踌躇不前的戏码。十几个手持长戟的士兵排成一行,一齐对劳伦斯发动了冲锋。劳伦斯无处可躲,只好用臂铠护住了头。此举暴露了他的下盘,一把长戟看准破绽,宛如毒蛇般刺入了胸甲与护腰之间的缝隙。

疼痛从腹部蔓延开来,劳伦斯并不意外,即使是附魔盔甲,也并非是无懈可击的。他的拳头攥住了戟锋,锁住了对方的攻势,使锋刃不能长驱直入。那个和他角力的士兵正因脱力而颤抖,那张狰狞的脸庞就在一米开外,全身紧绷的肌肉将苍白的皮肤撑得通红。感受到劳伦斯的视线,他咬牙切齿地狞笑着,露出泛黄的龅牙和干枯的牙龈。

第126章 普拉尔森林阻击战(下)

你杀不死我。这是劳伦斯的眼神所传达的信息。

但实际上,劳伦斯很难再撑下去了。即使他咬紧牙关,疲惫和痛感也在不断扩散。那些致命的锋刃还在逼迫他将所有精力都集中在保护自己不再受更严重的伤害上。长戟还在不断向他戳来,每一击都被闪烁着金光的附魔盔甲偏转。但劳伦斯只能被动格挡,没法反击,再拖下去他肯定会撑不住的。

就在劳伦斯以为自己命不久矣时,那名与他角力的士兵突然就单膝跪地倒下了。他的头颅飞上了半空。这时劳伦斯才感知到剑刃划破空气的嘶嘶声,吹拂在他脸上时带来一阵细微的血雨。

寂静无声,一击毙命,这是唐纳德一贯的作风。

“来我这集合,挡住他们!”唐纳德一边喊着,一边带着几个士兵杀到了劳伦斯身边,将敌人逼退。但战斗已经蔓延到整个战场,放眼望去每个人都在单挑或群殴。只有少数几人成功突破了敌人的阵线,来到劳伦斯身边组成防御队形。他们很识相,除了脸上显而易见的担忧外,没人对狼狈不堪的劳伦斯献上过多的关注。

“走!”唐纳德瞥了他们一眼,将剑指向围上来的敌人。

“给我武器。”劳伦斯的声音和表情一样,已经被嗜血的狂热浸透,“我还能打,咱们一起,把这群杂种…”

“每次都是这样!”唐纳德咆哮道:“你总是在最后关头松懈!就因为你的鲁莽,我们得付出更大代价才能…”

“去你*的。”劳伦斯啐道:“给我武器,他们就快撑不住了!我能感觉到,这些人在动摇,只要再…”

唐纳德果断双手举剑,挡住了从头顶落下的戟锋,然后他手腕一扭,反手一记劈砍,将一个民兵的手臂斩断。他向后退了两步,与敌群拉开距离。

“你就这么喜欢冲锋?学了几手剑术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了是吧?那你怎么不把所有敌人都砍死?后退,大家后退!重组阵型,坚守防线!”

“为什么不呢?”劳伦斯愤怒地问道:“我们占据了上风,掌握着所有…”

“命令是什么?杀光敌人,不留活口?”

“把他们杀光不就没人追击…”

“他*的,你可真聪明。”唐纳德冷笑着将沾满鲜血的佩剑一甩,丢到劳伦斯面前,并拔出了第二把剑,“你能听见惨叫声吗,兄弟?那其中有不少是咱们的人。我们是战士,不是凭直觉行事的野兽。我敢说你肯定没读过奥兰多大公的军事着作,哪怕一页都没有。知道《战争法则》的第一章写了什么吗?任何一个理智的指挥者都不会盲目追求战略目的之外的战果。现在,你告诉我,对数倍于己的敌人发起冲锋的意义是什么?”

哪有什么复杂的意义。劳伦斯捡起长剑,并不在意唐纳德的提问。杀一个敌人,以后就会少面对一个敌人;杀一群敌人,就会少一群敌人,同时震慑更多敌人。

再说,哪有不会死人的战争。抱着这样的想法,经过短暂休息的劳伦斯从亲卫们的阵线后纵身冲出,躲开了数把长矛的攻击,跃入敌阵中大杀四方。他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仿佛一个不知疲倦的农夫在麦田里割麦子。进攻,进攻,再进攻!剑刃划破空气发出的尖啸,和敌人发出的惨叫组成了一首暴风雨般雄壮的赞歌。劳伦斯勇猛的身姿重新点燃了亲卫们的激情,他们也跟随着自己的领主加入了这场狂欢。鲜血飞溅在他们的脸上,也溅在他们紧握的武器与泥泞的路面上。那些带着温度的血浆,就好像被封存在动脉中难得一见的琼浆玉露,让他们在酩酊大醉中彻底忘记了恐惧和死亡,脑海中只剩杀戮的激情。在他们拼了命与敌人搏杀时,所有亲卫都不可思议地有了同一种认知:

他们能杀光所有敌人。

很难解释这是一种怎样的感受,也许在文明尚未诞生前,判定对手的实力,并估算战斗的结果就已经是温血动物的本能了。人类的进化史并不复杂,在没有剑与矛的时代,他们用拳头、牙齿和石头展开种群内部的厮杀,而后来这群猿猴发明出的所有东西——武器、防具、战斗技巧,都只为服务于一个目标:更快地夺走他人生命。

而现在,劳伦斯便是战场上最锋利的剑,最坚硬的盾,最致命的矛。只要他还在奋勇杀敌,士兵们就不会后退。

唐纳德看着亲卫们和劳伦斯沉醉于浴血的样子,心底一阵恶心。劳伦斯,他无药可救了。在中立之地的那场遭遇战中,他就一度神智不清,现在,他已病入膏肓。

是的,他精神绝对不正常。劳伦斯现在就是一头嗜血的疯兽,他已经被染成了一个血人,却还是兴致勃勃,脸上满是遮掩不住的狂喜,瞪大眼睛寻找着新的猎物。唐纳德眉头紧锁,嘴唇低垂,思索间,他下意识举剑,将一把粗制滥造的长矛挡了下来,然后轻描淡写地还击,剖开了那个撞到他面前的倒霉蛋的喉管。

濒死的民兵倒在地上,用痉挛的手伸向唐纳德,他肮脏的指甲划拉着虚空,不知是寻求解脱还是希冀复仇。唐纳德叹了口气,他猜不透,在这种混乱的环境中他也不可能猜透。于是他调转剑刃,将剑锋比在那人的心口上,深深地捅了进去,给予他解脱。

第126章 普拉尔森林阻击战(下)

而劳伦斯的对手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一名刚被砍倒的民兵正颤抖着想要爬走,却被劳伦斯踩住了伤腿,动弹不得。他无声无息地张嘴说着什么,涕泪横流,却毫无作用。劳伦斯耐心地用一把捡来的长矛捅穿了他的肌肉,把矛头抵在伤处的骨头上研磨,待凄惨的哀嚎声弱化为呻吟,才避开盔甲,用剑将他残破的身体有条不紊地剔碎。似乎只有这种毫无荣耀,无比残忍的杀戮手段才能温暖他恶魔般扭曲的灵魂。此刻,整个战场仿佛被施了一道魔咒,除了劳伦斯刺耳的笑声外,再听不见任何声音。战场上的所有人,无论敌友,都停止了动作,发自内心的惊骇让他们只能屏住呼吸,沉默地见证着银翼骑士传说的重生。

直到一颗呼啸而来的火球打破了寂静。在人们震惊的注视下,火球搅动着肉眼可查的毁灭之力,直接命中了劳伦斯的身体,将氧气抽干的烈火和爆炸的噪音随碎尸和泥浆传到半空。然而在众目睽睽之下,浓烟散去,那个一动不动的身影令人不寒而栗。劳伦斯从烈焰中走出,脸上刻满了愤怒,他的盔甲吸收了太多冲击,变得如黄金般耀眼,护手和肩甲已经开始崩裂。他向百米外的人群瞥了一眼,那个偷袭他的魔法师就几乎吓得瘫倒在地上。他无比确信,自己已经被那个恶魔盯上了。恐惧几乎要把他的血液都抽干了,于是他笨拙的后退。

“给…给我挡住他!”魔法师朝民兵们喊道。挡在他前面的士兵们在动摇,那些仓促架起盾墙的沉重腿脚正在泥浆里颤抖,挣扎。这些人反应太迟钝了,根本无法迅速理解他们即将要面对什么。

这时,劳伦斯已经开始了冲锋。

恐惧支配了魔法师和他的护卫们,惊惧中他们发出的咆哮响彻了整条道路。虽然军用级别的火球术能轻松炸平一座酒馆,但没人能对他们解释为什么那尊魔神硬接了一发火球却还在活蹦乱跳。他们被困在这茂密树林里的狭窄道路上,没有丝毫掉头逃跑的余地。而且敌人已经靠近了,再来一发火球不光会造成大规模的误伤,还无法保证那魔神一定会被击倒。

“挡住他,所有人,给我挡住他!”魔法师焦急地命令道:“弓箭手,重型武器,赶紧…”

杀戮已经降临。即使相隔百米,魔法师也能感受到那魔神的杀气正在高涨,他能听见民兵们被致命锋刃斩杀时发出的惨叫。一些弓箭手也顾不得误伤的问题了,他们尖叫着向前射击,试图阻挡劳伦斯的冲锋。但多数箭矢都命中了他们的同僚,少数命中目标的箭也被盔甲弹开。终于,有一柄长矛终于从盔甲碎裂的地方捅进了魔神的身体,但那人形野兽却似乎对此毫无知觉。一连串的刀光剑影后,那浑身被血浸透的恶魔咯咯笑着,如同胜利的角斗士一样炫耀着举起长剑,然后重重劈下,将一名盾手连同他的盾牌一分为二。三十米,太近了,魔法师已经能看到他手中充盈着暴虐魔力的剑刃,以及他眼中如虚空般深邃的黑暗怒焰。

他看起来仿佛能赤手空拳撕碎整个世界,这绝对不是开玩笑。十几名盾卫在瞬间被绞成碎片,血雾之中一片刀光剑影,疯狂而拥挤的搏杀中,无尽的痛苦与绝望几乎凝结成一个扭曲神明的声音,在生者心中不断呼喊着。

“逃命吧。”

“你不过是个凡人,凡人无法弑神。”

“挺身而出除了早早丢掉小命外毫无意义。”

那遥远的,模糊的,被遗忘的深沉恐惧具象为尸横遍野的地狱景象,将那些还未接敌的民兵拖入无边无际的血腥深渊中。当劳伦斯又向前五步,将三个挡路的盾卫肢解时,敌人的大部队陷入了恐慌。他们高喊着撤退的口号,跌跌撞撞地扔掉武器向后逃去,密林深处到处都是混乱的吼声和绝望的呼喊。当后方的部队开始大规模溃逃时,前排还在与领主亲卫混战的民兵瞬间溃不成军——有的人转身就跑,被流箭和石块击倒;有的人咬牙奋战,被重新集结的第一团士兵们轻松屠杀…尽管相较于一般贵族的私人部队而言,这群民兵算得上斗志高昂,但在这场战斗中,丈量他们战斗力的标准已不再是训练水平和武器优劣,而是在仓促接受了无法取胜的消息后,还有多少人能握紧武器,鼓起勇气奋战到最后一刻。

显然大多数人并不具备此等勇气。

一群怯懦的乡巴佬,魔法师暗自骂道。食人魔,骑士,恶魔…他坚信魔法能击败任何敌人,至少能让他在任何糟糕的处境中全身而退。但脚下好似溪流般不断蔓延的血,让他回忆起了被遗忘许久的恐惧,大脑一片空白。

不…必须做点什么。下定决心的那一刻,魔法师握紧了手中的法杖。

“慈爱而安和的奥秘之主,请赐予我伸手可捕获一切元素的力量。破魔烈焰,炙热之雨,在此显耀灰烬之灵,助我倾泻燃尽一切的烈日光辉…”

在平时,念完这段神圣的祷词远不需要这么久。为了顺利通过高级魔法师评定,他九年来每天都要花费两个多小时来背诵咒语。然而现在,滚瓜烂熟的咒语在脑海里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了,哆嗦的嘴唇和混乱的大脑让他即使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也只能勉强在十秒钟内念完了大部分咒语。没关系,我能做到的,他心想,哪怕是死,那个恶魔也别想全身而退。

但当他咏唱完最后一个音节再抬眼时,却找不到那个魔神了。他就像从没出现过一样,除了满地尸体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证明他不是狂人幻想出的梦魇。

不对。魔法师举起了手中的火球,瞪大眼睛向后退去。一步,两步,他手中的火球越聚越大,豆大的汗珠流进了他的左眼,于是他把头埋在衣袖里擦了擦。恍惚间,他似乎从脚下的影子里看到了一把正在滴血的长剑,五脏俱焚的恐惧让他发出了女人似的尖叫,转身将火球用力掷向身后。

然而他打歪了——他的动作在杀红眼的战士看来就像行将就木的老人一样迟缓。那火球带着施法者置之死地的决意飞向了正在溃逃的民兵们,超越了魔力爆发临界点的灼热烈日在人群中绽放,撼天动地的巨响和暴烈的毁灭之光骇人至极。瞬间,落点半径五十米内的所有东西都被热浪湮灭了——士兵,马匹,魔法师,伤员,农民,侍从,树木,道路…

打从开始学习魔法的那天起,他就知道自己即将掌握的技能拥有造成毁灭和死亡的潜质,但在多数魔法师的认知里,这些法术的破坏能力充其量只是理论上的。他们疾驰在愚蠢的同类前面,热切地探究着这个世界未被解读的奥秘。雇佣他们的人谋求名利,而他们只想探究人类能力的极限。

这和想象中完全不一样。也许,他曾简单设想过自己会在一场光荣的战斗中死去,面对另一个魔法师,就像两个穿着油腻的,沉重的盔甲的骑士一样决斗,夺取胜利的标准仅仅是比拼法术的熟练度和魔力储备——魔法师都是雇主的座上宾,他们不会有机会直面死亡的。也许,他根本没想过,当拥有弑神潜力的能量,在没能杀死近身的敌人后会发生什么。

下一秒,一根长矛刺瞎了他的眼睛,穿透了脑袋。一切都凝滞了,在他感官的边界上,整个世界都在旋转。为了找回平衡,他将手伸向天空,划出一道圆弧,然后身子一歪,倒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