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师不才
作者:夏吃姜 | 分类:幻言 | 字数: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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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秘术师
鬼怪们觉得,袭击紫衣的,八成是一头驴。紫衣的脑袋被驴踢了。
紫衣幻化出新衣,神清气爽的出现,依旧一脸的得瑟。
叶弥觉得,他越来越不像鬼怪,不具备鬼的基本素质,比如冷血无情,欺软怕硬,是非不分等等。紫衣种种行径,就是鬼中败类!她是在什么时候收了他的?又为什么会收了他?有空得好好捋捋,眼下先忙正事。
“那个宿主,找到没?”
“跑了。”
“跑了?!”叶弥有些惊讶,它倒挺麻溜的,“依你之见,它会往哪跑?”
“我是鬼,不是魔。”紫衣翻个白眼,“不过,骨血融合,才能使魔族复生,它会遵循本能,寻找埋骨之处。”
材料研究所。
徐光头拿到检测报告,就给叶弥打电话,“这东西是清末光绪年间的,古董啊!”
“古董是我们这些觉悟低的人说的,您老人家怎么也该说它是文物。只剩下四分之一,甭管清末还是明末都没用!”透过电波,叶弥似乎能看到徐光头两眼放光的德行。
“那东西查的怎么样了?”徐光头问起正事。
“跑了。”叶弥淡然道。
这个消息对徐光头不好不坏。说这消息不好,是N市这么大,大海捞鱼不好捉拿归案,说这消息不坏,是因为下一起案子不会发生在学校,怪事如果集中在这么敏感的地方发生,消息想压也压不住。“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办?”
“学校这里我继续派人盯着,这里的人员都有登记,它带着宿主跑了,这人长时间不回来,一定能查的到。你想办法调一下名册,对比出校记录。一定是一名女生。”叶弥笃定。
“这又是为什么?”徐光头不解。
“你还记得吗?李玲的室友说,她换过衣服,因为衣服脏了。对外貌这么重视,是它的本性。说明它曾经是女体。”叶弥解释道。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在地宫中,它宁愿附身一个后脑勺破洞的女生,也不愿挑选一名壮年工人,只有雌性才会这么讲究。
“这就好办多了。”徐光头一口应承,“查好了联络你。”
叶弥想了想,换了衣服,直奔图书馆。她需要一本当地大事记。保持记录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历朝历代,都会要求记录县志,乡志,甚至是村志。而N市一直是大城市,除了记入史册的重大事件,下属每个县镇都有当地的大事记。
叶弥借了书,从光绪时期看起。光绪年间,那叫一个乱。地球人都往大清挤,看准这块肉肥,都想割一刀。从当地的县志便能知晓,传教士要建教堂,武士要建武馆,英国人要建烟馆,美国人要买古董搬寺庙,各种乱象纷呈。一目十行的看过去,很快发现蹊跷。
光绪十年,传教士贝尔来到当地,建起一座教堂。贝尔白天去传教,晚上住在教堂内。在当时,教堂是稀罕物,很多人慕名来看热闹,贝尔就向他们传教,布施。时间久了,信教的人不多,但都知道这个外国人心肠不错。
有一天,一个女人走进教堂,称自己的家毁于战乱,希望贝尔主教收留她。那女人长的很妖娆,她走进教堂的时候,衣衫不整,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身后跟着一排看热闹的流浪汉。
接下来的三天,贝尔没有出现。好事的人们推开大门进去,被教堂内的一幕吓的魂飞天外。那个美丽的女人已经被人开膛破肚,身体绑在十字架上,肠子肚子流的满地都是,一地狼藉,空气中充满腐臭气息。贝尔主教不知去向。
所有人蹲在地上,嗷嗷的吐。后来,当地官府派了仵作来为女人收尸,将她安葬在城外墓地,还特意请了法师为她超度。但不久,她的坟墓被掘,身体不知去向。
看到这里,叶弥头大。从操作方式上看,贝尔应该是在执行骨血分离,去镇压魔血的时候,魔体被官府带走。后来,贝尔又去掘墓,将魔体带走。
现在要弄明白两件事,第一,贝尔是秘术师还是变态?第二,那具丢失的身体被他埋到哪儿了?
文章后附了教堂的照片和地址,让叶弥感到意外的是,那座教堂还在,已经成了历史文化遗产,供游客参观。
外墙虽然斑驳,教堂里面的装饰却丝毫不显得破败。玻璃上的彩绘色彩鲜明,耶稣圣像也在,圣像后是一幅圣母抱子图。
神父修女自然是没有了,几名虔诚的信徒维护来访者的秩序,禁止大声喧哗或者吃东西。
叶弥看到一个小青年坐在最前面的长椅上,望着耶稣圣像喃喃自语。凭着出色的耳力,小青年的话她听的一清二楚。
“主啊,我遇到困难了。中国有一句俗话,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我觉得我入错行了。昨天第一次出任务,就差点被吃了,那叫一个凶险!我想转行,可是我又舍不得那两个漂亮姐姐…我很痛苦,痛不欲生!”小青年垂下头,一副颓废样。
“小朋友,你好啊。”叶弥笑嘻嘻的凑过去。
小青年抬眸看了叶弥一眼,瞬间振作,神采奕奕,“美女姐姐你好,有什么可以帮您?”
眼前的小姐姐有一头栗色的长发,肌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一双眼睛仿若星辰,熠熠生辉,唇角勾起笑,亲切调皮,特像可爱的邻家姐姐。
“你是当地人吗?我以前没来过这里,听说这教堂很古老了,想了解一下它的历史。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叶弥眨着眼睛问道。
“丁浪,姐姐叫我小丁或者小浪都行。想了解它的历史,姐姐算是问对人了。”丁浪信手拈来,滔滔不绝,“这座教堂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是传教士贝尔建立的。这贝尔名字普通,真实身份可大有来头,也就是我知道,换一个人都说不出来这段故事。”
“姐姐听说过秘术师吗?”丁浪神神秘秘的低声道。
“没听说过,好像很神奇的样子。”叶弥装的纯良天真。
“那可不是。”丁浪得意洋洋,“这贝尔的真实身份是一个秘术师,斩妖除魔,匡扶正义。相传他在这里收过一只魔鬼,用西方的话就是Demon。”
“这只魔死了吗?”叶弥充分扮演一个好奇宝宝。
“死…没那么容易,不过也差不多了。”丁浪叹道,“不过可惜啊,贝尔除魔以后,就生了一场大病,那年冬天就去世了。传教士的一生就是这样,走哪埋哪。”
“小浪弟弟知道的真多啊。”叶弥夸奖道,“我最喜欢看恐怖片了,贝尔有说那个魔被他埋哪了吗?”
“他的手稿里提到过,想把它制成木乃伊带回祖国的,病重之后,这件事搁浅了,他就托一个当地大户的族长代为保管,等他痊愈了再带走。可惜啊。”
“真精彩。”叶弥赞不绝口,“你从哪听来的?还是随口编故事忽悠我?”
“绝不忽悠,我看过他的手稿!”丁浪得意洋洋,“其实我也是一个秘术师。这里是秘术师的联络地,所以我才知道这么多内幕。”
甭管萌妹子还是萌姐姐,男生表现的越神秘对她们就越有吸引力。不还有人装假牙扮演吸血鬼嘛!
叶弥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加个好友吧?”丁浪趁热打铁,“还没请教,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叶弥。”
丁浪的手抖了抖,这名字他好像在哪听过。
秘术师负责不同的地域安保。晋级为这里的秘术师不久,前辈们就交待过,N市有个地头蛇,凶狠,狡诈,残暴嗜杀,她的名字叫叶弥。昨天那只千年鬼,就是她养的宠物。
可眼前的姐姐看起来这么亲切,跟地头蛇三个字完全不搭啊!
叶弥依旧笑嘻嘻的,“谢谢小浪弟弟讲了这么有意思的故事,对了,那个大户叫什么名字?”
“朱守逊。”丁浪干巴巴的蹦出三个字。
朱氏。六百多年前,皇帝迁都,却有一支皇室遗脉留在此地。有人说这是朱允文的后代,有人说是朱棣最爱的儿子,众说纷纭。可以肯定的是,皇朝更迭,这支皇脉一直留存,衣食无忧,逐渐成了一个庞大的宗室,安居乐业。
也许应该查一下朱氏的家谱。这种大户人家,多半会有家书。家书上会记载族长在位期间所发生的一切。
一句话,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叶弥寻思着怎么拿到朱氏家书。多少要顾忌身份,偷鸡摸狗的事情她不做。
嗯,但可以请别人做。
她在阴阳国度发了榜单,悬赏五千,要求看到正本家书,看完了就还回去。
第二天,就有人偷偷的将一本册子塞进门口的信箱。鬼娃娃说,那人身材高大,戴着帽子,鬼鬼祟祟的,没能看清楚脸。
叶弥不在意,干这行的必须谨慎,小心驶得万年船。认真的翻看那本泛黄的卷宗,族长很讲信用,将朋友的遗物木乃伊妥善保管。直到建国后,新任族长将木乃伊当做文物上交给国家。当时还得到一面锦旗作为表彰,拍照留念,登上当地的报纸。现在,那具木乃伊就收在市博物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