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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灶神君的人间风味

作者:雁舞流年 | 分类:现言 | 字数:59.1万

第五十九章 肉好吃

书名:我和灶神君的人间风味 作者:雁舞流年 字数:3169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4:20

碧绿如玉的青瓷盘中,一汪浓艳的肉汁,色亮晶莹,裹着一方肥腴的五花肉,有成人男子巴掌大小,色艳浓红,用刀切开九块,却并不是完全切断,现在盛在盘中,仍然紧簇。

伸出筷子轻轻一拔,颤微微的,如花样绽开,像是一朵还未完全绽开的花朵般可爱。

“就九块,太小气!小鱼,你也太抠了!258就九块肉?哪儿够吃啊!你哥我一口就能吃一块!”

陆小鱼抬眼,没作声,倒是旁边的食客笑嘻嘻地接了句:“巩哥,你嘴可真大!”

“说什么呢?王小亮,信不信我一口把你脑袋吞下去?”巩利笑骂了一句,伸筷子夹肉。

盘中肉没有切断,可是筷子一夹,就轻易地被夹开了,巩利还真像他自己说的一样,直接就把那块肉塞进了嘴里。

说得挺狂,也还真是把肉都塞进去了,只是肉一进嘴,就把他整个口腔都塞满了,连说话都说不了了。

当然,巩利也不想说话,肉一入口,那股浓郁的肉香充斥了满个口腔,这个时候谁还有心思去说话呢?当然是吃肉了!

薄皮嫩肉,味醇肥美,酥烂香糯,有淡淡的甜,还有浓郁的酱香,除此之外,又有一丝丝的酒香……

这个味道,的确是和现在一般酒店做的东坡肉略有不同,所不同处就在那股酱香,也正是因为这股酱香,让这道“古味东坡肉”的味道层次更加丰富多变、浓郁醇香,是一种让人着迷的独特风味。

嚼得满口生香,巩利直到把嘴里的肉咽了下去,才能张嘴呼了口气。

“好吃!真好吃!这肉真好吃!”说着话,他扭头去看身边的王小亮:“觉得好吃不?要是不喜欢,干脆就给我?咦,别挡着啊!把谁当贼啊?”

王小亮一手护着托盘直摇头,却不说话。

巩利就鄙视他:“这胆子哦!不想给就说啊!连话都不敢应……”

王小亮使着眼色,见巩利仍是不解似的,到底还是开了口:“说什么话呀?一张嘴这肉香不都跑了?”说完立刻闭上嘴了。

巩利听得直眨眼,却也立刻闭上嘴了。

说得好有道理啊!嘴一张肉味都跑了……

不是,这都哪儿来的抠门啊?他跟着犯什么傻吧?

摇着头,巩利又夹了块肉,大口大口地嚼着。

嗯,还是这样大口吃肉来得美……

只是,这筷子怎么越来越不舍得伸呢?这还剩几块啊?不行,得慢点嚼,再慢点……

到最后两块肉时,巩利都舍不得吃了,一小口一小口地咬,慢慢嚼,可是再慢也还是有吃完的时候。

吃完最后一口肉,巩利紧闭着嘴扭头去看。

王小亮早就吃完了肉,正把肉汁拌在饭里吃。

巩利眼睛一亮,可不是还有一碗白饭嘛!拌饭吃也很好吃嘛!

他心眼来得快,直接就把饭倒在盘子里了,这样拌起来更入味:“小咪啊,快,给哥拿个勺子。”

一看巩利居然要勺子,王小亮也跟着举手要勺子。

陆小鱼一看,干脆后来上来的托盘里直接就放了一把青瓷勺子。

红艳的肉汁把瓷白的米饭也染上艳色,满满一勺,除了浓郁的肉汁味之外,还有哪怕是肉汁也不能完全掩盖的米香。

这个米可真是好米,吃着软糯绵软,却又很有弹性,不至于没有嚼劲儿,哪怕现在染上一层红红的浓艳,也能看出大米晶莹的本质。

那股清香被肉汁的香裹夹着,却没有被掩盖,随着咀嚼慢慢挥发出来,而且,不知怎么的,比普通的大米是更让印象深刻的香味。

“值!这258太值了!”巩利咽下最后一口饭,明知道不会成功,还是忍不住道:“要不,再给我一碗白米饭?我——给钱!”

哪怕巩利加了句“给钱”,也没多要成那一碗白米饭。

“其实,我觉得吧,你们家真的可以把白米饭单独拿出来卖的。”巩利很沉痛地劝道:“我是说真的,哪怕这碗米饭得花个十几二十块的我也愿意买。”

恶小汪撇了撇嘴角:“十几二十块钱,还不够我们米饭的成本呢!”

也是这段时间和恶小汪斗嘴斗得多了,巩利都快成M了,这会儿居然也不生气,还萌萌地问:“成本多少啊?是比有些饭店三十块一份的泰国香米好吃。”

恶小汪额上都要生“井”字了,“我们家是贡米,是响水大米,宋时的贡米。”

“呀,响水大米呀?怪不得这么好吃。”一旁的王小亮插嘴,却皱眉:“好像有点不大对,这个比我吃过的响水大米还要香一些,还有一些香甜,说不上来的淡淡的味道……”

“国宴用大米啊!那可比什么泰国香米好!要我说,这大米还是得吃咱华国的。”有熟客跟着赞了句。

风味小店的价格不便宜,能成为常客的自然都有些身家,响水大米自然不少是吃过的。

恶小汪却是半点都开心不起来。

我都说了是宋时的贡米,宋时的好吧!我们这个是古早种,产量低,一年也不过千担,只有皇帝才能吃到的,可不是现在已经改良过的稻种了。

心情阴郁,他都懒得再解释了。千年伙伴善小咪一看他那表情,就知道他不高兴了,笑着接话道:“各位,我家的响水大米是小区产,产量低,而且煮饭的时候用的是纯紫砂锅,柴烧的是桂薪。”

众人看善小咪,三秒后齐齐大笑:“小伙子可真好玩,还桂薪?什么年岁了?当咱们傻呢!”

也有人笑道:“不过这个紫砂锅是不错,回去我就让我家那口子买紫砂内胆的电饭锅。”

根本就没人相信什么桂薪这话,是有些饭店打出柴禾饭的招牌,可其实大多数不过是个虚名,更何况是用桂木作柴?

众人嘻笑,温柔正好从外面进来:“什么味道?是不是什么烧着了?好香的……”

因为温柔的话,众人转头,就看到手里拿着一根冒烟柴的恶小汪。

“呀,小伙子,你可小心!”

“小汪,你可别胡来!小心着火……”

这小伙子也太认真了,就为了让大家相信他们家是真的柴禾饭,就拿根冒烟的柴火——不是,这个味还真香,有点桂花的香……

“不是,你们家真用桂木做柴禾啊?”有人惊问,看恶小汪傲娇地扬下巴,“嗯”了声,也不恼。

回头笑道:“现在桂花树虽然不像古代那么昂贵,可也没有多少人用这个当柴禾的啊!这要是在古代,那可是奢靡了!”

“耽在南北朝那又是一个石崇了!咱们店就是不一般……”巩利笑着捧了句,话还是绕了回来:“这么好的米饭怎么能不单卖呢?要不这样,也八十八一碗,我现在就来一碗!”

王小亮差点笑喷,翘了拇指:“巩哥果然是大神,有钱!那什么,小汪,我也来一碗!”

恶小汪拖着冒烟的桂枝,带着一缕香转身,根本就不搭理这些。

还是善小咪笑眯眯地摇头,惹得巩利大叹。

不知道是什么官司,温柔坐下,还在说:“没有别的菜吗?光吃东坡肉好像太肥了……算了,这时候真让我吃青菜也咽不下去,还不如吃大肉……”

说着话,东坡肉端上来了。

到底女人心细,温柔是第一个看到托盘上印字的:“这个字可真是漂亮!这是——啊,我知道,这是苏东坡写的是吧?‘慢着火,少着水,柴火罨焰烟不起,待它自熟莫催它,火候足时他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这就是写的东坡肉是吧?我之前好像是看到过的……”

温柔这么一念,旁边的人也发现了,这黑色的托盘上印着金色的字,按说这个对比色很容易发现的,可托盘一端上来,都盯着肉碗了,谁会看碗下的字呢?

现在这么一看,再想想盖子上那几杆墨竹,还真有点意思了。

这苏东坡,是文豪也是食家,曾经写过,“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

可就是这位,却留下了两道大俗大荤的大肉菜,一道东坡肘子,一道东坡肉,亲民又接地气,哪怕是不会背诵苏词的人也都知道东坡肘子东坡肉,不知道这位大文豪若是知道这个,会是怎样微妙的情绪。

这头吃好的食客感慨万分,温柔却是才拿起筷子,盖子才掀开,那股子浓香立刻涌了出来。

温柔微怔,目光一瞬,眼神就有些闪烁。

“美女,你看你这么苗条,能吃得了那么多肉吗?要不,分我一半?”巩利很自来熟地凑近。白天都见过了,自然熟,就是不熟现在也得变熟,为了吃豁出点脸面算什么?

温柔眼角扫过巩利,根本就不答话,端起碗,夹起肉,先咬了口肉,又吃了口米饭,吃相斯文,可速度却绝对不慢。

巩利一看没戏,只能一声长叹,站起身来,转身要走却又回头,欲言又止。

善小咪一看就知道他想问什么,不过他不像恶小汪,只是笑半个字都不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