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总裁:娇妻,别想逃
作者:青林夕 | 分类:现言 | 字数:1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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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可怜的女人
成婉妍惊恐的看着向自己靠近三个男人。
那原本高傲美丽的脸庞,就在昨夜,成婉妍娇美的脸上还画着精致的妆。
而此刻,不仅妆容已花,而且还满是污浊的痕迹。
成婉妍刚要开口,却觉得自己的喉咙像是被火烧似的难受。
“你快给她擦擦吧,脏成这样,真倒胃口。”穿着红色海滩裤的一脸嫌弃的看着满身污秽,躺在床上可怜兮兮的成婉妍。
“我……我可以给你们钱……求……求你们放过我。”成婉妍强忍着喉咙的疼痛,发出沙哑的请求。
听到成婉妍的请求,三个恶劣的男人想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轰然大笑。
“哈哈哈,我的成大小姐啊,我们有那么傻么?放你走,你会放过我们?”最后进来的那个穿着黄色海滩裤的男人笑着开口道。
在蓝色海滩裤的男人用湿毛巾大概的擦拭了成婉妍身上的污秽物后,下一轮新的折磨,又开始了。
成婉妍被折磨得嗓子都哭哑了,而身上的男人们却在欢呼着,叫嚣着,残忍的折磨着这个可怜的女人。
而就在这一墙之隔的外面,正是酒吧的地下仓库。
与其说是地下仓库,倒不如说是酒窖来得直接。
酒窖很大,这里面摆放着各种各样或名贵,或畅销的酒类,琳琅满目,种类繁多。
至于是真是假,那就不得而知了。
在酒窖上面,也就是酒吧的老板办公室。
老板办公室里的陈设相当浮夸。
金碧辉煌得像是一个古代皇宫的宫殿。
一进门,就能看到华丽漂亮的水晶灯,镶着金边的水晶茶几,深红色真皮沙发。
而沙发的对面,则是一台六十寸的液晶电视。
如果不是办公室门牌上写着:老板办公室,五个字,进去的人还以为走错了场地,跑到了KTV了呢。
此时,办公室的沙发上,正坐着两个一边品尝美酒,一边谈笑着看着液晶屏幕的男人。
一个二十出头,看上去有些阴冷颓废的男人喝酒美酒,冷冷的看着屏幕里。
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成婉妍一直期盼着的冷傲铭。
坐在冷傲铭身边,一脸淫笑的中年男人则是这家酒吧的老板。
确切来说,是酒吧的前老板。
他的名字叫李迅,今年四十五岁,身高一百七十八公分,不算高,但是在这个南方城市,也不算矮。
敢在S市这样寸土寸金额地方开一个规模不小,人气还不小的酒吧,可不简单。
如果家里不是政界有人,那就是家底儿够硬,或者是一方的地痞流氓。
这个李迅就是属于第三种。
仗着自己胆大心细,带着一帮兄弟闯出了一片小小的天地。
之后有钱了,便在这里开起了酒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像S市这样一个一线城市,那政府部门的管理制度应该会更严格才是。
而且这个年头也不比从前那些黑社会,不工作到处惹事,一条街一条街的去收保护费。
那李迅他们又是哪里来的钱,去开了一家这么大的酒吧呢?
这话说起来就长了。
还得从李迅十六岁那年说起。
那个时候正是就行古惑仔的年代,有不少S市的年轻男子都想往古惑仔的发源地X市去,看看能不能加入一个什么帮或者什么会。
而且S市和X市也离得不远。
虽然同是Z国,但是去X市还是要办签证的。
家里没钱,读书又读不进去的李迅,也怀揣着对古惑仔的向往和满腔的热血,只身前往X市谋生。
李迅偷偷的藏在S市通往X市的货船里偷渡过去的。
可真正到了X市之后,李迅却差点饿死街头。
那个时候,正赶上政府严打。
李迅又是一个偷渡者,找不到工作不说,还得随时注意到街上的警察。
一天夜里,又饿又困的李迅坐在小巷子里,撑不下去了,想着,要不就认怂回去吧?
怎么着也比饿死强啊。
正在这时,不知从哪跑过来了一个满身是血的男人。
这个男人看上去受了很严重的伤,脸色都有些苍白了。
就在男人刚跑过去之后,巷子里又出现了手里握着带血的刀子的几个男人,“喂,说你呢,有没有看到一个满身是血的男人跑过去?”
李迅害怕的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有看见。
那几个男人可能是见李迅一身肮脏的衣服,跟乞丐差不多,也没有为难李迅,转身便往另一个巷子走去。
可能是被刚才的一幕给吓到了,李迅竟然忘了饥饿,睡意全无,瞪着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几个男人离开的方向。
待到已经完全看不到那几个男人的踪迹了,李迅才缓缓地起身。
饿得头晕眼花,四肢无力的李迅,踱着步子,往受伤男人的方向走去。
可能真是运气好吧?
李迅救下的这个人是X是三大帮会之一的金龙会老大金志华。
而追杀他的人,却并不是其他帮会的人,而且金龙会副会长,也就是他亲叔叔派来的人。
正所谓有人欢喜有人忧。
既然暗杀失败,金龙会副会长的阴谋被识破,那金龙会也再容不下这些吃里扒外的人。
李迅也正因救驾有功,深得金志华的信任,虽然没有直接将李迅提上副会长之位,但也几乎和相差无几。
金志华其实也是刚上位不到一个月,他的父亲也是被派人刺杀他的亲叔叔给害死的。
金志华的父亲算得上是白手起家,走南闯北,辛辛苦苦的打拼下了现在这等规模的天下。
而金志华的亲叔叔却是个遇到什么事就往后躲,有什么便宜恨不得全占的主。
而这次听说金志华的父亲去金三角进了一大批毒品回来,于是才起了歹心。
再之后,李迅便一直跟着金志华混,去赌场看场子,去酒吧卖毒品,甚至一起逛过窑子。
金志华将李迅当做自己的亲兄弟般,照顾有加。
可再多的毒品,也有卖完的时候吧?
所以在金志华提出去金三角再进一批货的时候,李迅也跟着一起去了。
要说李迅不惜命?
那怎么可能?
但是金志华那么久以来那样照顾自己,身为兄弟,他怎么可以不讲义气?
出来混的,不就是义字当头么?
和金志华混久了,李迅深刻的意识到金志华的野心勃勃。
李迅是觉得,现在这样的日子就挺好,可金志华却想着要称霸X市。
可想而知,他们失败了。